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犯罪為社會所不容,人民所痛恨。煙毒之烈,禍國殃民,貽害無窮。黨和政府採取了強有力的措施,禁種、禁販、禁吸三禁並舉,宣傳、防治、打擊多管齊下,同毒品犯罪進行堅決的鬥爭。但毒品犯罪仍是嚴峻的社會問題,危害日趨嚴重。
毒品犯罪的現狀及特點
第一,犯罪主體多為低學歷的無業人員、外來務工人員及部分重症患者。西部某基層檢察院2020年受理審查起訴的18名毒品犯罪案件嫌疑人中,年齡多集中於30-50歲之間,學歷在初中以下的14人,其中無業人員15人、外來務工人員2人,這類人相對缺乏識別能力,又無一技之長,不願安分工作,無固定經濟來源,一旦被引誘吸毒成癮後,為了無償從毒販手中獲得毒品免費吸食,心甘情願淪為毒販的幫兇。此外,還有部分身患重症的病人,由於手術及後期養護費用昂貴,本身又無經濟來源,為了「續命」, 鋌而走險從事毒品販賣的暴利行業。在該院2020年受理的販毒案件中,有2名犯罪嫌疑人均是出於這種原因走上販毒道路。
第二,毒品犯罪涉案地點較為集中。從犯罪嫌疑人詳細住所地、主要作案地來看,毒品犯罪活動涉案地點多在城中村街道出租房內。該基層檢察院通過對2020年的毒品犯罪案件統計,在這類地區發生的案件佔總案件的90%以上。值得注意的是,在涉案的18人中,有14人在該縣無固定住所或實際居住地不詳。在城市快速發展的過程中,一些位於城市邊緣的城中村加入到整個城市群中。犯罪嫌疑人利用此類地區人員成份複雜,人員流動量大,公安機關及社區治安力量相對薄弱,管理不完善,伺機作案。
第三,以販養吸成為主要目的。統計顯示,在涉毒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中,吸毒者佔全部罪犯人數的80%。由於吸食毒品花費驚人,而大部分吸者沒有正當收入,久而久之經濟陷入窘境,便產生大量購買毒品既提供吸食又販賣牟利的想法。故大多販毒人員本身就是「癮君子」。與此同時,當前社會條件下戒毒工作中存在的心理治療不到位、脫癮藥效不明顯等薄弱環節直接導致戒毒效果的有限,吸毒人員一旦釋放,由於缺乏謀生技能,沒有固定收入,難以得到社會認可,容易重新回歸毒友圈子。超額利潤,反向刺激了販毒人員不勞而獲的心理,把販毒作為進一步繼續吸食毒品的經濟來源。不少吸毒者從事販毒活動過程中,增加了販毒隊伍,拓寬了販毒的渠道,使得從未沾染毒品的人和已戒毒成功的人員被拉下水,涉毒犯罪活動泛濫更甚。
第四,涉案毒品種類多、數量增大。涉案的毒品由以海洛因為主,冰毒(甲基苯丙胺)、「搖頭丸」、「K粉」等毒品不斷出現,新型毒品不僅容易合成,而且成本較低,極易獲取。「新興派對藥物(包括冰毒、搖頭丸、K粉)會給人帶來激情、快樂,但不會成癮,更不至於墮落『毒海』」這一觀點,已逐漸延伸至社會的中上層及演藝界,因此更造成了當前新型毒品濫用者普遍存在的現象。一些犯罪分子為開拓毒品市場,針對不同吸毒人員的個性需要,同時販賣多種毒品。與此同時,單個案件涉案的毒品數量呈不斷增長的態勢。四川省、貴州省是該市毒品的主要流入地。
