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國家針對農村房屋方面決策部署,堅決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根據法律法規和關於政策,現就農村建房行為進一步明確「八不準」。
通知強調充分尊重農民意願,不提倡、不鼓勵在城市和集鎮規劃區外拆並村莊、建設大規模農民集中居住區,不得強制農民搬遷和上樓居住。
關於農村亂佔耕地建房現象蔓延的原因,自然資源部相關負責人表示,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既包括住宅類的房屋也包括公共管理和服務類的房屋,還有工礦、倉儲、商服等產業類房屋,其中非法佔地佔絕大多數。向社會公告這八種情形,發出「零容忍」新增違法違規行為的強烈信號,就是為了提高全社會依法用地意識,發揮事前防範和警示教育作用,堅決止住新增問題。
同時,在「疏」方面,為保障農村村民住宅建設合理用地,針對當前存在的計劃目標需求不平衡、目標使用要求不夠明確、目標有挪用等問題,《關於保障農村村民住宅建設合理用地的通知》要求,一是計劃目標單列,二是改進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的農轉用審批,三是加強規劃管理,四是統一落實耕地佔補平衡,五是嚴格遵守相關規定。
《通知》列舉了當前最突出、最顯而易見的8類典型違法情形,分別是: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強佔多佔耕地建房;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巧立名目違法佔用耕地建房;違反「一戶一宅」規定佔用耕地建房;非法出售佔用耕地建的房屋;違法審批佔用耕地建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