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重信講義
滿族族群依靠高超的騎射技巧和健壯的體魄,從大自然中攫取現有的動植物資源作為食材,確保了本民族的生存和延續。外在生活環境的嚴酷,迫使滿族多以集體為工作單位。人們互相依靠信任,彼此合作,共同獲得生存資料。在這一過程中,重信講義的民族性格表現得愈加明顯。
朱春雨《血菩提》中集中描繪了三件事,凸顯了巴拉人的信義。一,聾子大伯答應成全隗寡婦的心願,不惜拼著被熊吃掉的危險,進山獵熊。在頭皮被熊撕了一半的生死關頭,惦記的還是讓「我」幫他殺掉熊。「我」完成他的交代後,聾子大伯長籲一口氣,嘆到心願已了。二,關德作為抗聯支隊的小隊長,受命獨自尋找鬍子關東鷹,也就是小時候的玩伴趙光宗,促成雙方聯合起來共同救出首長的行動。從雙方的階級立場上考慮,他怕因為自己害了朋友,他並不想去。可是他仍然要去,因為他答應了支隊長。「我可不能不講信用。沒有信用的巴拉人是狼,不是巴拉人——祖訓上這麼說。」[4]151他要在雙方都得到承諾的情況下完成這次任務。三,正因為滿族對於「信義」看的極為重要,所以對於背信棄義人的懲罰也尤其嚴酷。狐狸原本是關東鷹的手下,在關東鷹的領導下抗日。但後來卻投靠了日本人,因而受到了「看天」的刑罰。「看天」是鬍子幫裡最殘酷的刑法,他的屍體停留在半空中,「他是被一顆扳彎了削掉了樹冠的細樹幹挑在半高裡的,那削掉了樹冠的細樹幹上端插進了他的肛門,他像個糖葫蘆串最上頭的一粒山楂被穿起來。」[4]312「遠遠看去像一隻伸開四肢的蛤什蟆」。[4]313
「信義」熔鑄在滿族人的血脈之中,是滿族人性格特徵的重要內核。巴拉峪中「喝血酒」的古老結盟儀式,就是這一觀念所生發的具體體現。入關後的京旗滿人將關公視為重要的神祇加以供奉,亦是因為關公在漢文化中是「義」的化身,才被他們納入到自己的神譜之中。
(三)懦弱閒散
「自然生態條件的變化往往會引起民俗所處的生態位的變化,當這種變化發生時,民俗的內在機制一般會進行適應性調整。」[1]21還在與自然鬥爭的巴拉峪人保留了身體裡的血性,但偏安京城的八旗子弟地處中原腹地,在旗餉制度的保護下,逐漸變得懦弱閒散。「二百多年積下的歷史塵垢,使一般的旗人忘了自遣,也忘了自勵。我們創造了一種獨具風格的生活方式:有錢的真講究,沒錢的窮講究。生命就這麼沉浮在有講究的一汪死水裡。」[5]312
他們對生活的「講究」主要體現在對衣食住行、吃穿用度各個方面都變得精細有格調起來。《正紅旗下》中大姐的公公「雖是武職,四品頂戴的佐領,卻不大愛談怎麼帶兵與打仗。我曾問過他是否會騎馬射箭,他的回答是咳嗽了一陣,而後馬上又說起養鳥的技術來」,[5]303他如此痴迷於養鳥鬥蛐蛐的事情,以至於一說起來便忘了時間。「他似乎已經忘了自己是個武官,而把畢生的精力都花費在如何使小罐小鏟、咳嗽與發笑都含有高度的藝術性,從而隨時沉醉在小刺激和小趣味裡。」[5]304「無論冬夏,他總是提著四個鳥籠子,裡面是兩隻紅頦,兩隻藍靛頦兒。他不養別的鳥,紅、藍頦兒雅俗共賞,恰合佐領的身份。」[5]302甚至做出了「用半年俸祿換了一隻雪白的麻雀」這樣的荒唐事。大姐夫則是個不會騎馬的驍騎校,日常唯一牽掛的事情就是他的鴿子,甚至肯為了鴿子豁出命去。在大姐夫看來,會享樂是很值得自豪的事情,「咱們旗人,別的不行,要講吃喝玩樂,你記住吧,天下第一!」[5]356「生活的意義,在他們父子看來,就是每天要玩耍,玩得細緻、考究、入迷。」[5]308不僅滿族傳統的騎射技藝在他們身上已經消失,就連最起碼的勞動也絕不可能,「咱們旗人,但分能夠不學手藝,就不學!」福海二哥因為學了油漆匠的手藝,受到了人們的譏諷。
