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祭日
12月13日是中國國家公祭日。83年前,日軍攻入南京城,開始對城內的無辜人民實施長達四十多天的殘酷屠殺,造成30萬中國同胞遇難。
雖然日本右翼分子對侵華戰爭時期的各種暴行百般抵賴,但歷史不容褻瀆,檔案資料是最好的證明。在大量的鐵證中,一批由日本人提供的影像檔案顯得尤為珍貴,是不可多得的日軍侵華罪證。
日本老兵照片集
日本士兵是侵華戰爭的一線參與者,他們留下的檔案圖片無疑是最為直接的證據。
村瀨守保是當年侵華日軍中的一名汽車聯隊士兵。他曾隨軍參加過淞滬會戰、南京會戰,拍攝了3000多張照片,記錄下包括南京大屠殺在內的大量日軍侵華罪證。這些照片於1987年12月,以照片集的形式正式出版,即《村瀨守保寫真集·私の從軍中國戰線》。
圖1《村瀨守保寫真集·私の從軍中國戰線》封面
圖2 在長江邊慘遭日軍殺害並焚屍的南京市民的屍體,選自《村瀨守保寫真集·私の從軍中國戰線》
還有侵華日軍木更津海軍航空隊隊員伊藤兼男的照片集。這本相集記錄了1937年7月13日至1938年3月30日期間,伊藤兼男參與侵華戰爭的所見所聞,成為那段血淋淋歷史的見證。《伊藤兼男照片集》收集了日軍侵佔北京、南京、蘇州、上海等地的190多幅歷史照片,其中關於南京大屠殺及之後幾個月的照片就多達144幅。伊藤兼男還在每幅照片旁標註拍攝時間、地點,並作簡要說明。面對南京城內黑壓壓的遇難者屍體,或許這位日本兵也看不下去了,在一些照片上標註了「慘」字。
圖3 南京城牆外濠溝岸邊,被日軍殺害的南京市民屍體累累,慘不忍睹。選自《伊藤兼男照片集》
這本照片集最終走到大眾眼前經歷了種種波折。上世紀90年代,中國學者步平到日本訪問時,在街頭無意間結識了一位日本友人。這位日本友人將自己收集的大量日軍侵華資料和物證,包括這本照片集,全部送給了他。由於日本國內右翼勢力猖獗,出於種種顧慮,直至2003年,這本照片集才送達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展現在世人面前。
這些鐵證無疑證明了當年那場暴行的存在,但為何在上世紀90年代之前,西方國家對此知之甚少?甚至連中國國內大眾也不甚重視?如果不是華裔作家張純如的努力,《拉貝日記》《魏特琳日記》可能至今還塵封在某個角落,這段血的記憶很可能被徹底遺忘。
這和當年日本政府的輿論宣傳政策有關。即便是日本國民,對侵華日軍的暴行都無從知曉。這恐怕也是戰後日本民眾普遍對歷史沒有深刻反思的重要原因之一。這裡不得不提到日本的那些「不許可寫真」。「不許可寫真」,即日本軍隊對外侵略戰爭期間,日本政府嚴禁刊發的「不許可」照片。
與《村瀨守保寫真集·私の從軍中國戰線》《伊藤兼男照片集》相同的是,這些當年未公開的日本侵華時期反映日軍殘酷暴行的照片,是不可多得的侵華罪證;不同的是,「不許可寫真」的拍攝者是侵華日軍的隨軍新聞記者,不同於私人拍照,帶有日本官方的審核烙印,或許可以讓我們明白日本侵略者當年隱瞞了什麼。
「不許可」寫真
1937年至1945年期間,日本每日新聞社隨軍記者拍攝了大量日軍侵華的照片。「七七事變」之後,為了掩蓋其侵略野心,達到欺騙民眾,控制輿論的目的,日軍進一步加強了新聞審查制度,由陸軍省、海軍省和情報局以極其嚴苛和機械的標準新聞照片進行審查。除了涉及軍事情報等機密信息之外,反映日軍侵華時期燒殺搶掠,被認為有損日軍「形象」,會引起士兵厭戰情緒的照片,均被蓋上了「不許可」印章,嚴禁對外發表。
