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語:邏輯思維一直是中國傳統文化中比較薄弱的環節。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我國法律語言和規範的建制艱難,也與傳統思維方法的缺失息息相關。如何應對?根本的辦法,是訓練邏輯思維。通俗而言,邏輯思維,就是每個論斷,都要明確前提,審慎推理,反思結論,為的是判斷真假,辨別是非,反擊謬誤。
以下 24 種邏輯謬誤,在生活中隨處可見。在當事人、法律法規和應用實踐中斡旋的法律人——可能是這個社會中最喜歡「講理」的群體,感觸估計會更深。
第一條:稻草人
你歪曲了別人的觀點,使你自己能夠更加輕鬆的攻擊別人。
你誇張、歪曲,甚至憑空創造了別人的觀點,來讓你本身的觀點顯得更加合理。這是一種極端不誠實的行為,這不但影響了理性的討論,也影響了你自己觀點的可信度。因為如果你可以負面的歪曲別人的觀點,你就有可能從正面歪曲自己的觀點。
舉例:張三說國家應該投入更多的預算來發展教育行業,李四回復到「想不到你這麼不愛國,居然想減少國防開支,讓敵對勢力有機可乘。」李四就犯了稻草人謬誤。
第二條:錯誤歸因
你從兩個事物可能存在相關性,就得出一個事物是造成另一個事物的原因。
你看到了兩個事物同時存在,就覺得其中一個事物是另一個的起因。你的錯誤在於,同時存在的兩個事物未必有因果關係,可能這兩個事物有共同的起因,或者兩個事物根本沒有因果關係,它們直接的共存只是巧合。一個事情比另一個事情先發生同樣不能說明兩個事物肯定存在因果性。
舉例:張三指出,過去幾個世紀全球海盜數量減少,全球溫度在升高,從而得出結論:海盜的數量的減少造成了氣候變化,海盜能夠降低全球溫度。張三犯了錯誤歸因的謬誤。
第三條:訴諸感情
你試圖通過操作別人的感情來取代一個有力的論述。
你操作的感情可能包括恐懼、嫉妒、憐憫、驕傲等等。訴諸感情的論述可能激起別人的情感波動,但如果只用感情操作而不用邏輯論述,那你就犯了「訴諸感情」的錯誤。每個心智健康的人都會受感情影響,所以這種謬誤很有效,同時也很低級。
舉例:張三在飯店看到李四吃狗肉,於是上前訓斥:「你怎麼可以吃狗肉,小狗多麼可愛,就像小朋友一樣,你忍心傷害小朋友嗎?」張三犯了訴諸感情的謬誤。
第四條:謬誤謬誤
你看到別人的論述水平很低,或者別人的論述裡面有謬誤,就認為別人的觀點一定是錯誤的。
很多時候,辯論的贏家並不是因其觀點正確,而是辯論技巧更好。作為一個理性的人,你不能因為別人的論述中存在謬誤或者錯誤,就認為別人的觀點一定是錯誤的。
舉例:張三的父母看了短視頻裡的專家提出的健康飲食理論,認為只吃蔬菜不吃肉對身體更好。張三聽後覺得這種健康飲食是騙人的,於是開始每天只吃肉不吃蔬菜,以說明專家是錯誤的。張三犯了謬誤謬誤。
第五條:滑坡謬誤
好像如果A發生了,那麼Z也一定會發生會,以此來表示A不應該發生。
你不討論現下的事物(A),而是把討論重心轉移到了意淫出來的極端事物(Z)。因為你沒能給出任何證據來證明A的發生一定會造成極端事物Z的發生,所以這是一種訴諸恐懼的謬誤,也影響人們討論A時的客觀性。
舉例:張三反對同性戀婚姻,因為他認為如果我們允許同性戀結婚,那麼就會有人想要和寵物結婚。小紅犯了滑坡謬論。
第六條:人身攻擊
你討論時針對對方的人格、動機、態度、地位、階級或處境等,進行攻擊或評論,並以此當作理由、證據去駁斥對方的論證,或用來證明自己論點的正確。
人身攻擊時不一定是直接進行攻擊,也可能是通過背後捅刀子、暗示聽眾等等方式來造成對對方人格的質疑。你試圖用你對別人人格的攻擊來取代一個有力的論述。
舉例:當張三提出了一個很合理的關於基礎設施建設的提議時,李四說他不相信任何張三說的話,因為張三不愛國,經常批評政府,不懂得感恩。李四犯了人身攻擊的謬誤。
第七條:訴諸虛偽
你不正面回應別人對你的批評,而是用批評別人作為你的回覆——「你不也曾經……」
