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載自「多多爸」簡書頁面
原文連結:https://thebestschools.org/magazine/15-logical-fallacies-know/
8.紅鯡魚( ignoratio elenchi )有些論點看似相關,實則已經偏離了主題,分散了辯論者的注意力,這些論點就叫紅鯡魚。當有人不喜歡當前的主題,想要繞道去討論更容易或更安全的問題,會使用這種策略。紅鯡魚式論點雖然與問題有關,但相關度不足以對嚴肅的討論提供幫助,所起的作用是混淆問題、分散注意力,而不是澄清問題和集中注意力。(其實就是故意跑題或者打岔。還是了解一下這個說法吧,以便以後有人說起什麼是紅鯡魚,我們可以知道是什麼意思。)「紅鯡魚」指的是一種燻制的紅棕色的鹽漬鯡魚,非常刺鼻。據說這種香氣對狗來說非常強烈和美味,被用作訓練設備,用於測試獵犬如何在不分心的情況下追蹤氣味。狗通常不被用於捕獵魚類,所以紅鯡魚會讓狗離開它們應該捕獵的東西。有時紅鯡魚難以識別,因為不同論點之間的相關度並不總是很清晰。枝節論點可以被用得與主題相關,也可以被用得跟主題不相關。日常中我們遇到的那些較大的分歧,通常要涉及到多個層次,以及貫穿其中的不同的子主題。為防範紅鯡魚的謬論,我們可以通過釐清為何談話各部分與核心主題相關,以及相關程度。
輪到你了:例1:「我的妻子想清理車庫,我問她戶外家具怎麼辦?現在她開始買新的戶外家具,不再管車庫的事情了。」例2:「我的妻子想清理車庫,我問她戶外家具怎麼辦?那些家具也不用,只是佔用車庫的空間。「
(父)比如你的觀點是巧克力冰淇淋最好吃,我的觀點是香草最好。我對你說,香草冰淇淋最好吃,你說……
(子)……才不,巧克力最好
(父)好的,但這麼講下去你贏不了這場辯論。接下來我問,你認為巧克力是冰欺凌裡面最重要的部分……
(子)對,那是最好的冰淇淋,我不會吃任何其他的冰淇淋
(父)好的,那麼你認為巧克力是全部
(子)對,我只要巧克力
(父)但我要的不只是巧克力,同樣,我要的也不只是香草。我認為我們需要自由,我們需要選擇冰淇淋的自由,這就是自由的定義。
(子)但這不是我們所討論的話題
(父)但這是我要討論的
(子)但你並沒有證明香草是最好的
(父)我用不著,我只需證明你錯了,你錯了,我就對了
(子)但你還是沒有說服我
(父)我要說服的不是你,我要說服的是他們(指大眾)
9.訴諸虛偽(Tu Quoque)訴諸虛偽又被稱作「你也一樣」(拉丁語tu quoque,意思是you also),是企圖通過指出對手的虛偽而使討論偏離主題。這種策略並不解決問題,也無法證明自己的觀點,因為即便是偽君子也可能說的是實話。專注於對方的虛偽是一種轉移策略,通過指責另一個人有同樣的問題或類似的東西,tu quoque讓自己逃離正在經受的指責。比如傑克說:「也許我是有點通姦行為,但傑森也一樣!」,他就是試圖通過讓其他人分擔責任來減輕自己的責任,甚至是證明自己沒做錯,但其他人的錯誤並不能用來為自己的錯誤辯解。就算其他人有同樣的錯誤,傑克仍然是個姦夫。訴諸虛偽通常用來轉移責任,而去分散人們對最初問題的注意力。然而要明確的是,如果只是指出他人的虛偽本身並不構成謬誤。比如,傑克如果這樣說,「是的,我犯了通姦罪。吉爾也犯了通姦罪,我們很多人都這樣做了,但我仍然對自己的錯誤負責。」在這個例子中,傑克並沒有為自己辯護或者推卸責任,他的做法是把自己的錯誤放到了更大的背景裡。只有當論證者企圖分散大家的注意力而逃脫被指責,訴諸虛偽才成為謬論。
