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堅炮利」之含義,殆指戰船堅固,火炮威猛,常用來形容一國海軍之強盛。此一表述正式出現在鴉片戰爭前後的清代文獻中,並被當作以英國為代表的西方世界軍事文明的最一般象徵。其實,所謂「船堅炮利」應該是一個久已有之的歐洲印象。有證據表明,早在16世紀初葡萄牙艦隊剛剛到達中國東南沿海的時候,明朝上下就對其炮艦規模給予了特別關注。此後,隨著西班牙、荷蘭、英國等歐洲海上勢力的相繼東來,明代中國對於西方世界的炮艦印象愈加深刻,並將其整合為「舟堅銃大」「堅舟猛銃」等類同於「船堅炮利」的簡約表述。形成於晚明的這一西方軍事印象,不僅反映了明代中國對於西歐諸國軍事裝備的外在認知,也折射出其對西方世界咄咄東進的複雜觀感,進而在明清之際的中西互動中產生了非同尋常的重要影響。有關晚明中國的歐洲炮艦尤其是西洋火炮問題,學界已給予長久關注,研究成果亦蔚為可觀。如民國時期梁嘉彬通過考證《明史·佛郎機傳》、張維華結合注釋《明史》歐洲四國傳初步梳理了佛郎機銃和紅夷大炮在明代中國的傳播問題。改革開放後,大陸學者劉旭、王兆春等關於中國火炮史、火器史的專業論著在相關章節集中討論了佛郎機、紅夷炮的傳入和製造問題,張小青、李映發、劉鴻亮等發表的專題論文則專門研究了西洋火器的在華傳播以及明清之際紅夷大炮的威力、射程與盛衰問題。臺灣學者方豪、黃一農、周維強和香港學者馬楚堅以及日本學者有馬成甫、英國學者李約瑟(Joseph Needham)等,都曾對這一問題傾注心血,並有頗具影響的學術成果問世。但以往的研究大多關注西洋火炮在明清中國的傳播、仿製與軍事應用,很少從對外認知與印象生成的角度去討論中西初識階段中國人對於東來的歐洲國家的炮艦觀感和軍事印象。本文擬就明代中國「船堅炮利」之歐洲印象的形成過程做一梳理,並對明清之際「船堅炮利」的內在關聯和共同隱喻進行分析,藉此揭示鴉片戰爭前後「船堅炮利」之西方印象的源頭所在。
明代中國有關西方世界「船堅炮利」的最初印象來自葡萄牙人。正德十二年(1517年),在一支由四艘帆船組成的護航艦隊護送下,葡萄牙派往中國的首位使臣皮雷斯(Tome Pires)抵達廣州。為了向中國人民表達敬意,對東方禮儀茫然無知的葡萄牙艦隊指揮官費爾南(Fernao Peres de Andrade)下令升旗鳴炮,以致被誤認為是要開炮滋事。經過一番煞費周折的解釋,中國官員方才疑雲漸消,但引起驚擾的葡船火炮卻受到中國方面的格外關注。親歷其事的廣東按察僉事顧應祥曾在一篇文章中這樣寫道:「正德間,予為廣東按察司僉事,時巡海副使汪虲進表赴京,予帶管海道。驀有番船三隻至省城下,放銃三個,城中盡驚。」這個令人震驚的歐洲火炮,因葡萄牙別稱佛郎機,也被人們叫作佛郎機。這是一種流行於15世紀末至16世紀前期的歐洲早期後裝炮。與中國傳統火銃相比,來自歐洲的佛郎機炮具有明顯優點:它採用母銃銜扣子銃的結構,較好地解決了管內閉氣問題;母銃裝彈室大於銃管,且呈肩形敞口狀,便於安放子銃;母銃管壁加厚,能夠承受較大膛壓,保證了發射安全;炮身兩側安設炮耳,便於在炮架上的安放、轉動;配備準星、照門,提高了命中精度。
佛郎機的這些優點首先得到顧應祥的肯定。他說,佛郎機銃乃葡萄牙人隨船所帶,「銃有管,長四五尺,其腹稍大,開一面,以小銃裝鐵彈子放入銃腹內,藥發,則子從管中出,甚迅。每一大銃用小銃四五個,以便輪放」。為防銃管炸裂,「其外又用木裹,以鐵篐三四道束之」。「其船內兩旁各置大銃四五個,在艙內暗放,敵船不敢近,故得橫行海上」。 到了嘉靖二年(1523年),另一位與葡萄牙人有過直接接觸的前廣東官員又一次詳細描述了葡萄牙人的戰船火炮,此人即汪虲。其《奏陳愚見以弭邊患事》稱:「臣先任廣東按察司副使,巡視海道,適有強番佛朗機駕船在海為患。其船用夾板,長十丈,闊三丈,兩旁駕櫓四十餘枝,周圍置銃三十餘管,船底尖而面平,不畏風浪,人立之處用板捍蔽,不畏矢石,每船二百人撐駕,櫓多而人眾,雖無風可以疾走,各銃舉發,彈落如雨,所向無敵,號曰蜈蚣船。其銃管用銅鑄造,大者一千餘斤,中者五百斤,小者一百五十斤。每銃一管,用提銃四把,大小量銃管,以鐵為之。銃彈內用鐵,外用鉛,大者八斤。其火藥製法與中國異。其銃舉放,遠可去百餘丈,木石犯之皆碎。」因為親自領教了葡萄牙火炮的非凡戰鬥力,汪虲曾設法利用內線從葡人那裡獲得佛郎機銃的製造技術與火藥配方,並如式仿製成功。後又利用仿造之佛郎機銃驅逐葡萄牙殖民者,取得廣東新會西草灣海戰的勝利,「奪獲伊銃大小二十餘管」 。這種裝備佛郎機銃的蜈蚣船,應該是一種名為加萊斯(Galleass)的西式快船。此船集帆船、槳船之所長,兩舷有伸出的支持划槳的支架,首尾、舷側裝備火炮,是16世紀歐洲出現的快速帆裝軍艦。南京龍江船廠曾於嘉靖四年進行過成功仿製,交由新江口官軍領駕操演,但到嘉靖十三年(1534年)就廢止了。
胡宗憲是嘉靖時期東南海防的重要人物,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前後曾多次指揮明朝水師出海作戰,幕下匯聚了一批著名的軍事技術專家。他們中的一些人或目睹、或耳聞過葡萄牙人的火炮戰船,其對葡萄牙炮艦的認識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由胡宗憲領銜編著的《籌海圖編》稱,佛郎機船曰蜈蚣船,名蜈蚣者,象其形也。此船「底尖面闊,兩傍列楫數十,其行如飛,而無傾覆之患」。「其制始於東南夷,專以架佛郎機銃」。「銃之重者千斤,至小者亦百五十斤。其法之烈也,雖木石銅錫,犯罔不碎,觸罔不焦。其達之迅也,雖奔雷掣電,勢莫之疾,神莫之追。蓋島夷之長技也」。 對於佛郎機的結構特徵和炮彈威力,《籌海圖編》亦有詳細說明:佛郎機「每座約重二百斤,用提銃三個,每個約重三十斤,用鉛子一個,每個約重十兩。其機活動,可以低,可以昂,可以左,可以右,乃城上所用者,守營門之器也。其制出於西洋番國,嘉靖之初年始得而傳之……其石彈之大如升,氣力小於發,而大於鉛錫銃,若遇關隘人守堅不可過者,以此攻之,借勢而渡」。