你想通過用批評回應批評的方式,免去你為自己辯護的責任。你通過這種方法來暗示對方是個虛偽的人。但是不管別人虛偽與否,你都只是在迴避別人對你的批評。
舉例:張三指出李四犯了一個邏輯錯誤,李四不正面捍衛自己,反而回應「你之前也犯了同樣的錯誤。」李四在這裡犯了訴諸虛偽的謬誤。
第八條:個人懷疑
你因為自己不明白或者知識水平不夠,就認定一個事物可能是假的。
一些很複雜的概念,比如生物進化等等需要一些基本的理解和知識。有些人因為不理解這些複雜的概念,而覺得這些東西是錯誤的。
舉例:張三指著動物園的猩猩說「你說進化論是真的,那你讓這個猩猩進化成人給我看看。」張三犯了個人懷疑的謬誤。
第九條:片面謬誤
當你的觀點被證明是錯誤的時候,你用特例來給自己開脫。
人類都不喜歡被證明是錯的,所以當他們被證明是錯的時候總會想辦法給自己開脫。
舉例:張三說自己去廟裡許願特別靈,李四去聽完後去許願卻沒能得到想要的結果。張三說是李四許願的時候不夠誠心。張三犯了片面謬誤。
第十條:誘導性問題
你在提出問題的時候加入了誘導的成分,使得對方只能按著你的意思來回答。
你試圖用誘導性的問題來逼對方回答你提出的低級問題,從而破壞理性的討論。
舉例:張三懷疑自己的妻子搞外遇,為一探究竟,於是就問她「你的同事李四的胸口是不是有個紅色圓形胎記?」張三使用的就是誘導性問題。
第十一條:舉證責任
你認為舉證責任不在提出觀點的人,而在於質疑觀點的人。
當有人提出一個觀點結果被人質疑後,你認為舉證的責任不在提出觀點的人,而在質疑者。不能證偽一個事物,或者舉出反例,並不能證明這個事物的合理性。當然,如果只因為沒有足夠的證據說明一個事物是合理的並不能肯定的說明它是不合理的。
舉例:張三說他相信地球是高級文明的模擬遊戲,就像黑客帝國一樣,因為沒有人能證明地球不是模擬遊戲,所以地球就是模擬遊戲。張三犯了舉證責任的謬誤。
第十二條:語義模糊
你用雙關語或者意思存有歧義的語言來歪曲事實。
你使用雙關語或者意思存有歧義的語言,當你被別人批評的時候又利用這些有歧義的語言作為自己的擋箭牌。
舉例:地上一個猴,樹上qi個猴,一共幾個猴?
第十三條:賭徒謬誤
你認為隨機事物的發生和之前發生的事情是有相關性的。
有人在看到獨立的隨機事件(比如拋硬幣)時,總覺得會和前面的事情有相關性(前面連著五個正面,下一個肯定是反面。)
編者:核心是強行聯繫獨立的隨機事件。賭徒時常有一種心態:他的運氣已經連續好了這麼多把,該倒黴一把了;我已經連續倒黴好幾次,該轉運一次了吧?而事實上,每一輪賭局都是獨立的隨機事件,相互之間並沒有任何關聯。
第十四條:樂隊花車
你試圖說明因為很多人都在做同一件事情/相信同一件事物,這件事情就是對的。
一個事物/觀點的流行程度和它本身是否合理沒有關係。地球是球形的,在人們相信地球是平的時代地球也是球形的,地球才不管你信不信它呢。
舉例:看到《貨幣戰爭》那麼暢銷,張三相信一定是羅斯柴爾德和共濟會在背後操縱著整個世界。張三 犯了樂隊花車謬誤。
編者:核心是只相信眼前流行的觀點。受氣氛感染,人們時常不由自主地跟隨樂隊和花車的節奏起舞。同樣的,人們的思維也總是習慣於隨大流。很多人都在做同一件事情,或相信同一件事物,所以大家認為這件事情就是正確的。
但事實上,一個事物、觀點的流行程度和它本身是否合理沒有關係。破除這種謬誤,只需要跳出「信息繭房」,保持信息的開放性,就可以了。
第十五條:訴諸權威
你利用一個權威人物/機構的觀點來取代一個有力的論述,本質是利用權威人物或機構的觀點逃避說理。
要證明一個觀點,只是摘錄別人的觀點是不夠的,至少要知道所提到的權威為什麼有那樣的觀點。因為權威人物/機構也是會犯錯誤的。當然,權威人物/機構的觀點有可能是對的,所以不能只因為對方使用了訴諸權威的謬誤就認定這個觀點肯定是錯的。
舉例:張三不知道怎麼反駁無神論,於是就說「牛頓是大科學家,他最後也信仰宗教了。」張三犯了訴諸權威的謬誤。
第十六條:合成謬誤
