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太22:37-40,羅13:8-10,弗4:15-16;
在主耶穌的教導中,除了要求我們努力愛神之外,同時還命令我們愛人如己、彼此相愛。聖經提醒我們,重視愛中生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愛人之道與舊約律法與基督徒身份之間的關係等。盼望通過「愛人如己」這一真理的探討,能對諸位弟兄姊妹的現實生活有所幫助。
一、愛人能夠完全律法
「……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羅十三8)
1、愛人是律法的基本要求
「『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耶穌說:『你回答的是……』」(路十26-28)
愛神、愛人的兩條誡命,引自舊約律法書(參申六5;利十九18),主耶穌指出,這是律法的總綱(參可十二29-31),即:第一愛神,其次愛人。在主耶穌對試探他的律法師所說的這段話中,啟示出了舊約律法的精神所在。可見,愛人是律法的基本要求,也是神對人的心意。正如孟子所言:「天欲人相愛相利,不欲人相惡相賊也。」
2、全律法在愛人如己中實現
「因為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加五13-15)
基督徒的自由不能濫用在放縱情慾上,肢體之間應該彼此相愛、相互服侍。「自由」應像「信心」一樣,經歷在愛中的實踐(參加五6);可見,自由需要愛心。「相咬相吞」是禽獸的行為表現,決不是神兒女們的相處之道。
律法要求不傷害人,而只有「愛是不加害與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羅十三10)所有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羅十三9),可見愛人就是基督徒倫理道德的具體表現。因此,「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就是完全了律法」 (羅十三8)。
3、愛人如己超越了誡命的要求
「『……盡心、盡智、盡力愛他,又愛人如己,就比一切燔祭和各樣祭祀好的多。』耶穌見他回答的有智慧,就對他說:『你離神的國不遠了。』……」(可十二31-34)
愛人如己,不僅滿足了律法的要求,而且也超越了律法的要求。愛人與愛神相仿,說明這是一件極神聖的事。努力愛人比燔祭和各樣祭祀活動好得多,文士的這一認識得到了主耶穌的肯定。
在以色列民的侍奉中,燔祭是火祭,是最重要的祭物,預表主耶穌的犧牲和向神的完全奉獻。可見,愛人是一種奉獻生活,也是與神深化關係的必須,是基督徒的活潑見證。因其深入生活,有著重大的現實意義,是一種活祭(羅十二1、10),故此說超越了誡命的要求。
二、彼此相愛是主的命令
「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約十三34)
1、命令的總歸就是愛
「但命令的總歸就是愛……」(提前一5)
基督的福音是簡明易行的真理,信心的操練只能引發愛心的行為。真正的愛源自「清潔的心,和無虧的良心、無偽的信心」,這些都是靠基督稱義的結果。
舊約律法中的命令,總結為愛,就是愛神與愛人。新約是一個新時代,是由主耶穌的犧牲所開創的。在這新世界中,人與人之間應當建立新的關係,所以主命令我們彼此相愛。可見,愛是基督徒的行事原則,是神兒女生活的核心真理,是神旨意的精神所在。
2、愛是基督徒的記號
「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十三35)
現實世界充滿了傾軋與紛爭,但教會卻應當另有一番景象,就是充滿神的愛。基督徒與一般世人的根本區別,就是彼此之間有一顆相愛的心,這便是神兒女的神聖記號了。
因此,使徒保羅在囚牢中勸信徒說:「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惟用愛心說誠實話,凡事長進,連於元首基督……在愛中建立自己。」(弗四1-3、15-16)我們基督徒,和諧、相愛、聖潔、得勝的生活表現,是自己天國子民身份的美好見證。
3、愛人如己是至尊的律法
「要愛人如己。你們若全守這至尊的律法,才是好的。」(雅二8)
「愛人如己」是律法的精意所在,僅次於愛神的要求,故稱為至尊的律法,其意義是指公平的對待一切人;正如先知大聲疾呼:「惟願公平如大水滾滾,使公義如江河滔滔!」(摩五24)
德國神學家布爾特曼認為,在效法基督的真理上,神學層面分兩大塊:其一、是使徒宣道,就是關於十字架真理的宣講;其二、執事職分,就是有關服侍的聖工,意即服務他人。經上說:「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子,總是保養顧惜,正像基督待教會一樣。」(弗五29)人們常常顧惜自己的身子,體會自己的感受,保全自己的利益;我們如此待人就是遵行了主的新命令。
三、愛是人際關係的紐帶
「在這一切之外,要存著愛心,愛心就是聯絡全德的。」(西三14)
1、愛人當以愛神為基礎
「……也當愛弟兄,這是我們從神所受的命令。」(約壹四19-21)
愛神與愛人,這兩種愛在人的經歷上是一致的,且互為表裡,說明基督徒的靈性生活與倫理生活是合一的。使徒約翰說:「凡有世上財物的,看見弟兄窮乏,卻塞住憐恤的心,愛神的心怎能存在他裡面呢?」(約壹三17)
一個自私的人,必然以自我為中心,處處追求金錢、名譽、地位和權利;一個虔誠愛神的人,自然常常表現出善行、自潔、愛心和謙卑的心。
2、愛人當以基督為聖範
「……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約十三34)
主如何愛我們呢?經上說:「主怎樣饒恕了你們,你們也要怎樣饒恕人。在這一切之外,要存著愛心……」(西三13-14)我們是神的選民,在世上行事為人當效法主,饒恕、包容、忍耐別人。
基督教信仰講究信行合一。信心是蒙神悅納的首要條件,行為則是見證信仰的生活表現;即:以行踐信,以信促行。所以,看見肢體缺衣少食,不可塞住憐憫的心(參雅二14-18)。
3、愛人當以孝親為開端
「當孝敬父母,又當愛人如己。」(太十九19)
聖經要求我們孝敬聽從父母(弗6:1)。孝敬是尊敬的意思;順服是聽從的意思;「在主裡聽從父母」是指與主聯合,以主的順從能力去順服父母,他給我們聖靈能力,使我們順從父母的權柄。父母在地上對兒女而言可代表神管理、教育他們,有極尊貴的地位與權柄(參弗六3,參出二十12)。中世紀著名神學家阿奎那認為:天恩不奪走人性。故此,我們愛人當從愛父母做起。
如何愛他人呢?耶穌教導說:「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太七12)主的這段話,被稱為著名的金律。其實,聖經真理與中國原始儒家的文化傳統,有許多相通之處,如孔子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所以,我們當愛人如己。
彼 此相愛、愛人如己,似乎是陳舊的老生常談,其實它是重要的聖經真理,也是基督徒萬古常新的行為指南。神以十字架上的大愛打敗了撒但的權勢,也以此超越的愛 改變了世界,帶領人類進入光明中。我們也當以此神聖之愛,建立美好的人際關係,愛他人像愛自己一樣,與人為善、化敵為友,構築美好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