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私,儼然成為一個世界性問題。常有的感覺會不會是這樣呢——網際網路讓人們仿佛赤身裸體,公權力滲透到個人的許多方面。想想都讓人不寒而慄。但美國著名作家、以《自由》一書為中國讀者所知的喬納森·弗蘭岑卻提出了質疑:真是這樣嗎?
在弗蘭岑看來,「隱私原來是價值觀的柴郡貓:沒什麼實質意義,但有非常迷人的笑。」我們的隱私恐慌就在這種「迷人的笑」中被誇大了。與之相對的是,私生活粗暴地進犯公共生活這一問題,卻少有人關注。
「我們正全速沉沒於隱私的汪洋」,弗蘭岑說,也許你正在遭受的並不是隱私侵犯,而是整個帝國仿佛處於一間龐大的臥室之內,充滿了私生活「耀武揚威的醜惡奇景」,再沒有一處像樣的公共空間了。
嗯,即使據寫作此文已然過去了十幾年,但仍然是不乏新意的觀點,選自弗蘭岑隨筆集《如何獨處》,希望對你有啟發。
帝國臥室
文 | 喬納森·弗蘭岑
隱私啊隱私,美國人迷戀的新玩意兒:被奉為最根本的權利,營銷成最值得嚮往的商品,一星期就被宣判死亡兩次。
早在琳達· 特裡普按下錄音機的「錄音」鍵之前,評論員們就在警告我們「隱私遭到挾持」「隱私危矣」「我們現在所知的隱私,到2000年恐不復存在」。他們說,「老大哥」和他的平民弟弟正通過計算機網絡盯著我。他們告訴我,不比蜘蛛大的安全攝像機正從每一個陰暗的角落注視著,嚴厲的女權主義者正在監看臥房行為和茶餘飯後的對話,基因偵探可從一小滴唾液分析我整個人,偷窺狂會在普通攝像機上加裝濾鏡,以便透視人們的衣物。然後是從獨立檢察官辦公室湧出的八卦醜聞,汩汩地滲過官方和商業管道,浸透國家意識。套用哲學家託馬斯· 內格爾的說法,萊溫斯基醜聞案象徵隱私「受災難性侵蝕的高潮」;用作家溫迪· 卡米納的話說,它代表「極權政體中的隱私和個人自主遭到徹底漠視」。化身為斯塔爾檢察官的「公共領域」終於壓倒了——擰碎、頂破、踐踏、侵犯、蹂躪了——「私人領域」。
琳達· 特裡普(Linda Tripp),前美國總統柯林頓緋聞案告密者,她用錄音機錄下好友萊溫斯基在電話中透露的與柯林頓偷情之事,後將錄音帶交給獨立檢察官斯塔爾進行調查。
上述對隱私的驚懼具有傳統美式恐慌的一切指責與偏執,唯獨欠缺一個要素:真正受驚的大眾。美國人主要是在抽象層面在乎隱私。有時,消息靈通的社群會團結起來自我防衛,就像網民用反對「加密晶片」的電子郵件轟炸白宮那樣;有時,特別駭人聽聞的新聞報導會引發全國強烈抗議,例如蓮花軟體公司試圖銷售載有美國近半人口財務資料的只讀光碟時,就掀起滔天巨浪。但總的來說,即便面對像反毒戰爭這種大規模的侵害,美國人仍被動得很。我也不例外。我閱讀社論,試著讓自己激動起來,但辦不到。多數時候,我反而發現自己感受到的,與隱私專家要我感受的恰恰相反。這情形光上個月就發生了兩次。