你認為一個總體的某些局部具有的特性對於這個總體的各個部分通通適用。
對某些局部合理,並不意味著對其他局部同樣合理。我們常能觀察到不同事物之間的一致性,以至於當一致性不存在的時候也固執地認定有一致性。
舉例:張三去參觀故宮,當他看到說明書上寫故宮的建築是榫卯結構時,就認為故宮建築沒有一根金屬釘子。並與人激烈爭吵起來。
第十七條:沒有真正的蘇格蘭人
你提出了一個觀點,並受到了別人的批評,你試圖用「訴諸純潔」的方式來捍衛自己的觀點。
你試圖通過馬後炮和修改標準的方式來維護自己那有缺陷的觀點。
舉例:
張三:所有天津人都喜歡聽相聲。
李四:王五就是天津人,他就不喜歡聽相聲。
張三:好吧,所有真正的天津人都喜歡聽相聲。
第十八條:基因謬誤
你通過一個事物的出身來判斷它的好壞。
你試圖逃避正面的討論,轉而討論事物的出處。這種做法和本文第六條「人身攻擊」類似,都是試圖通過某些負面印象來從側面攻擊對方,卻不能正面的回應對方的論述。
舉例:
張三:王五不喜歡聽相聲。
李四:王五是天津人,他怎麼可能不喜歡聽相聲?
第十九條:非黑即白
你把黑和白作為僅有的可能,卻忽略了其它可能性的存在。
你使用了簡單粗暴的假二分法,來掩蓋其它可能性的存在。你想通過非黑即白的選擇來誤導討論,破壞辯論的建設性。
舉例:在談到反恐戰爭時,總統說如果你不支持反恐戰爭,你就是支持恐怖分子。總統這裡犯了非黑即白的謬誤。
第二十條:竊取論點
你採用循環論證的方法來證明一個被包含在前提裡面的觀點。
這是一種邏輯智商破產的謬誤,因為你把你的前提假設默認為真的,然後利用循環論證的方式來證明它。
舉例:所有人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因為法律規定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十一條:訴諸自然
你認為一個事物是「自然」的,所以它是合理、必然並且更好的。
一個事物是自然的並不一定代表它就更好。互相殺戮是大自然中普遍存在的現象,但是大多數人都認為我們不應該互相屠殺。
舉例:張三認為吃草藥肯定比吃人工製造的藥有效,因為草藥更加「自然」。(這就犯了訴諸自然的謬誤。)
第二十二條:軼事證據
你試圖用個人經驗或者單獨事例來取代邏輯論述或者有力的證據。
比起複雜而確鑿的證據來說,軼事證據更容易獲得,但是卻要粗淺很多。在絕大多數情況下,量化衡量的科學數據/確鑿證據比個人經驗/軼事要更加可信。
舉例:張三的爺爺是個 30 年的老菸民,現在 80 多歲身體還很健康,張三據此得出吸菸對身體無害的結論。張三犯了軼事證據的謬誤。
第二十三條:德克薩斯神槍手
你在大量的數據/證據中挑選出對自己的觀點有利的證據,而不使用那些對自己不利的數據/證據。
你先開了一槍,然後在子彈擊中的地方畫上靶心,搞得自己真是個神槍手一樣。你先決定了自己的立場,然後才開始找證據,並且你只找對自己有利的,而對那些對自己不利的就選擇性忽略。
舉例:有些機構為了釋放好消息,列出了本季度收入增加多少多少,卻隻字不提為了達成收入需要的支出。
第二十四條:中間立場
你覺得兩個極端觀點的妥協,或者說中間立場,肯定是對的。
雖然大多數時候,真理確實存在於兩種極端的中間地帶,但是你不能輕易的認為只要是處於中間立場的觀點就一定是正確的。謊言和實話的中間地帶依然是謊言。
舉例:張三認為疫苗會造成兒童自閉症,李四進行科學研究後得出結論認為疫苗不會造成兒童自閉症,王五認為兩者觀點的妥協——疫苗會造成兒童自閉症,但不是全部的兒童自閉症——才是正確的。王五犯了中間立場的謬誤。
思維謬誤無處不在,作為注重邏輯性的群體,法律人從讀書到工作,一直都在進求邏輯思維的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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