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江隱龍
琉球篇上:東海海疆的群島王國在朱元璋《皇明祖訓》所列舉的「不徵之國」中,有一對頗為特殊的島國,分別是大琉球國與小琉球國。大琉球國有注為「朝貢不時,王子及陪臣之子,皆入太學讀書,禮待甚厚」;而小琉球國則注為「不通往來,不曾朝貢」。從記載中看,小琉球國與中原王朝的關係遠較大琉球國疏遠,不過朱元璋似乎並不以為意,依然將兩個琉球國均列在了「不徵之國」中。
從兩國國號的字面意思上推測,小琉球國的領土面積似乎比不上大琉球國,然而事實上卻正好相反:大琉球國指的是琉球王國,大體便是後來的日本衝繩群島;而小琉球國則是臺灣,若以面積論,小琉球國倒是有大琉球國的十倍有餘了。
鑑於明清以降臺灣的特殊歷史發展進路,小琉球國雖被《皇明祖訓》列為十五個「不徵之國」之一,但不屬於明朝的藩屬國。一方面是因為小琉球國並未與明朝建立朝貢關係,另一方面也是因為小琉球國在明鄭時期與清朝幾百年間中的大部分時段都是作為中原王朝的直接統轄地而存在的——哪怕只是形式上。所以,真正作為宗藩體系一員的琉球國,只有大琉球國,也就是琉球王國;而琉球王國對中原王朝的朝貢,幾乎與明朝立國同時開始。
元朝中期,琉球群島上逐漸出現了國號如同童話故事的小國:中山國、山南國與山北國,因國號中均帶「山」字,這一段微縮版「三足鼎立」的歷史被稱為「三山時代」。就在三國在琉球群島中上演起「百年戰爭」的時候,明朝建立了。
洪武五年(1372年),也即是明朝建立的第五年,朱元璋便遣使至琉球三國發布諭詔令其稱臣了。三國中最強大的中山國當即向明朝朝貢,山南國、山北國於次年緊隨其後,於是三國均成為明朝藩屬國。《皇明祖訓》將大琉球國列為「不徵之國」,除了確立華夷秩序之外還有有雙重含義,第一重含義是大琉球國其實包含了琉球三國:朱元璋切切實實地分別賜給了三國國王金印,由此可以得知「不徵之國」也並不止十五之數;第二重含義也是為大琉球國正名,因為「琉球」這一國號也正如朝鮮王朝的國號一樣,是通過朱元璋的冊封確立下來的。
在明朝之前,琉球群島的名稱可謂「音定字不定」,如留求、流求、流虯、留仇、流仇等不一而足。隋時慣以「流虯」之名,意指琉球群島「若虯龍浮在水面」;「虯」為龍族,至唐時修史時為避帝王龍諱,將該地更名為流求,相比之下朱元璋所定的「琉球」則頗顯雅致了。
琉球王國
向明朝稱藩後,琉球三國國王嗣立後請明朝冊封便漸成傳統。宣德四年(1429年),中山國統一琉球並再次請求明朝冊封,由此大琉球國實至名歸,而中山王也便成了琉球王。這之後的一個世紀,是琉球王國歷史上最為繁榮的黃金時代,琉球海軍縱橫東海,其版圖也幾乎囊括了整個琉球群島,成為中華文化圈中一股不容忽視的力量。
宗藩體系自明朝基本定型,而這一宗藩體系的基礎則是華夷秩序。華夷之辨雖然在理論上不以血緣、地域為主要依據,但不可避免地具有濃濃的族裔色彩——通常只有漢人建立的中原王朝才能獲得周邊民族的廣泛認可。且不說清末時孫中山提出的「驅除韃虜,恢復中華」八字口號,早在元明易代之際,朱元璋在《伐蒙元檄文》便有「自古帝王臨御天下,皆中國居內以制夷狄,夷狄居外以奉中國,未聞夷狄居中國治天下者也」之說,而明清易代之後朝鮮、日本以「小中華」自居,對清朝這一「蠻夷」所建的中原王朝不置可否,便是華夷秩序在中華文化圈中曾經留下的獨特印痕。
不過在琉球王國與中原王朝的關係史中,宗藩體系似乎與華夷秩序關聯不大,琉球對中原王朝的臣服並不以中原王朝締造者的民族為意,這一傾向在琉球王國君主尚賢、尚質二人請封的過程中體現得尤為明顯。
