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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案後的招遠:目擊者受訪要求「不準錄音拍照」
截至前晚9時,在百度招遠吧,這樣一則調查帖已收到1056個回復,成為招遠「5·28」血案發生後的最熱門話題。也正是這場血案讓招遠這個不為人們所熟知的城市進入了國人的視野中。5月28日晚9時許,因為拒絕向對方提供電話號碼,37歲的吳碩豔在麥當勞內,被6名兇徒活活毆打致死。甚至在民警趕到後,行兇者還未住手。警方證實,6人均為「全能神」邪教教徒,其中包括一名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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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證人保護制度初探
因此,完善證人保護制度勢在必行。 二、國外證人保護制度的比較與借鑑 目前,世界上法制比較健全的國家刑事訴訟制度中都建立有比較完善的證人保護制度,都很重視刑事訴訟程序中對證人權利的保障。此外,我國香港和臺灣地區也分別於2000年和2001年頒布了《證人保護條例》、《證人保護法》。 從上述國家和地區的證人保護制度中可以看出:一是建立有專門的證人保護機構,由專門機構對證人加以保護;二是受保護的主體範圍寬泛,不僅限於在法庭上作證的人,而且包括與其有密切關係的人;三是證人受保護的範圍較廣泛,涵蓋了證人可能遭受的人身安全、名譽和財產利益;四是保護手段和措施較為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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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是否真的存在證人保護制度?證人保護的方式都有哪些?
依據法律,廣義的「證人」包括舉報人、證人以及鑑定人。我國的憲法、刑事訴訟法雖然都規定了舉報人、證人舉報和作證的權利,最高人民檢察院、中紀委、監察部等部門也有相關的文件涉及保護舉報人、證人的權利,但是我國現有的證人保護制度多是宣示性的規定,缺乏可操作性,在實踐中實施的效果也不甚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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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招遠麥當勞血案一審宣判結果:兩名主犯死刑立即執行
山東招遠麥當勞血案一審宣判結果:兩名主犯張立冬、張帆死刑立即執行,呂迎春無期徒刑,張航有期徒刑10年,張巧聯有期徒刑7年.法庭宣布判決結果:2名主犯死刑 中新網10月11日電 據山東省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備受關注的山東招遠涉邪教故意殺人案今日上午在煙臺中院第一審判庭公開宣判。張帆、張立冬被判死刑。呂迎春被判無期徒刑,張航、張巧聯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和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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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證人保護制度構想
原標題:我國證人保護制度構想 證人及證人保護的基本範疇 在英美法系國家中,關於證人的概念並未明確統一。從廣義上講,只要能提供和案件有關信息的人都可以稱之為證人;從狹義上講,證人是指經過宣誓之後在庭審或其他有關訴訟過程中,對案件相關事實作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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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中專家證人制度的適用與完善
首先,對專家證人的資格標準進行了初步明確。專家證人不得同時以鑑定人身份參與辦案,這是因為專家證人在庭上是要協助控辯雙方對鑑定人的鑑定意見進行質證的,其是對鑑定人知識的一種補充,明顯有別於鑑定人。通過禁止性條款對專家證人的準入門檻進行了限定,明確被撤銷鑑定人資格、違背有關職業道德、不具備相關民事行為能力、不符合迴避情形的有關主體,不得作為專家證人參與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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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終極證人》中的證人保護
1997年10月美國法典將聯邦證人保護制度再次具體化,該制度已經比較成熟。美國負責證人保護的機構有四個:聯邦馬歇爾辦公室,司法部執行局,聯邦監獄局,聯邦總檢察長辦公室。在出庭指證前後,為了最大限度地保護證人,執行機構會動用直升機、裝甲車等重裝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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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證人出庭作證」之制度解析
文章以強制證人出庭作證的法理依據和必要性為入手點,分析其建立的正當性;探討如何完善嚴謹、規範的證人保護制度,以保障證人在出庭時勇於出聲、敢於出聲;同時解析了現行法律對保障證人出庭作證效果的有關規定,以確保這一制度深入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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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兩起信訪案件談對"汙點證人"的保護
第308條規定:「對證人進行打擊報復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條規定違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從重處罰:(三)對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證人打擊報復的。上述法律條款構成了我國證人保護制度的基本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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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談民訴法修改:應建證人強制出庭作證制度
證人出庭作證制度進一步完善出庭費用敗訴方負擔 一線法官表示:提高證人出庭率應建立人身保障機制 證人出庭率低長期困擾著我國民事審判工作。本次民事訴訟法修改對證人出庭制度進行了完善,相關法條從一條擴充到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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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黑社會」法亮相:能否建立「汙點證人」制度?
