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了2019年度深圳法院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狀況白皮書。去年,全市法院新收和審結智慧財產權案均達4萬餘件,收案數再創新高。多家外企在深提起訴訟,深圳法院共受理涉外、涉港澳臺智慧財產權案件1306 件,通過積極適用訴訟禁令、引入港區陪審員參與審理等做法,有效避免權利人「贏了官司,輸了市場」。
頒發全國首個標準必要專利禁令
針對網絡智慧財產權侵權行為傳播快、危害大,深圳法院積極、規範適用行為保全措施,破解「救濟不及時」。2019年,深圳兩級法院共發出訴訟禁令8份,涉案金額超一億元。在華為與三星侵害發明專利權糾紛中,頒發了全國首個標準必要專利禁令,強化了對重點領域核心技術保護,促進中外高科技企業在世界通信領域合作發展。
侵權事實查明難是制約智慧財產權案件審理的最大難題,深圳智慧財產權法庭在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訴貴州省仁懷市茅臺鎮中黔酒業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標權糾紛一案中,首次探索適用七人合議庭模式審理社會影響大的知產案件。從不同行業中隨機抽取了 4 名來自酒業、教育、醫療、科技等不同領域的人民陪審員加入到合議庭參與庭審調查並充分發表意見,幫助法官了解相關行業和技術背景知識,最終判決更加貼近社會和公眾的普遍認識。
受理涉外、涉港澳臺智慧財產權案件1306件
隨著粵港澳大灣區的融合發展,深圳法院引入港區陪審員參與智慧財產權案件審理,增進了港澳對內地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狀況的理解與信任。
例如,在菲利普莫裡斯公司訴深圳市舜寶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外觀設計專利權糾紛案件中,深圳智慧財產權法庭邀請港區陪審馬楚力組成合議庭,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前海法院聘請了港澳臺和外籍調解員,實行「內地調解員+域外調解員」或「調解法官+域外調解員」的聯合調解模式,成功調解案件57宗,收到良好成效。
白皮書顯示,2019年,深圳法院共受理涉外、涉港澳臺智慧財產權案件1306件,審結智慧財產權涉外、涉港澳臺案件1183件。這些涉外、涉港澳臺案件數量多、地域廣、品牌多、影響大。深圳法院堅持平等保護境內外主體合法權益,努力打造全球智慧財產權保護「優選地」,其智慧財產權爭端解決能力和國際影響力不斷提升。
如美國GPNE公司在深圳針對美國蘋果公司提起專利侵權糾紛,訴訟標的高達9億元。另外,美國微軟公司、英國戴森公司、荷蘭飛利浦公司、日本三菱公司等均在深圳提起過智慧財產權訴訟。
突出科技創新成果保護
據白皮書統計,去年全市法院新收案件42660件,同比增長 53.9%,約佔全省收案數三分之一,審結41031件,同比增長49%,結收案比達 97.3%。智慧財產權民事案件中,技術案件多、涉及領域新、法律問題前沿、市場影響大,專利案件受理數與審結數約佔一審智慧財產權民事案件總數的77%和 86%。
在備受關注的華為訴三星標準必要專利糾紛案中,訴訟標的高達32 億餘元,深圳智慧財產權法庭一審審理釐清標準必要專利許可談判的過錯認定標準,為促成雙方達成全球和解打下紮實的基礎。同樣由該庭一審審理、國際影響大的華為訴美國奧普締斯公司壟斷糾紛案,標的達9900萬元,涉及國際前沿的疑難法律問題。
深圳法院注重釐清智慧財產權刑事案中疑難案件量刑標準。龍崗法院審理的斯平瑪斯特公司訴深圳深鵬輝公司等假冒註冊商標刑事自訴案,是全國首例智慧財產權刑事自訴成功定罪案,為完善智慧財產權自訴制度提供了有益的司法實踐。
深圳多宗智慧財產權案入選省和國家典型案件
昨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同步發布了2019年度智慧財產權十大典型案例。深圳法院審理的2件案件入選「全國法院十大智慧財產權案件」,2件入選「全國50件典型智慧財產權案件」,1篇文書入選全國法院百篇優秀裁判文書,3件入選廣東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十大案件,2件入選廣東法院服務創新驅動發展十大典型案例。
據深圳智慧財產權法庭副庭長鄧曉琴介紹,華為訴三星侵害發明專利權糾紛案,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訴武漢駿網互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力普森科技有限公司不正當競爭糾紛案等入選2019年度深圳法院智慧財產權十大典型案例。
其中,社會關注度最高、最廣泛的智慧財產權案件——華為與三星互訴侵害發明專利權糾紛案是我國首例無線通信領域國際標準必要專利禁令救濟第一案。案件成功審結,不僅切實維護了我國企業的合法權益,而且對營造我國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促進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實施,樹立中國法院尊重事實、平等保護中外當事人智慧財產權的良好形象,均具有重大意義。
李志訴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霍爾果斯哇唧唧哇娛樂文化有限公司、騰訊音樂娛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上海騰訊企鵝影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著作權侵權糾紛案公開庭審,被最高人民法院評為2018年度最受關注的庭審直播案件,且社會各界對此次庭審過程作出了積極評價。
深圳市博林達科技有限公司訴被告深圳市艾騰達電子材料有限公司、珠海中鼎化工有限公司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裝、裝潢糾紛案一審判賠說理充分,量賠金額注意遵循以智慧財產權客體的市場價值為導向的司法政策精神。該案為全國範圍內首例涉標準物質領域的反不正當競爭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