崇禎十三年(1640年),新一任中山王尚賢即位並遣使赴明請求冊封。此時已經風雨飄搖的明朝沒有能力支撐起足夠的冊封使團,故冊封一事就此擱下。崇禎十七年(1644年),尚賢再次遺使請求冊封,當時崇禎皇帝已於煤山自盡,尚賢於是奉為正朔的南明政權,但建立伊始便處於戰火之中的南明政權依然沒有餘力對琉球王國進行正式冊封,尚賢派到南明的使者也因戰亂滯留福建。
琉球王國繼續向南明朝貢一方面是源於宗藩體系的慣性——畢竟南明待續了明朝皇帝的正朔;另一方面明朝本在南方設置了另一套極為完善組織架構,南明與清朝劃江而治其實北伐中原的可能性並不算小。不過很快,勢如破竹的清軍便攻入福建,南明局勢一潰千裡,明清易代已成定局。
琉球王國的使者立刻改弦易轍向順治皇帝稱藩,不過此時正值鄭成功縱橫東南海疆,清廷遲遲未能完成冊封之事。康熙年間,隨著鄭成功病逝、南明殘餘勢力基本被消滅,清朝冊封的使團終於到達琉球王國。由此,中山王的爵位未變,敕印的頒發者卻由明朝皇帝變成了清朝皇帝,琉球王國與中原王朝的宗藩關係由此步入了一個新時期。
琉球方位
琉球篇下:東方列強撕碎的宗藩體系作為中原王朝東南海疆的一對「姊妹王國」,大琉球國與小琉球國都有著頗為特殊的一段歷史。小琉球國——也就是臺灣——是東亞最早受到西方列強入侵的地區,而大琉球國則是東亞最早受到「東方列強」入侵的地區。這裡的東方列強,指的正是日本。
萬曆年間,日本「天下人」豐臣秀吉曾兩次入侵朝鮮,均被朝鮮的宗主國明帝國擊潰。然而朝鮮戰場上的失利並沒有阻擋日本人海外擴張的野心,萬曆三十七年(1609年),已經步入德川幕府的日本派薩摩藩再次跨海西徵,這一次日本將侵略對象鎖定為西南方國力相對較弱、距明朝也較遠的琉球王國。
其實日本對琉球王國的入侵也屬蓄謀已久。早在入侵朝鮮之前,薩摩藩主島津義弘便已備戰為名要求琉球王國為其提供戰備支持了。琉球王國顯然不可能同意,於是這一事件便成為日後薩摩藩入侵的藉口。
琉球軍民太平已久,顯然不是剛剛經過戰火洗禮的日本人對手,經過短暫的交鋒後,薩摩藩軍很快便攻佔了琉球王國的首都首裡,並將中山王尚寧俘至鹿兒島。兩年後,尚寧被迫與日本籤訂城下之盟《掟十五條》及宣誓永遠效忠的「起請文」,由此而琉球王國步入「一國兩屬」的時代。
《掟十五條》的內容極為苛刻。自此條約開始,薩摩人幾乎掌握了琉球王國所有的政治、財經大權,琉球王國對明朝進行朝貢自然也必須事先經薩摩藩同意,如果說中原王朝將琉球王國視為藩屬國,那日本則是將琉球王國視為殖民地了。
雖然是「一國兩屬」,但從政策上來看,日本是將琉球王國劃歸薩摩藩直轄而非將其視為自己的藩屬國。崇禎五年(1632年),薩摩藩設立「在番奉行」以監視琉球王國的內政外貿及進貢,這一機構成為了琉球王國事實上的最高行政機關,相比之下明朝對琉球王國的影響力已經微不足道。
不過由於忌憚琉球王國的正統宗主國明帝國以心之後的清帝國,日本在對外關係中以依然默認琉球王國作為獨立主權國家而存在——只是這種主權早已流於形式,琉球一輛向日本朝貢時使用日本年號,向明清貢時又要使用明清年號,小國之悲哀在這一時期展現得淋漓盡致。
琉球之於日本,正如同東南亞諸國之於越南。日本、越南兩國自古以「小中華」自居,明清易代之後更自認為中華文明繼承人,以至於在大的華夷秩序中藉助自身的國力構建了以本國為中心的次級的華夷體系。與此相似的還有漢化程度更高的朝鮮,試想如果朝鮮歷代王朝的國力更強,如果朝鮮半島如中南半島一般遼闊而讓朝鮮歷代君主有了更多的用武之地,或許中原王朝的東北方也會出現如日本、越南一般的次級華夷體系。只是歷史不容假設,朝鮮不僅沒有成為宗主國,反而和琉球王國一道成了日本通向宗主國的墊腳石。
