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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訪蔣勝男:女性獨立,是不依附於任何一個人
女主角蕭燕燕開掛一般的人生經歷,讓許多人想起蔣勝男另一部熱門作品《羋月傳》。羋月、蕭燕燕,似乎都是如今文學、影視作品中頗為流行的「大女主」。《燕雲臺》:小說裡的歷史與人物《燕雲臺》是蔣勝男創作的「宋、遼、夏」三部曲之一——遼國篇,也是一部歷史小說。作家蔣勝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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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羋月傳》原著作者蔣勝男、策劃人柳明曄獻聲《文化三秦》
她,從公主到太后,展現了先秦恢弘歷史人文風貌的大格局。一個女人,為我們展開了戰國七十年的歷史畫卷。一部小說,為我們打通了先秦與當代的傳承精神。《文化三秦》邀請《羋月傳》小說作者蔣勝男、策劃人柳明曄,做客節目,《「羋月傳」背後的神秘人物》,歡迎收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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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羋月傳》小說涉嫌抄襲電視劇本,作者蔣勝男等被索二千萬
《羋月傳》小說作者兼《羋月傳》電視劇編劇蔣勝男、《羋月傳》小說出版商和銷售商訴至法院,索賠二千萬。合同約定:花兒影視公司聘任蔣勝男為編劇並委託創作電視劇《羋月傳》劇本,蔣勝男是電視劇《羋月傳》的原著(《大秦太后》)創意人,擁有原著創意版權,對原創小說享有發表和出版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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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訪《羋月傳》作者、全國人大代表蔣勝男:「大女主」更像是一艘船...
蔣勝男的小說,多以歷史上的重要女性為主角。難能可貴的是,她沒有陷入不少網絡小說中「宮鬥」「爭寵」的窠臼,而是著重對女性心靈成長史的表達,而且表現出宏大的歷史視野。《羋月傳》之後,蔣勝男全力創作一套「宋遼夏」三部曲的歷史小說。其中關於遼國的作品《燕雲臺》,是以遼太后蕭燕燕為主角。這套四卷本小說在2016年至2018年出版,被評為「2019中國好書」,「2019年網絡文學雙年獎」金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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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評羋月傳蔣勝男和王小平訴訟案誰更有理?(上)
羋月傳蔣勝男和王小平訴訟案誰更有理? 看看網友評論,才發現還是網友最牛! 繼電視劇《甄嬛傳》大熱之後,由鄭曉龍執導、孫儷等人主演的古裝劇《羋月傳》受到不少觀眾期待。直到今年1月,出品方才告知她拍攝工作已經完成,她要求對方提供前期攝製拷貝,以便了解前期攝製情況配合後期製作,但出品方一再拒絕。 「網際網路上發布的《羋月傳》官方宣傳海報上,沒有載明是根據我寫的同名小說改編的。」蔣勝男稱,宣傳海報由「花兒影視」發布,上面載明「編劇:蔣勝男 王小平」,這讓她非常氣憤,合同寫明由她創作劇本,編劇只是她一個人,和「王小平」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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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轉《羋月傳》小說作者蔣勝男被告上法庭,編劇原著作者署名之爭成了羅生門
觀察|《羋月傳》小說作者蔣勝男被告上法庭,涉嫌電視劇本抄襲認為《羋月傳》小說抄襲《羋月傳》電視劇本,東陽市樂視花兒影視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花兒影視公司)以侵犯著作權將《羋月傳》小說作者兼《羋月傳》電視劇編劇蔣勝男、《羋月傳》小說出版商和銷售商訴至法院,索賠二千萬。記者上午獲悉,海澱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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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羋月傳》作者蔣勝男:建議民法典草案刪除「離婚冷靜期」
全文3510字,閱讀約需6分鐘 新京報記者 王姝 編輯 陳思 校對 翟永軍▲蔣勝男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作家協會全國委員會委員,代表作有《羋月傳》《燕雲臺蔣勝男:民法典草案第1077條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其間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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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羋月傳》小說涉嫌抄襲? 蔣勝男等被訴侵權索賠2000萬
》小說抄襲《羋月傳》電視劇本,東陽市樂視花兒影視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花兒影視公司)以侵犯著作權為由將《羋月傳》小說作者兼《羋月傳》電視劇編劇蔣勝男、《羋月傳》小說出版商和銷售商一併告上了法院,索賠金額高達2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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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羋月傳》電視劇出品方狀告小說作者侵犯著作權,判了!