面對旗人的墮落,老舍先生借福海二哥之口說出了自己對於族性的反思,「怪不得英法聯軍直入公堂地打進北京,燒了圓明園!憑吃幾份兒餉銀的寡婦、大羅鍋、大瘸子,和像大姐公公那樣的佐領、像大姐夫那樣的驍騎校,怎麼能擋得住敵兵呢?」[5]327旗人已經成為一個個靠朝廷和祖輩的蔭封供養,不思進取的「閒人」,共同奏出了一曲民族墮落的哀歌。
三、滿族習俗與民族認同
「民族,從本質上而言,它是一種想像的政治共同體,而並非具象的物質存在。它是想像的,因為即使是最小的民族的成員,也不可能認識他們大多數的同胞,和他們相遇,或者甚至聽說過他們,然而,他們相互聯結的意象卻活在每一位成員的心中。所有比成員之間有著面對面接觸的原始村落更大(或許連這種村落也包括在內)的一切共同體都是想像的。」[8]6人們處身其中,並不清楚自己民族中的其他人到底以一種什麼樣的生存狀態存在,想像成為他們填補內心對於民族理解空白的手段。在他們的心目中,整個民族是一個巨大的整體,而自己則是民族共同體中的一員。滿族,既是滿族族群內部個體人員的身份象徵,又可以被視為存在於滿族成員想像中的一個抽象的民族共同體;而將二者進行有機整合的關鍵在於民族認同。
民族認同的關鍵在於民族習俗。滿族民俗的穩定性,使得其自產生以來便不斷被「文化持有者」所因襲和傳承。老舍《正紅旗下》與朱春雨《血菩提》中對於滿族習俗的描寫既是個體的、具象的,對於人們日常生活習俗的不厭其煩的描寫,展現了巴拉人與京旗滿人兩個滿族群體的生存狀態;同時也是群體的、抽象的,集中表達了滿族族群經歷了上百年的歷練後所形成的本民族特有的精神情感,即《血菩提》中的薩滿爺張吉喜、聾子張九十三大伯、鬍子關東鷹等人身上所表現出的勇敢無畏、質樸淳厚。滿族習俗文化不僅是人類群體性文化心理結構的具體展現,也是血緣、宗法、政治等多重因素的想像共同體的綜合體現。總的來說,就如勒南所言,「民族的本質是每個人都會擁有很多共同的事物,而且同時每個人也都遺忘了許多事情。」[8]p6各種各樣的滿族習俗在傳承的過程中,所折射出的是滿族群體的集體記憶,即「人們在生產實踐和社會生活中所創造的一切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以信息的方式加以編碼、儲存和重新提取的過程的總稱。」「它是人作為實踐主體對歷史地形成和發展起來的主體能力和本質力量進行確證、保存、佔有和延續的內在機制。」[1]p190滿族人將這些集體記憶構建成為一個完整的體系,並藉由滿族代代傳承的日常生活、社會禮儀以及民間信仰等各種各樣的滿族習俗展現出來,藉此拉近個體與民族共同體之間的距離。通過文化的相似性、語言的統一性、歷史來源的一致性等增強滿族民眾的民族認同感。
《血菩提》中的巴拉人,世代生活在長白山密林中一個名叫「巴拉峪」的村子裡,與世隔絕,過著滿族原始的漁獵-採集生活。他們是沒有被努爾哈赤徵服的女真人的後代,是一個孤獨的小天地。雖然不屬於滿洲的一員,但是其傳承的滿族習俗卻將他們都劃入了「滿族」這一民族共同體中。「我」,一個「烏蘇氏」的滿族人,初次來到巴拉峪便碰到了送葬的隊伍,「霧雖濃,淹不沒高挑的一幅引魂幡,三尺長的紅布綴著三角形的黑幡頭,輕輕擺動著標示生命的另一種存在,界定一個人的肉體限度,於是這個肉體從無到有又還原為無。……那引魂幡告訴我,死的是滿族,按我故鄉的習慣叫法,是旗人。下葬時候,死者的親屬將拼命去撕扯此時莊嚴高擎的引魂幡,把一塊幡補丁縫到孩子衣服上,據說可以驅鬼闢邪。我敢說我的幼年佩戴過這種靈物,不然不會發達得畜生般健壯並活到今天。」[4] 7對於巴拉峪而言,「我」是一個同屬於滿族的「外鄉人」。但是相同的民族習俗卻使得「我」明白他們這些民俗行為背後所承載的文化意蘊,拉近了「我」和這塊土地的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