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那幾天,我們被唐嫣和羅晉的恩愛給狠狠虐了一把。
但是戲外,他倆主演的《錦繡未央》卻是徹底攤上大事了。
近日,一共11名作家以小說版《錦繡未央》(原名《庶女有毒》)涉嫌大量抄襲為由,聯合起訴作者周靜(筆名 秦簡),索賠210萬元。
目前北京朝陽區法院已正式立案,2月15日將進行證據交換。
其實自從《錦繡未央》開播以來,原著小說涉嫌抄襲的聲音就一直不絕於耳。
曾經有志願者團隊花三年時間對侵權作品進行梳理和比對,發現《錦繡未央》這本書竟抄襲219本書之多……
按照志願者們的說法,這本書是怎麼東拼西湊出來的呢?
據網友指出,首先,《錦繡未央》故事主線支線框架、人設等是照搬2008年的耽美文《長歌天下》。
然後作者在此基礎上大量抄襲包括《禍國》、《九州縹緲錄》、《一世為臣》等作品。
來看看和《九州縹緲錄》的調色盤對比,是不是覺得有些段落和句子蜜汁相似?
到了小說《一斛珠》裡,有些句子無論從外表描寫到動作都和《錦繡未央》一模一樣。
甚至還抄襲了流瀲紫的《後宮如懿傳》,關於一些衣服和動作的描寫簡直完全照搬。
《如懿傳》裡每隔兩章就抄兩句,倒也是會整理↓
甚至連瓊瑤的《鬼丈夫》也沒能倖免……有些對話改都不改直接從紫煙變成了李未央。
……
然而這些還只是冰山一角。
微博上「言情小說抄襲舉報處」在2015年8月就整理過被《庶女有毒》(錦繡未央)抄襲過的書目列表,據悉除了網絡小說、豆瓣天涯帖、報紙報導都抄了而且不是抄襲一句話兩句話,而是大段大段地拷貝和複製粘貼……、
據悉,《錦繡未央》涉嫌抄襲的219部作品裡,還包括瓊瑤的《梅花烙》,二月河的《雍正王朝》《康熙大帝》等耳熟能詳的小說。而在整部《錦繡未央》小說294章中,只有9章是沒有抄襲的……
這些數字真的非常可怕。
有網友曾經總結過作者「創作」《錦繡未央》的心路歷程:
寫女主的時候就去《禍國》等書裡找找情節,寫皇后的時候順著《孝嘉皇后》從頭抄到尾;
需要宮鬥的時候就去抄抄《步步驚心》《甄嬛傳》,需要朝堂就去抄抄《官居一品》《一世為臣》;
打鬥的戲找溫瑞安大大幫幫忙,戰爭權謀就去《帝王略》《一代軍師》裡找找靈感……
這麼一算下來,敢情作者為了寫《錦繡未央》也下了不少苦功啊,要把整個晉江都看一遍才能拼湊出這麼一本吧?
但是,現實告訴我們:一個連字都不會寫只會臨摹的人,你還是不要指望他能有多勵志了。
據爆料,之所以作者會如此明目張胆的大面積抄襲,只改改人物名字其他文字均絲毫不改的複製,很可能是來自於一種叫做「代寫腳本」的東西,這種所謂的腳本可以從千千萬萬的網文,中篩選出合適劇情發展的內容組合成新文章新內容。
聽起來大概就是傳說中的「外掛」?
其中被抄襲作品之一《胭脂淚妝》的作者蔓殊菲兒在接受採訪時說,自己是做服裝設計的,所以小說裡主人公穿什麼衣服,用什麼髮型,衣服是什麼款式和面料……自己都會寫的清清楚楚。
但是這些東西全都讓《錦繡未央》給撿去了。
對於創作者來說,看著自己的作品被別人不吭一聲的抄襲這種感覺大概就像母親看著自己的孩子被拐賣一樣心痛吧。
關於中國的版權問題我們已經呼籲了太多年了。
早年,郭敬明的《夢裡花落知多少》就曾經因為抄襲莊羽的《圈裡圈外》而引起熱議。
當時法庭判定郭敬明抄襲。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維持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認定郭敬明所著《夢裡花落知多少》對莊羽的《圈裡圈外》整體上構成抄襲,判決郭敬明與春風文藝出版社賠償莊羽經濟損失20萬元,春風文藝出版社與北京圖書大廈停止《夢裡花落知多少》的出版、銷售行為。
被稱為「集別人作品之大成」的於正,也早在2006年的《大清後宮》時就開始被質疑抄襲。當時於正第一次回應:「我當初創作時就將《大清後宮》定位為一部集大成的作品,囊括了《金枝欲孽》《大長今》《冬季戀歌》等經典劇的成功之處,目的就是挑戰《金枝欲孽》創造的收視奇蹟」。
這麼直白不加掩飾的給「抄襲」作解釋,居然很多人就聽進去了。
於是從此於正走上了所謂「集大成」的路子。他甚至從來沒有掩飾過自己對於這種寫作方式的推崇↓
於正曾向外界講述自己創作思路的核心:「我以前創作的時候,特別大的痛苦就是素材少。在寫《大清後宮》的時候我也遇到了瓶頸,自己很得意的片段很快和電視上播出的很雷同。」然而,於正話鋒一轉,隨後引用一位著名前輩的故事來解釋抄襲:「但有一天我看到林語堂的筆記,林語堂說他想翻譯紅樓夢沒有翻譯成功,他就照著紅樓夢的框架寫出京華煙雲。那個時候你就在想,大千世界的故事就這麼多,沒有什麼新意的,關鍵是你要傳達的感覺是對的。我覺得故事都是一樣,所有的戲別人都寫過了,無非生老病死,這個桎梏一旦脫開了,我的創作就順利了很多。」
還真是頭一次聽人把抄襲說的這麼清新脫俗有文化……
前年,瓊瑤把於正告上了法庭,官司整整打了八個月,最後瓊瑤勝了。法院認定《宮鎖連城》與瓊瑤的《梅花烙》具有創作來源關係,整體情節推演過程基本一致——判定結果是於正一方需要公開道歉,賠償500萬元。
但當時於正仍然選擇繼續上訴,堅持不道歉。
大概他從心裡就認為自己只是【借鑑】,而非【抄襲】吧。
從小我們在上學的時候就聽過一句話:
天下文章一大抄,看你會抄不會抄。
尤其是網絡發達之後,越來越多的人開始把「東拼西湊」當成借鑑,把「直接照搬」當成致敬,把別人的勞動成果直接拿來用……創作者的版權誰又來保護?
這些年,隨著大IP劇越來越多,我們卻聽到越來越多關於抄襲的聲音。
還是希望《錦繡未央》的案子能給大眾一個合理交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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