顧應祥、汪虲、胡宗憲等對葡萄牙炮艦的細緻描述大多得自親眼目睹或親身體驗,具有相當程度的寫實性,因此他們的敘事文字也被後人沿用下來,成為晚明士庶描摹歐洲「船堅炮利」之軍事印象的最初依據。如嚴從簡《殊域周諮錄》說:「佛郎機番船用挾扳,長十丈,闊三尺,兩旁架櫓四十餘枝,周圍置銃三十四個,船底尖,兩面平,不畏風浪,人立之處用扳捍蔽,不畏矢石,每船二百人撐駕,櫓多人眾,雖無風可以疾走。各銃舉發,彈落如雨,所向無敵,號蜈蚣船。其銃管用銅鑄造,大者一千餘斤,中者五百餘斤,小者一百五十斤。每銃一管,用提銃四把,大小量銃管,以鐵為之。銃彈內用鐵,外用鉛,大者八斤。其火藥製法與中國異。其銃一舉放,遠可去百餘丈,木石犯之皆碎。」此處文字顯然錄自汪虲的《奏陳愚見以弭邊患事》,其「闊三尺」當為「闊三丈」之誤。茅元儀《武備志》說,蜈蚣船「形如蜈蚣,其制始於東南夷,以駕佛郎機銃。銃之重者千斤,小者亦百五十斤。其法之烈也,雖木石銅錫,犯罔不碎,觸罔不焦。其達之迅也,雖奔雷掣電,勢莫之疾,神莫之追。蓋島夷之長技也。其法流入中國,中國因用之以馭夷狄」。又說:「惟佛郎機蜈蚣船,底尖面闊,兩旁列楫數十,其行如飛,而無傾覆之患,故仿其製造之。則除颶風暴作、狂風怒號外,有無順逆,皆可行矣。況海中晝夜兩潮,順流鼓枻,一日何嘗不數百裡哉!」此處文字來自胡宗憲的《籌海圖編》。而焦竑關於「佛朗機兵器最恃銃,大者千餘斤,次半之,小亦不下百斤,發可及百餘丈,木石逢之俱靡」的描述,亦是對汪虲奏疏的簡單加工。
對於那些無緣目睹葡萄牙帆船火炮的中國人來說,他們大多通過明朝繳獲或仿製的佛郎機炮來認識佛郎機,並藉此表達對於佛郎機的直觀感受。嘉靖十五年(1536年),劉天和出任陝西三邊總制,十分看重佛郎機的守邊效果。他說:「佛朗機者,近年得之南海蠻子者也。外有鵝嗉項筒,內有提炮盛心,鉛子數多,一發輒貫人馬數重,可屢發,最為利便。」此南海蠻子,即指葡萄牙人。嘉靖十六年,山西巡撫韓邦奇在《公薦舉以備任用事》中說:「中國長技,火器為上。北敵所畏,亦火器為最。而火器之中,佛郎機銃尤為便利。邊關之地所以自衛攻敵者,惟此是恃也。」所見與劉天和相同。基於此,嘉靖時期的著名學者、軍事家唐順之曾給明軍列裝的主要兵器明確排序:「兵技,第一大佛郎機,其次鳥嘴銃,又其次弓矢。」胡宗憲也說:「城守之器,佛郎機、發、鳥嘴銃、床子弩、旋風炮最利,弓弩次之,到用刀斧,是最下策矣。」在隆慶四年(1570年)的福建漳州,水戰之器「惟佛郎機、鳥嘴銃,若發、大將軍,則未可輕用」,而守城火器亦「惟佛郎機、鳥嘴、鷹爪、一條鞭諸銃最為便利」。甚至到了明朝後期,一些重量級軍事專家還在一如既往地積極肯定佛郎機的重要作用。如趙士楨在《神器雜說》中指出,「古人火攻之法,上順天時,下因地理,有一不宜,不敢遽用,即用矣,猶虞風候中改,反致自戕」。但是佛郎機卻能突破種種限制,「任其險地易地,風候不順,俱可舉放。即陰雨之時,尚可設法制敵」。範景文《師律》說,佛郎機「內用子銃,提放不竭,其母銃若長,可得數百步之遠,更看照星真的,可以取將擒王,可稱利器」。鄭文彬則作《神器莫過於佛郎機》,高度肯定佛郎機的非凡戰鬥力。他說:「各樣火器,名色甚多,然類皆裝藥才放,放了復裝藥,又放未免遲滯,且連放銃熱難為,三四放必炸。若佛郎機,則子炮在外,放子一個,又安在佛郎機空腹內一個,再放,連放四五子炮,亦不熱,所以為好。只要各會放人隨身帶一小口袋,內帶著安藥子銃五六個,接連放之,又安架上,隨手轉放皆便。其聲震響,所打無不破透。」
因為佛郎機的結構性能明顯優於中國傳統火炮,為了提升明朝軍隊的裝備水平,一些軍政人物屢請列裝佛郎機。前述汪虲之《奏陳愚見以弭邊患事》最早呼籲以佛郎機守御京邊重地。嘉靖九年(1530年),汪虲又上《再陳愚見以弭邊患事》,明確提出以佛郎機裝備沿邊軍鎮。此一建議得到兵部和嘉靖皇帝的大力支持。在這之後,佛郎機被迅速裝備到長城沿線一帶。如嘉靖十五年九月,一次分給陝西三邊銅鐵佛郎機銃二千五百副;十六年正月,再給陝西三邊熟鐵小佛郎機三千八百副。至嘉靖四十年(1561年),僅宣府一鎮裝備的各式佛郎機至少在一千三百架以上。而據楊博《復薊遼總督侍郎劉應節等敵臺工完升賞疏》記載,從隆慶三年到隆慶五年,戚繼光等在昌、薊二鎮修建的空心敵臺皆以佛郎機為主裝兵器。到萬曆三年(1575年),二鎮實際裝備的佛郎機火器已近萬架。除邊鎮守御外,明朝水師也大量裝備佛郎機。以戚繼光的水軍為例,其作戰使用的福船、海滄船、蒼山船等都裝備有佛郎機。如福船裝備大發貢一門、大佛郎機六座,海滄船裝備大佛郎機四座,蒼山船裝備大佛郎機二座。福船之上有五甲兵士,第一甲專用佛郎機;海滄船有四甲兵士,第一甲專用佛郎機和鳥銃;大蒼山船有三甲兵士,第一甲專用佛郎機、鳥銃。隆慶初年,廣西總兵俞大猷的福船每隻裝備佛郎機十架,白艚船裝備佛郎機四架。佛郎機已然成為明朝水師的主裝兵器。為了同明朝政府相抗衡,北邊的蒙古勢力和沿海海寇也想方設法獲得或裝備佛郎機。如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秋,「虜入大同塞,總督尚書(翟)鵬御之。虜退時,虜酋遣我叛人至京師,入兵仗局,習佛郎機銃。獲誅之」。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八月,浙江水師百戶張鏵、千戶王守元在金塘洋面擒獲海賊六名,繳獲佛郎機鐵銃一座;同年十月,千戶鮑遷於馬墓洋面擒獲海賊六名,繳獲鐵佛郎機一座。之所以出現如此狀況,乃在於他們都視佛郎機為制敵利器。
