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被人屢屢詬病的是我弱爆了的邏輯能力,大概要是去當辯手,是很容易被別人抓住漏洞,一擊成功的。所以,我決定憤而補缺,但他們沒想到的是,我的「補缺讀物」就是奎因的「悲劇系列」,先從這本X的悲劇開始,文有輕微劇透,未讀者慎入喲!
毫無疑問,這是公認的推理史上最偉大的作品之一,有幸周圍無同好,免去了這麼久以來可能被劇透的風險,從而讓我好好享受到了作品的邏輯之美。是的,非常非常簡潔清爽的推理過程,就在喜劇皇帝哲瑞·雷恩娓娓道來的最後揭秘part,猶如計算機程式語言運行一般流暢自然,猶如數學解題需要動用假設、分析、歸納、排除等,先根據現有條件進行假設,排出幾種可能性,再利用新加入的線索或者限制因素一步步排除,直到指向最後的真相。
這樣純之又純的本格派推理、也是古典正統的解密小說,反而給我一種返璞歸真之美,比起後期演變的什麼變格派、懸疑派、融入了更多恐怖或血腥的情節引人眼球,我更喜歡這種畢其功於解謎的推理作品。而且,兩位作者,其中一個負責詭計構思和人物設置,類似於搭建骨架,另一個負責串聯情節、潤色作品,類似於充實血肉,這樣的分工合作,使故事更加精彩也更加緊實。
照例,先說故事梗概吧:三次兇殺案依次發生。先是證券商哈利·朗斯特裡斯在電車上被一種奇怪的兇器毒殺,電車上所有人目睹他死去,存在殺害動機的人很多,尤其是死者的合伙人約翰·德威特,但調查卻屢屢受挫,陷入困境。無奈之下,薩姆巡官和布魯諾檢察官求助於哲瑞·雷恩,一名專以飾演莎士比亞劇作的老演員,而他居然在聽完案情陳述之後就宣稱自己知道兇手是誰,但他又拒絕在沒得到確鑿證據前指認兇手的身份,不料,一案未解,一案又起,這次死去的是一位自稱也知道兇手是誰的人,結果他被推下渡輪,面目全非地慘死。案件愈發棘手,合伙人嫌疑重重,哪知,最後死的那一個,就是這位合伙人。但至此,邏輯推理有了證據的佐證,一切最終真相大白……
我知道,有些讀者不滿的地方在於他們事後諸葛,總覺得要是老雷恩早在知道兇手是誰時就不故弄玄虛、藏著掖著,可能後面的被害事件也就不會發生了,但我想提請這類讀者注意,司法當中很重要的一個原則就是「無罪推定」原則,包括「疑罪從無」,也就是必須掌握了確實充分的證據,再經過法庭經過庭審,才能判定一個人有罪。所以,僅憑邏輯,就去引導警方辦案,其實是一種衝動和危險的行為,很有可能因此連累無辜民眾,造成冤假錯案。所以,雷恩「以證據為重」的沉默,這不僅是出於寫作需要,我覺得,更是一種尊重或者說維護刑事司法公正性的表現。
談到X的悲劇,有兩種解釋,一種是他不幸碰上了老雷恩,如此步步為營、縝密周全的犯罪也露出了馬腳,不然他就可以全身而退,也終報了昔日仇怨;另一種則是他的悲劇在於耗費多年、絞盡腦汁在報仇上,時時刻刻在偽裝或籌劃,半點沒有享受到生活的快樂,他的人生變得可悲。我覺得兩者皆而有之吧,不像阿加莎或東野的小說,作者並沒有著墨太多在兇手的行為或心理上,那個隱於幕後的人自始至終都沒有類似獨白的自述,所以這會弱化對他的同情和憐憫。而至於為什麼是X,這個符號暗指兇手的某種特徵,再不宜多說。
本格追求的就是條理清晰、細密合理的邏輯推理,那些人物和人性的部分不必要錦上添花,甚至,奎因都不屑於拋出更多的無用信息或者幹擾信息,他甚至敢自信的「挑戰讀者」,將所有的線索、證據,都一早清楚無誤地呈現在讀者面前,沒有若隱若現的暗示,沒有似是而非的誤導,所有的線索都是光明正大,公平之極的。換一句話說,只有你夠機智、夠細心、願意花時間條分縷析,你也可以逐步推出答案。但可惜我實在是一個愚笨的讀者,只能在老雷恩的推演中享受一把酣暢淋漓的解謎之樂了。
經典不愧是經典,看來我要將個人讀過的best推理小說排名改一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