《紐約時報》刊出《斯塔爾報告》全文的那個星期六早上,當我獨坐公寓試著咽下我的早餐時,我感受到的是自己的隱私——而非柯林頓或萊溫斯基的隱私——遭到侵犯。我喜歡與公共生活保持距離,遠觀比較壯觀。壯觀的場面和距離感,我兩個都愛。如今總統面臨彈劾,身為好公民的我有責任繼續了解證據,但報上的證據卻包含兩個人的撫摸、吸吮和相互自欺。當它們降落在我的吐司和咖啡旁邊,我感受到的不是那種為遮掩某種對醜聞的私密興趣而佯裝的憎惡;我沒有被性事本身所冒犯;我不擔心自己未來的權益有受侵害的可能;總統的痛苦並未如他聲稱的那般令我感同身受;公務人員的惡行內幕並未引起我的反感;雖然是註冊的民主黨員,我對這則新聞的厭惡,與看到巨人隊在第四節慘遭逆轉所感到的深惡痛絕,卻屬於不同層次。我感受到的應是我個人的感受。我被侵擾了,被硬塞東西了。
左:萊溫斯基和柯林頓;右:《斯塔爾報告》。
兩天後,我接到一家信用卡公司來電,請我確認最近兩筆在加油站和一筆在五金商店的費用。諸如此類的詢問在今天很常見,但這是我的第一次,而那一剎那,我覺得自己暴露無遺。與此同時,我也深有被奉承的感覺:某個素不相識的人對我感興趣,特地打電話來。並非那位年輕的男客服本人在乎我。聽起來他像是正看著一本薄薄的手冊念臺詞。他顯然不喜歡這份工作,卻仍要勤奮不懈,這種壓力似乎讓他口齒不清了。他趕著把話說出口,愈說愈急,仿佛那些話了無意義得令他難堪或惱火,但它們不斷在他的齒間擠作一團,他只好停下來,使勁用嘴唇一一抽取。是計算機,他說,計算機定期,呃,檢查,你知道的,消費模式……今晚還有什麼他幫得上忙的嗎?我決定,如果這個年輕人想滾動屏幕查看我的消費,細細思索我那兩次油箱加滿和我那一桶乳膠漆的重要性,我可以接受。
所以問題來了。在《斯塔爾報告》面世的那個星期六早上,以傳統自由主義的角度來看,我的隱私絲毫未遭侵犯。我獨自在家,沒被鄰居觀察和打擾,沒被新聞提到,而且有絕對的自由選擇忽視那篇報告,去做要快活地動點腦筋的周六填字遊戲;但僅僅是那篇報導的存在就已大大侵犯了我的隱私感,使我幾乎鼓不起勇氣去碰觸它。而兩天後,我在家被一陣電話鈴聲打擾,被要求提供家母的娘家姓,從而意識到,我日常生活種種數位化的細枝末節正被陌生人詳加檢閱;而不到五分鐘,我已將整件事拋諸腦後。我在看似安全無虞時覺得被侵犯,又在看似被侵犯時覺得安全。我不明白為什麼。
一八九○年,路易斯· 布蘭代斯和塞繆爾· 華倫將隱私權定義為 「獨處的權利」。乍看下,它似乎是美國生活的基本原則。行動派人士為此大聲疾呼,要求生殖權,反對跟蹤,要求死亡權,反對全國醫療資料庫,要求更強大的數據加密標準,反狗仔隊,要求僱主電郵不被侵犯,反員工藥檢。但,如果看得更仔細些,隱私原來是價值觀的柴郡貓:沒什麼實質意義,但有非常迷人的笑。
左:路易斯· 布蘭代斯,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1916-1939);右:塞繆爾· 華倫,美國律師。兩者於1890年共同發表經典法律評論文章《隱私權》。
法律上,隱私的概念一團混亂。侵犯隱私是許多罪行在情感方面的核心,從跟蹤、強姦到偷拍和非法入侵,但沒有一條刑事法規在理論上明令禁止侵犯隱私。民法因州而異,但大多遵循法學家威廉· 普洛瑟四十年前的分析,將侵犯隱私歸納為四種侵權行為:侵擾我的生活安寧、發表我與公眾無關的私人事務、歪曲我形象的宣傳,以及未經我的許可冒用我的姓名和照片。這是個脆弱的集合。侵擾看來十分像刑事上的非法入侵罪,歪曲像誹謗罪,冒用像盜竊罪,而在外來侵害消除後依然存在的傷害,則被優美地描述成「施加情緒困擾」,致使侵犯隱私這條變得多餘。真正在底下支持隱私的,是傳統自由主義的 「人身自由」或「自主權」概念。近幾十年來,許多法官與學者選擇以「隱私範疇」代替「自由領域」,但這只是新瓶裝舊酒:並未創造新的理論,而是把舊東西重新包裝,重新出售。