不惟如此,佛郎機在晚明還進入文學作品,成為文人士子的吟詠對象。據王守仁《書佛郎機遺事》記載,正德十四年(1519年)六月,休致在家的福建鄉宦林俊,得知寧王朱宸濠叛亂的消息,立即派人將自製的佛郎機銃送與王守仁。雖因送達稍遲未能派上用場,但王守仁深受感動。他說:「見素林公聞寧濠之變,即夜使人範錫為佛郎機銃,並抄火藥方,手書勉予竭忠討賊。時六月毒暑,人多道暍死,公遣兩僕裹糧從間道晝夜行三千餘裡以遺予,至則濠已就擒七日。予發書,為之感激涕下。」於是創作《佛郎機私詠》,贊曰:「佛郎機,誰所為?截取比幹腸,裹以鴟夷皮,萇弘之血釁不足,雎[睢]陽之怒恨有遺。老臣忠憤寄所洩,震驚百裡賊膽披。徒請尚方劍,空聞魯陽揮,段公笏板不在茲。佛郎機,誰所為?」以比幹、伍員、萇弘、張巡、魯陽公、段秀實等名臣事跡作比,盡情謳歌林俊為國討賊的忠誠義舉。唐龍《見素公會宸濠反,持佛朗機遺陽明公,以助軍威,陽明公壯其忠義,歌詠之,為和此》,則用「一聲震起壯士膽,兩聲擊碎鴟臣皮。三聲烈焰燒赤壁,四聲靈耀奔燕師。五聲颯颯湖水立,六聲七聲虩虩風霆披」等諸多歷史典故,極力渲染佛郎機的驚天威力。其他如鄒守益、費宏、喬宇、黃綰等詩文集中也有一些對於佛郎機的正面描述。在這些明人的作品中,佛郎機幾乎成了忠臣義士討賊滅寇、降妖捉怪的正義利器。
顯而易見,在佛郎機傳入中國的不長時間裡,明代朝野已把佛郎機當作禦敵神器,葡萄牙「船堅炮利」已在明人心中留下了初步印象。但與佛郎機火炮相比,蜈蚣船給人的震撼和衝擊稍小一些,所以嘉靖十三年後罷而不用。明人李昭祥認為,蜈蚣船乃「島夷之制」,而中國舊有之一百五十料戰船,「兩旁置櫓,亦略似之,而扞以廂門,義尤為備」,是「無蜈蚣之名而有蜈蚣之用」,「何至堂堂天朝,取法小夷,煩其品式,巧其稱謂,以為作者之眩哉」? 可見李昭祥並沒有否定蜈蚣船的意思,只是不願放下師法夷狄的架子而已。而蜈蚣船之廢也未影響人們對葡萄牙番舶的正面看法。如成書於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的王士性《廣志繹》,在描寫他所見到的葡萄牙番舶時就說:「香山岙乃諸番旅泊之處……番舶渡海,其制極大,大者橫五丈,高稱之,長二十餘丈,內為三層,極下鎮以石,次居貨,次居人,上以備敵、佔風……若入番江,則舟尾可擱城垛上,而舟中人俯視城中。」航行於珠江江面的葡船船尾竟與廣州城垛同高,其大可想而知。
作為稍後興起的歐洲殖民強國、號稱「海上馬車夫」的荷蘭,是憑藉其炮艦優勢馳騁遠東的。如《明史·和蘭傳》認為,荷蘭與西班牙爭雄的資本是「大艦」「巨炮」;明季名儒陳繼儒在總結荷蘭殖民者侵佔澎湖、為害閩海的三大原因時,也把「巍艦」「巨銃」排在前兩位。明代中國對於西方世界「船堅炮利」的基本印象,正是在荷蘭殖民者東來以後形成的。
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被稱為紅毛夷的荷蘭人「挾二巨艦」突襲澳門,其炮艦規模著實震撼了不少中國人。王臨亨以「其舟甚巨,外以銅葉裹之,入水二丈」來描述荷蘭戰船的高大堅固。茅瑞徵說,荷人未來中國以前,已「駕大舶橫行爪哇、大泥間」,及聞佛郎機互市澳門,心羨慕之,於是揚帆而至,欲圖有為。他們都把荷蘭海舶之巨大體量作為觀察的重點。但這只是一個開始。萬曆三十二年(1604年),一支由四艘戰船組成的荷蘭艦隊,在福建商人李錦、潘秀慫恿下進佔澎湖,企圖要挾互市。從六月到十月,荷人竊據澎湖近五個月。其間福建方面曾多次派人到澎交涉,希望荷人和平退出,而沿海商民私自出海交易者亦不在少數。他們親眼目睹荷蘭人的堅舟巨炮,因此留下了對於荷蘭炮艦的深刻印象。李光縉是萬曆時期的福建名士,曾述都司沈有容舌退紅夷事為《卻西番記》。他所描述的荷蘭戰艦是:「舟長二十餘丈,高數丈,雙底,木厚二尺有咫,外鋈金錮之。四桅,桅三接,以布為帆,一桅堅樹,二候風之恬猛為升降。中橫一桿,桅上有鬥,鬥大容四五十人,繫繩若梯,上下其間,或瞭遠,或有急擲矢石。舟前用大木作照水,後用柁……左右兩檣列銃,銃大十數圍。」嘉興李日華,是萬曆、天啟間與董其昌、王惟儉齊名的「博物君子」,見多識廣。其在萬曆三十七年九月的一則日記中寫道:「紅毛番……其船甚長大,可載千人,皆作夾板,皮革束之。帆檣闊大,遇諸國船,以帆卷之,人舟無脫者。」但以風帆為武器的傳聞似無依據。福建右布政使沈演則用三個比喻描繪荷蘭炮艦之非同尋常,稱其「艤舸如城,銃如圍,彈如鶚卵」。與沈有容多有交往的泉州文人陳學伊也說,荷人「舟長二十餘丈,高數丈許,板厚二尺有咫,內施錫片。舟旁各列大銃三十餘,銃中鐵彈四五具,重三四十斤,舟遇之立粉……諸凡器械巧詐非諸夷可比」。面對如此裝備的海上勁敵,福建方面頗感棘手。如福建總兵朱文達說:「紅夷勇鷙絕倫,戰器事事精利,合閩舟師不足攖其鋒。」巡按御史方元彥認為:「紅番視呂宋為強,而性較呂宋最悍,船以夾板為名,水戰莫之能御。」同安池浴德稱,荷船「十倍戎艘,內格三層,外附鐵板,銅銃金刀,精利甲於被邊」,「我之舟與器皆不及夷,殺之是往遺之禽也」。時任福建巡撫黃承玄甚至用以卵擊石來形容中荷雙方的裝備差距。這也是沈有容「智勝」紅夷、不求「鬥勇」的原因所在。但這還只是萬曆中期的荷蘭海船。張燮《東西洋考》描述的荷蘭戰船出現在萬曆末年,「舟長三十丈,橫廣五六丈,板厚二尺餘,鱗次相銜,樹五桅」。規模已較前增大。到崇禎六七年間(1633~1634年),荷蘭戰船的規模變得更加龐大,福建巡撫鄒維璉所見已是「長五十丈,橫廣六七丈」的海上巨無霸了。如此龐然大物,卸任首輔葉向高稱其「高大如山」「不畏風濤」,福建巡撫南居益嘆其「望之如山阜,觸之如鐵石」,明亡前後之鄭大鬱又用「巨艦大如山,而固如鐵桶,堅不可破」來描述荷蘭戰艦,其高大堅固殆非明人所能想像。
