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小區日常巡查管理規程
1.0目的
規範小區巡查工作,保障小區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2.0適用範圍
適用於客服中心的小區巡查工作。
3.0職責
3.1客服主管負責小區巡查的組織、管理工作。
3.2客服助理負責依照本規程實施小區巡查工作。
3.3在小區巡查過程中,客服助理對項目其他部門的工作有監督職責。
4.0程序要點
4.1客服主管應於每月月底制定下月的小區巡查工作方案,內容應包括責任區域的巡查安排及巡查的內容等。
4.2巡查頻次
客服助理至少每周一次對小區進行一遍全面巡查,客服主管每周一次對小區進行抽查。
4.3小區巡查的內容
4.3.1治安隱患的巡查。
4.3.2公共設施設備安全完好狀況的巡查。
4.3.3清潔衛生狀況的巡查。
4.3.4園林綠化維護狀況的巡查。
4.3.5每周轄區裝修戶至少抽查20%。
4.3.6對轄區空置房進行抽查,抽查的對象按季節處理。
4.3.7利用巡查機會與住戶溝通,每周訪問量為至少轄區入住戶數的2%,並形成《走訪記錄表》。
4.4巡查中的異常情況由巡查人匯總到前臺接待處,由前臺接待按報事報修規程處理。
5.0質量記錄
5.1 《巡查記錄表》
5.2 《走訪記錄表》
6.0相關支持文件
6.1《報事報修管理規程》
6.2《裝修管理規程》
6.3《業主手冊》
6.4《空置房管理規程》
6.5《住戶違規處理規程》
商管物業日常巡查制度
日常巡查工作是物業管理部的一項最基礎、最重要的日常工作,對如實、科學地反映商管工作的情況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物業管理部人員必須嚴格遵守
一、日常巡查工作包括:
1、樓層巡查工作;
2、商戶裝修巡查工作;
3、停車場巡查工作;
4、廣場外圍巡查工作;
5、商戶促銷活動巡查工作;
6、宣傳水牌巡查工作;
7、設備實施運作情況巡查工作;
8、綠化巡查工作;
9、清潔巡查工作。
二、日常巡查工作的責任人:根據物業管理部工作安排方案的規定,物業管理部各物業助理均負責相應樓層或相應的專項工作,落實崗位責任制。
三、巡查記錄的整理:
1、巡查記錄由巡查物業助理負責日常的整理工作:
A、每天9:30分前做好當天巡查記錄的準備工作,並開始巡查;
B、首次巡查完畢後,將巡查記錄放到相應的文件夾中,以便部門經理及其他人員查閱;
C、每天下班前要檢查巡查記錄是否已記錄完畢,且整齊存放在相應文件夾內;
D、巡查記錄若出現遺失、損壞等情況,巡查工作負責人應第一時間向部門主任匯報,並及時將欠缺的巡查記錄補充好,在記錄中做好遺失或損壞事件的簡要記錄。
2、每月由檔案管理人員對所有的巡查記錄進行統一的彙編整理。
四、巡查工作負責人的責任:
1、依時、按規定做好巡查工作並認真填寫巡查記錄;
2、及時整理巡查記錄並妥善保管;協助檔案管理人員做好巡查記錄的彙編整理工作。
3、在巡查中及時發現問題,及時作出處理;若不能即時作出處理的,應按相關程序轉相關部門或人員處理,並做好跟進記錄工作;
4、除認真負責地完成所負責項目的巡查工作外,還要及時發現其它巡查項目的問題,及時向相關負責人員通報,必要時協助其進行處理;
5、隨時配合公司及本部各工作人員處理突發及緊急事件。
五、巡查工作的調整:根據不同階段的工作需要,部門經理需對巡查項目、巡查內容、巡查工作負責人等進行合適的調整,以便更好地落實完成此項重要工作。
六、巡查記錄的籤閱:部門當值主任須及時審閱每天各項巡查工作的記錄,並籤署批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