第五,毒品交易智能化,分銷方式網絡化。近年來,毒品犯罪疑人利用現代科技作案,使得運輸方式的選擇越來越多,作案手法越來越有隱蔽性。例如,智慧型手機、網際網路等通訊工具的普及、私家車等現代化交通工具的運用,使得毒品交易過程中的邀約、聯絡、碰面非常方便而隱蔽。交易方式主要表現為通過微信聊天、微信轉帳。交易地點為提前在人煙稀少的地方「埋雷」藏匿,交易成功後微信告知取貨地點,由購買者自行尋找。此外,人群較為密集的酒吧、KTV、足浴按摩等樂場所和餐飲、酒店服務場所也是毒品交易高發地。由於毒品犯罪結合上下遊違法犯罪行為較為緊密,且一些犯罪嫌疑人在多次作案後往往擁有相應的上下遊渠道,毒品犯罪分子通常有結夥形成網絡化、職業化的趨勢。
毒品犯罪引發的社會問題
毒品犯罪,其危害之大、危害之廣、危害之深,實屬罄竹難書。毒品犯罪誘發了大量的社會問題,在我國現階段、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嚴重損人的身心健康。毒品對人類最直觀的危害,就是對人們身體健康的推殘。早在公元1799年,愛國人士就向國人昭示了毒品的危害:「鴉片煙一物,其性為毒烈,服之者皆邪慝之人,恣意妄為,無所不至,久之氣血耗竭,必且促其壽命。」現代醫學研究證明,毒品對人體健康有種種傷害,吸食毒品會導致便秘、體重減輕、食欲不振、不育等後果,大劑量吸食海洛因會引起呼吸衰竭而死亡。吸毒者不僅通過吸毒直接造成了自己身體的損害,而且會給下一代的健康造成很大影響。如果妊娠婦女吸毒,還會影響胎兒的正常發育,生下畸形兒。毒品的泛濫,還會助長愛滋病的傳播,這不僅對眾多的吸毒者,而且對廣大無辜的群眾的生命構成了嚴重威脅。
第二,誘發其他犯罪,嚴重妨害社會治安管理。在我國,吸毒導致家庭破裂、夫妻離異、父子反目的情況非常普遍。吸毒造成許多家庭傾家蕩產,妻離子散,甚至家破人亡。大量的事實表明,吸毒會造成種種家庭危機。而家庭是社會的基本細胞,家庭不穩定,必然給社會帶來種種負擔,影響國家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同時,吸毒者為籌備毒資,有可能誘發盜竊、搶劫、故意傷害等惡性犯罪行為。吸毒後的「幻覺」也會誘發毒駕等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險行為。
打擊毒品犯罪的現實困局
近年來,轄區毒品犯罪始終在高位運行。毒品犯罪與吸毒現象是一種多原因、多危害的社會「綜合症」。與合法市場不同的是,毒品在生理以及心理層面對消費者形成了近乎絕對的控制。一旦成為毒品的消費者,基本沒有理性消費或者選擇退出的餘地。在辦理毒品案件提訊時,多次問過犯罪嫌疑人為什麼會屢戒屢吸,他們的回答驚人一致:染毒者多與交友不慎有關,而一旦成癮,吸毒人員相互之間有了共同愛好,成天裹在一起吸食毒品,追求刺激,經強制戒毒後又會迅速復吸,以致屢戒屢吸,難以自拔,一朝吸毒,終身戒毒。此外,我國當前正處在經濟轉型升級、社會過渡時期,多種利益、多種矛盾交織,各類思潮並存,不少涉世不深的人經不起毒品的誘惑,或因為社會上各種不良風氣使得涉毒人員鋌而走險,以身試法實施毒品犯罪,進而陷進毒品犯罪的深淵欲罷不能。
打擊毒品犯罪任重道遠,不僅需要司法機關加大對販毒分子的打擊力度,更加需要加強公眾對毒品危害的認識與宣傳活動,從根源上遏制毒品的傳播,讓民眾齊心協力抵製毒品,打擊毒品犯罪。(喬雲霞)
編輯:蔣奇
責編:高寶祥
主編:姚啟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