戰船如此,隨船火炮更是猛烈。前述李光縉說,荷蘭戰船規模巨大,左右兩檣皆列大銃,「銃大十數圍,皆銅鑄;中具鐵彈丸,重數十斤,船遇之立粉」。沈德符描述的荷艦炮戰是,「彼姑以舟中所貯相酬答,第見青煙一縷,此即應手糜爛,無聲跡可尋,徐徐揚帆去,不折一鏃」,而「官軍死者已無算,海上驚怖」。這些都是萬曆中期即荷人初來中國時的艦載火炮。張燮記載了萬曆末年的荷蘭隨船火炮:其船三層,「傍鑿小窗,各置銅銃其中。每銃張機,臨放推由窗門以出,放畢自退,不假人力。桅之下置大銃,長二丈餘,中虛如四尺車輪,雲發此可洞裂石城,震數十裡」。崇禎時,鄒維璉描述的荷蘭甲板戰船「內有三層,皆置大銃,外向,可以穿裂石城,震數十裡,人船當之粉碎」。成書於南明隆武元年(1645年)的鄭大鬱《經國雄略》引《異域志》稱,紅夷「每大銃一口,受藥可二鬥,鉛彈二丸,重可二十餘斤」,「一發聲大如雷」,「當者擊如灰泥」。 這與當時的荷蘭海軍頗有吻合之處。
同一時期澳門葡萄牙人和呂宋西班牙人的火炮裝備,也已提升至與荷蘭大體相當的水平。陳仁錫在追溯紅夷大炮之來歷時說:「神炮出自紅毛夷國,今廣東濠鏡澳夷亦能造之。」所謂「澳夷」,即指澳門葡萄牙人。明末清初之廣東文人屈大均稱:「西洋大銅銃者,重三千斤,大十餘圍,長至二丈許,藥受數石,一發則天地晦冥,百川騰沸,蟄雷震燁,崩石摧山,十裡之內,草木人畜無復有生全者。紅毛夷擅此大器,載以巨舶,嘗欲窺香山澳門,脅奪市利。澳夷乃仿為之,其制比紅毛益精。」因為葡萄牙人也能鑄造大炮,所以明末御史胡平運稱澳夷戰船「高大如屋,疊架番銃,人莫敢近」。兵部也認為,澳夷所恃者全在「巍艦巨銃」。呂宋西班牙人裝備的大型火炮被認為是一種極大銃炮。嘉定沈弘之說,呂宋當年之所以以少勝多,殺我華人數萬,靠的就是這種大型火炮。此炮安放銃城之中,「口外皆堆磚石木柴,一發彈,則木石掠地紛擊,故數萬人俱盡」。戶科給事中官應震《題為敬攄援遼管見以祈立允施行事》亦云,西洋夷人精於火器,「計一大炮,銅重萬斤者,可殺人無算。在歲癸卯,西洋人僅四百計耳,以用火炮,致我閩漳泉販夫賈子被殲於呂宋者四萬」。徐光啟《恭承新命謹陳急切事宜疏》中提到的「海洋極大銃炮」的鑄造方法,即福建監生伍繼彩得之於呂宋西班牙人者。
以上認知大多通過與荷蘭、西班牙和葡萄牙的直接交往而獲得。除此之外,來華耶穌會士有關歐洲的武備介紹又在很大程度上強化著明代中國人的這一認識,使得對於荷、西、葡、意等國「船堅炮利」的個別印象上升、擴展為對於整個歐洲的集體印象。在這方面,利瑪竇、湯若望等最具代表性。據《湘西紀行》記載,福建文人曹學佺關於「和蘭善制巨艦、鑄大銃,以故橫行海上,莫之敢攖」的看法就來自利瑪竇。李之藻《制勝務須西銃敬述購募始末疏》說:「昔在萬曆年間,西洋陪臣利瑪竇歸化獻琛,神宗皇帝留館京邸,縉紳多與之遊。臣嘗詢以彼國武備,通無養兵之費,名城大都,最要害處,只列大銃數門、放銃數人、守銃數百人而止。其銃大者長一丈,圍三四尺,口徑三寸,中容火藥數升,雜用碎鐵碎鉛,外加精鐵大彈,亦徑三寸,重三四斤。彈制奇巧絕倫,圓形中剖,聯以百鍊鋼條,其長尺餘,火發彈飛,鋼條挺直橫掠而前,二三十裡之內,折巨木,透堅城,攻無不摧。其餘鉛鐵之力,可暨五六十裡。其制銃,或銅或鐵,煅煉有法。每銃約重三五千斤。其施放有車,有地平盤,有小輪,有照輪,所攻打或近或遠,刻定裡數,低昂伸縮,悉有一定規式。其放銃之人,明理識算,兼諸技巧,所給祿秩甚優,不以廝養健兒畜之。似茲火器,真所謂不餉之兵,不秣之馬,無敵於天下之神物也。」崇禎中,焦勖與湯若望一起編譯《火攻挈要》,通過湯若望的集中介紹,焦勖了解了西洋海戰中戰船火炮的重要作用:「西洋水戰所用火攻雖以大銃為本,亦更以堅厚大船為基。海上戰船大者長六十丈,闊二十丈;中者長四十丈,闊十二丈;小者長二十丈,闊六丈。底用堅大整木合造,底內四圍用鉛澆厚尺餘。船體分隔上下三層,前後左右安設大銃數十餘門。其彈重五斤起,以至數十斤。其戰法專以擊船為主,不必擊人。先以一人坐於桅鬥之上,用遠鏡窺望,俟敵船將近,數裡之內,用銃對準擊放,不必數彈,敵船立成齏粉,敵兵盡為魚蝦。且更有煉彈橫截船桅如利刃斬草,有噴銃藥彈燒毀船蓬如燒紙片。自古水戰之法,技擊之強,猛烈無敵,亦稱西洋為綦極矣。」
與早前傳入的佛郎機相比,明末出現的紅夷大炮顯然更勝一籌,人們也更加看重紅夷大炮。徐光啟在天啟元年(1621年)七月的一封奏疏中寫道:「夫兵器之烈,至一發而殺百千人,如今日之西銃極矣,無可加矣。」盛讚紅夷大炮為「殲夷滅虜第一神器」。錢塘沈昌世把西洋大炮視為火器發展史上一次具有裡程碑意義的巨變。他說:「古來兵法,至近世而一變為火器也。今有西洋炮,又一大變也。」趙士楨認為,紅夷大炮是禦侮威懾、改變力量對比的一大關鍵。「試觀呂宋、佛郎機,海上一浮漚耳。暹羅、日本、琉球、蘇蠟,從來不敢侮慢其酋長,荼毒其民人,神器之力也。近來日本僱倩兩國銃手前至朝鮮,是大反仗小,小足制大矣。誠能用之,我中國獨不能制四裔乎」?焦勖更把西洋大銃看作「天下後世鎮國之奇技」。面對此情此景,韓霖《守圉全書》給明末之火炮重新排序,「以西洋為第一,佛郎機次之」。茅瑞徵則把佛郎機銃法當作「常技」看待,沈德符更視佛郎機為「笨物」。佛郎機在明末火炮中的重要性已經降至紅夷大炮之下了。當時的軍政人物大多以讚賞、欣羨的心態看待紅夷大炮,一場頗有聲勢的引進、仿製紅夷大炮的軍事變革在明末推廣開來。