輪到你了:例1:「但是,爸爸,我知道你在我這個年齡就開始抽菸了,所以你憑什麼不讓我也抽菸?」例2:「小子,是的,我確實在你這個年齡時抽菸了,那時候抽菸就是個蠢事,現在仍然是個蠢事,這就是為什麼我不讓你抽菸、使用尼古丁口香糖、或者用煙來做任何事情。」訴諸虛偽(Tu Quoque) 是當人們把其他人的虛偽當作論據來轉移對自己的指責的一種謬誤。下面是兩個典型的謬誤但指出對方虛偽並不總是謬誤,現實當中我們做不到全知全能,所以需要依賴權威意見,如果權威本身是虛偽的話,他的意見就不再值得依賴。比如:
為何「訴諸虛偽」是種謬誤?現實當中,人們不可能永遠按照自己的信念做事,因為奉守信念通常要求或多或少的犧牲,比如吃素、堅持鍛鍊;或者要求集體行動,而集體行動很容易失敗,比如環保;再或者,人們的信念有時會出現動搖,比如共和黨在其他場合要求政府減少補貼,但並不拒絕農業補貼。人類不能在任何時候、任何場合做到對的事情,但不能用來證明對的事情是錯的。
10.歸因謬誤(Causal Fallacy)在尋找原因時犯下的邏輯錯誤就是歸因謬誤,這是一大類謬誤,有很多變種。第一種是
假因(False Cause 或者 non causa pro causa),是指當在沒有足夠證據的情況下所做的歸因。例如,「你父母給你起名叫'豐收',那他們肯定是農民」。當然這個推斷可能對,但僅靠名字是不充分的,一個人的名字並非推斷他們父母職業的可靠信息。第二種是
後此(Post Hoc fallacy)。Post hoc是post hoc ergo propter hoc的縮寫(「在一件事之後發生,這件事就是原因」)。用一件事先發生來證明這件事就是後面發生的事情的原因時,就犯了後此謬誤。這種謬誤混淆了「隨後」和「因為」。許多迷信都產生自後此謬誤,如:「昨天,我從梯子下面穿過、把打開的傘放在屋裡、打翻了鹽、遇到了黑貓(都是西方迷信裡做了會帶來壞運氣的事情),卻忘了用幸運骰子敲木頭。這就是為什麼今天遇到了一堆糟心事兒。真倒黴。」從理論上講,這些事情也許可能導致壞運氣,但這些迷信從未被已知的證據證實過,更合理的結論應該是這些事件並不會導致運氣不好。即便後來的糟心事的確發生在穿樓梯、打翻鹽之後,更可能的是這個人期待糟心的結果,才故意做了那些事。這就是個後此謬誤。當然了,如果你從梯子上摔下來,砸到了一隻憤怒的黑貓,並且被一把打開的雨傘絆住,那倒真是很糟糕的一天。第三種是
相關性謬誤(correlational fallacy或者cum hoc ergo propter hoc,與它相關所以就因為它),是說將兩個同時發生的事情解釋為具有因果關係。兩件事很有可能在不存在因果關係的情況下湊巧同時發生;或者,當第三個因素導致兩件事共同發生,這兩件事也沒有因果關係。例如,「喬每次去遊泳時都會穿著他的Speedos,說明一穿上Speedos,他就會遇到想讓他去遊泳的事情」。這就是一個相關的謬誤。理論上他確實可能毫無來由地就穿上了Speedo泳褲,而沒去考慮穿上泳褲之後幹什麼,然後就令人意外跳到了寒冷潮溼的泳池裡。但是更可能的是,因為他已經計劃去遊泳,所以才穿上Speedos。Bert:嗨,Ernie!
Ernie:(舉著香蕉在耳朵邊上)早上好,Bert!
Bert: 你為什麼總在耳朵邊上舉著香蕉?
Ernie:為了趕走鱷魚。
Bert:鱷魚?芝麻街哪來的鱷魚?
