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老人們講,解放前的農村非常窮苦,有的人家甚至連鍋都揭不開,好多人家都靠吃地瓜和野菜維持生活,很少有米麵吃,逢年過節能有魚肉吃的人家都不多。
在安徽的一個小村子裡,住著這麼一戶人家,男的叫張旺財,女的叫劉春花,他們有仨兒子。老大已成年,每天跟著他爹去地裡幹農活兒,二兒子十五,也能幫家裡挑水劈柴,打豬草,挖野菜了。小兒子九歲,最受爹媽寵愛,有點好吃的全家人都省給他吃。
村裡有個大漁塘,裡面有好多魚。一天有十來個村民都在漁塘捕魚,張旺財的小兒子根生在旁邊看熱鬧,他看著捕上來的魚活蹦亂跳的非常喜歡。他一邊玩兒一邊想:我得想個辦法弄幾條魚藏起來,拿回家解解饞。
根生在漁塘周圍轉悠,他在離漁塘不遠處的草叢裡,發現有個小水坑,裡面還存了半坑水。趁大家都集中精力捕魚沒注意,根生偷偷抓了一條大魚,用衣服兜著放到事先看準的水坑裡,來來回回拿了好幾次,藏起來六、七條大一點的魚。
然後他又裝模作樣的返回漁塘邊,在大家放魚的水桶邊玩兒了一會,就興衝衝地跑回家,把這個好消息告訴了他爹媽。夫妻倆一聽可樂壞了,直誇小兒子聰明!
村民們上岸後,分別查看自己的收穫,有個村民說:「我記得抓到七、八條大魚,怎麼少了兩條?」另外一個村民也說:「我的也少了一條大的。」其他村民看著自己的魚,好像記不清自己抓了多少魚了。大家挺納悶兒,說沒看見誰拿魚走,只有根生在旁邊玩兒,可有人看到他是空手走的。大家商量好,先去旺財家問問,看是不是根生拿的。
幾個村民來到旺財家,見他正在餵豬,就直截了當的問:「旺財,你家根生往家拿魚了嗎?」張旺財一口否認:「沒有的事兒,孩子根本沒往家拿。」有個村民不信,心想難道那魚自己飛了?他繼續往屋裡走,想進去看個究竟。這時劉春花從屋裡迎出來,對村民說:「我敢對天發誓,我家根生真的沒拿你們的魚,不信你們進屋來看看,要是我家偷拿了你們的魚,就死我家最親的人!」
村民們見她發了這樣的毒誓,也不好再說什麼,就各自離開了。等到晚上天黑了,根生就帶著他爹和二哥,偷偷摸摸把魚弄回了家。
時隔半年多,有一天,張旺財帶著倆兒子去鎮上王屠戶家賣豬,回來時天都快黑了,結果還沒走到村口,就遇上兩個攔路打劫的。小兒子當場被人捅死了,二兒子和旺財受傷嚴重,失血過多也丟了性命。
劉春花萬萬沒想到,這爺仨兒就這麼不明不白的走了!她哭得死去活來,難道真的應了自己那句毒誓嗎?三個他最親的人就這樣離她而去!
《太上感應篇》講:「故吉人語善、視善、行善,一日有三善,三年必降之福;兇人語惡、視惡、行惡,一日有三惡,三年天必降之禍。」
本來小孩子嘴饞偷魚不是大錯,應教育孩子送還改過。可旺財夫妻坦護包庇,做人不厚道,最嚴重的是劉春花昧著良心指天發毒誓,結果真的咒死了她三個最親的人。
雖然這只是道聽途說來的一個故事,但透過問題看本質,我們現實生活當中,是不是真實存在類似的這種現相呢?
聽別人的故事,悟自己的人生!為人一世,人在做,天在看,莫違心,莫騙善,莫欺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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