不管你打算賣什麼,豪宅也好,世界語課程也好,貼上「隱私」這個微笑標章都有幫助。去年冬天,由於持有第一銀行白金Visa 卡,我有機會加入一項名為「隱私守衛®」的計劃,依其文宣,它能「讓你知悉你的僱主、保險公司、信用卡公司和政府機構掌握了哪些個人記錄」。前三個月免費,所以我註冊參加了。接下來在郵箱中出現的是書面作業:信用記錄調查和其他調查的申請表及信封,以及一本看著令人喪氣、讓我記錄調查結果的不怎麼精美的本子。我頓時意識到我沒那麼在乎我的駕駛記錄之類的東西,在乎到為此等一個月;而在我打電話給「隱私守衛®」要求取消我的會員身份,而對方央求我不要取消時,我才明白,這項「服務」的重點在於利用我的時間和精力,來幫助第一銀行減少詐騙方面的損失。
就連法律上涉及隱私的議題,也很少因為不必要的曝光或侵入就真正傷及情感。例如全國性的《基因隱私法》提案就以「關於我的性格和未來的健康狀況,我的DNA 所透露的要多於其他醫療信息」的概念為前提。事實上,到目前為止,DNA 能透露的秘密不過是心雜音、家族糖尿病史,或過分喜愛水牛城辣雞翅罷了。一如任何醫療記錄,僱主和保險公司濫用遺傳信息的可能性固然令人膽寒,但這與隱私問題幾乎無關;最主要的傷害是職場歧視和提高保費之類的事情。
與此類似,網絡安全問題主要在於具體細節。美國行動派人士口中的「電子隱私」,被歐洲同類人士稱為「信息防護」。我們的術語聽著比較刺激,但他們的才夠精確。如果有人要設法竊取你的美國運通卡卡號和到期日,或者你邪惡的前男友在找你的新住址,你需要的是加密軟體試圖保證的那種牢不可破的保密。但,如果你是在和朋友講電話,你只需要一種隱私的感覺。
信息防護的社會劇通常這樣發展:黑客或保險公司或電話營銷人員得以進入敏感的資料庫,公眾利益的看門狗大聲吠叫,新的防火牆於焉建立。正如多數人都在一定程度上害怕病菌,卻把病毒研究留給疾病管制中心,多數美國人皆對隱私議題有一定的興趣,卻把嚴肅的監管工作交給專家。目前我們的問題是那些監護人已經開始發表恐慌言論,並且不把隱私當成眾多相競爭的價值之一來看待——而是當成唯一凌駕於一切的價值。
小說家理察· 鮑爾斯最近在《紐約時報》專欄版宣稱隱私是一種「正在消失的幻覺」,因此,數字通訊加密作業努力奮鬥的結果,和冷戰一樣出色。鮑爾斯將「隱私」定義成「生命不被登記的部分」,而在我們只要購買東西就會留下的數字足跡中,他看到「每個人活著的每一天都成為被詳盡完整地記錄、熟練地敲幾下鍵盤便能重現的布魯姆日(布魯姆是詹姆斯·喬伊斯著作《尤利西斯》中的主人公,整部作品描述的是1904年6月16日當天發生在他身上的一切)的時刻」正在逼近。想到我們個體的神秘也許會被簡化成有限數據串,當然是很恐怖的事。然而,鮑爾斯如此嚴肅地將信用卡詐騙和截聽手機通話比作熱核焚化,主要說明了隱私恐慌的傳染性。畢竟,鮑爾斯或其他任何人想的、看的、說的、期待的、計劃的、夢想的、為之羞愧的東西,「 登記」在哪裡呢?數字版《尤利西斯》除了主人翁的購買列表和其他交易記錄,什麼也沒有,篇幅頂多四頁:難道布魯姆的一天真的沒有其他東西嗎?