Ernie:那說明香蕉起作用了。
輪到你了:例1:「吉米今天不在學校。他一定是跟家裡出去玩了。「例2:「吉米發燒、鼻竇充血、咳嗽,沒來上學。所以他今天晚些時候可能會去做化驗。」例3:「這個'鹿穿越'標誌應該挪到別的地方去。這段路是事故高發的高速公路,鹿應該從別的地方穿過去。「油管視頻2:後此謬誤
(生活大爆炸中謝爾頓剛旅行回來與媽媽通電話)
謝爾頓:不,媽媽,我並沒有感到你和教友為我的安全做的禱告。我安全回家這個事實,並不能證明你們的禱告起了作用,這是一個後此謬誤。
11.沉沒成本謬誤有時我們對某個項目過於投入而不願放棄,就算這個項目已被證明不會產生有用的結果也不行。想要完成我們認為重要的東西,尤其是當投入了大量資源以後,這很常見,通常也算不上邏輯謬誤。不過,當我們認為應該繼續執行這個任務或項目時,這種想法就變成了邏輯謬誤:我們的決策基於已經產生的投入或者成本,而不是考慮未來可能產生的成本。確實,完成一個項目或者人物會產生成就感,這個項目也許還有其他價值,但這些回報並不能證明繼續投入是划算的。當我們希望獲取完成感或成就感時,就容易產生「沉沒成本」謬誤。「沉沒成本」是經濟學術語,指已經發生的、無法收回的費用。例如,在看完太空堡壘卡拉狄加的前六集後,您發現該節目不適合您,這六集是你的「沉沒成本」。但是,如果你覺得既然已經投入了大約六個小時的生命,所以你應該看完,那就是糟糕的決策,因為它的成本高於收益。在心理上,當我們渴望完成感或成就感,或者我們對這個這個項目非常熟悉因此沉溺其中會感到舒服,就容易產生沉沒成本謬誤。有時,我們會在某個「投資」項目投入過多感情,就會產生「燒錢」、浪費時間以及錯誤管理資源等行為。
輪到你了:例1:「我知道我們之間的關係已經結束了。我們都很慘,沒有婚姻,沒有小孩,沒有穩定的工作。但跟他已經在一起七年了,所以我最好還是和他繼續過。」例2:「我大學上了一半了。大學很難,也不像我想像的那麼有趣,但我事先不知道。我想我會讀完並獲得學位。」(油管視頻)Julia Galef講解沉沒成本,裡面講了幾個例子。
簡單的例子:你去商店購物,快走到了突然想到商店今天不開門,但你想已經走了這麼遠,還是走到底吧。
常見的例子:現有的工作已經不再適合你,而更好的工作也已經出現,你的選擇是,在過去的工作上投入了那麼多,那還是堅守吧。過去的投入是「沉沒成本」。
「沉沒成本」謬誤產生的原因:決策不是基於未來的收益,而是基於是否願意看到過去的投入消失。
小到書讀了100頁才發現沒什麼幫助,是否繼續讀;大到博士讀了一半發現自己對此其實毫無興趣,是否繼續。
12.訴諸權威(Appeal to Authority)訴諸權威是對權威的誤用,有多種情況,包括只引用權威意見——實際上是通過假定權威永遠正確去繞開其他可檢驗和翔實的證據、引用無關的權威、或引用假權威。像許多其他邏輯謬誤一樣,訴諸權威(拉丁文「argumentum ad verecundiam」,意為「argument from respect」)很難被發現。難以發現的原因是,引用具有相關性的權威說法來支持自己的論點,其實是好的說理方法。問題在於,如果你的論據只有權威意見,並要求聽眾無條件接受權威意見,而沒有任何其他證據表明這些權威是正確的,就會構成謬誤。通常訴諸權威謬誤指的是無關的權威,比如在試圖證明一些關於精神病學現象時引用一位足科醫生的意見一樣。引用權威來論證自己的論點時,你不僅要引用具有相關性的權威,還需要正確地展示權威的意見,確保其能夠被接受和認同。再看一個無關權威的例子:「我買了Fruit of the Loom™內衣,因為麥可喬丹說這是最好的。」但是,麥可喬丹不是內衣領域的權威。再看一個不連貫的邏輯:「五分之四的牙醫都認為刷牙會讓你的生活變得有意義」。牙醫確實都有關於牙齒衛生的專業知識,但他們沒有資格就人生意義得出這麼深刻的結論。他們對「生命意義」的看法只是個人意見,而不是專家建議。這也是無關權威。或者「我是世界上最英俊的男人,因為我的媽媽這麼說」。