誠如閩人何喬遠所言,禦敵莫如火攻,「火攻之器,銃最良;銃之製造,西洋國最良;發銃之法,西洋國之人又最良」。在內外危機面前,歐洲成了明人學習效法的最好榜樣。為了獲得紅夷大炮,明末採取了向葡人購買、聘葡人鑄造、自己設法仿造,甚至在葡、荷沉船上探摸打撈等多種辦法。向葡人購炮始於徐光啟和李之藻,由徐光啟聯絡李之藻、張燾、孫學詩等,以私人捐資方式向澳門葡萄牙人購買4門西洋大炮,其後又從澳門購買26門,先後運抵北京。這30門西洋大炮都是英制加農炮。除徐、李諸人外,廣東大吏李逢節、王尊德等也曾向澳門葡萄牙人購買西洋大炮。僱募葡人鑄炮亦始於天啟時,先由朝臣疏請,得到熹宗批准。此後葡萄牙銃師分三批進入北京,有的還到了山東登州,協助登萊巡撫孫元化造炮練兵。崇禎九年(1636年),明朝又令湯若望於京師擇地鑄炮,湯若望鑄成可裝40磅炮彈的西洋大炮20門,隨後鑄成100~2000斤的各式西洋火炮500門。明末各級官員自主仿造的鑄炮活動所在多有,如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下半年,閩人黃調煥承叔祖戎政尚書黃克纘之命,從福建同安招募善鑄呂宋銅炮者14人入京,並於翌年鑄成大炮28門。「其一位重三千餘斤,李秉誠請去奉集,一發擊斃建夷七百餘人、將官二人……其餘重二千餘斤及一千斤者,守遼陽、山東,聞再發,擊斃建夷二千餘人」。崇禎二三年間,兩廣總督王尊德向澳門借得西洋火炮,照樣鑄造大鐵銃200門,其中50門解進備用。這50門中有「二千七百斤者十具,所須圓彈三十枚,連彈三十枚,各重六斤,石彈十枚;重二千斤者四十具,所須圓彈三十枚,連彈三十枚,各重四斤,石彈十枚」。崇禎三年(1630年)二月,福建巡撫熊文燦派援兵2000人攜火炮120具入衛京師,這批火炮為二號紅夷大炮,皆由福建鑄造。再如崇禎四年,忠勇營提督王應朝以努爾哈赤屢有窺關之意,「自鑄造大銃二門,比紅夷更長五尺」。崇禎十一二年間,宣大總督盧象升等33名文武官員捐資鑄造一批紅夷大炮,分發各處守御。此外,明朝地方官有時還從東南沿海的葡、荷沉船上打撈紅夷大炮。如萬曆四十八年(1620年),肇慶府推官鄧士亮在廣東陽江海域的荷、葡沉船上打撈「大銃三十六門」;天啟五年(1625年),又撈取「大紅銅銃兩門」。 崇禎初,同安知縣曹履泰在廈門海域的荷蘭沉船上打撈大銃24門,「大者三千餘斤、小者亦不下二千斤」。因為紅夷大炮威力巨大,屢建奇功,明朝皇帝至少兩次敕封或賜名其為大將軍。如天啟六年三月,朝廷敕封寧遠大捷中的一門西洋大炮為「安國全軍平遼靖虜大將軍」;崇禎三年正月,崇禎皇帝賜名六門運抵北京的西洋大炮為「神威大將軍」。
但要指出的是,明代文獻對於紅夷大炮的射程威力多有誇張。如沈國元《兩朝從信錄》稱紅夷巨炮「一發十裡,當之無不立碎」;南居益稱「戰夷舟堅銃大,能毒人於十裡之外」;李之藻稱西銃炮彈能在「二三十裡之內,折巨木,透堅城」,「其餘鉛鐵之力,可暨五六十裡」。韓雲稱其素知西洋火炮,「五十裡之內,發無不中,為當今第一勝具」,又稱此器「一發可數十裡,一擊可斃萬人」。薛岡甚至更為誇張地宣稱:「夫火器之能大擊遠擊者,無過紅夷炮。頃袁中丞用以退奴,聞其力勢止赴四十裡,此橫赴也;今直入太虛,而二百裡之外尚得聞見,試忖其上升之程,應得幾許。」可實際上,紅夷大炮的最大射程很難超過二三千米,「一擊可斃萬人」更是一種想像。明人如此記載,一則反映了他們對於紅夷大炮的迷信和崇拜,同時也從另一側面說明,他們對於西洋世界「船堅炮利」的既有印象太過深刻,有時不免先入為主,誇大其詞。
由上可見,明代文獻雖未使用「船堅炮利」一詞,但諸多描述表明,晚明中國對於歐洲炮艦的印象已是「船堅炮利」了。尤其是天啟年間南居益使用的「舟堅銃大」「堅船猛銃」,崇禎時期韓霖使用的「堅舟猛銃」等,已與清人慣常使用的「船堅炮利」沒有多少區別了。
如前所論,晚明中國已經形成西方世界「船堅炮利」的基本印象,但明清兩代的「船堅炮利」是否一脈相承,二者之間有無內在關聯,就成為必須探討的又一問題。事實證明,明清中國有關歐洲「船堅炮利」的相關表述不僅前後一致,其邏輯關係也十分密切。這一關聯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晚明中國面對的歐洲海軍與鴉片戰爭前後面對的歐洲海軍,其炮艦形制與技術水平大體處於同一發展階段;二是晚明中國對於歐洲海軍「船堅炮利」的客觀描述與清人對於「船堅炮利」的客觀描述,具有大致相同的基本內容;三是明清中國對於西方世界「船堅炮利」的軍事外象具有高度相似的主觀感受,所要表達的敘事隱喻亦如出一轍。
第一,從世界海軍裝備的發展歷程看,16至19世紀中葉的歐洲海軍裝備具有初期快速發展、此後基本穩定的重要特徵,從戰船、艦炮到炮用彈藥,這些軍事裝備的關鍵要素在16~17世紀實現較大突破以後,大都穩定下來。拋卻其中的技術細節,1600年前後與19世紀中葉歐洲炮艦的形制特徵與技術水平基本處於同一發展階段。這就意味著晚明與鴉片戰爭前後的中國人目見耳聞之歐洲炮艦在技術含量與戰力水平上並無根本差別,也就是說,清人所謂的「船堅炮利」在明代中國已大體聽聞或領教過了。
以戰船為例,16至19世紀中葉是歐洲風帆戰船稱雄海上的時代。早期歐洲海軍有一種被稱為加萊(Galley)的單桅橫帆窄體戰船,13世紀又出現一種名為卡拉維爾(Caravel)的輕型三桅帆船,迪亞斯(Bartholomeu Diaz)曾駕駛這種帆船成功繞過非洲南端的好望角。新航路開闢後,西班牙人開始建造一種名為蓋倫(Galleon)的大型多桅風帆戰船。蓋倫船有四個桅杆,船身修長,具有更強的迎風行使能力,「它的火炮甲板上裝載著主要的重型火炮,可通過舷側的炮眼開火」,是最早作為戰艦使用的風帆戰船之一,1530年以後的歐洲海上強國幾乎都建造、使用了這種強大有力的新型戰艦。17世紀以後,歐洲的風帆戰船越造越大,排水量從起初的1500噸左右,發展到1750年的2000噸,1800年以後甚至超過了2500噸。戰艦的規模雖然在不斷擴大,但其設計的基本要素卻沒有什麼變動,造船技術也沒有發生根本性的變化,「船舶由木材製成,由麻繩或者粗索控制風帆進行驅動……海軍的火炮都是前膛裝滑膛炮,一般由青銅或者生鐵鑄成。帶有天然纖維纜繩的鍛鐵錨是最常見的系錨工具」。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到1850年左右。這說明,直到中英鴉片戰爭前後,以英國為代表的西方戰艦仍然以木質帆船為主,歐洲海軍仍然是一支「風帆海軍」。
