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營商財經網方悅/文
泰興市祥瑞置業有限公司的裁判文書顯示,因為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被告上了法庭。
訴稱解除購房協議後錢沒退完
據裁判文書顯示,原告陳某與被告泰興市祥瑞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祥瑞置業公司)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一案,法院在2018年4月26日立案。
陳某稱,雙方層約定購買祥生江山樾9-402室房屋,並於2017年11月18日繳納房款505000元。後雙方自願解除購房協議,並協商一致退還購房款505000元。
但實際上,祥瑞置業公司只退還了495000元,尚有10000元至今未退還。經多次催要,仍拒不給付,故起訴要求退還。
辯稱扣留的是定金
對此,祥瑞置業公司辯稱,剩餘10000元未退還的原因是陳某違反了雙方籤訂的認購協議書,10000元作為定金不予返還。
法院經查明認為,雙方經協商達成《祥生·棠悅府退戶申請表》,雙方籤訂該申請表時約定的退款金額亦為505000元,祥瑞置業的工作人員此後對「退款金額」一欄進行了塗改和添加,亦明顯有悖誠實信用原則。
最終,判決祥瑞置業返還購房款10000元。
據企查查顯示,祥瑞置業是祥生地產旗下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是趙紅衛。不過在祥生地產內部,真正負責地產業務的確是陳弘倪。
陳弘倪是祥生集團董事長陳國祥的兒子,2019年初接替趙紅衛任祥生地產集團總裁,全面主持地產集團工作,是典型的二代接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