雖然我可能確實非常英俊,但媽媽的意見並不能證明這一點。媽媽有偏見,因為作為母親她的任務就是發現孩子的優點,並鼓勵孩子成為最好的。她也很容易通過「玫瑰色眼鏡」看到我。她的權威是虛幻的。過度依賴權威的另一個問題是,就算是權威也有時會出錯。16世紀的科學專家認為地球是太陽系的中心(地心說),事實證明他們錯了;19世紀一流的科學家認為我們所感知的宇宙永遠存在(穩態理論),他們也錯了。出於上述原因,雖然一般來說將有證據支持的權威意見作為論據是很好的論證方式,但即使是權威也需要能夠被(公正的)懷疑,因為他們可能犯錯誤,或者在專業之外以其他方式誤導你。
輪到你了:示例1:「因為馬丁辛在電視上扮演總統,他可能會在現實生活中成為一位偉大的總統。」例2:「有一天機器人將奴役我們所有人。這是真的,我的計算機科學老師這麼說。」例3:「這個網際網路新聞網站說,候選人打擊嬰兒。我們知道這是真的,因為它在網際網路上。」(很老的視頻,大概是反思教育方式的時候拍的宣傳片)
13 含糊不清(Equivocation or Ambiguity)當一個詞、短語或句子被故意說得很含糊,以期產生混亂,引導聽眾聽錯自己的意思,就產生了含糊不清謬誤。「一詞多義」(equvication)的詞源來自「平等」(equal)和「聲音」(voice),指兩個聲音,和一個單詞可以表示兩樣不同的東西。與之同意的是另一個詞是「歧義」(ambiguity)。當這個技巧被用於寫詩或者或喜劇時,我們稱之為「文字遊戲」。但是當它在政治演講、涉及到道德或者價值的辯論、或者經濟報導中,有意引起觀眾或者讀者的誤解,那就構成一種謬誤。這裡需要強調這種有意的含糊才構成謬誤,非故意的含糊引起的誤解只是誤解。構成謬誤的含糊不清都帶有欺騙的語氣,通常以委婉語的形式出現,用聽起來「更好」的詞語代替令人不快的詞語。例如,委婉語可能會用「創造性許可」代替「撒謊」,或用「年輕人的輕率」代替「犯罪背景」,或者用「提前退休」代替「解僱」。一對戀愛中的男女可能會將彼此的關係描述為「只是朋友」,讓人覺得他們之間沒有浪漫關係。這些用語替代的詞一旦被有意使用以誤導他人,就成為含糊不清謬誤。
輪到你了:例1:「他的黨希望將你的寶貴稅收花在構建大政府上,而我的黨正計劃對關鍵項目進行戰略性聯邦投資。「例2:「我不明白為什麼你說我違背了諾言。我說我再也不會和前女友說話了,我確實沒有,我只是給她發了一些照片和簡訊。」
14. 訴諸同情(Appeal to Pity)訴諸同情(拉丁文Argumentum ad misericordiam,即英文的argument to compassion)跟針對人身一樣,是一種相關性的謬誤,這兩種謬誤的問題都在於與所討論主題的對錯無關,而是通過利用他人的同情或者某些情感上的敏感去繞開主題。換言之,訴諸同情就是一種對情緒的操縱,例如「你怎麼能吃那個無辜的小胡蘿蔔?他那麼小就從地裡家中被摘下來,還經過粗暴的去皮和化學處理,包裝以後再運到當地的雜貨店。它對你沒做任何壞事,你卻要吃了它。你得好好反思一下你把什麼東西吃到肚裡去了。」顯然,這一對吃胡蘿蔔的指控是通過將胡蘿蔔比成有意識的動物來實現的——而且強調胡蘿蔔的「小」,但這一指控並非以事實作為根據。那麼依照正確的邏輯,什麼時候你應該「好好反思一下你把什麼東西吃到肚裡去了」呢?答案是當只有存在確切的證據證明,你的食物是由不道德的農業實踐或者不公平的交易行為生產的,比如使用奴隸、使用有毒的化學製劑等等,你才需要反思。真理和謬誤屬事實範疇,而非情感範疇,這是一個「是」與「不是」的判斷,而與人們的感受無關。換言之,當我們將感情誤解為事實時,就會出現這種謬誤。人的感受只有經過專業訓練才能用來探測真理,因此我們可以將下面這條作為一個一般規則:當我們將情緒視為判定事情真假的確定證據時,我們肯定在犯錯。舉個例子,孩子們因為覺得他們的床下有怪物而害怕黑暗,但這(害怕)並不能用來證明怪物的存在。說句公道話,情感有時也可能與真假相關。