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
虛假訴訟是發生在「訴訟活動中」的行為;詐騙是發生在「訴訟活動以外」的行為。兩者時間界定不同,主管界定不同。
共同點
1、主體相同。
2、都是虛構事實隱瞞真相。
概念
虛假訴訟是指在訴訟過程中,為了謀取非法利益採取的非法行為。虛假訴訟是侵犯司法秩序,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手段。詐騙罪是指直接為了獲取非法利益,虛構隱瞞事實真相,侵犯他人公私財務的所有權,而採取非法手段的目的。
引用法條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第三百零七條之一【虛假訴訟罪】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第一款行為,非法佔有他人財產或者逃避合法債務,又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與他人共同實施前三款行為的,從重處罰;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由此可見,虛假訴訟罪與詐騙都是以欺騙、隱瞞的形式來達到非法目的,都是違反法律規定的。且司法人員違規的話,會從重處罰。
作者:巴拉素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