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贅婚姻即指男女結婚後,男到女家成親落戶的情形,這種婚姻多是女家無兄無弟,為了傳宗接代者招女婿上門。男到女家成親落戶要隨女家的姓氏,被稱為「倒插門」,「小子無能更姓改名」等等。新中國成立後,為了改變男尊女卑或女尊男卑的觀念,大力提倡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制,傳統意義上的「倒插門」也大大弱化,只是居住地方和子女姓氏。
歷史上至少有三個入贅的故事:明·馮夢龍《醒世恆言·李玉英獄中訟冤》:「 玉英女兒有如此美才,後日不捨得嫁他出去;訪一個有才學的秀士入贅家來,待他夫婦唱和,可不好麼?」清·李漁《凰求鳳·媒間》:「 喬老爺無子,只有這位小姐,不肯嫁他出門,要你過來入贅的。」丁玲《夜》:「他也曾離開過這裡,挾著一個小包捲去入贅在老婆的家中,那時他才二十歲。」
舊時,入贅之日,由女家備四人轎,並用行人執事,專迎新郎,俗稱「抬郎頭」,或先一日由女家按去,宿新房中,正日,花轎鼓吹,抬新娘兜喜神方一轉,似男家迎娶,到門拜堂。亦有新娘不坐花轎,屆時男女拜堂成親,禮節儀式從簡。
入贅的男子,往往要由女兒親自挑選,從這一點上說,比那些姑娘被蒙在鼓裡,單憑「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包辦的婚姻更勝一籌。
中國傳宗接代的思想是入贅的主要原因,入贅俗稱招婿,它是男方到女方家入戶,孩子隨母姓。原為母系家族婚制,這是從妻居、服役婚等古婚遺俗的發展。入贅得以延續的原因主要有兩個:一是女方需要勞動力,需要養老接代;二是男子家貧而無力娶妻,只能以身為質到女家完婚。秦漢時,入贅形式具有「贅婿服役」的性質。宋代以後,入贅變為「贅婿補代」、「贅婿養老」性質,女家沒有男性子嗣,招婿上門接續宗祧,補充勞力,並贍養女家老人。
入贅又稱入舍,意即進入女家屋舍,成為女家的人。潮汕還有三種名稱,一種叫「添偏肋」,偏肋,肋骨。沒有男人的家庭也就可以說沒有或少了「偏肋」,招了夫婿,也就添了「偏肋」。
另一種叫「衝滾水」,民間傳說某地有一屠夫死後,其妻招一光棍為夫,接替屠宰工作,可因新夫對屠宰外行,妻子只得叫他衝滾水,故有此稱。另一說「充滾水」即趁熱在婚之意,再以中叫「疊牆衛」。借用建築名詞接疊半截不全的牆壁之意。一個家庭中的男人好比房屋的牆壁,有了男人,如房屋牆壁完整,也有了保障。
古時女方嫁入男方,在女方姓名前要加上男方姓氏,這種情況目前在港臺地區仍很常見。入贅時男方要改姓改名,隨女方的姓氏,並承女方的派(輩),只保留名(有時名也會改,由女方家長改),這也是入贅時男方覺得屈辱的原因之一。婚後所育子女全隨女方姓氏,子女稱呼外公外婆為爺爺奶奶,原爸爸媽媽爺爺奶奶稱呼不變。
當今社會無論是在哪家過都一樣,孩子跟誰的姓氏個人覺得也是誰的都可以,畢竟孩子是自己的又不是別人的。不要在意這些細節,能過得開心快樂就可以了。人生在世無非就是讓別人笑話笑話自己,自己再去笑話笑話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