比如,在道德領域,當我們在判斷一件事是否令人生厭或值得稱讚,或者政策領域,政府的政策是令人愉快還是令人反感,情感或者感受當然是判斷的關鍵因素。在計劃一項社會活動、為一種產品做廣告、或為一項慈善事業團結一群人的時候,人們的感受或者情感是至關重要的數據。我們所要強調的是,一旦情感被用來代替事實、或者作為對事實的幹擾,就變成了訴諸同情的謬誤。珠寶和汽車公司通過影響你的情緒來說服你購買他們的產品並不是一個謬論,因為這是一個行動,而不是一個主張,無關真或假。不過如果他們通過訴諸情感來證明你需要這輛車,或者某款鑽石手鐲能將你的青春、魅力和社會地位從時間老人的寒冷溼冷的魔掌中奪回,那就是一種謬論。事實上,你可能不需要那些東西,它們也不會拯救你轉瞬即逝的年輕歲月。
輪到你了:例1:「老師,這篇論文你得給我打個A。我知道我只寫了一個句子,還放了一些剪貼畫,但請你理解,我的祖母在旅行時突然去世了,我要去外地參加她的葬禮,而葬禮過程中我的父母還離了婚,所有這些壓力讓我這兩周分外緊張。請你多點同情心,我祖母的最後一個願望是我這門課能得A。「例2:「老師,我知道這個作業不合格,對此我也感覺很不好。我想和你約個時間見面,討論下一項作業我怎樣才能做得更好。」訴諸同情是訴諸情感的一種,除此之外還有訴諸憤怒、恐懼/焦慮、內疚、悲傷、厭惡、驕傲、解脫、希望等謬誤,都是通過訴諸某種情感的方式讓人們去用情感代替事實做判斷。油管視頻:辛普森一家之「想想孩子!」
大概是Helen Lovejoy本人做事惹人討厭,卻經常(很誇張地)用孩子來說事兒。
15. 花車謬誤(Bandwagon Fallacy)花車謬誤是指,因為其他人同意一件事情,這件事就是真的、正確的、或者好的。一系列相近的謬誤都可以歸到訴諸大眾之下,比如,訴諸流行(拉丁語ad populum,即to the populous/popularity),指流行的就應該被接受;訴諸民意(拉丁語concensus gentium,即consensus of the people),指因為相關權威或人民都同意,就應該接受一件事情;地位訴求(status appeal)是指如果一件事會讓你「受歡迎」、「重要」、或「成功」,這件事就是真實、正確或好的。Bandwagon是遊行時使用的花車,據說古代的政治家為了獲得選票,會遊行穿過選民所在地區的街道,試圖吸引他們的注意力,支持候選人的人會被邀請跳上這個花車,Bandwagon Fallacy因此得名。這種策略在廣告客戶中很常見,比如「想成為麥可喬丹,從早餐選擇wheaties開始「,「喝佳得樂,因為這是所有職業運動員保持水分的方式」,「麥當勞已經為990億人次提供過美味食物,你是下一個」。這種論述的形式通常是:"許多人做或認為X,所以你也應該做或考慮X。這種說理方式的問題是,眾人對某個說法或者行為的接受,並不意味著這種接受總是有道理的。人們可能會被誤導、會犯糊塗、會被欺騙,甚至會有意選擇非理性行為。尤其是,群體行為有時是愚蠢,比如「暴民心態」的形成。人很容易上當受騙這個事實,並不會因為很多人做出同樣選擇時就不再發生。
輪到你了:例1:「我學校的幾乎每個人都在星期五晚上參加聚會,這一定是個很受歡迎的事情。」例 2:「我學校的幾乎每個人都將在周五晚上參加聚會,這一定是一件對的事情。」
作者:多多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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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簡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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