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南京彭宇案"中的彭宇真的撞人了,徐老太真的是冤枉了…可是,現在說這些,又有什麼用呢?

2021-02-18 瀋陽地鐵報

新浪微博@sven_shi:

關於扶老人這個事情我很認真給大家介紹具體的情況和操作。希望大家能仔細看一下,相信對你以後處理類似問題很有幫助。

設想這樣一個情景,你晚上出去跑步,看見你前面的一個跑者和一個老人撞了一下。那個跑者飛速逃走,你看見老人頭撞在石頭上了,血流如注,你二話不說抱著老人去了醫院,還墊付了醫藥費離開。

第二天警察來找你了,告訴你昨天一個目擊證人都沒有找到。目前能確認在現場的就你和老人兩個人。可以確定,老人是被人從背後撞的,現在成植物人了。每天需要天價的醫藥費治療(注意這個是重點)。老人的兒子到了,了解了情況之後認為不能排除你撞人的嫌疑。所以向法院起訴要你來負責醫藥費,為了他爹能夠活命。

走上法庭之後,在刑事方面當然是疑罪從無,不能百分之百確認你撞了老人,你自然無罪。但是民事就不一樣了。現在我們假設確認總共的醫藥費需要100萬,老人兒子是個老實人,不談賠償,就談他父親的醫藥費。但是他們家就是真沒錢,你家又恰好非常有錢。你覺得法官應該怎麼辦?他絕不會讓你承擔零責任,就算他出於職業的直覺感覺你100%無辜,他也不會那麼幹。因為你不出錢,那個原告兒子的爹就死了。而且他今天不讓你付錢,後期要是找到證人證明是你撞的人(法官看不見當天的現場,對他來說這是存在的風險),他沒讓你出錢,卻讓原告的父親因為沒錢治病而死掉了。媒體一報導,他的職業生涯基本就完了。

所以一個聰明的法官在判斷一個事情不清楚的民事案件時,一定會考慮客觀情況和後續影響。那些「疑撞從無」的案件裡,傷者往往都是自己付得起醫藥費的人。

所以他會調解,讓你先期支付醫療費用,救命要100萬,那麼就判總共需要200萬,你承擔責任50%。你作為有錢有身份的人,記者一報導,在網上要求」公平公正「的人民群眾一定逼著無辜的你付錢。

記者只要把這件事可查到的情況如實報導,最後寫上一句「有錢的嫌疑人拒絕為植物人老人墊付醫藥費,現在希望大家伸出援手」。你覺得網上網友會怎麼對待你?

看懂了這個,你就應該明白了。現實生活當中的故事根本就不是像我設計的這個情景裡那樣,只有一個壞人逃走了沒被抓住,而是人會為了錢主動撒謊。不管是真的撞人的人還是自己滑倒的人,面對高額的醫療費用,都有可能選擇撒謊。

你希望的那個人人無私幫助的社會是需要豐富的經濟基礎和完善制度的。如果我們今天人人都有意外險或者醫保,這些醫療費用由保險或者醫保費用來負擔,這些問題根本就不會存在。

不然你就想想,一個大學生趕公交車時不小心和路上的老人碰了一下,老人看病要100萬,這大學生要是沒錢,不是一輩子都要被債務毀掉?

當然大家其實真的不用擔心,畢竟絕大多數人一輩子都不會這樣的煩惱的。但是真的遇到了,我們可以有一個更加穩妥的處理辦法。真的看見別人摔倒,周圍要是沒有目擊者,那麼先避免有身體接觸。報警打個110或者120,讓他們來施救。畢竟真要是摔嚴重了,你作為沒醫療知識的普通人隨意搬動他人說不定就讓傷者傷勢加重了。同時還要注意周邊情況減少二次傷害的可能性。

我能說的,也就這麼點了。你聽的進去,那就仔細想想。處理問題的時候先想想世界「是」怎麼樣的,別到了真遇到困難的時候像個祥林嫂一樣抱怨世界「應該」是怎麼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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