琉球王國「一國兩屬」的歷史持續了兩個多世紀,而這兩個多世紀也正是西方文明逐漸擴張至全球的時代,琉球王國就這樣在尷尬的境遇中失去了在海權時代發展的機會。琉球王國無力「走出去」,西洋的艦隊卻要闖進來了。
日本南進
日本寬永九年(1853年),美國佩裡率艦隊至日本叩關,並於次年強迫日本籤訂《神奈川條約》,強行打開了日本的大門。這一事件被日本稱為「黑船來襲」,當時的日本人恐怕不會知道這一條約對日本意味什麼,而美國人恐怕更不會料到被這一紙條約「激活」的日本又將帶給世界什麼。
在針對《神奈川條約》的談判過程中,佩裡不僅要求日本開放開放下田與箱館兩港,同時還要開放琉球王國的那霸港,而日本對此的答覆是琉球王國乃獨立的主權國家,無權插手其內部事務。有鑑於此,佩裡轉而率艦隊進逼琉球王國並於次年籤訂《琉美修好條約》,在強令開放那霸港的同時,於條約第四款以相對「含蓄」的語句攫取了琉球王國的領事裁判權:
「合眾國人民上岸,俱要任從其遊行各處,母得遣差追隨之窺探之,但或闖入人家,或妨婦女,或強買物件,又別有不法之事,則宣地方官拿縛該人,不可打之,然後往報船主,自能執責。」《琉美修好條約》撕開了琉球王國的主權,法國與荷蘭緊跟而上分別籤訂了《琉法修好條約》和《琉蘭修好條約》。在此同時,日本吞併琉球王國的速度也陡然加快——明治五年(1872年),日本外務省宣布去琉球王國的國號改設為琉球藩,並於次年由天皇下詔將琉球歸於內務省管轄;明治十二年(1879年),日本又將琉球藩改設為衝繩縣,末代中山王被挾至東京,琉球王國滅亡。
日本將吞併琉球的這七年稱為「琉球處分」或「琉球徵服」,然而直到衝繩縣誕生之前,琉球王國的宗主國一直是清朝,無論是已經滅亡的琉球王國還是當然依然為遠東最強的清帝國,都不可能坐視日本的擴張。同時,日本吞併琉球王國亦有礙美國在西北太平洋航線上的利益,故在清朝欽差大臣李鴻章的請求之下,美國前總統尤裡西斯·格蘭特前往日本進行調停,稱日本此舉將「斷絕清國與太平洋之通道」——他恐怕不會想到,這一句「斷絕清國與太平洋之通道」將成為半個世紀後美國國務卿杜勒斯提出的「第一島鏈戰略」的雛形。
在調停中,尤裡西斯·格蘭特提出了「琉球三分案」:琉球群島中部歸還琉球,恢復琉球王國;宮古及八重山以南各島劃歸清帝國;奄美大島以北劃歸日本。日本在「琉球三分案」的基礎之上進行了修改,將方案中的琉球王國及北部均劃歸日本。清廷無法接受這一方案,談判由此破裂。
如果當時的清帝國能接受這一方案,至少還能保有琉球群島南端。清日談判破裂後兩國矛盾逐漸升級,最終於光緒二十年(1894年)爆發了甲午戰爭,擁有世界第七海軍實力的清帝國在是役中一敗塗地,一併割讓了臺灣及遼南,琉球問題自然更不了了之。
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末代中山王逝世。也正是這一年,在庚子國變中再次戰敗的清帝國與西方籤訂了《辛丑條約》,偌大帝國由此淪為半殖民地,更不可能為恢復曾經的宗藩體系而做出任何有效的努力。中原王朝與琉球王國的宗藩史,由此成為永遠的歷史記憶,唯有章炳麟寫給清朝統治者慈禧太后的一「祝壽聯」,還依然能讓後人感受到當時清人的心痛:
「今日到南宛,明日到北海,何日再到古長安?嘆黎民膏血全枯,只為一人歌慶有;五十割琉球,六十割臺灣,而今又割東三省!痛赤縣邦圻蓋蹙,每逢萬壽祝疆無。」今日衝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