圖4 圖為1937年8月,日軍進攻上海市區,造成南京路上屍橫遍野的慘象。這張照片被日本官方判為「不許可」發表
日本戰敗之後,軍方下令「必須將戰爭見證的資料全部燒毀」。而日本每日新聞社大阪總部沒有屈從於軍方的脅迫,而是將照片和底片偷偷轉移至一個地下室內,成為日本惟一的一套戰時圖片史料。隨著戰後日本反戰期的到來,這些「不許可的寫真」又被日本報社解封,集結出版,以示警示和紀念,才使這些歷史得以重見天日。
圖5 《一億人的昭和史 第10輯 「不許可」寫真史》,每日新聞社上世紀70年代出版
圖6 《「不許可」寫真》第1、2輯,每日新聞社上世紀80年代出版
輿論戰
早在20世紀90年代初,受德國軍事體制的影響,日本政府和軍部就已經意識到輿論戰的重要性,認為「國民精神的消長與戰爭的勝負之間存在著極其密切的聯繫」,必須通過相應的輿論政策,驅使國民為「諸項軍國事務的運營以及純正的勞軍作出貢獻」。
在納粹德國戰爭理論的啟發下,日本政府利用新聞法律、法西斯政策和各種政治動員活動,動員全社會投身戰爭。軍部設置了軍報導部,統一領導戰時傳媒宣傳,各報紙和新聞社派遣大量隨軍記者進入中國戰場。
1934年10月,日本陸軍省制訂《綜合國策大綱》,陸軍省新聞班將其以《國防本義及其強化之提倡》的題目公開出版發行,強調「通訊、情報、宣傳」也是國防力量。至此,日本媒體成為國防力量的一部分。
七七事變前,內務省警保局圖書科承擔新聞審查人物,事變後,為了欺騙輿論,防止洩露軍事秘密,改由陸軍省、海軍省、內閣情報局共同承擔。為此日本軍部採取了極為嚴格的新聞審查制度,公布了《軍事機密保護法》修改條令,其中規定:新聞記者由於業務關系所獲得的軍事機密如擅自洩露於眾,可判處死刑、無期和4年以上徒刑。1937年7月28日,陸海軍省公布《報紙登載事項許可與否判定要領》,規定禁止刊登14類照片,如飛機場圖片,軍官、軍旗等圖片等等,凡刊載照片必須由陸軍省、海軍省和情報局批准。
1937年7月7日,盧溝橋事變爆發。日本政府迅速強化軍國主義體制,對報界開始實施嚴厲管制,召集報社負責人迅速制定宣傳對策,要求「舉國一致」投入侵華戰爭,並將其逐步納入到總體戰體制中。事變爆發第二天,公布內務大臣有權對「擾亂社會秩序的稿件」禁止發表,並有權對當事人進行處分。11日,日本首相近衛文麿召集40多名新聞社、通訊社、電臺代表進行「懇談」,要求新聞媒體共同協力,為戰爭盡力。13日,內務省警保局向各地發出了《處理有關時局報告的文件》,規定要注意並加以取締反戰反軍演說、離間軍民的報導,除陸軍省外,在華日軍的報導一概不許發表。17日,情報委員會確定了《宣傳方策》,規定:
「要特別留意迅速地發布正確、詳細的『新聞』……要具體地在內外報導支那方面的不法、非人道行為。」[1]
22日,日本政府制定了《宣傳實施要領》,開始實施報導審查;28日,陸軍省公布了《新聞報導取締要領》,規定支那兵或支那人逮捕、訊問等報導照片給人以虐待感的恐懼的東西以及殘虐的照片報導禁止,但如果是關於支那兵的殘虐行為的報導則無妨。[2]
1937年7月到8月底的兩個月之內,陸軍省、海軍省、內務省一共發出了23次有關新聞報導的通令,實屬前所未有,表明了日本在全面侵華開始後,對宣傳戰的高度重視。此後報界管制措施日益走向極端化。
