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鳳凰新聞客戶端主筆沙龍第六期內容節選。
1、
《水滸》是個老生常談的話題。老生常談,意味著極難寫好。
《紅樓夢》第六十四回,林黛玉做《五美吟》,薛寶釵評價說:「做詩不論何題,只要善翻古人之意。若要隨人腳蹤走去,縱使字句精工,已落第二義,究竟算不得好詩。」
古人喜歡詠史。但最值得題詠的史材很有限。一個王昭君,千百年來有很多人詠。杜甫「一去紫臺連朔漠,獨留青冢向黃昏」,十分好,而且最容易想到。王昭君之所以令人感嘆哀婉,就是這種情愫。但杜甫既已開筆,別人就不能再「獨留青冢向黃昏」了。
歐陽修「耳目所見尚如此,萬裡安能制夷狄」,說皇帝連身邊的人都如此缺乏了解,哪有萬裡之外的遠見呢。這當然沒有杜甫的好,因為人們最關心的是王昭君,不是皇帝。但杜甫既已關心過王昭君,歐陽修再關心她,就落杜甫的後塵,沒有存在的意義了。他轉換視角寫皇帝,也能自出新意。
到後來的王安石,既不能同於杜甫,又不能同於歐陽修,他寫「意態由來畫不成,當時枉殺毛延壽」。單從意思上論,其實是沒啥道理的。意態畫不成,相貌還是能畫成的。不過,他的視角又有轉換,從王昭君、皇帝身上跳開,轉向毛延壽,因此也能獨出心裁。
到了曹雪芹,能騰挪的空間更小,只好「君王縱使輕顏色,予奪權何畀畫工」。單就詩而論,水平是每況愈下的。但就難度而論,卻是越來越不易。所以,懂詩的人自然會肯定歐陽修、王安石和曹雪芹的詠昭君。因為即便讓杜甫再詠昭君,他也不好開筆了。
如果要寫好,一定要寫別人不曾寫過的東西。陳寅恪上課有三不講:書上有的,他不講。別人講過的,他不講,自己講過的,也不講。其實,陳寅恪的話有一點誇張。你不可能講的東西別人完全沒講過,書上完全沒有,那就純粹是開腦洞了。他這麼說,是要突出這種精神。我們要領會他的精神,而不能拘泥他的字句。唯有基於舊的東西,開出新東西,才有意義。所以孔子說,溫故而知新,可以為師矣。一個人有沒有資格當老師,就看他能不能從舊東西裡邊溫出新的東西來。這是成為老師的一個必備標準。
我高中時看《紅樓夢》,還不太懂,覺得薛寶釵說的有問題。難道寫東西就非得刻意跟人不一樣才算好嗎?現在自己寫東西,就明白了,不該計較她說的對不對,而應當發掘她議論中精到的地方。越是精到的議論越容易有瑕疵(但孔子的話是例外,這是孔子的平實處,也是孔子的偉大處),瑕疵不在於她講的不對,在於你換了視角和立場。如果你因為吹毛求疵而忽略了她精到的地方,就是買櫝還珠了。所以禪宗說人不能死在句下,「一句合頭語,萬劫系驢橛。」
雖然如此,談到寶釵這段話,就不能不談程子一句話,否則就有病痛。程子講,「事之無害於義者,從俗可也。」有兩層意思。第一,不要以為從俗就是要不得的。只要無害於義,從俗是可取的。第二,一旦害於義,斷然不能從俗。
如果要故作新奇,定要跟人家不一樣,為求異而求異,就是很不高級的做法。比如人家寫魯智深好,你就寫魯智深壞,人家寫宋江壞,你就寫宋江好。如果你真這麼覺得也就罷了,如果是先立一個意思,定要跟人家不同,才出發去找證據,就很俗氣。雖然追求不俗,但結果只是具體的俗法跟人不一樣,俗氣本身則是一樣的。
刻意求異很簡單。因為凡事可以論心不論跡。哪怕形跡上再好,你說他是蛇蠍心腸,發心有問題,未嘗不能找到證據。而且,只要你仔細搜,會發現,《水滸》中但凡重要的角色,好的壞的評價都有,無論你說好還是說壞,都落窠臼。僅止於好壞的區分實在太簡單了。要跳出這種簡單的對立,發現好和壞的牽纏,善與惡的糾葛,發現具體事跡的複雜與人心的莫測,才好看。
