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古代,由於交通不便,普通中國人大部分時間只能呆在家裡,許多人畢生也沒有出過居住地五十裡的範圍,限於嚴格的路引制度,他們也沒有無事外出旅遊的概念,這種充滿閒情雅致的活動只限於有錢有權的人物。
所以,難得的廟會自然成了平民們消遣的重要機會。
廟會是從古時嚴肅的宗教祭祀及民間信仰中孕育出來的,自漢唐時發展延續,期間加入了佛教、道教的宗教色彩和娛樂形式,在明清兩代又突出了商貿功能。
各地春秋兩季都有迎接春耕和慶祝秋收的廟會,祈求豐收和用於感恩。
廟會的內容豐富多彩,主要有舞獅、耍燈、踩高蹺、逛花市等,一些富裕而文化濃鬱的地方,還有猜字謎等節目助興。
唐代詩人白居易在《西涼伎》中寫道:西涼伎,西涼伎,假面胡人假獅子。刻木為頭絲作尾,金鍍眼睛銀貼齒。奮迅毛衣擺雙耳,如從流沙來萬裡。
元宵廟會燈市那一夜,張燈結彩,吃元宵,猜燈謎,表演戲曲和雜耍技藝,這是自漢代以後世代沿襲的民間習俗。《東京夢華錄》裡寫道:正月十五日元宵,大內前自歲前至冬至後,開封府教縛山棚,立木正對宣德樓,遊人已集御街,兩廊下奇術異能,歌舞百戲,麟麟相切,樂聲嘈雜十餘裡。
這樣的盛況,比起今天的明星演唱會也不遑多讓,當時沒有流量明星這一說,那時的每一個表演都是明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