1940年5月開始,日本內閣直接管理新聞紙分配;報紙裁撤力度也空前加大,1938年—1940年間的739種日刊報紙,到1941年時裁減至108種;同年9月,根據「一縣一報」方針更減至54種。全國性報紙合併後只剩《朝日新聞》和《每日新聞》。
1941年1月11日,日本政府公布《新聞紙等揭載限制令》;1941年12月13日公布《新聞事業令》,19日公布《言論、集會、結社等臨時取締法》,嚴格控制宣傳報導。
1941年10月,東條內閣誕生後,大力加強軍隊對傳媒機構的控制,大本營陸軍報導部模仿納粹黨的宣傳機制,徵用新聞記者和攝影師、作家組成軍事宣傳班。新聞稿和照片要送交大本營軍事報導部,經審查後再分發給各報社發表。
那些所謂的「不許可」照片都是與當時的日本新聞宣傳紀律所不符的。
圖7 把中國人綁到柱子上、蒙上眼睛,用刺刀當場刺死的照片,被判為「不許可」發表
圖8 一群中國俘虜被日軍用刺刀逼迫的照片,被打上了「不許可」印章
南京宣傳戰
日本關於南京大屠殺的宣傳策略主要有兩方面:一是突出宣傳勝利;另一方面,針對外國媒體,否認南京大屠殺。為了報導攻佔南京的戰況,日本政府組織了100多位記者、專家到南京採訪。1937年12月1日,大本營規定「宣傳謀略及一般諜報由方面軍司令部所屬少將負責。單報導以『報導部發表』的形式,謀略將另做指示」。對外宣傳的「具體宣傳綱要」中又規定:應宣傳帝國軍隊有紀律的行動、武士道的態度以及載佔領地的仁慈行為。
在整個大屠殺期間,由於日軍實行了嚴格的新聞審查制度,從軍記者、攝影師、作家筆下的報導、影像記錄並沒有多少大屠殺內容,日軍的大屠殺暴行不僅不能被公開報導,而且被嚴厲禁止轉載。在戰後的回憶錄中,《讀賣新聞》隨軍記者小俁行男坦言:
「在戰場聽到的儘是一些見不得人的暴行,單這些事是絕對不能寫的,只讓寫些什麼載戰場上邂逅的友情和前後方的佳話等,這類軍中的所謂美談。」[3]
正如英國《曼徹斯特衛報》記者田伯烈當時指出的:
日本軍隊佔領南京以後的情形,日本報紙上很少記載,或者簡直可以說沒有什麼記載,翻閱在日本出版的英文報紙,關於日軍在南京及其它城市的種種暴行,也看不出什麼痕跡,日本報紙卻想把南京粉飾為太平安靜的地方。
但是大屠殺是掩蓋不住的。時任外務省東亞局局長的石射豬太郎後來在回憶錄中說:
南京在歲暮的13日陷落。跟隨我軍回到南京的福井領事的電信報告和隨即上海領事發來的書面報告,讓人慨嘆。因為進入南京的日本軍有對中國人掠奪、強姦、放火、屠殺的情報……因為試圖制止,連福井領事周圍也有危險。他在1938年1月6日的日記中記載:從上海來信,詳細報告了我軍在南京的暴行,掠奪、強姦、慘不忍睹。[4]
時任《朝日新聞》紐約特派員的森恭三也記錄到:
美國報紙對日軍製造的南京大屠殺作了大量報導,我作為紐約特派員,當然將那些新聞發回本部,但是從東京郵送來的報紙卻一行也未刊登,不僅如此,而且從東京的編輯部發來的都是諸如「以臺灣為基地出發的海軍航空隊越洋轟炸中國本土成功,對此次劃時期壯舉的美國反響,立即來電」之類的指令。
《南京日日新聞》特派記者鈴木二郎在戰後回憶與懺悔他在日軍南京大屠殺期間的心態時,說:
「南京大屠殺後來引起了國際輿論的震驚,當時處於硝煙、屍體和血河中的我,由於一時的『責任感』,對戰爭這種行為的錯覺,以及對國際戰爭法的無知,儘管時件恥辱的事,卻仍沒有感覺到。目睹南京大屠殺以前,也就是在上海、南京之間隨軍的一個月期間,也屢屢目睹過屠殺。」[5]