這是我寫作的努力目標,並不敢說已在這方面有多少功力。所以,僅就我寫讀《水滸》系列的體會聊一聊。
2、
迄今為止,我寫了這幾篇:盧俊義之妻、扈三娘與李師師、石秀之惡、李忠之厚、林衝之愚,武松之慧、李鬼之妻、魯智深之俗。
其中,林衝、武松、魯智深最難寫。別人寫過太多遍了,該談的東西,別人都談了。我的第一刀是從偵察能力入手,不寫他是好是壞,只寫他的業務水平,就是一個還可以的切入點。從這個切入點下手,就會發現別人不曾用過的材料和證據,林衝兩段提刀尋人的事,別人似乎都不大留意,單看也沒啥意思,但和武松一對比,意思就出來了。
進一步升級這種對比就會發現,林衝和武松有很多遭遇是類似的。林衝刺配過,武松也刺配過;林衝被押解的公差圖謀害命,武松也有;林衝見過差撥、管營,他們要索賄,武松也見過差撥、管營,也要索賄;林衝去過柴進莊上,武松也去過;林衝碰見過柴進的客人,武松也碰見過。乃至林衝和魯智深是好朋友,武松和魯智深也是好朋友。而魯智深在《水滸》前半部分和林衝走得近,在後半部分又和武松走得近,這種轉變也很有味道。
這麼一比較,就發現,林衝和武松算是《水滸》裡的一段大互文,再考察兩個人的出身,一個體制內,一個體制外。那麼,這一篇的思路就出來了。材料還是大家都見過用過的材料,但是,放在這個視角下鋪排比較,就是我的文章新的地方,是這篇文章有價值的地方。
寫魯智深要比寫林衝、武松還難。因為林衝、武松是兩個人的對比,這種對比和展開的視角,本身就讓它有獨特性。但魯智深是單寫一個人,他又不像李忠、李鬼那樣是被忽略的小人物,就尤其難。
我考慮過寫朱貴、公孫勝、薛永,但一直沒發現他們身上有什麼值得挖的地方,因為本身就故事單薄,還不像李忠那樣有換一種視角關懷的點。如果寫他們,就得主要靠開腦洞。
有一天晚上,我自己有點孤獨,想到《紅樓夢》裡那支《寄生草》,「沒緣法展眼分離乍,赤條條來去無牽掛」,很有詩意。再加上魯智深是天孤星,本身就帶個「孤」字。所以,從孤獨的角度入手,寫魯智深的孤獨,要比寫魯智深的樂善好施慷慨大方有意思的多。
這未嘗不是一種寫法。這是託物言志,借物抒懷,是將自己的情緒賦予魯智深。而如果魯智深本身沒有這種情緒。那麼,你其實不是在寫評論,而是在寫詩。《寄生草》是一支曲子,是戲文,所以好。如果是一篇議論文章,就很難好看了。不同的文體承擔不同的功能,不可不辨。
我仔細讀了好幾遍《水滸》裡涉及魯智深的文本,發現魯智深並不孤獨。雖然也可以找出一些瑣碎的證據,發揮魯智深的內心世界,但都不太站得住腳。寫文章肯定是要開腦洞的。你完全不開腦洞,文章就不必寫了,人家直接讀《水滸》就行了。但開腦洞和基於文本之間需要有微妙的平衡,不能無視書裡基本的設定,不宜為求異而曲解。
有人講《水滸》,先假定魯智深是個壞人,他無論幹什麼好事,你都從心理活動中尋求另一種可能性。這種可能性雖然未必不存在,但太單薄。因為這是小說而不是史料,完全沒有更多的文本來證實或證偽你的猜想。因此,這種做法欠高明。
我寫《石秀之惡》的立意就欠高明。施蟄存寫過一篇小說,說石秀暗戀潘巧雲。但施蟄存的是小說,雖有一兩點基於文本,但主要靠開腦洞,平添了不少自己的想像。我的《石秀之惡》,從文本裡發掘出一些別人未嘗留意的證據,這就彌補了立意上的欠缺,能把文章做得實一點。文本中有有利的證據,也有不利的證據。對待兩條最不利的證據,不能迴避。一迴避,文章就單薄了。哪怕它會削弱你的論點,但厚實的文章需要你直面它,給出解釋。我給出了我的解釋,這麼做了,《石秀之惡》也就有存在的價值了。