何況,當美國人真心誠意地犧牲隱私,是為了獲取健康、安全或效率上的實質利益。多數的合法侵犯——愛滋病報告、機場X 光、《梅根法案》、酒駕攔檢呼氣檢測、學生運動員的藥檢、保護胎兒的法令、保護植物人的法令、遠程監控汽車排氣、縣立監獄的搜身,甚至包括肯· 斯塔爾揭露總統的墮落——基本上都是公共衛生措施。我怨恨華盛頓廣場的安全攝像機,但對地鐵月臺上的滿懷感激。對我來說,我的E-ZPass 通行費記錄被濫用的風險,比起我獲得的便利微不足道。八卦小道會讓我成為《第一修正案》受害者的風險亦是如此;全國人口有兩億七千萬,任何個人信息變得舉國皆知的概率趨近於零。
法學家勞倫斯· 雷西格形容美國人像「牛」一般愚鈍,原因是我們喜歡做這樣的計算,進而默許他所謂的個人生活「蘇維埃化」。但隱私的玄妙之處在於:只要指望,我們通常就能獲得。對街公寓有個鄰居每天都花很多時間對著鏡子檢查她的毛孔,我看得到她做這件事,她無疑有時也看得到我。但只要我們兩個都不覺得被看,各自的隱私就完好無損。當我通過美國郵政寄明信片時,我也從理論上知道,郵件處理員可能會讀,或許大聲地讀,甚至取笑,但我安全無虞,不會受到任何傷害,除非我倒黴到極點,我在美國真正認識的那一位處理員剛好看到那張明信片,並拍了拍額頭,說:「哦,天哪,我認識這傢伙。」
我們的隱私恐慌不光是被誇大而已。它建立於謬論之上。艾倫·艾德曼和凱洛琳· 甘迺迪在《隱私權》中總結了隱私擁護者的普遍之見,例如:「現在擁有的隱私比從前少。」許多書、社論和脫口秀不時明言或暗示這種論調,使得美國人,無論其本身言行舉止有多被動,現在都恭順地告訴民調人員,他們非常非常擔心隱私問題。但,幾乎從任何史觀來看,這種聲明都顯得怪誕。
一八九○年,一個住在小鎮的典型的美國人,受到近乎面面俱到的監視。不僅他的每一筆交易都要「登記」,而且是登記在認識他本人、父母和妻小的店員的眼睛和腦海裡。連走路去郵局,行蹤都會被鄰居掌握和分析。他也很可能是跟兄弟姐妹甚至跟父母睡同一張床長大。除非家庭富裕,他的交通工具——火車、馬、自己的兩條腿——要麼是公共的,要麼就讓他暴露於眾人眼前。
反觀今日,在典型美國人居住的市郊和遠郊,人丁單薄的核心家庭佔據偌大的房屋,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臥室,甚至浴室。即便與我生長的六七十年代的郊區相比,當代的公寓大樓或門禁小區也還是更利於隱姓埋名。認識鄰居不再是鐵律。小區越來越虛擬化,成員不是不露面,就是穩穩掌控要呈現的面貌。交通出行多半靠私人載具:最新款的SUV空間如客廳一樣寬敞,還配備車用電話、CD 播放器和電視屏幕;在深色玻璃,即「我看得見你但你看不見我」的汽車隱私守衛® 裝置之一的背後,你可以穿睡衣或比基尼,管它有沒有人知道,有沒有人在意。或許政府侵入家庭的比例略高於一百年前(社工照顧老殘窮、衛生官員要求預防接種、警察詢問家暴事件),但這些闖入之舉,尚不至於超出它們所取代的小鎮式窺探。
「獨處的權利」呢?非但沒有消失,反倒急遽增加。它正是現代美式建築、造景、交通、通訊和主流政治哲學的本質。美國人對隱私無動於衷的真正原因大得幾乎看不見:我們正全速沉沒於隱私的汪洋。
因此,受到威脅的不是私人領域,而是公共領域。已經有很多人表示,斯塔爾的調查可能會讓未來有意任公職者感到洩氣(只有狂熱分子和廢物會想幹),但他們只說了一半。華盛頓的公共世界,既為「公共」,就屬於每一個人。我們全被邀請以我們的選票、我們的愛國情操、我們的運動和我們的觀點去參與其中。人口集結起來的力量讓我們堅信,公共世界比私人領域任一凌亂的個體來得更宏大、更持久、更莊嚴。但,正如一名藏身於教堂塔樓裡的狙擊手可讓整個城鎮的街道空無一人,一件真正令人作嘔的醜聞,也會損害上述信念。
