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湖南高院召開新聞發布會,省法院審委會委員、一級高級法官尹南飛通報了全省法院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工作的新情況、新進展,並發布全省法院2019年未成年人權益保護的典型案例。
近年來,湖南法院高度重視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工作,始終秉持創新發展理念,立足司法職能,延伸司法服務,持續深化未成年人審判司法制度改革,在未成年人權益保護方面進行了許多有益探索,收到良好的社會反響。
為積極回應社會關切,湖南法院打造了審執綠色、特色維權、訴調對接、預防幫教「四個通道」。去年以來,湖南法院審結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5360件。案由多為婚姻家庭類糾紛,爭議焦點多為撫養費的支付和探視權的履行。針對這一特點,部分法院積極探索審執一體化模式,由承辦法官在結案後負責案件執行。在保障司法公正、保護未成年人訴訟權利與合法權益基礎上適用簡化審、速裁、認罪認罰從寬處理。積極探索新型少年案件審判方式,推廣「圓桌審判」和少年案件調解室,使法官與少年間距離拉近,更能觸摸少年的情感,實現對未成年人的教育。
去年以來,湖南法院審結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791件,位居前五位的案件類型為盜竊、尋釁滋事、搶劫、故意傷害、聚眾鬥毆,分別為886件、451件、282件、246件、228件。據統計,全省犯罪未成年人年齡主要集中在16至18周歲,佔犯罪未成年人比86.64%;在全省法院判處的犯罪未成年人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佔比86.4%;無業人員犯罪佔比47.3%;在校學生犯罪佔一定比率;留守未成年人犯罪佔很大比率。為此,全省各級法院藉助各種社會資源和平臺,充分調動各方力量,努力為未成年被告人、留守兒童、有不良行為青少年等重點青少年群體提供幫扶教育。
與此同時,湖南法院開展「前科消滅」換新生、「安全保護」促成長、「心理幹預」去陰影的特殊保護,嚴格執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公開審判和犯罪前科封存制度,下發《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改革實施意見》,依法、適時、適度幹預家庭暴力,建立案件審理階段引入心理諮詢師開展心理疏導機制,實現未成年人身份利益、人格利益、安全利益和情感利益的全面保護。
在堅持依法審判的前提下,湖南法院還著力構建司法救助、法制宣教、調查研究「三大網絡」,強化司法救助理念,開展送法進校園活動、拍攝公益宣傳片、模擬法庭和法治講座、法院開放日等多樣化、 趣味性的法制宣傳活動,及時地、最大限度地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瀟湘晨報記者周凌如 通訊員陶琛
【來源:瀟湘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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