但石秀是小人物,魯智深是大人物。寫魯智深,就絕不能照貓畫虎地走這條路。寫一個人好,容易;寫一個人壞,也不難,但寫一個人不好不壞,就很難。因為你很難在不好不壞中寫出觀點和立場。但實際上,很多人身上有好有壞,你單說他的好,或者單說他的壞,都很膚淺。魯智深這個人,作者設計他的形象時,先定地把他設計得很好,乃至他不好的地方,吃肉喝酒打僧人,也是為了襯託他的好。他每次打一個好人的時候,都是在打抽象的人。
比如,五臺山的僧人挨了魯智深的打,但僧人很抽象,你不會站在僧人這邊同情他。而魯智深打一個惡人,這個惡人就很具體,比如鄭屠。這樣魯智深打得就對。這就好比那句話,你會不會為了拯救全世界而殺死一個小女孩?看起來,全世界比小女孩重。其實是假象。小女孩要比全世界重,因為小女孩具體,全世界抽象。在談到全世界的時候,你還不會把這個概念引申到每一個具體的人,但談到小女孩的時候,第一,你知道她的年齡段,她是小孩;第二,你知道她的性別,她是女的。小、女、孩,這三個字,每一個字都會勾起你的同情,而「全世界」只是個很空洞的概念。
你讓一個人殺一萬個抽象的人,別人不會覺得他殺了什麼人,他只是在踐行「殺人」這個概念。但殺一個具體的人,有血有肉的人,就非常不一樣了。
既然作者設計魯智深,就把他設計成好了人,魯智深的好,是禿子頭上的蝨子,明擺著的,你還有什麼說的呢?他的好,別人都嚼過了。但是,跳出這一層,這種好究竟真實不真實,為什麼魯智深被喜歡得沒有任何爭議?這個話題就稍微有意思了,但仍然不夠。
如果《魯智深之俗》只有前面兩節,就是一篇披著《水滸》皮的「深度好文」。但我進而考察,為什麼魯智深會是這麼個形象?這種禪宗僧人的形象有什麼淵源?它就開始漸漸擺脫「深度好文」的成分,有一點術業專攻的味道了。我相信單講魯智深的人,幾乎不會談到這一層,因為他的知識結構背景和我不一樣。我的《魯智深之俗》談到第三節,就慢慢有一點自己的東西了。到第四節,談到牟宗三,以及熊十力的學術趣向,從牟宗三評《水滸》中發覺這麼一重潛在的聯繫,就鐵定知道別人不會寫到這裡了。
《李忠之厚》比較容易寫,因為李忠是個從來不被關注的小人物。沒有一個人拿他當主角。我專門闢一篇文章,讓李忠成為主角。一個沒有本事的小人物,如果你真的站在這個小人物的角度上,去體會他的難處,就會發現,那種「不爽利」、「小氣」,都是對他的誤解。
我們往往說一個人是什麼樣。其實完整的說法應該是,一個人在什麼樣的視角下是什麼樣。魯智深眼裡的李忠,和周通眼裡的李忠,以及李忠自身眼裡的李忠,肯定是不同的。你站在周通和李忠角度上去看李忠,就會理解和同情他。站在魯智深的角度上去看,就難免對他有偏見。世界就是這樣參差不齊的,每個人不能設身處地站在別人的角度上去看問題,就會充滿偏見。而讀小說的人,通常是站在主角角度上,和主角同鼻孔出氣,那麼,就看不見小人物的可憐與可愛。我寫李忠、李鬼之妻、盧俊義之妻,這三篇的獨特性,都是由於「移形換位」的視角。
用這種視角看問題,會發現王倫並沒有那麼小氣和狹隘。以楊志的視角為客觀的話,王倫就並不小氣。不過,阮小七評價過王倫的小氣,我是寫完王倫之後才留意。所以,將來出書修訂的時候,我會對阮小七的評價做出解釋。
《李鬼之妻》不是特別滿意。該發揮的地方發揮得不透,有點辜負這個話題。我是主要想寫李鬼家裡的窮,突出一對沒本事的夫妻生活的窘迫,你知道她窮,會同情她,理解她的難處。對於她可能犯下的過失,也會容易寬宥她。而且,夫妻之情甚篤是很值得留意的地方。一個女人嫁給這樣沒有本事的男人,卻願意為他戴一朵野花。家裡有頭飾,因為窮,不捨得戴,放在籃子最底下,結果被殺了她丈夫的人奪走。這真是貧賤夫妻百事哀。