1937年年底,《中央公論》特派記者石川達三跟隨第16師團(「百人斬」殺人競賽就發生在該師團)實地採訪,他從上海出發,經蘇州到達南京,親眼目睹了日軍進攻南京及攻陷南京後實施暴行的全過程。回到日本後,他用12天時間完成了紀實小說《活著的士兵》,刊載於《中央公論》1938年3月號上:
「一個日軍下士抓住一個不明身份的中國青年,不加詢問,讓此青年坐在河岸上,然後揮刀砍下其腦袋,將其屍身扔進河中。」
這篇紀實小說雖然已經被編輯部刪除了一些「敏感內容「,但是因為」描述了下層官兵參加進攻南京戰役與佔領南京後對中國軍民大屠殺的種種令人髮指的暴行,並剖析了他們厭戰的心態,《中央公論》當即被政府查禁,石川被判處刑罰。此後再也沒有關於大屠殺的真實報導,石川達三事件成為日本侵華戰爭期間第一個,也是最後一個「筆禍」的事件。
圖9 石川達三
關於英美、香港、新加坡媒體對南京大屠殺的報導,在日本《出版警察報》(戰時內務省警保局主辦)第111、112號「被禁止進口報紙」的目錄中可以看到,時間範圍是1937年12月到1938年2月。
當時佔領南京的日軍嚴密封鎖了關於大屠殺的一切消息,並對日本報紙以及英美等國家的媒體實施嚴厲管制,在宣傳策略上,日本報紙著力「報導」的是日軍進軍中國的「善行」和中國抗日的「暴行」。
南京大屠殺的報導在日本國內被封鎖了,對引進的出版物也在稅務機關實施了嚴格的新聞檢查制,所以在國內,事件幾乎沒有暴露出來。在月刊《出版警察報》的《外來出版物取締情況》中有《因支那事變關係皇軍之威信失墜的禁止處分狀況細別》,其《禁止標準別》計有8事項,其中有《我軍對無辜人民實施的殘虐行為》的項目,刊載關於南京大屠殺報導的並被禁止的外來出版物即在該項目中。[6]
戰爭結束40年後,仍有日本學者質疑南京大屠殺的真實性。《「南京大屠殺」之虛構》的作者田中正明認為,戰時最有名的三家報紙全部版面,即1937年12月至1938年2月《朝日新聞》《每日新聞》《讀賣新聞》)沒有發現一點關於殺人、強姦的報導,《朝日新聞》「忠實」報導了《歡迎皇軍全城沸騰,南京恢復和平》的情景。他認為,「為了名譽,《朝日新聞》的照片也不會作假」,況且當時中國淪陷區也並無相關報導,所以斷言「南京大屠殺是中國人虛構」。他的荒謬之處在於對日本軍國主義戰時宣傳政策的錯誤理解,對虛假報導、粉飾太平宣傳本質的錯誤認識,實在不值一駁。
日本老兵照片之所以能夠留存下來,也是因為這些都是私下拍攝的,沒有經歷過審查,逃脫了被毀的命運。但戰後的種種情況使得這些老兵不敢拿出這些資料,這也是之前很長一段時間,人們不了解南京大屠殺存在的重要原因。
這些檔案史料不僅是當年日本法西斯的犯罪證明,更是值得每一位國人都銘記在心的歷史記憶。
[1] [日]有山輝雄:《戰時體制和國民化》,載[日]赤澤史朗等編:《戰時下的宣傳和文化》[M] ,東京:現代史料出版,2001年。
[2] [日]山中恆:《報紙美化戰爭—戰時國家情報機構史》[M],東京:小學館,2001年。
[3] [日]小俁行男:《日本隨軍記者見聞錄——南京大屠殺》[M],周曉萌譯,北京:世界知識出版社,1985年。
[4] [日]石射豬太郎:《外交官的一生——對中國外交的回想》[M],東京:太平出版社,1974年。
[5] 王衛星編:《南京大屠殺史料集10 <日軍官兵與隨軍記者回憶>》,南京:江蘇人民出版社,2006年。
[6] [日]中園裕:《新聞檢閱制度運用論》,大阪:清文堂,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