文/四眼格格
愛德華·諾頓的成名作。
他在裡面扮演一個多重人格的殺人犯,Aron人格低眉順目人畜無害,而Roy人格眼神邪佞乖戾。諾頓在瞬間切換兩種人格的演技封神,被載入教科書。
看到Aron和Roy的人格切換時,我並沒有「一級恐懼(Primal fear)」之感,但到電影最後,跟律師Martin一起發現這多重人格竟然是兇手精心裝出來的,那個瞬間帶給我的恐懼是伴隨強烈的生理反應的:耳鳴,手麻,和噁心。
恐懼和絕望哪個先來,我不知道。
諾頓雖然出色,但這部電影的主角依然是Richard Gere飾演的律師Martin。
Martin並不是個好律師,追名逐利為虎作倀,雖然沒有交代女主之前為什麼跟他分手,但可以從他者(州檢察官)評價看出些端倪:「你是比壞人還壞的壞人」。
他開篇就跟採訪他的記者說過,「想要公義就去妓院,想要F***就去法庭」。
這是個深諳法律遊戲規則的老油條,以前就是檢察官,至於為什麼要辭去公職,他說「能上場的球員,何必當裁判」。
Aron殘殺(挖眼斷手刻字)當地極具聲望的大主教之後被捕,Martin在電視上看見新聞,敏銳的嗅到了名利的味道:他要幫Aron免費做無罪辯護,藉此成名。最後他也成功了,Aron以精神病為由脫罪。
Aron有沒有人格分裂,Martin在最初的時候並不關心,他甚至慫恿Aron利用自己天真無邪的微笑,結結巴巴的說話方式裝無辜。
所以Martin到底從什麼時候開始打心底裡相信Aron無辜,以及自己在做一件伸張正義的事呢?
在接Aron案子之前,他為州檢察官和黑幫「嫌犯」做中間人,勸說黑幫「嫌犯」(檢方沒有切實證據)拿錢離開本州,結果在處理Aron案子過程中發現黑幫「嫌犯」被滅口(州檢察官指使人幹的),Martin當庭在眾人面前藉機讓州檢察官坐上證人席,戳穿他和大主教的利益勾連,讓他難堪,並跟他說「我就是在替**(黑幫大哥的名字)報仇」。此時的Martin,以自己的專業為武器,像個正義的戰士。
是看似無辜的Aron改變了他嗎?
我認為是Martin自己欺騙了自己,精神自嗨了,很多人都這樣,一旦被自欺衝昏頭腦,良心和情感就開始容易錯付。
最開始,當他聽到Aron結結巴巴的說自己沒有殺人記憶,說當時有第三人在場的時候,他就預設了一個立場,他要去找到這個「第三人」。從這開始,他就從律師變身偵探,去調查兇殺現場,去抓捕他以為的「嫌犯」Ali。
繼而他發現了佐證Aron殺人動機的錄像帶:Aron從小就被大主教性侵性虐。而且證據已經顯示,沒有第三人的存在,大主教是Aron殺的無疑。
但他已經走上了無罪辯護的道路積重難返怎麼辦?就在這時,Aron配合著亮出了自己的第二人格:暴戾的Roy。這讓Martin得以繼續:只要能證明Aron的另一個人格Roy的存在,就能證明Aron無罪。
Martin抓住這根稻草,給Aron找心理醫生。設計利用自己的檢方前女友通過庭審的交叉問詢,「激發」出Roy人格,讓所有出席庭審的人都相信:Aron是個人格分裂的受害者。
費曼(Feynman)曾經說過:The first principle is that you must not fool yourself, since you are the easiest to fool. (自欺欺人最容易,因此決不能自欺)。
Martin自欺了。
他從開始堅持Aron是真無辜之後,所有行為都開始立場先於理性,方向錯了,越努力越錯。
這部電影看到最後,很容易聯想到阿加莎短篇改編的《控方證人》(1957年的經典電影)。看過小說,原著跟電影不同的處理是,勝訴脫罪後,兇手跟大律師坦陳實情,小說便戛然而止。大律師的心理狀態如何,全憑讀者聯想。
如果說失望尚可醫治,那麼絕望就是無望和放棄。
《一級恐懼》的電影最後,Martin得知真相,從來就沒有人格分裂,Aron和Roy都是Aron自導自演,Aron邪佞的嘲笑Martin:得了吧,Love hurts,你難道不知道嗎!?
Martin目光呆滯,臉色慘白,跌跌撞撞的繞開前門記者(那個他為之蓄力已久的鎂光燈時刻),從法庭後門落寞的逃走了。
他初心為了成名,過程中良心覺醒,結局發現,以為初見人性一點曙光,結局竟還是要被人性利用,而這人性的spark,是他投入感情之前早就被自己看破和唾棄的。
片尾,鏡頭上拉,整齊的豆腐塊街道上,Martin拎著文件包的身影凝成一個點。
我十分確信,這個最開始看破紅塵對人性不抱希望的律界混混,經此一役,像個拋物線一樣,徹底跌回人性惡的精神地獄。
這種被驗證過的絕望,才是primal fear,是最深層的恐懼。
恐怖片裡,香港鬼最有人情味兒,泰國鬼講因果報應但不講交情,日本鬼最不講邏輯,經常搞無差別殺人,因而最嚇人。歐美系裡凡涉及驅魔的其實並不可怕,尤其當魔鬼不講衛生到處吐黑血的時候,既搞笑又欠揍。但涉及人性幽深變態心理的,就嚇人了,比日本鬼還嚇人。
讓我心理陰影面積最大的恐怖片是《伊甸湖》。
《伊甸湖》讓人絕望到窒息,因為這對被殺死的度假夫婦是真的無辜,恐怖的點在於,觀眾和主角自始至終都嚴重低估了人性的惡,沒有設防。誰能料到孩童的惡會到那種程度,誰又會想到九死一生以為逃出生天的女主,最後還是要被孩子們的父母滅口呢?
《一級恐懼》裡,Aron對著Martin逃跑的方向喊,我不是要故意傷害你的自尊,但你以後會感激我,因為你會變得心狠手辣。
自尊就是自己如何看待自己。Martin自稱信奉「性惡論」,但仍對「性善」抱有僥倖,如果Aron真的是個人格分裂患者,或者最後憋住沒有自爆實情,那麼按照Martin自己的劇本,他很有可能會接著上演一出「浪子回頭」的戲碼,從此化身正義律師,挽回前女友,名利色三連。
遺憾的是,殺人誅心,Aron徹底殺死了Martin的這一部分,Martin慘白的臉和閃躲的眼神說明了一切。
這就跟經歷過情傷的人一樣,懷疑人生質疑愛情。某個時間點突然遇到「真愛」,內心餘燼又死灰復燃。結局如果是happy ending那便是僥倖上岸,變成真善美的信徒。若是不幸再被澆上一盆冷水,別說什麼被澆滅了,灰都給衝的乾乾淨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