李鬼之妻也沒有什麼不道德的地方。我提出一個假說,李鬼之妻可能並不知道李鬼打劫的事,最主要的證據是她完全沒想到李鬼的腿是被砍傷的,如果知道丈夫打劫,她就容易想到這一層。這是一個很有力的證據,但依然不能說是鐵證。因為李鬼肯定天天回家,而李鬼告訴李逵自己曾經打劫成功過。不過,李鬼對李逵說的話,未必完全如實,也可能是為了維護面子才這樣講。當同時有很多可能性存在的時候,我能夠做的,是提出一種可能性,而不是論斷。如果論斷,就會助長文章的武斷和粗率。
這篇文章本來可以寫得更好。可以更加發揮李鬼夫婦之情篤,以及貧賤夫妻百事哀,可惜都做得不夠。這是受限於我的筆力,以及寫作時間的緣故。
《盧俊義之妻》是這個系列的第一篇,也是我相當喜歡的一篇。寫了整整一天,一萬多字,在我的寫作速度裡是非常快的。
這一篇的結構,借用了唐朝詩人沈佺期的《獨不見》,也叫《古意》。「盧家少婦鬱金堂,海燕雙棲玳瑁梁。」這兩句簡直是為盧俊義之妻量身訂做的。既有「盧家少婦」,「海燕」的「燕」又是燕青的姓。這是很偶然的巧合。文章的結構也就依據這篇詩展開。盧俊義去梁山, 「十年徵戍憶遼陽」,行程由夏至秋,也契合「九月寒砧催木葉」。盧俊義不思歸來,「丹鳳城南秋夜長」,而臨走時盧夫人叮囑他寄信,他忘在腦後,又暗合「白狼河北音書斷」。
最後,「誰為含愁獨不見,更教明月照流黃」,這種閨怨,正體現一個女人在命運面前的全然無力。我站在純粹同情盧夫人的立場上,反對向來對盧夫人的批評。盧夫人最後被她丈夫親手殺死剜心。這樣一個女人並沒有任何的過錯。她嫁給盧俊義五年,得不到寵愛。不僅身體不被愛惜,連對丈夫的牽掛和擔憂都從來不被體恤。她一生完全沒有左右命運的能力,只能被命運擺布。更遺憾的是,千百年來的人,從來都是痛罵這樣的女人,而不去體會她的可憐。小人物在命運面前孱弱無力,而現實中,我們都是小人物。
這篇文章我寫得很激動。從早上寫到晚上,寫完回家,路上心緒還不能平靜,以至於闖了紅燈,因為根本停不下來。好在我騎的是自行車。
《扈三娘與李師師》的形成比較偶然。先是發現疑慮,然後去推尋,慢慢摸索出一條脈絡。疑慮的起源是,梁山殺了扈三娘全家老少,扈三娘還心甘情願待在梁山,豈不是有點傻,還是說,扈三娘受了欺瞞?
另外,有很多人懷疑,宋江早就霸佔了扈三娘,扈三娘不從,宋江才把她給王英。我從文本裡尋求依據,很快發現,這種猜測並不合理。它首先基於扈三娘貌美。但只要讀細點,就能想像,一個一隻手能提起男人的女人,不論她美不美,至少身材是可以想像的。而且王英並不是看見她貌美才上前,只是聽說是個女的。有了這些證據,再考察宋江前後接觸女人的歷史,就會發現,宋江不是不好女色,是壓根兒看不上扈三娘。
然後,梳理宋江和女人打交道的經歷——逢閻婆惜,見李師師,種種細節,一疏理發現很多有味道的地方。只要你一個字一個字地讀,往細了咂摸,味道就出來了。由此發現李逵心中痛恨宋江的地方。這一點往往被讀者當成笑話看,當成一出偶然和誤會。但這重誤會的背後,卻隱藏著很重要的東西。於是,漸漸從細節上升到宏觀,上升到梁山泊這個生態聚落的穩定性,從邏輯上和現實中推尋它文字背後隱去的可能,就對解釋梁山命運的走向提出了一種新的思路。
目前,寫了這七篇。寫得越來越困難,選題越來越不好找,想翻出新意又不刻意聳人耳目很難。我想過專門寫《水滸》之貨幣、《水滸》之地理。但《水滸》的地理很多是錯的。而且網友已經發現了這些錯誤,如果你能給作者的錯誤一種合理的解釋,或者能回答作者為什麼犯這些錯誤,那就絕對能寫一篇。
