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每個人的一生都有兩個家。一個是我們從小長大的家,有爸爸媽媽,也許還有兄弟姐妹。另一個是我們長大以後,自己結婚成家的那個家。
通常情況下,我們把第一個家叫做原生家庭。
原生家庭對人的影響是巨大的,特別是六歲以前的經歷。從個體發展軌跡來看,你的人生,其實只是6歲以前經歷的強迫性重複,一切早已命中注定。
發展心理學觀點認為,人類6歲階段人格塑造基本完成,具有完備的記憶承載能力,包括對於一些糟糕、痛苦的經歷。
如果童年時期的原生家庭都是痛苦的經歷,那麼童年時期的陰影會伴隨長大後的生活,甚至一輩子都無法擺脫。並且,這些苦難不僅將伴隨孩子一生,還會誘導其重複體驗。
一個人不斷地重複某些沒有實際意義的活動,或是反覆重溫過去的痛苦的經歷,這就是強迫性重複(Compulsive repetition)。
英國精神分析家瓊斯(Jones, 1879-1958年)把強迫性重複定義為:
一種盲目的衝動,重複早期的經驗與情境,無關乎能否得利,也不管引起的是快樂或痛苦,不管這種行為危害多大,或多麼具有毀滅性,個體總是被迫一再重複它,而自己的意志根本無能為力,控制不了這種強迫性。
1920年,弗洛伊德在《超越快樂原則》一文中提出了強迫性反覆的概念。
根據大量的心理學範式實驗他發現,孩子在母親離開自己房間後,會主動把自己最喜歡的玩具從床上裡扔下去,然後又會哭鬧著把玩具要回來,並且不斷地重複、享受這個過程。
其實,從精神分析角度看,在這一過程中,孩子已經把玩具當成了母親的替代品,他只是在不斷地重複體驗母親離開自己這個行為,給自己帶來的創傷,只不過他將這個行為由不可控變為可控。
父母在家庭中扮演著至關重要的角色,父母的相處方式會影響孩子的待人處事,同時父母的婚姻關係也會影響孩子以後的婚姻關係。
如果孩子從小所目睹的便是那樣的婚姻關係,孩子潛意識裡也會認可這一種婚姻關係,認為婚姻關係本應如此所以長大後的婚姻生活往往和父母一樣。
如果父母的婚姻幸福,那麼孩子婚姻美滿的機率很大,反之父母的婚姻不幸福,那麼孩子婚姻不美滿的機率很大。
但是,也有例外。心理學家榮格的父母婚姻就不順遂,但榮格卻有著良好美滿的婚姻。
榮格的父親是個情緒多變的疑病症患者,一位虔誠的牧師,母親也曾有過精神崩潰進院治療,雙方婚姻不順遂。
自小榮格便是個奇怪而憂鬱的小孩,他大都是和自己作伴,常常以一些幻想遊戲自娛。
這也是造成榮格童年孤獨內向的一個大的因素。
塞翁失馬,焉知非福。榮格正因如此,也因他沒有兄弟姐妹,使得他童年就開始花許多的時間來自己遊戲和思考,這時期的一些思考也組成了貫穿其一生的珍貴記憶,為他之後的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使他成為偉大的心理學家。
所以,我們每個人的性格人格特徵、三觀、處事方式的形成,都源於原生家庭對我們的深層次影響。
父母是孩子的原生家庭,父母的生活方式是孩子以後生活的縮影。這些直接決定了孩子未來的生活是否快樂、幸福。
強迫性重複是個讓人感到痛苦,沮喪,恐懼與無助的過程與體驗。
但是這個無比強烈的渴望(通過重演痛苦的情境)當中有著這樣的一種願望與訴求:將一個人無形地壓抑與藏匿在潛意識深處的強烈情感表達出來,脫離這個被原本的防禦機制所偽裝、否認真實自我。
其核心是這部分真實自我渴求著被理解,去試圖通過自己的這些努力,填補缺憾。
強迫性重複常常在成年後的親密關係之中或者是試圖建立親密關係的過程之中出現,此時我們會逐漸地想要掙脫舊的壓抑與抑制,去表達出當初在父母身邊受到排斥,而壓抑掩藏了的一部分真實自我。
但是壓抑的情感以及記憶使人看不清現實。我們只知道自己有著一個對於某種關於自己理解的強烈渴求,我們埋藏著的那部分真實自我與缺憾的情感需求。
正是因為這樣,強迫性重複需要的是被理解。在這樣的情境下所要表達出來的原本壓抑著的情感需求,以及真實自我,伴隨著缺憾,恐懼,痛苦。
我們無法去抑制和迴避它,這傳達出來的是那個童年時期遭受情感創傷的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