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時候執行死囚,時間都在午時三刻。有些人會問:為什麼一定要花這樣的時間?這些東西有什麼講究嗎?回答是肯定的,封建社會對死刑犯被執行的時間和季節有嚴格的規定。
如果不遵守時間規定,任意處死死囚,則監獄長可處以八十杖。那死刑犯什麼時候會被執行呢?不同的王朝和不同的時代有些許不同。
兩漢以前,執行死刑的月份多在農曆九月至十二月之間,唐代以後改為農曆十月至十二月。此時,即所謂的「秋後」。
而且具體的行刑時間,也略有不同。唐、宋時期,多在下午一點至五點;明清時期,多在中午十二點左右,即所謂的「午時三刻」。
西漢有一位儒生,名叫董仲舒。在傳播儒學方面,董仲舒發揮了相當大的作用。而且這個秋冬行刑的出現,也與董仲舒有很大關係。董仲舒認為:天有四時,王有四政,慶、賞、刑、罰與春、夏、秋、冬相對應。這就是說,君王處事之道,天經地義。
因為上天安排春夏萬物復甦,那麼皇帝自然就不能在春夏秋冬去殺人;而秋冬多為殺戮季節,正好可以用來懲罰社會上的敗類。因此,與其說董仲舒發揚了儒學,不如說漢武帝正好重視了儒學的潛在價值。哪一位皇帝不喜歡自己繼承,得到上天的肯定?
傲慢如漢武帝,自然也是希望用思想文化來加強對人民群眾的管理。因此,在董仲舒的幫助下,這一行刑的時節便定了下來。誠然,除了這套「君權神授」的封建思想外,秋冬時節行刑者還隱藏著一些統治者的小心思。遠古時代的人民,大多以農業為主。
春夏秋冬時節,百姓忙於耕作,看熱鬧的心也沒那麼重了。又過了十月份,田裡的農活都差不多做完了,人自然也就閒了。而且,閒人最想做什麼呢?看得是自然的熱鬧。
你要知道,古代處死死囚,那是哪裡熱鬧到哪裡去砍頭,那種「現場直播」的場面,可以用萬人空巷來形容。那為什麼宮廷裡的死囚必須在熱鬧而開闊的地方被處死呢?那自然就是「為猴而殺雞」,從而達到警醒世界的效果。因為要提醒世人,那當然要選一個大家都閒著的時間。因此,秋冬是死刑執行的高發季節。而且,這個行刑日也是非常講究的。第一天、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第六天、第七天、第七天、第八天、第九天、第十天、第十一天。
在這些日子裡,二十四節氣,重大節日,皇室重要人物的生日等等,都是不能執行死刑的。在那個不能動彈的年代,確定一個適當的行刑日,也可以說是相當困難的。至少要湊出天時地利,這樣才能使整個宮廷都顯得光彩照人,也能起到教化百姓的作用。
明清時期,基本上是定在中午十二點左右。為什麼一定要把時間定在這個時候呢?那與古人的封建迷信思想,有很大關係。古代人以為殺人不過頭點地,但這個點地,卻與陰間也有牽連。做了「陰事」,自然怕被髒東西沾上。快十二點的時候,地面上的影子最小,即所謂的「陽氣最重」。
這麼長時間內執行死刑,當然是為了保護劊子手和監斬官們的「人身安全」,避免他們被囚徒的「冤魂」「纏住」。保護劊子手和監斬官當然是一方面,但另一方面,自然也是為了給死囚施加壓力。大家都知道,能夠被判處死刑的,大多是一些窮兇極惡的壞人。
因此,選擇在這種時候處決這些壞人,自然也是為了讓陽氣「打散」他們的魂魄,達到永生不死,不再出來作惡的目的。可以說,古代實行死刑,不僅是對罪犯的肉體懲罰,而且是對罪犯的精神重重的打擊。執行死刑的規定當然是明清以後才出現的。然而,唐宋時的行刑時間,大多在下午一點至五點之間。這段時間的行刑,自然也有一些講究。
冬天,太陽下山的時間通常要早一些。與此同時,在古人看來,太陽下山,自然也意味著「陽間」時間結束,開始進入「陰間」。選了這樣的時間去處決囚犯,自然是希望那些死囚能重新做一個好人,改過一世好起來,而不是今世壞起來。當然,這些行刑的具體時間,其實並無法律明文規定,只是大家普遍默認的一個習慣。至少在一些書裡,有關於晚上行刑者和天黑之後行刑者的記載。當然,這樣的人自然是少數。說到底,晚些時候或者晚些時候執行死刑,會有太多的意外,容易搞鬼,也不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