不過,把《水滸》的地名在地圖出一一標註出,把其中舛誤一一捋出來,就是很大的工作量。而且,很有可能,到最後發現,作者犯錯誤很可能只是因為他對地理缺乏了解,那這些工作就白做了。
還有一種思路,比如,梳理《水滸》中的風物,會發現本來該在江南長的花花草草被作者寫到江北了,這就能間接推斷出作者的信息,但這個思路別人也想過,也很難再寫出新意。
我試過研究《水滸》之貨幣。《水滸》並不是按照北宋的消費來寫的,明朝人對北宋消費方式和物價水平的了解並不比我們多。《水滸》既不是明朝的物價,也不是北宋的物價。北宋時平常買東西是不用銀兩的,只用錢,送禮才用銀兩。但可以不妨把《水滸》看成一個封閉的系統,只研究這個虛構的小說中的消費體系,看它是不是有合理性。
我依據一百回的文本,把每一次使用銀錢的情景都記錄下來。但很遺憾,還沒有從中發現什麼有意思的點。只知道十兩銀子出現的情況最多,而且宋江最喜歡給人十兩銀子。因此,這種材料的搜集恐怕只能作為寫別的選題時的一點佐證,難以單獨支撐起一篇有意思的文章。
從這將近一個月的《水滸》系列寫作過程中,我自己也學到不少東西。比如,如何把一個不好也不壞的平平淡淡的人寫得出彩,寫出他的感情,他的有血有肉。以何種方式鋪排材料,使講述跌宕起伏,有層次感。
因為聊《水滸》,就要講《水滸》中的故事。但你應該怎樣地重複呢?有的讀者知道,有的讀者不知道。有的讀者很熟悉,有的讀者沒那麼熟悉,如何把握其間的平衡。這需要在詳略上考量。
如果一次引用文本太長,人家是聽你講《水滸》呢,還是自己讀《水滸》呢?我的讀者主要在手機端,如果讀者讀了六百字還在讀《水滸》原文,沒有讀到你的觀點,讀者就關掉了。
所以,引用過程中哪些要略去,哪些要保留,哪些是直接引原文,哪些是簡潔地概括大意,都很考驗敘述水平。我在後期,有一個大體的標準,每次引用儘量不要超過200字。碰到武松很過癮的章節,我很想留下,但因為和主題關聯並不是特別地大,又超字數太多,只好盡力刪了又刪。
此外,還有敘述次序的問題。《水滸》是正敘。而你是正敘、倒敘,還是插敘,都得琢磨。它們要服務於你想表達的觀點和態度,服務於你展開這個故事的視角。比方說我寫盧夫人,就從她第一次出場展開。寫李鬼之妻,從她推門看見丈夫一瘸一拐展開。上來搞好幾段議論還沒涉及故事是很危險的,沒有絕大功力,就要開門見山見水。不要繞了半天還不到景點。
李鬼之妻臨死之前,我回憶了她對丈夫說的最後一句話,回憶了她想搬去縣裡做些買賣的願望,這很能突出一個普通農家女子的好,也是對夫妻情篤的渲染。李忠那篇結尾時,我沒有以李忠的死收束,而將鏡頭回放到李忠第一次出場在街邊賣膏藥的場景,這就是一種不失溫潤的關懷。這些處理手法,都是具體的寫作技巧。
之所以寫《水滸》,也是一個熱身。我先前的文章正在結集出書,因為這個契機,我想讓寫作的方向有所調整。我自己比較感興趣的話題之一是九世紀的僧人與詩人。一年多前就想寫這麼一本書,限於條件一直不能動筆。
當時寫過《天人杜甫》,屬於古詩鑑賞,後來寫過《變態李商隱》,側重李商隱的情懷。如果要寫詩人系列,就要不同於那兩篇。要重詩人的生平、交遊、仕進等諸多細節,並同他們的詩作結合起來,從詩中窺見詩人的血肉和情感。若單讀詩人年譜,夠精確但對體會詩人內心則不夠細膩。若單獨詩人詩作,又容易流於自己的臆想。二者的結合,是難度很大的事情,因為有這個夙願,卻遲遲不能動筆,寫《水滸》算是一種熱身和練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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