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戰爭時期,日軍侵華使用的最多制式步槍,即三八式步槍,由於具備防塵蓋設計,所以也被我們戲稱為三八大蓋,但被繳獲的三八式步槍並不受我軍歡迎,主要反映都是這款步槍的威力太低了。
和德軍從1905年使用到二戰的7.92×57毫米標準毛瑟彈不同,日軍的制式子彈口徑和體積都小了不少,使用的是6.5×50毫米的有坂子彈,主要配備給有坂30、38式步槍和大正11年式機槍等槍械使用。作為日本在戰爭期間消耗量最大的子彈,可以說熟知有坂子彈的人特別多,但這其實是一款充斥著矛盾的子彈,日本多認為這款子彈威力強大,而一些繳獲這款武器的人使用時,更多的則是抱怨6.5毫米有坂子彈垃圾,那麼為何會存在這種分歧呢?
說6.5×50毫米有坂子彈強的原因很簡單,由於口徑僅6.5毫米但卻配備了50毫米的彈殼長度,所以這就決定了有坂子彈的體型十分細長,比毛瑟彈更加誇張的口徑和長徑比使得有坂子彈飛行時彈道極其平穩。更低的槍口初速(有坂子彈是760m/s,毛瑟彈是820m/s)讓這種子彈從一般大氣環境中進入高密度的環境中時(比如人體),就會因為密度的變化改變物理性的運動特性,如在人體內部產生翻滾和破裂,這種情況的發生概率比大口徑子彈出現的概率更高。
所以如果三八式步槍被用作近戰,配上這款槍的高精度和低後坐力,往往是一打一個準,並給子彈的命中者帶來嚴重的傷害。所以日軍在上世紀的戰爭中更願意在中近距離交戰,而非遠距離作戰。
但迫於軍隊素質的差異,我軍如果和日軍展開近距離交戰,顯然會吃虧,所以我軍士兵在拿到三八式步槍之後,多採取打冷槍的方式遠距離襲擊日軍士兵,這顯然沒能發揮6.5×50毫米有坂子彈的真正效果。
由於膛線設計存在缺陷,這種細長的彈頭即使在發射出去很遠仍然擁有很高的轉速,但隨著槍口初速在遠距離衰減嚴重,遠距離有坂子彈所能夠造成的傷害特別小,威力不足的問題讓這種子彈除非直接命中要害,否則基本上都是輕微傷。
另外,抗日戰爭前中期,日軍士兵的有坂子彈多為圓頭彈,在尖頭彈大規模服役之前,有坂子彈的遠距離殺傷能力簡直慘不忍睹,所以很多人因此認為三八式步槍等日軍槍械是二戰最垃圾武器也是有道理的,但如果綜合考慮後期的尖頭彈和中近距離交戰的優勢,你可能會對三八式這些武器會有新的認識,不能單純認為這種6.5毫米有坂子彈的傷害和某些現代分析中所稱的那般弱小。
美國在太平洋戰爭中,其實吃了有坂子彈不小的虧,由於日軍多採用守島戰術,經常和美軍肉搏拼刺刀,除了子彈動能大的7.7×58毫米有坂子彈(使用於有坂99式步槍),6.5毫米的小口徑有坂子彈也讓美軍士兵痛不欲生,經常出現軀幹中彈記過發生嚴重穿出傷的情況。戰後美國的槍械愛好者曾經掀起過玩6.5毫米有坂子彈的熱潮,經過測試200米的距離這種子彈可以直接射殺皮糙肉厚的棕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