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小區管理處不作為時,業主就有理由拒交物業費,性質惡劣者還會將此物業管理單位趕出去。
一旦此僵局堅持下去後,小區的各項工作將會出現延緩現象,導致業主怨氣更傷。
至於原因為何,管理處則會說業主沒交管理費,業主會說物業管理不到位,婆說婆有理,互不推讓。
廣州白雲區黃石一個老小區,已經有三天的垃圾成堆卻無人問津,臭味燻天,凡是路過的行人都遠遠避之,要麼就捂著鼻子快速離開。
業主盧先生說,是因為管理處欠環衛站的清潔費用,從今年4月份至今已經欠了8000塊錢,管理處被追問時候,就說業主沒有交管理費,哪來的錢交給環衛站。
按照管理處的這種說法,業主沒交管理費,管理處當然沒錢交環衛站,這責任就是怪業主的意思。
但這個小區的業主卻是另一種說法,之所以沒有交錢,是因為管理處的工作人員這番不作為現象導致。
已在此地居住23年的盧先生說,小區的管理費、水費、垃圾費等等費用原本是每月由管理處收取,再向各部門繳費,但從2014開始,就有大半部分業主拒絕交任何費。
其它業主就開始抱怒起管理處的各種不作為形為:
只有一個人在這裡值班,什麼事都不理,什麼事都不關他事
你看看那樣子,就知道了,整天坐在那裡翹著腳,等著收錢。
下水道塞了、很多野貓、狗屎都有、單車都亂放。
每月月初兩天過來收錢就有人,其它時間管理處都沒人。
從小區的公示欄貼出來的「住戶欠費統計表」可見到有些業主已經欠費82個月。如今,再一次見到管理處大門緊鎖情況,就算撥打管理處工作人員的電話都無人接聽。
據了解,這個小區常住人員168戶,且老年者居多,時間比較久,這20年來管理處雖然更換多次,但管理費卻一直沒有增長,一個月不超過30塊。業主們表示垃圾費可以交,但管理費卻無法交。
由於管理處不作為,導致業主不交物業費,從2014年至今欠管理物業費有8萬多塊。居委會表示,一直以來都在調解該小區和管理處問題,但一直沒結果,考慮到垃圾會影響健康問題,會先將垃圾運走,之後再協商其它問題。
小區換物業是常事,但我們可見到有業主已經欠82個月,相當於7年之久。換了這麼多物業都維持原樣。真是無風無起浪,如果物業管理處有作為的話,不可能業主會拖欠這麼久。
而且物業管理費也不貴,一個月最多才30塊。對於廣州而言,這麼低的管理物業費業主是不可能不捨得交。
唯一的解釋是物業管理不到位,這才令業主反感,拒交一切任何費用。
負責任的物業管理單位,如果處處為業主著想,即使收費高些,業主也願意;但如果一個不負責任的物業單位,就算不收業主的錢,白給業主幹,業主都不同意。
業主和物業管理處是相輔相成,好的物業管理有好的作為當然受業主擁戴;反而卻受業主排斥。
想要業主自動交物業費用,物業管理處是該有作為才行,而不是每天坐在管理辦公室翹著腳等著收錢。
這樣的物業管理處,是永遠得不到業主的擁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