如果隱私取決於對「不可見」的期望,那麼定義公共空間的,就是對可見的期望。我的「隱私感」不但會把「公」隔絕於「私」之外,也會阻止「私」進入「公」的大門。一旦覺得兩者的界線遭到破壞,我心裡那隻邊境牧羊犬就會苦惱地吠叫。這就是為什麼公共空間遭到侵犯,與隱私遭到侵犯的感受如此相似。我走在人行道上,旁邊有個男人隨地小便(貨車司機尤其可能拿「憋不住了,憋不住了」的膀胱管理哲學辯白),雖然表面上那個拉鏈開著的男人的隱私因撒尿而受損,但我才是那個覺得受侵犯的人。暴露狂、性騷擾者、碼頭上的吸屌客和在長途客運上自說自話的人,全都藉由暴露自己來侵害我們的 「公共」意識。
既然許多人認為真正嚴重的公開曝光與在電視上播出同義,我們似乎可以說,電視空間是最主要的公共空間。但,人們在電視上說的許多事情,絕不見容於真正的公共空間——例如陪審席,甚至城市的人行道上。電視可說是十億間客廳和臥室龐大的交錯延伸。你很少聽到有人在地鐵上高談闊論大小便失禁之類的事,但在電視上,好多年了這種事一直在發生。電視缺乏羞恥感,而沒有了羞恥感,公私便無分際。去年冬天,一位女主播看著我的眼睛,以親密女性親屬的語氣,把愛荷華州的一窩嬰兒稱為「美國的七個小寶貝」。二十五年前,在健力多和拜阿司匹林的廣告之間看到丹· 拉瑟的水門事件報導已經夠奇怪的了,仿佛尼克森總統即將遞出的辭呈就在我的藥箱裡。現在,插在承諾牌人造黃油和名人遊輪廣告之間的新聞,本身就是一件被玷汙的酒會禮服——電視成了臥室地板,如此而已。
與此同時,沉默成了一種過時的美德。人們現在很願意講明他們的疾病、租金和抗抑鬱藥物。性史在第一次約會時便被洩露,勃肯鞋和熱褲在便服星期五滲入辦公室,遠程辦公把會議室搬進臥室,「較柔和」的現代辦公室設計把臥室搬進會議室,銷售員單方面直呼顧客的名字,我得先和服務生建立人際關係他們才肯拿食物來,語音機器把「我很抱歉,我無法辨識您撥出的號碼」的重音放在「我」上,而網迷們更用詞不當地將蝕刻矽晶片稱作「公共論壇」,沒刮鬍子的「與會者」可以盤腿坐在凌亂的床單上與人交流。網絡世界是對隱私的一種威脅嗎?它是隱私耀武揚威的醜惡奇景。
真正的公共空間是歡迎每一位公民出席、排除或限制純隱私的地方。近年來美術館參觀人數迅速增加的原因之一,就是展覽館仍有公共空間之感。在離開凌亂的床單之後,徜徉於強制的端莊和寂靜中,暫別膽大妄為的消費主義,多美妙啊。悠閒漫步,享受看與被看,多愜意啊。每個人都偶爾需要可以散步的公共場所——當你想向世界(不是親朋好友的小世界,而是廣大的世界,真正的世界)宣布你買了一套新西裝、你戀愛了,或者忽然發現不聳肩可讓你高出足足一英寸的時候,去那裡就對了。
遺憾的是,百分之百公共的場所瀕臨絕種。我們仍有法庭和陪審席、通勤火車和公車站、隨處可見的小鎮主街(是真正的主街而非帶狀購物中心)、若干咖啡館,以及若干城市人行道,否則對美國成人來說,唯一的半拉子公共空間就是工作的世界了。在工作世界,特別是商業上流階層,服裝規定及行為準則仍強制執行,個人洩密會被處分,遵守禮節仍是規範。但這些禮儀只適用於公司員工,而就算是員工,在他們老了、殘了、退化了或工作可以委外之後,也可能被趕走,進而被放逐到凌亂的床單上去。
美國公共生活最後一個面積廣大、四面峭壁高聳的堡壘是華盛頓特區。因此當斯塔爾報告猛然闖入,我不禁覺得被侵犯。這是對隱私的侵犯,沒錯:私生活粗暴地進犯最公共的公共空間。我不想在來自華盛頓的新聞裡看到性。性,放眼別處比比皆是:情景喜劇裡、網絡上、書皮上、汽車廣告裡、時代廣場的廣告牌上。全國性的景觀就不能有一樣東西與臥室無關嗎?我們都知道權力的休息室裡有性,隆重的排場背後有性,法官的長袍底下有性;但我們難道不能成熟一點兒,假裝假裝嗎?不是假裝「沒有人在看」,而是裝作「大家都在看」?