以艦載火炮為例,早在14世紀,歐洲戰船就已裝備了重型火炮,但直到15世紀時,「這種火炮的威力才有足夠的強度,能夠一炮擊毀當時的船隻」。如15世紀末的英國元首號(Sovereign)戰艦裝備艦炮180門,大部分是蛇炮,可發射12盎司彈丸;16世紀初的葡萄牙和西班牙則以佛郎機作為自己的艦炮,這些艦炮多為長管後裝炮,既可以將炮管伸出舷外,又便於在艦內裝填彈藥,因此具有較強的攻擊火力。此後的艦載火炮逐漸過渡到以重型加農炮為主,如在1588年的英吉利海峽之戰中,英國艦隊就裝備了1800門重型加農炮,它們大多安裝在戰艦吃水線以上的船舷兩側。到了17世紀,歐洲艦載火炮的種類明顯減少,而標準化的進程則大大加快。至18世紀中葉,西方海軍的戰艦規模和艦炮配比大體固定為六個等級:一級戰列艦有三層甲板,配備100或100門以上的火炮;二級戰列艦也有三層甲板,配備約90門火炮;三級戰列艦有兩層甲板,配備64至74門火炮;四級巡洋艦配備50門火炮,有兩層甲板;五六級巡洋艦有24至40門,往往全都設置在一層甲板上。艦載主炮也已是完全標準化的16、18和24磅炮彈的加農炮。但正如美國著名軍事史家杜普伊所言,「17世紀,炮的生產技術進步如此之大,以至於後來將近兩個世紀的時間裡,炮的射程、威力以及炮的主要型號,基本上沒有大的改變」 。這也說明,從17世紀加農炮定型到19世紀中葉淘汰前裝滑膛炮的這段時間裡,歐洲艦載火炮的鑄造、施放技術已經成熟並大體穩定下來,人們只是在細小之處對其進行改進完善,再未出現根本性的重大變化。
在前裝滑膛炮時代的海戰中,隨艦炮手先將火藥、炮彈從炮口推進炮膛,然後通過艦炮尾部的導火孔點燃火藥,將彈丸發射出去,以此實現遠距離毀傷敵艦。但炮火威力的實現,除與火炮的設計鑄造和海戰戰術關聯外,也與火藥和炮彈的技術水平密切相關。16至19世紀中葉的發射火藥以黑火藥為主。這種火藥以硝石、硫磺、木炭按一定比例配製而成,外觀呈黑色,是一種威力與危險性僅及中等的低能量的混合火炸藥。與黑火藥相匹配的主導炮彈則以球形實心鉛鐵彈為主,有時也使用石彈,但很少有爆炸彈。從黑火藥應用於炮彈發射到19世紀中葉,「火藥研製者只能在提煉硝石與硫黃的純度,以及選擇上好的草木類植物焙制炭粉,經過反覆的混合拌和,以提高火藥性能,增強槍炮等火器的殺傷與摧毀能力」,並未實現製作原理的根本突破。直到19世紀後期出現苦味酸、梯恩梯、代那買特等新型炸藥,炮用火藥的推力與威力才有了質的飛越,傳統黑火藥才逐漸退出艦載火炮的應用。而直到鴉片戰爭前夕,英國海軍才使用一定數量的爆炸彈。
以上事實說明,從葡萄牙人東來到鴉片戰爭爆發,歐洲海軍的裝備水平大體處於帆戰船和前膛炮時代,發射彈藥則以黑火藥和球形實心彈為主。這就決定了從16世紀後期到19世紀中葉的近三百年間,西方海軍的裝備水平基本處於同一發展階段。也就是說,明代中國面對的歐洲炮艦,與鴉片戰爭前後清代中國所要面對的歐洲炮艦大體處在同一技術水平上。由此可見,明代的「堅船猛銃」與鴉片戰爭前後的「船堅炮利」,應該是明清之際中國人基於相同裝備水平、對於相同對象的相同觀感。
第二,從對「船堅炮利」的客觀描述看,明清兩代有著大致相同的基本內容。翻檢史籍,我們不難發現,在對西方國家的軍事觀感上,清中前期大體延續或複製了晚明時代的炮艦印象。如清初之著名學者魏禧說,歐羅巴「一名大西洋,在中國西北數萬裡外,西儒稱為宇內第二大州[洲]也」。其人「善火炮」,「器械俱精巧」。 康、雍之際的東南詩壇領袖查慎行在談及荷蘭時寫道:「紅毛即荷蘭國,又曰紅夷,一名波斯胡,亦在西海外……其船最大,中國人目為夾板船。」藍鼎元是雍正年間的知名循吏,他對東南沿海乃至海外形勢的觀察更為敏銳,其《論南洋事宜書》稱,紅毛、西洋為極西「強悍莫敵之國」,非諸番可比。「紅毛乃西島番統名,其中有英圭黎、乾絲蠟、佛蘭西、荷蘭、大西洋、小西洋諸國,皆兇悍異常。其舟堅固,不畏颶風,炮火軍械,精於中土」。而清修《明史》之《佛郎機傳》《和蘭傳》中有關西方炮艦的大段描寫,更是來自晚明時代的既有資料。這種描寫後來又被乾隆時期成書的《皇清四裔考》《欽定大清一統志》《皇朝通典》《皇朝文獻通考》所延續。但因清朝前期相對強大的綜合國力、較為平靜的東南海上形勢以及東來歐洲勢力的收斂順從,使得人們雖也關注西方世界的堅船利炮,但其感觸已不如晚明那樣強烈。只是到了嘉慶、道光時期,因為鴉片貿易而導致的中英關係的驟然緊張,對於西方世界的此類觀感才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再次凸顯出來。
一般認為,清代朝野之討論「船堅炮利」始於鴉片戰爭。如當代學者王爾敏即曾指出:「道光十九年至二十二年(1839~1842)的中英鴉片戰爭,中國迭遭挫敗,朝野對於英人的船堅炮利,已有了相當的認識,在章奏或私家著述中,論及此點者,無慮四十餘人。」但實際情況是,早在嘉慶年間,兩廣總督蔣攸銛已經使用「船堅炮利」來形容遠道而來的英國海軍,另一位兩廣總督阮元所用的「船炮堅大」「船堅炮大」與此語意相近。道光十四年(1834年)八月,兩廣總督盧坤的《奏報英兵船侵入內河開炮抗拒現正設法驅逐片》以及道光皇帝的一道上諭再次明確使用了「船堅炮利」一詞。到鴉片戰爭爆發前後,「船堅炮利」已經成為朝野上下廣泛使用、語意約定俗成的流行詞彙。這是對明代「舟堅銃大」「堅船猛銃」等既有詞彙的繼承和改造。因為在他們看來,荷蘭與英國同屬紅毛夷系列,同樣具有戰船高大、炮火猛烈的軍事優勢,以「船堅炮利」來形容英國海軍再恰當不過了。
