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交通事故後,比較好的車主往往會主動為當事人付醫療費,甚至會主動給受害人幾千元的賠償款,很多受害人往往容易被此誤導,忽略掉自己應該有的權益。在事故發生的一瞬間,受害人就已經享有15個法定的賠償項目,並不止醫療費一項,也是和解容易忽略掉的項目。以下的情形,是不適合和解的:
1、 住院期間車主沒有支付任何醫療費的
這種情況下,車主已經表明態度,不願意負責,不想和解,受害人必須走訴訟程序,才能維護自己的權益。
2、車主單位是國營企業或者上市公司的
這種情況下,車主會出醫療費、請護工,甚至會給生活費,進行常規探視,但是如果談和解,他們一定是需要走訴訟程序,國企或上市公司是不會私下籤和解協議的,這違反了法律的規定,會影響到企業的審計,他們需要法院的判決書,因此必須通過訴訟程序來處理。
3、傷情屬於可評可不評,或者可高可低
評殘直接影響到隨後的賠償,受傷後,有很多傷勢是可評殘也可不評殘的,有很大的裁量空間,如果自己去做傷殘鑑定,醫生、鑑定機構往往會告知不能評殘,但是委託專業的律師處理,會增加評殘的機率。這種情況就不能通過和解解決,一定要找專業律師,進行訴訟。
4、農村戶口,但是在城鎮居住一年以上
農村和城市戶口的賠償標準,賠償款相差也會有5萬左右,自己和解或者打官司,都不一定能得到想要的效果,只有通過訴訟程序,向法院提交有力的證據,說服法官,才能夠拿回屬於自己的賠償。
5、上有老(父母親),下有小(未成年子女)
這會涉及到被扶養人生活費,法庭上經常容易扯皮的費用,甚至不專業的律師都很難能為當事人爭取到這些費用,所以這種情況下,一定要委託專業的律師。
6、傷情嚴重,需要安裝假肢;或者存在後遺症
後遺症是很多醫生不會跟你談的,但是後遺症出現的機率極高,百分之九十多的骨折嚴重的患者,都有會後遺症,和解會讓後遺症沒法解決。
7、車主逃匿或者轉移財產
如果聽車主說離婚了、被人追債,房子車子都轉給別人了什麼的話,車主往往會有轉移或者逃匿財產的嫌疑,那麼就只能打官司了。
8、車主短期內(1年)沒有財產賠償的
車主沒錢,並非不是無奈,只能和解,首先車主是不是真沒錢,我們無從證實;假如車主真的很窮,幾年後他有錢了,他就不給賠償款怎麼辦?但是幾年後,訴訟時效已經過了。假如車主告訴我們沒錢,就應該果斷去打官司。訴訟費最多花幾千塊錢,但是這樣讓自己的傷有了一輩子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