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某視頻網站上架的《我們與惡的距離》也太深刻了吧,好看到本來看劇可以被哄睡的人,都可以兩眼放光,精神抖擻起來。
這部劇的豆瓣評分也獲得了9.5分,果然被捧到了年度熱劇的行列。
有人說第一集情節有點散漫,入戲有點難度,我們一起梳理一下:
臺灣發生了一場史無前例的「無差別」殺人案,疑似患有精神疾病的李曉明在電影院持搶殺害了多名觀眾。在這起案件中,品味新聞臺的新聞主管痛宋喬安(賈靜雯飾)痛失愛子。
為了忘記失子之痛,她在日常工作中變成了一個不折不扣的女魔頭,對一切事務漠不關心,和丈夫的關係岌岌可危,唯一的女兒也覺得媽媽不愛她。
很長時間以來沒有活躍在電視屏幕上的賈靜雯,在這部劇中的演技爆棚。
她飾演的宋喬安在工作中氣場兩米八。同是電視新聞節目負責人,她的氣場不輸《迷霧》裡的金南珠。
在同事們看來,她對工作的要求近乎瘋狂,連身懷六甲的導播臨產前都堅持在直播線上。
儘管難以被人理解,但她不是惡人,她是徹頭徹尾的受害者。
這一切都源於那起槍殺案。
兒子的突然離世,讓她的生活亂了陣腳,她變得冷漠和自我,靠著酒精度日,她的空虛和自責,填滿內心,瀰漫著悲傷和壓抑的氛圍。她的創傷令人心疼,兒子的離世似乎帶走了她一切快樂的權利。
罪犯李曉明的親妹妹,李大芝也曾在輿論的譴責裡生不如死。為了掩人耳目,她們一家人出門都只有戴著口罩,家裡的麵店被迫關門,夜裡甚至還接到恐嚇電話。
她也是受害者。
為了讓剛剛大學畢業的她希望獲得新生,她的媽媽逼她更名,斷絕與她的一切來往。於是,學習新聞專業的她,不敢拋頭露面地成為記者,卻陰差陽錯地成為了喬安團隊的編輯之一。
劇情的設置,如此巧妙和激烈。
一起案件的犯人家屬和死者家屬相遇了,而她們,都不快樂,都在壓力中苦苦尋找人生的意義。
律師王赫是全劇裡最無私的存在。
為了尋求李曉明犯罪的真相,避免今後再發生如此慘劇,他成為了李曉明的辯護律師,所以他被很多人視為惡人,從法院一出來就被潑糞……
為了弄清真相,他必須不斷地向被害人家屬了解情況。
受盡各種白眼,從來不被世人理解。
他的妻子也越來越不理解他,他的小孩也在另一次事件中險些遇害。
然而正是因為有了不為私利,不斷探尋真相的這一群人,我們的社會才會不斷進步和完善。
《我們與惡的距離》取材於一起真實事件。2016年,臺灣一名叫「小燈泡」的四歲兒童,當街被殘忍殺害。後來查出行兇者患有精神疾病,迫於輿論壓力,被處以死刑。
這部劇探討的問題焦點就在於:精神病人應該被強治收治嗎?強制收治的標準如何?怎樣既保護精神病人的正當權益,又能維護公民安全呢?
目前,我國在2018年新修訂的《精神衛生法》第三十條明確規定:「精神障礙的住院治療實行自願原則。診斷結論、病情評估表明,就診者為嚴重精神障礙患者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對其實施住院治療: (一)已經發生傷害自身的行為,或者有傷害自身的危險的; (二)已經發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險的。」
但是在國外,一些國家已經對精神病人強制醫療制度進行立法,設定的治療程序也更加科學嚴謹,讓精神病人及其家人有更多的救濟渠道。
因此有專家呼籲,儘管我國精神病人人口數量巨大,但也應儘快制定出更加細化,更加人性的精神病人強制醫療制度。
看完全劇,我們不得不感嘆,我們與惡的距離,也許很近,也許很遠。
人性的複雜和多元,讓我們對很多人和事無法用是非好壞加以判斷。世界,有時候並非只有黑白兩色。
多一些寬容,我們看到的將會更簡單美好;多一點理解,我們就不會有難以宣洩的情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