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際網路分享精神是網際網路發展的原動力,但分享絕非共享。分享、共享,生活中使用的高頻詞,看似意思相同的兩個詞,其實放在不同環境下差別卻是巨大的。如果充分的理解了兩個詞的意義與區別,我們就能很好地意識到,使用不明來源的網搜圖是一種盜版侵權行為。河圖創意希望圖片創作者擁有網際網路分享精神,為文化傳播貢獻一份力量,也提醒圖片使用者,不得濫用圖片,侵害創作者權益。
分享體現在一個「分」字,是指分給他人去享受與感受。而共享是將一件物品或者信息的使用權知情權與其他所有人共同擁有。打個比方,就好像順風車與快車的區別。順風車,車是車主的,乘客由於與車主順路,車主允許乘客上車,車主與乘客分享了這次行程。快車雖然也是私家車,但是司乘人員共同擁有選擇目的地的權利。
從資源歸屬的角度來看,分享的擁有者和使用者是同一個人,可以看作是集創作者於一身,創作者可以將作品的使用權分享給任何人。共享的擁有者和使用者並非一人,可以看作創作者將作品的各項權利拿出來,與共享人一起擁有。
將分享圖片與共享圖片混為一談,就出現了網搜圖盜用的現象。創作者將圖片發表到網上分享給大家,國家《著作權法》表明個人行為的學習欣賞是不構成侵權,也就是說這樣的圖片可以下載僅供個人學習交流使用,不能進行商業使用。也有的創作者希望自己的作品可以傳播開來,就將圖片共享給大家,正規的方式是作者籤署CC0協議(CC0是知識共享組織(英文名Creative Commons)發布的一種版權聲明工具),意味著作者已將該作品獻給公有領域,放棄著作權,且生成不可撤銷,可供所有人共享傳播使用。然而網搜圖的缺點是來源不明,使用者不知道圖片是否已籤署CC0協議,因此隨意使用會造成盜圖侵權現象層出不窮。
正版的圖片庫就為創作者和使用者很好地解決了盜圖侵權的問題。創作者將圖片共享,傳到圖片庫進行售賣,使用者來到圖片庫購買使用圖片,一來創作者能夠獲益,也不用擔心被侵權,二來購圖者也能清楚地知道,自己使用的圖是擁有版權的。圖片庫成為創作者與使用者之間的橋梁,將購買與售賣形成對接,從根本上杜絕了盜用侵權行為。
河圖創意圖片有限公司作為北京市版權局設立版權工作站之一,旗下擁有正版圖片電子商務平臺——【河圖創意圖片庫】,圖片質量優良,籤約攝影師近30萬。
河圖創意希望有更多人為圖片庫進行創作,願與圖片創作者以及購買者攜手共創圖片行業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