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一位參加過數次中情局特別行動、訓練有素的專員殺了人,案件將如何收尾?
1986年11月底,空姐海倫·凱麗已經好幾天沒有上班了,她的上司打電話到她家裡,結果是她丈夫裡奇接到電話。
裡奇聽說妻子幾天沒上班後大吃一驚,因為現在本應該是很忙的航班季,他原以為妻子在航空公司加班、或者是滿世界到處飛,獨獨沒想到她沒有去上班。
掛斷電話,裡奇立即給丈母娘打了電話,在確認丈母娘說海倫並沒有回家後,裡奇馬上給康乃狄克州警方報案,要求警方一定要查清楚自己的妻子在哪裡。
裡奇和海倫警方先對海倫的同事進行調查,有一名和海倫關係很好的女同事提供了一條關鍵信息——她說11月18日的時候她和海倫一起從德國飛回美國,在途中海倫一直悶悶不樂,經過詢問後得知海倫找了一個私人偵探對裡奇進行了調查,發現他在外面有外遇,自己很可能會和他離婚。
這個裡奇,就是開篇提到的「數次參加中情局特別行動、訓練有素的專員」,可以說是大有來頭。
隨後,警方把裡奇列為重點懷疑對象,前後進行了兩次測謊,但兩次測謊中裡奇都表現得完全沒有一絲撒謊的跡象。
當時的測謊專家稱裡奇已經表現出了「過度正常」的模式,這種情況一般只有兩種情況:
—— 一種是的確沒有撒謊,且與受害人關聯不大,所以心理負擔小。
—— 另一種就是早就在心中預演過無數次測謊過程,他們在犯罪後早就在內心將自己的行為合理化,堪稱專業的說謊專家。
這時候,李昌鈺博士接受了這個案件,成立了專門的調查組。
李昌鈺博士結合情況來看,專案組分析認為現在已經可以排除海倫離家出走等可能,最大的可能就是已經遇害,而屍體的處理方式最可能的就是埋屍或者拋屍。
埋屍,埋在哪裡呢?應該是那些兇手很熟悉的地方。
拋屍,拋在哪裡呢?對於一個心思縝密的兇手來說,拋在水裡應該是最佳選擇。
而首先要解決的事確認第一案發現場的位置。
12月22日,裡奇和孩子外出到別的地方度假、準備聖誕節,於是專案組向康乃狄克州法官申請了一份搜索令,他們要在聖誕節當天對裡奇的住宅進行全盤摸查。
一進門,偵查員先是四處看了看,找到了一本相冊,翻開後發現有點不對勁:
——臥室、走道的地毯全都被拿走了
——家具擺設全都被人為的重新排列了一遍,和照片裡的完全不一樣。
根據家具下的灰塵堆積度,偵查員確定這些家具被移動的時間不會超過一個月。
另外,警方還在裡奇的書房裡找到一個暗室。
這個暗室設有一個機關,裡面堪稱一個槍械庫——一共有差不多八十多種槍枝,還有各式各樣的彈藥,就連機關槍、小型火箭筒、手榴彈一類的都有。
接著,專案組又找來了海倫生前最好的朋友麗薩,因為她對家裡的原布局比較熟悉,警方請她幫忙回憶,對現場家具進行還原。
在還原完家具擺放後,警方開始拉上窗簾,用聯苯胺進行血跡檢測,最後在床墊上發現7處血跡反應,經過進一步檢驗,這些血跡比較新鮮,而且符合海倫的血型。
這七處血跡都屬於小型的飛濺狀血跡,而且通過對血跡角(下落角度大於100度)的模擬研究,可以基本判斷當時的情況:
——受害者初次被兇手打擊倒地毯上,這時候兇手再次對受害者進行二次擊打,血液從被害者頭部(臨近地面)噴濺而出,在第二層床墊上留下七處血跡。
隨後,警方又在洗衣機裡發現了裡奇清洗過的毛巾等物品,雖然用水反覆衝洗過,但依舊有血痕反應。
這時候,麗薩告訴警方因為裡奇平時很喜歡釣魚,每次都會釣回很多冷藏起來,所以就準備了一個大冷庫,但她發現這個冷庫不見了。
到這裡,專案組基本確認了第一案發現場很可能就在家裡,而短時間藏屍的應該是那個冷庫。
於是,警方開始了對屍體的尋找,依舊是先考慮埋屍的可能性,但是這個可能性在不久之後被排除了:
裡奇的家、後院,都沒有任何挖掘的痕跡,不過,麗薩曾提及裡奇在附近有一塊二十六畝的土地,我們立刻出動大批警力搜索這塊空地。經過很長時間的搜索都無功而返,警方暫時推翻了海倫被埋屍的假設。
就在案件調查受阻時,警方在裡奇家附近的調查人員收到一條重要的群眾信息,提供這個信息的是一名清潔工,他表示11月20日凌晨4點左右他在附近鏟雪,發現一個卡車拖著一臺碎木機,卡車司機還衝他大呼大叫,豎中指,嫌他堵了路。
警方拿出裡奇的照片讓他辨認,清潔工馬上確認了當時開車的就是他。
警方根據清潔工指出的卡車去向對當時的路線進行了模擬,結合尋水拋屍的邏輯來看,警方把潛在的拋屍點確認在了佐沃湖。
說是湖,其實這是一條河,只不過流到這裡變成了一個兩端寬、中間深的河段,河上還橫跨著一座橋。
半夜4點,拖著一個碎木機去湖邊。
警方對清潔工說的碎木機進行了調查,發現這樣的商用碎木機只有兩家公司提供出租,而其中一家查出在海倫失蹤前不久裡奇曾經租用過一臺。
這種碎木機的構造是這樣的:
——入口端是個圓形入口,另一端則有一個朝上的排出口,使用的時候只需把將樹枝木棍等雜物從入口處送入,機器就會將之碾碎,切割再粉碎為碎屑,從另一端的出口快速彈出。
那麼,把屍塊放進去呢?