近二十年來,企業領導人和橫跨大部分政治光譜的政治人物,包括金裡奇的共和黨人和柯林頓的民主黨人,都在頌揚公營機構私有化的好處。但有哪個詞比「私有化」更適合描述萊溫斯基事件和後續闖入的大揭秘(海倫· 切諾維斯、丹· 波頓和亨利· 海德的婚外情)?如果你想知道私有化的總統職位可能是何種面貌,拜斯塔爾先生所賜,現在你看到了。
在丹尼斯· 詹森的短篇小說《比佛利之家》裡,年輕的敘事者白天在護理之家工作,照顧無望的殘障人士,那裡有一個特別不幸的病患一直無人探視:
不斷的痙攣迫使他把輪椅推到旁邊歇息,他的目光沿著鼻梁,緊盯著骨節突起的手指。病是突然襲擊他的。他沒有人探視。他的妻子正要跟他離婚。他才三十三歲,我相信他說的,但很難猜測他所透露的關於自己的事,因為他其實不能說話了,只能反覆用雙唇夾住伸出的舌頭,發出呻吟。
他不必再假裝了!他的狼狽不堪顯而易見。與此同時,我們其他人繼續試圖互相欺騙。
在從東岸到西岸、鋪著粗毛地毯的帝國臥室裡,我們全都可以狼狽不堪,從而省下裝模作樣的麻煩。但誰想住在一個睡衣派對的世界裡呢?如果沒有可與之相對立的事物,隱私便失去價值。「與此同時,我們其他人繼續試圖互相欺騙。」——這也是好事。我們有擺出公眾面孔的必要,也需要隱私來卸下公眾面孔,這是兩個同等基本的需要。我們既需要不像公共空間的家,也需要不像家的公共空間。
一個星期六晚上在第三大道散步時,我感到失落。在我周遭,迷人的年輕人正弓著背玩他們的掌中寶和諾基亞玩得出神,仿佛在探查疼痛的牙齒,或調整助聽器,或擠壓拉傷的肌肉;個人科技開始形如個人殘障。我上人行道真正希望的是人們看到我,且讓我看到,但連這種卑微的心願,都被手機使用者和他們討人厭的隱私阻撓了。他們在說「那個要搭配北非小米吃嗎?」和「我正要去百視達」之類的事情。他們廣播這些早餐桌上的對話並未違反任何法律。我沒有「公共場所守衛」可以買,沒有高檔的公共生活保護區可以逃入。獨處,無論在廣場區的套房,或卡茨基爾山的小木屋,都相對容易獲得。隱私既是商品又是權利,享有雙重保障;公共廣場則什麼保障都沒有。就像原始森林,公共廣場數量稀少且無法取代,應由眾人共同管理。私人領域要求越高、越擾人心神、越教人灰心,維繫公共廣場的工作就越發困難。誰有那種時間和精力去支持公共領域呢?什麼樣的辭令能有潛力與美國人對「隱私」的愛相競爭?
天黑回到公寓,我不會馬上把燈打開。這些年來,這已成為我的一種自我要求的預防措施,免得一下子讓客廳燈火通明,嚇壞了暴露在外的鄰居,雖然我唯一看得到他們在做的活動,似乎從來都是看電視。
今晚我那位極為注重皮膚的鄰居跟她丈夫在家,他們似乎正著裝準備出席什麼宴會。女人——從百葉窗和窗框間的縫隙看得到她修長的身影——正在穿浴袍,戴髮夾,坐在鏡子前。頭髮油亮、穿著西裝褲和白T 恤的男人,則站在另一個房間的沙發旁看電視,姿勢看起來不怎麼投入。最後女人消失於臥室。男人穿上白襯衫、系上領帶,坐在沙發的扶手上,仍看著電視,現在比較專注了。女人穿著無肩帶的黃色洋裝回來,看上去完全變了一個人。多美妙的轉變啊!私與公之間的距離,多美妙啊!我看到珠寶、夾克和手提包等的快速往返動作,然後這對盛裝打扮的夫婦,便進世界冒險去了。
一九九八年
[美] 喬納森·弗蘭岑 著
南海出版公司,201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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