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工是指年滿十六周歲,未滿十八周歲的勞動者。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是針對未成年工處於生長發育期的特點,以及接受義務教育的需要,採取的特殊勞動保護措施。我國一直很反對未成年人到企業進行工作,那麼,未成年人是否真的什麼工作都不能做嗎?答案卻是未必的,有一些工作還會可以招用的,比如現在如火如荼的愛豆文化,很多都是未成年。但是企業也是需要承擔一定責任的。我國法律規定,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確需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文藝工作者、運動員和藝徒時,須報經縣級以上(含縣級,下同)勞動行政部門批准。文藝工作者、運動員、藝徒概念的界定,由國務院勞動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文化、體育主管部門作出具體規定。按前款規定批准招用的少年、兒童,用人單位應當切實保護他們的身心健康,促使他們在德、智、體諸方面健康成長,並負責創造條件,保證少年、兒童依法接受當地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
網友諮詢:
哪些單位和個人具有保護未成年人的責任?
魏曉妹律師解答:
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五條第二款規定:"保護未成年人,是國家機關、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城鄉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責任。"第一款規定:"對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權予以勸阻、制止、或者向有關部門提出檢舉或者控告。"
魏曉妹律師補充:
用人單位應按下列要求對未成年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一)安排工作崗位之前;
(二)工作滿1年;
(三)年滿18周歲,距前一次的體檢時間已超過半年。
未成年工的健康檢查,應按本規定所附《未成年工健康檢查表》列出的項目進行。
用人單位應根據未成年工的健康檢查結果安排其從事適合的勞動,對不能勝任原勞動崗位的,應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安排其他勞動。
對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特殊保護實行登記制度:
(一)用人單位招收使用未成年工,除符合一般用工要求外,還須向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辦理登記。勞動行政部門根據《未成年工健康檢查表》、《未成年工登記表》,核發《未成年工登記證》。
(二)各級勞動行政部門須按本規定第三、四、五、七條的有關規定,審核體檢情況和擬安排的勞動範圍。
(三)未成年工須持《未成年工登記證》上崗。
(四)《未成年工登記證》由國務院勞動行政部門統一印製。
我國還規定了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以下範圍的勞動:《生產性粉塵作業危害程度分級》國家標準中第一級以上的接塵作業;(二)《有毒作業分級》國家標準中第一級以上的有毒作業; (三)《高處作業分級》國家標準中第二級以上的高處作業;(四)《冷水作業分級》國家標準中第二級以上的冷水作業; (五)《高溫作業分級》國家標準中第三級以上的高溫作業; (六)《低溫作業分級》國家標準中第三級以上的低溫作業;等
魏律師結語:保護未成年人的工作,應當遵循下列原則: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適應未成年人身心發展、品德、智力、體質的規律和特點;教育與保護相結合。 有上述可以看出,我國並非是完全排斥未成年工的,因為有些特殊的工作是需要未成年人做的,比如體操之類的,因為未成年時期是黃金時期,成年以後就不具備這種條件了,但是,我國對於未成年工的保護還是比較全面的,但是企業的執行還是存在一定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