可《羋月傳》電視劇出品方東陽市樂視花兒影視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 花兒影視 ")卻狀告《羋月傳》小說作者蔣勝男侵犯其著作權。近日,北京市智慧財產權法院審理了這起著作權權屬糾紛,法院判定:不能認定《羋月傳》小說抄襲《羋月傳》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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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羋月傳》電視劇出品方狀告小說作者侵犯著作權,判了
現代快報訊(記者 季雨)五年前,電視劇《羋月傳》火熱開播,然而圍繞它產生的爭議以及官司至今沒有停歇。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蔣勝男既是電視劇《羋月傳》編劇,也是小說《羋月傳》的作者。可《羋月傳》電視劇出品方東陽市樂視花兒影視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花兒影視」)卻狀告《羋月傳》小說作者蔣勝男侵犯其著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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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羋月傳》出品方和蔣勝男相互告上了 到底誰佔理-新聞中心-溫州網
今年4月7日,《羋月傳》的小說作者蔣勝男將電視劇《羋月傳》宣傳載體上載明的編劇王小平、電視劇出品人東陽市花兒影視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花兒影視」)告到了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法院,認為他們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權,除了要求賠禮道歉,她還索賠精神損失費1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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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勝男:我想寫一部「女性大歷史」
主持人:所以《羋月傳》這一部小說的主角羋月是真的有其人的?蔣勝男:對。羋月是我起的,歷史上真人的名字叫羋八子,也是史稱秦國宣太后。她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太后,也是中國歷史上執政的第一個女統治者。所以我覺得這樣一段歷史是非常值得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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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羋月傳》編劇之爭再起 王小平怒斥蔣勝男(附全文)
,指責《羋月傳》片方剝奪自己著作權,並不承認王小平為總編劇。26日晚間,蔣勝男則在微博發表了一份「關於《羋月傳》著作權侵權糾紛的律師聲明」,對王小平所提出的質疑做出說明,稱部分言論已經涉嫌構成侵害名譽權的行為,將積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依法追究侵權行為者的侵權責任,且開庭延遲的原因在於花兒影視等被告方。昨日,花兒影視表態,蔣勝男的言論不符合事實。 小說作者與片方、編劇之間「剪不斷,理還亂」的故事情節又讓《羋月傳》回到熱門話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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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提攜後進的鄭曉龍,碰上不知感恩的蔣勝男
蔣勝男就是這樣一邊高調的為自己「維權」一邊又違約出書。而且蔣勝男為什麼總是跟緊電視劇《羋月傳》的腳步呢?電視劇《羋月傳》在大陸播出時蔣勝男已經是跟緊了腳步不說,《羋月傳》到臺灣播出與宣傳,蔣勝男亦是在後面緊接著就去臺灣出版自己的小說。這些不都是蔣勝男炒作的證明嗎?這分明就是一次有組織計劃、有陰謀的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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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羋月傳》罵戰未休 小說作者在京舉行研討會
《羋月傳》小說作者蔣勝男發微博稱自己遭遇「一場精神摧殘的暴力事件」,指出臺灣地區播出版《羋月傳》未打「根據蔣勝男同名小說改編」字幕,聲稱自己遭到了片方、導演的抹黑和誹謗。【羋月傳臺灣播出 編劇蔣勝男發微博稱受精神摧殘】11日下午,電視劇《羋月傳》官方微博發聲明,斥責蔣勝男的炒作行為,並指出蔣勝男的小說營銷行為涉嫌嚴重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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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羋月傳》作者蔣勝男代表:網文作者弱勢,應成立中國網絡作家協會
雖然該平臺最後澄清了關於所謂「霸王條款」的相關內容,但是網絡文學平臺和作者之間權責地位不平等的現實被再次擺上檯面。全國「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國家二級編劇,《羋月傳》、《鐵血胭脂》等作品作者蔣勝男接受了紅星新聞專訪,針對上述問題提出了自己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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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劇《羋月傳》製作人曹平:寫在《羋月傳》開播前的心裡話
但基於目前的情況,我想,作為製片人,我不得不把事情的來龍去脈和自己最真實的想法告訴大家,相信觀眾和網友們在兼聽了各方聲音,了解到全部真實情況後,會有一個客觀的評判。相識到合作 我與蔣勝男老師的最初相識,是在201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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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羋月傳》小說抄襲《羋月傳》電視劇?!
太后雖豪邁,但《羋月傳》小說作者蔣勝男卻豪邁不起來了,最近又坑爹地被電視劇版權方花兒影視告上法庭,索賠兩千萬。先是不給署名,然後小說不讓先於電視劇發行,這次又告原創編劇,蔣勝男得罪了誰?要說這起糾紛的前因,也是剪不斷理還亂。起初就有兩件事情鬧得挺不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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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羋月傳》「小說抄襲劇本案」 二審認定不構成侵權
《羋月傳》小說與《羋月傳》劇本情節相似性高達62.85%,構成了實質性相似,加之同一作者,本案完全符合「接觸加實質性相似」規則。三、作為《羋月傳》小說的作者蔣勝男未能舉證證明其小說的完成時間在《羋月傳》劇本之前,就應當承擔相應舉證不利的後果。一審判決推定小說完成在先屬於事實認定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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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劇《羋月傳》訴小說作者、出版發行商侵權訴求均被駁回
電視劇《羋月傳》海報海澱法院網1月23日消息,因認為《羋月傳》小說抄襲《羋月傳》電視劇本,東陽市樂視花兒影視文化有限公司以侵犯著作權為由將《羋月傳》小說作者蔣勝男、《羋月傳》小說出版商浙江文藝出版社和銷售商中關村圖書大廈訴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