清人對於英國「船堅炮利」的外在描述主要集中在炮艦規模上。如道光二十年(1840年)五月,兩廣總督林則徐奏報之英軍大船「有炮三層,均七八十門」。直隸總督琦善在同年七月奏稱,英船「至大者照常使用篷桅,必待風潮而行,船身吃水二丈七八尺,其高出水處亦計二丈有餘。艙中分設三層,逐層有炮百餘位,亦逐層居人。又各開有窗扇,平時藉以眺遠,行軍即為炮眼。其每層前後又各設有大炮,約重七八千斤。炮位之下設有石磨盤,中具機軸,只須轉移磨盤,炮即隨其所向。其次則中分二層,吃水較淺,炮亦不少」。琦善的描述得自標下千總白含章,此人曾登上大沽口外的英國軍艦。同一時期欽差大臣伊里布家人張喜,曾數次奉命赴定海英船傳話,後來著有《探夷說帖》。他所目睹的英國戰船「約長三十餘丈,寬有六七丈,高出水面二丈,入水不知多少。據夷人云,入有二丈二尺……船艙上下五層,上三層安炮八十餘門,下二層在水底,裝貯炮子、火藥、刀、槍、食物等項」。江都陳逢衡所著《裖咭唎紀略》對英國炮船的描述與張喜略同,然所記次等小船和小杉板則為《探夷說帖》所無:「又有次於此者,前後約長二十餘丈,寬約四五丈,上下四層,兩層炮眼,安設大炮四十四門。又有杉板小船,用槳十六把,式如蜈蚣,其行如飛。」至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日,也就是中英《南京條約》籤訂前四天,協防江蘇的參贊大臣、四川提督齊慎終於查明,停泊在長江江面的英國兵船共分四類,其大夷船「長三十二丈五尺,頭尾寬三丈,中寬約六丈,船身吃水一丈,出水一丈六尺,周身內外均用白鐵包裹,惟底用銅包。船身內有三層,其留一層炮眼者,一面炮眼十八個,每眼安大小炮二尊,一船共安大小炮七十二尊;其留兩層炮眼者,上下兩面炮眼各十八個,每眼安大炮一尊,一船安大炮七十二尊;又有留炮眼一層者,每面炮眼九個,每眼安炮或一尊二尊,一船約安炮三十餘尊,船內可住七百餘人」。二號夷船「長二十七丈,頭尾寬二丈四尺,船身吃水八尺,出水一丈,周身內外包裹,與大夷船同。船身內亦三層,上留一層炮眼,一面炮眼九個,每眼安炮或一尊二尊,一船約安炮三十尊,船內可住五百餘人」。 然後才是火輪船和杉板船。而據稍後之欽差大臣耆英奏報,「該夷兵船約分五等,大者載兵千人,小者載兵三百人,火輪船載兵百餘人,其長自數十丈至數丈不等……此次駛至江寧之船,火輪船不及十隻,其餘均系四五等兵船」。可見齊慎所言之大號、二號夷船,只是英國兵船中的四五等船。
反觀清朝方面,「各省水師戰船均為捕盜緝奸而設,其最大之船面寬僅二丈餘,安炮不過十門」,與來華英軍相比,明顯處於劣勢。這一狀況得到東南沿海各封疆大吏的一致確認,如浙江巡撫烏爾恭額奏稱,英人「船隻之高寬靈朽[巧],炮火之遠大猛烈,迥非內地可比」;兩廣總督林則徐亦云,就「船式之高低大小、木料之堅脆厚薄」而言,我之與夷,「皆屬懸殊」。 面對敵我炮艦的顯著差別,署理兩江總督裕謙在《奏陳戰守機宜折》中列舉了中國方面的「五不可恃」:「彼之船寬有三四五丈不等,長有二三四十丈不等,厚有尺餘。較我兵船及閩、廣大號商船,均大至倍蓰,此不可恃者一也。彼之船布篷鐵錨,機關便利,在大洋之中行止甚速,隨處可以寄泊。我之船箬篷木碇,在大洋必須擇地而泊,此不可恃者二也。若欲另造船隻,不特曠日持久,緩不濟急,且無此等木料,此等機巧。即使船能造成,而乏駕駛此等大船之人,此不可恃者三也。該夷終年在船,與海相習,其佔據定海又逾半年,附近之形勢沙礁皆已熟悉。我之兵船向皆畫地而巡,即商民船隻亦俱各有一定貿易口岸,遷地弗良,此不可恃者四也。彼之炮安於船內,兵亦藏於船內,我施槍炮,彼有遮護。我之炮設於船頭,兵皆立於船上,彼施槍炮,我無遮護,此不恃者五也。」這裡的「五不可恃」,實即五個不如、五大差距。清人關於英人炮艦規模與敵我懸殊的客觀描述,與前述明人對於荷蘭炮艦的描述基本一致。
第三,從對「船堅炮利」的主觀感受和敘事隱喻看,明清兩代也有驚人相似之處。與明人之看待荷蘭一樣,清人也把「船堅炮利」當作英國對華示強的重要資本。如在嘉慶二十一年(1816年),因來華英使不遵禮儀,蔣攸銛稱英國貪狡成性,桀驁不馴,「恃其船堅炮利,在外洋攔阻各國貨船赴粵」。道光十四年(1834年)八月,英國軍艦擅闖珠江,盧坤亦稱英人素性兇狡,「向來恃其船堅炮利,蠶食諸夷」。待鴉片戰爭爆發後,朝野人士已普遍認識到,英人之敢於南北滋擾,所恃全在「船堅炮利」。透過炮艦規模,他們看到了西方的軍事優勢。如閩浙總督鄧廷楨通過調查發現:「夷船以全條番木用大銅釘合而成之,內外夾以厚板,船旁船底包以銅片。其大者可安炮三層,而船身不虞震裂,其炮洞安於艙底,夷兵在艙內施放,藏身既固,運轉亦靈。」而我水師戰船「不敵夷船十分之五」,其差距不在兵士之氣勢,乃「船炮之力實不相敵也」。 耆英在登上英國軍艦後益發感慨:「該夷船堅炮猛,初尚得之傳聞,今既親上其船,目睹其炮,益知非兵力所能制伏。」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廣東巡撫黃恩彤說,開戰三年來,「無論昔之言戰言防,均成畫餅」。我師「備之累歲,敗之崇朝」。究其原因,乃在於英人之「船堅炮烈」:「以船而論,同安梭船僅足入海捕盜,不足御夷。即潘觀察所造之船,堅厚長大,裝炮亦多,窮中國工力物力,不能復加於此,而以當夷船,恐亦難言制勝。至大炮來自西洋,名曰紅衣,實紅夷也,彼乃造炮之祖也,我未能得其制鑄之秘,而火藥不及,彈子不及,炮手更萬萬不及,遽欲與之爭能,勿亦不揣本而齊末乎?」這與明末中國對於荷蘭的看法如出一轍。明末士人正是根據荷蘭之炮艦優勢,意識到紅夷勢力已超出佛郎機,將要成為東南海疆的最大隱憂。