9月25日舉行的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第三次推進會指出,要以制定反有組織犯罪法為重點,推動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為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提供法治保障。 在辦理黑社會案件的司法實踐中,有兩個重點問題備受案件各方以及全社會的關注:首先是涉案財產的認定,其次是證人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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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化過程保護打消證人出庭顧慮
嚴劍飛認為,針對不同階段的證人保護工作,應當規範程序、統一執行標準。證人保護規定在偵查、審查起訴、審判階段,對證人保護進行了系統的細化規定。每一個階段,對應的公安、檢察院、法院等部門都必須把證人保護的必要性審查做在前面,及時對證人人身安全面臨危險的現實性及其程度等進行評估,作出是否採取保護措施的決定。一旦評估認可證人保護的必要性,一整套保護措施將立刻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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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人出庭作證先宣誓!五華法院首試「證人具結制度」
民事訴訟過程中,證人出庭作證使得法官與證人證言直接接觸,是直接言辭原則在證據制度中的體現。「證人具結制度」是指證人在作證之前,向法庭承諾其在此後的庭審過程中將如實陳述案件事實,並承諾對自己的行為自願承擔法律後果的制度。我國民事審判的實踐中,證人虛假陳述的情況常見,導致法官對證人證言的採信率低,證人出庭制度沒有真正發揮其應有的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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賄賂犯罪汙點證人豁免制度淺析
從各國的司法實踐看,研究建立汙點證人豁免制度,有利於實現公正與效率的統一和利益權衡,有利於破解賄賂案件偵破難題。 建立汙點證人豁免制度的法律依據。刑法第68條規定,犯罪分子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免除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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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立腐敗犯罪汙點證人作證豁免制度的思考
環視域外,美國、德國、英國等大多數西方國家以及我國臺灣、香港等地區均確立有腐敗犯罪汙點證人作證豁免制度,該制度在這些國家和地區腐敗犯罪追訴實踐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且日益煥發出蓬勃的生命力。我國刑事立法目前尚未確立這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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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特色腐敗犯罪汙點證人作證豁免制度構建要論
腐敗犯罪汙點證人作證豁免制度涉及到刑事訴訟中當事人角色的轉換,對證人權利的保護、作證豁免程序的運作等一系列程序性問題。我國刑事訴訟法沒有規定這一制度。在《聯合國反腐敗公約》頒布之前,學界更多的是關注如何改革完善中國刑事訴訟中的證人作證制度,而對腐敗犯罪汙點證人作證豁免制度探討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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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三有保護動物珠頸斑鳩在招遠被救助 重回大自然
此次放飛的珠頸斑鳩,為國家保護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國家保護三有動物),是招遠市一位熱心市民一周前在野外發現,並打電話向招遠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求助。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林政和保護地管理科負責同志立即聯繫市野生動物救助中心進行救治。經過救助中心技術人員的精心治療、救護,這隻鳥傷勢痊癒,具備放飛條件。根據《野生動物收容救護管理辦法》的規定,在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的監督下,由救助中心進行放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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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人出庭作證先宣誓 綏江法院啟用證人具結制度
證人出庭作證先宣誓 綏江法院啟用證人具結制度 2020-05-13 02:45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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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汙點證人制度
來源:人民政協網 周浩 在美國等西方國家的刑事訴訟中,如果控方要求證人作證,而證人的證言有可能涉及自身有罪的內容,證人可以拒絕陳述。客觀上給控方收集證據、追訴犯罪造成了較大的困難。在這種背景下,汙點證人刑事責任豁免制度(immunityofwitness)得以誕生。 該制度規定,控方為取得某些重大案件的證據,追究犯罪分子的嚴重罪行,對同案或其它案件中罪行較輕的罪犯作出承諾,如果他們提供某些關鍵的證據,將不再對其進行指控,否則,他們將因拒絕作證受到刑事追訴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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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呼籲確立腐敗犯罪汙點證人作證豁免制度
我國刑事立法目前尚未確立這一制度。但筆者認為,隨著我國法治反腐進程的推進及履行《聯合國反腐敗公約》 (下稱《公約》)的需要,確立腐敗犯罪汙點證人作證豁免制度十分必要。 確立豁免制度的必要性 履行《公約》有關義務。《公約》第37條明確規定了腐敗犯罪汙點證人作證豁免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