所有人不禁倒吸一口冷氣。
更加奇怪的是,碎木機公司的人員稱別人租用的碎木機送回來都非常髒,需要重新清洗,但裡奇送回來的碎木機和新的一樣,在送回來前就完全徹底的清洗過。
接著,警方把視野集中在了佐沃湖畔。
警方根據這樣的碎木機把碎過後的物體拋出的距離大致是十五尺這個特點,框定了具有空間拋出碎屑的八個區域,隨後,因為在這些碎屑拋出時必然存在灑落一部分在地面上的可能,所以進行區域融雪處理,尋找物證。
一周後,警方發現了幾塊碎骨。
三周後,警方發現了一顆牙齒
·······
專案組再次組成了十多名法醫和骨骼專家團隊,對不斷找到的碎骨、牙齒等進行研究:
專家發現,這是一顆做過多次修補的牙齒,技術人員找到海倫的牙醫,調查了她的就醫檔案,發現檔案內有3張全口牙齒的X光照片,分別拍照於1979年、1982年和1986年。現在只找到一顆牙齒,只有另想辦法,將這顆牙齒旋轉360°,每轉一度拍一張X光照片,一共拍了360張,再與原來的全口X光片對比。
最後確認這顆牙齒就是海倫的牙齒。
而從其斷裂的痕跡判定,這顆牙齒並非自動脫落的,而是被外力擊斷或被碾磨過。警方對搜查還在繼續。
五個周后他們又找到了:
五十多塊碎骨
2660根頭髮
數塊腐敗肉塊
一顆牙齒
疑似死者的藍色睡衣纖維
······
融雪查案這些碎骨形狀非常不規則,具有多面切割痕跡,高度符合大型碎木機碎屍的情況。
為了佐證這個推測,李昌鈺博士還和其他調查人員進行了實驗:
——他們把一頭豬殺死,冷藏後投入碎木機,兩分鐘以內一頭大豬就被絞成肉泥撒出,而碎骨的形態和人碎骨形態確實高度一致。
與此同時,河底的搜尋也在進行著。
河裡的主要收穫是一把電鋸。
電鋸這把電鋸比較高級,每一把都有特殊的編號,但是這一把的編號被人為磨去了。
警方開始對這把電鋸進行電解法處理,最後編號得以重現。
通過對編號進行進一步調查,發現它產於密西根州,在附近只有一家機械中心在出售,當警方找過去時這個老闆在醫院馬上就要做心臟病手術了,迫不及待的調查員趕緊追到人家病床旁邊去問,結果老闆吐出幾句話,意思是他有過售賣記錄表。
通過對記錄表進行核查,警方找到了裡奇的購買記錄,和編號核實無誤。
最後,警方統計了湖邊一共的搜查結果:
大小合計61塊碎骨
3100多根頭髮
牙齒、假牙架
半個手指
····
這些東西雖然只佔到人體的千分之一,但一共有五千多項檢驗結果表明這些東西全都來自海倫。
法醫和相關專家提供了最後的法庭證明:
——雖然無法找到完整的遺骸,但是可以推斷任何人缺少這些結構和組織都是無法存活的,他們認為海倫的確已經遇害。
1987年1月,裡奇被捕。
雖然證據鏈充分,但是裡奇在審判時依舊無比傲慢,他質疑警方沒有給出合理的證據可以證明他的罪行。
這時候,李昌鈺博士在開庭時受檢察長的要求結合科學證據進行了整個犯罪過程的還原:
當晚海倫回到臥室,換上了她最喜愛的藍綠色睡衣,這時候裡奇進了房間,兩人為離婚事發生爭執,海倫轉身不理會裡奇,裡奇便順手拿起重物,可能是球棒,也可能是手電筒,悄悄地走到海倫背後,用力打擊其頭部,這一擊將她打倒跪在地上,裡奇再補上一擊,這一下有血跡噴出濺在了床墊上。我也進行了一個證據鏈的整理和歸納,大致應該是這樣的:
整個證據鏈的統一推證過程(From Moriarty K)最後,陪審團裁定裡奇謀殺罪成立,判處了他一項五十年的監禁。
自負的認為自己是個經過特殊訓練的情報人員,精心策劃了一個自以為天衣無縫的殺人碎屍計劃。
但是沒有他想到,這個縫卻是越縫越大,最終葬送了自己。
事實就是這樣,為了消除證據所做的所謂反偵察行為本身又會帶來更多的物質交換,遺留更多的信息給調查者。
裡奇是名副其實的高智商人群,但是他是所謂的「高智商犯罪」嗎?
看完整個案子,你還覺得他的行為很「高智商」嗎?
當然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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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談「犯罪現場重建」之根本——洛卡德物質交換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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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本文部分參考資料
萬惡之地編輯小分隊
Amy
Asmodeus析
半目朝敏
CharlotteW
DiCapau
GwenLuy
Moriarty K
瘦霍元甲
挑挑
烯聿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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