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言與地域文化互為表裡,不可分割。方言是地域文化的載體,是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珍貴的、不可再生的文化資源和非物質文化遺產。而地域文化則是中華文化的有機組成部分,是民族文化的根脈所在。用方言形式所表達的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現象,即為「方言文化」,包括地方風物、民俗活動、口彩禁忌、俗語諺語、民間文藝等。筆者認為,隨著語保工程取得重大進展,應當推動方言與文化研究相結合,探索科學的研究範式。
方言與文化研究的科學範式尚未形成
把語言與文化(思維)結合起來進行系統研究,在西方有100多年的歷史,在我國也有幾十年的歷史。1950年出版的羅常培《語言與文化》是我國語言文化研究的先驅之作;1985年,遊汝傑、周振鶴在《復旦學報》第3期發表《方言與中國文化》一文,提出「文化語言學」的概念,認為應該將豐富的語言材料和歷史悠久、多姿多彩的中國文化結合起來研究;20世紀80年代至90年代初曾經出現「文化語言學中國潮」,然而90年代中期以後卻快速消退。其迅速衰微的根本原因是,研究對象過於龐雜,內容、方法不統一,缺乏科學的研究範式。
此後的20多年,正是漢語方言學快速發展的時期。方言學界專注於考察語言本體的各種問題,對於與方言密不可分的地域文化——尤其是民俗文化,則關注甚少。以陝西方言研究為例,代表性著作如《神木方言研究》《綏德方言調查研究》及《陝西方言重點調查研究叢書》等,對語言系統的描寫和考察細緻深入,民俗文化的內容在「分類詞表」中有所體現,但仍以詞語解釋為主。與此同時,民俗學界的研究則主要是對民俗事象及其文化意義的描寫和追索,較少涉及方言。因此,形成了方言與文化研究相互隔離的局面。
在新語境下打破研究隔離
近年來,隨著中國語言資源保護工程的實施,方言文化現象作為一個整體進入了方言調查研究的視野,得到記錄、保存和呈現。不僅《中國方言民俗圖典》《中國語言文化典藏》全面系統地描寫和記錄了方言文化,而且語保工程中的瀕危方言調查、一般方言調查,都有口頭文化的內容。2017年1月25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發布了《關於實施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的意見》,明確指出「保護方言文化」是其中的一項工程。新材料的出現和新語境的形成,提出了重新認識方言與文化關係的要求,也提出了建立方言文化研究新範式的要求。
那麼,如何打破方言和文化研究的隔離,將方言文化作為一個整體進行研究?方言文化研究又有哪些取向和模式?《中國語言文化典藏》利用語言和多媒體、資料庫及網絡技術保存和展示方言文化,是語言文化研究的一種新範式,可以稱之為「語言文化資源保護模式」。我們認為,在大力開展語言文化資源保護的同時,還可以將方言文化的研究推向更深的層次,兼顧語言與文化的外在和內在聯繫,探索「方言文化互解互證模式」和「語言文化現象考源模式」。
在繼承與變革中探索新範式
構建新範式,可以從20世紀八九十年代的文化語言學研究中吸收合理成分,但對其實際內涵與外延則需要作出重大改變。在研究「文化語言學」的學者中,除了少數學者外,關注方言文化的並不多,他們的注意力主要集中在典籍、漢字、熟語中的文化現象及其含義。在新的範式中,我們將方言與文化看作是互為表裡的整體,在大量調查、記錄方言文化現象的基礎上,觀察方言和文化之間的互動關係,觀察方言文化現象的地域分布和共時差異,用方言與文化互釋互證,或通過歷時溯源,揭示方言蘊含的文化意義及其來源。
「語言文化資源保護模式」是語保工程中形成的方言文化研究新範式。《中國語言文化典藏》的調查框架,囊括了方言中物質文化、口頭文化的方方面面。首先分為房屋建築、日常用具、服飾、飲食、農工百藝、日常活動、婚育喪葬、節日、說唱表演九個大類,大類下再分次類、小類,共800多個調查條目。該系列中最值得稱道的是:在記錄、解釋方言文化詞語的同時,將相關聯的俗語、諺語、歇後語、民歌也記錄下來,以最大限度地體現該民俗(詞語)獨特的文化價值和語言價值。
「方言與文化互釋互證模式」 可以指導研究者通過對民俗文化的考察準確理解方言詞義,避免望文生義、俗詞俗解。反過來,方言詞義也可以幫助準確理解有關詞語和現象的文化意義,糾正誤解。比如,劉勳寧的《陝西民俗與方言本字》將方言調查和民俗考察相結合,對書面語裡不單獨使用而意義模糊的字,藉助民俗文化意義澄清了其語義。另外,方言和民俗文化的分布地域也可以互相印證。我們可以從方言特徵與民俗事象在不同方言區域中的分布,觀察到方言文化流播的同向性乃至同步性。
「語言文化現象考源模式」是在方言文化描寫記錄的基礎上,在一定區域內考察民俗文化的不同語言表達形式和含義,對方言文化現象進行解釋和溯源。這種研究範式強調從方言入手,深入挖掘和揭示方言詞語、民俗事象背後的文化意義。以「打火」民俗研究為例。「打火」是陝北春節前後以點燃「火堆、火塔」為核心的重要民俗活動。我們首先考察了延安打火的儀式、過程和不同時間打火的意義。其次,考察這種活動在陝北及周邊不同方言中的語言表現:既有「火」的一致性,又根據材料和形制的不同各有特點,如「打火、打煙火、打火塔子、壘火塔塔、壘旺火、壘火堆」等。再次,考察打火民俗的分布和表現形式:在陝北、山西、內蒙古晉語區和甘肅等地都有這個習俗,火堆點旺時,人們或者在火上烤食物、烤衣服,或者轉火堆、火塔,目的是用火驅邪、「撂病」(燎/療病,甘肅靖遠叫「遊百病」)。最後,根據打火民俗的分布地域、活動過程和目的意義來追溯其文化源頭,發現它既是中國古代「燎柴」風俗的延續,又極可能與北方諸民族的原始宗教薩滿教對「火」的崇拜有關;延安正月十五打火敬太上老君,則和道教有關;至於「火塔」的形制都是佛塔狀且名之為「塔」,則明顯受到佛教的影響。因此,「打火」民俗是中華多民族文化、外來文化融合的產物。它的語言形式、方言差異、具體過程正好揭示了這一點。新時期以來,打火民俗有傳承也有發展,除了「撂病」主題,更多地成為老百姓生活紅火興旺的象徵。
綜上所述,語保工程、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工程,不僅保存和發掘出無比豐富的方言文化資源,而且創造了新的語境,啟示著新的研究方向和趨勢。在這個新的語境下,我們需要不斷地探索方言文化研究的新途徑和新範式。
(本文系國家語委語保工程項目「語言方言文化調查·陝西延安」(YB1921A004)、教育部規劃基金項目「晉語志延片方言接觸研究」(19YJA740013)階段性成果)
(作者單位:西安文理學院文學院)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網-中國社會科學報 作者: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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