面對英人之「船堅炮利」,清人也在探尋致勝之道。早在嘉慶末年,兩廣總督阮元就曾指出,英人船炮堅大,我之水師難以在汪洋大海中與之對壘,如其進入內洋,「則曲直之勢既分,主客之形亦判,以逸待勞,以有繼待無繼,自可得勢得力」。「一經上岸,則無拳無勇」,自可勝之。 到了道光十九年(1839年)七月,兩江總督林則徐也認為,英人雖然「船堅炮利」,但其「兵船笨重,吃水深至數丈,只能取勝外洋……惟不與之在洋接仗,其技即無所施。至口內則運掉不靈,一遇水淺沙膠,萬難轉動……且夷兵除槍炮之外,擊刺步伐俱非所嫻,而其腿足裹纏,結束緊密,屈伸皆所不便,若至岸上,更無能為,是其強非不可制也」。道光二十年八月,道光皇帝在一道上諭中更明確強調:「該夷所恃,全在船堅炮利,一經登陸,其技立窮。該大臣總當鎮靜持重,不可在海洋與之接仗,如敢登岸,即行痛剿。」這一認識後來上升為避戰海洋、岸防為主的早期對敵戰略,這也是明末應對荷蘭的基本戰略思路。除此之外,清人還發展了明末對荷之火攻戰法和堅壁清野策略。如在鴉片戰爭爆發之初,湖廣總督周天爵即上火攻英船策略。他說:「夷人所長在其船大炮猛,然船大無風必不能動,且必有中次之船在內洋遊奕。若於無風之日招集漁舟,裝載蘆葦,上列火箭噴筒,前則障以布幔,列如堵城。乘賊驚疑之時,我舟用車輪激水,一鼓四集,後備走舸。彼之槍炮入柴則無力,不能透過,且為我引火之具矣。先其小舟,次及大舟,可以一炬而盡。」監察御史蔡家玕也在《遵旨奏陳制英之策折》中設下兩計火攻。關于堅壁清野,明朝在萬曆、天啟和崇禎時期曾將其設計為對付荷蘭、英國的一種策略,清人不得已重新拾起這一策略。如道光二十二年五月,監察御史黎光曙上言:「辦理夷務已近三年,其孰利孰害,事前大概可見。在我既無大兵船可以於海面接仗,則惟謹避其炮,始可言守。當此之時,除堅壁清野,別無良策。若處處能堅壁清野,則逆夷之伎倆先窮,其鋒亦可漸折,雖暫佔據地方,必不能久。」同日,兩江總督牛鑑也在奏疏中提請注意堅壁清野。他說:「臣查該夷船堅炮烈……惟有變通堅壁清野之法,宣諭濱海居民,悉遷入距海十裡或二十裡之內。我之大炮、抬炮、鳥槍亦退設於深港較遠七八裡之處,肅隊嚴陣以待。」但其效果卻很有限。
為了彌補中英之間的武備差距,清朝也曾像明末一樣師法夷狄,以西方世界的「船堅炮利」作為強軍目標。較早意識到這一點的,是署理兩江總督裕謙。道光二十年十二月,他在《奏陳水師斷不能改為陸路片》中指出:「逆夷船堅炮大,馳逐於汪洋大海之中,是其所長。我兵承平日久,水務廢弛,船隻又不甚堅大合用,不值與之海洋接仗,然止可為一時權宜之計。一俟夷務平定,必應簡練水師,講求船械,以為久安長治之圖。」 已把「簡練水師,講求船械」作為實現長治久安的重要步驟。道光二十二年九月,靖逆將軍奕山奏言:「逆夷恃其舡堅炮利,因我師舡不能遠涉外洋與之交戰,是以肆行無忌……此時如講求最為得力之舡,必須仿照夷舡式樣作法,庶堪與該夷對敵。」明確主張以「夷舡式樣作法」製造戰船。同一時期的戶部郎中湯鵬在《敬籌善後事宜三十條》中更多論及了師夷長技。如「炮式宜仿照西法製造」一款認為,沿海省份要修造戰船,「務須船式炮式,一律仿照西法製造,仿照西法安放,斯為得之」。「修船造炮」一款認為,今欲修船造炮,「先宜令沿海所屬地方官遣人探悉,裖夷船式如何,炮式如何,或用繩尺以記之,或繪圖說以明之,然後依式修造」。如此,則 「船不患不堅,炮不患不利」。 鴉片戰爭前後,清朝方面也確實購買或仿製了一批西洋炮艦。如林則徐到達廣東後,曾「購西洋各國夷炮200餘位」。據道光二十二年十月十九日上諭,廣東洋商伍敦元曾購買美國戰船一隻,潘紹光購買呂宋戰船一隻,紳士潘仕成仿造戰船一隻,此類洋船後都撥歸水師旗營操演。
葡、荷殖民勢力泛海東來的晚明時代,正是古代中西關係發生深刻變化的重要轉折時期。在此中西雙方直接交往的最初階段,晚明中國對於西方世界的觀感與認知,明朝政府應對東來歐洲勢力的思路與舉措,以及其間形成的中歐關係的新模式、新結構,無不轉化為因應新航路開闢後國際關係格局悄然變化的歷史資產,進而對清中前期乃至鴉片戰爭前後的中西關係產生重要影響。
從歷史發生學的角度看,中英鴉片戰爭儘管在近代中國歷史的開啟演變中發揮著極其獨特的關鍵作用,但這恰是晚明以來業已啟動的歷史轉型進程的延伸和強化,是葡、荷勢力東來後中西互動博弈的歷史必然。許多看似在近代中國方才凸顯的歷史現象,如開眼看世界、師夷長技以制夷等,有不少在晚明已經生發、成長,而「船堅炮利」之西方軍事印象的傳承與複製,不過是此一時期對歐認知—應對的一個側面而已。它反映了晚明朝野對西方海軍優勢特徵的精準把握,折射出中國民眾對東來歐洲勢力的意外和憂慮,體現了明代中國對歐認知的較高水平。以此為契機,晚明中國關注西方,思考西方,某種程度地研究西方,這種對遠西歐洲的一定敏感和持續關注,無疑開啟了中國「西方學」的邏輯起點。但是不可否認,晚明乃至清中前期的對歐認知又具有相當程度的局限性,所謂「船堅炮利」的西方印象也只是聚焦在顯而易見的軍事領域,停留在形而下的技術層面。他們雖然注意到中國炮艦的落伍與劣勢,並一定程度地學習西方,但其思想深處華尊夷卑的對外觀念依然頑固存在,中國道德西洋器,甚至以西方先進技術為奇技淫巧等守舊看法,仍然是明清之際乃至鴉片戰爭前後中國人認知歐洲的基本取向。對西方世界何以「船堅炮利」及其對中國和世界歷史將要造成的顛覆性震蕩,更是缺乏由表及裡的深入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