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底,天絲醫藥以泰國紅牛的名義發表聲明稱,紅牛維他命經營期限業已屆滿,根據法律規定,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應當立即清算,並停止與清算無關的一切經營行為。
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下稱「中國紅牛」)和紅牛維他命飲料(泰國)有限公司(下稱「泰國紅牛」)的糾紛再起波瀾。
1月6日,中國紅牛在其官方網站發布一則《民事裁定書》,內容顯示,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認為具有股東資格是公司股東申請法院指定清算組對公司進行強制清算的身份前提,而泰方控制的泰國紅牛公司、英特公司的股東資格尚處於爭議狀態,因此做出終審判決,駁回泰國紅牛公司、英特公司上訴。
不過,對於這一終審判決,泰國紅牛方面顯然並不滿意。在一份對外聲明中,泰國天絲醫藥保健有限公司(下稱「天絲醫藥」,由許氏家族控股)及許氏家族表示,上述終審判決駁回了強制清算的訴請,但是暫時性的,其直言「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進行清算也將是必然的結局」。
目前,中國紅牛方面對於泰國紅牛的前述澄清聲明並未予以回應,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採訪時,其僅表示除了官方已經發布的公告外並無其他需要補充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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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被駁回
公開資料顯示,中國紅牛是華彬集團和泰國天絲集團的合資公司,也是華彬集團在華生產和銷售紅牛的關鍵所在。儘管是合作方,泰國紅牛的擁有者許氏家族與中國紅牛掌門人嚴彬(華彬集團董事長)的爭奪戰由來已久。
2018年9月底,天絲醫藥以泰國紅牛的名義發表聲明稱,紅牛維他命經營期限業已屆滿,根據法律規定,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應當立即清算,並停止與清算無關的一切經營行為。此後,其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強制清算中國紅牛的法律程序,一時間,雙方對峙達到了白熱化。
2019年6月,有媒體報導稱,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裁定,駁回了上述強制清算的申請,「不予受理紅牛維他命飲料(泰國)有限公司、英特生物製藥控股有限公司對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的強制清算申請」。
隨後,泰國紅牛又上訴至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根據中國紅牛的最新公告,終審法院認為,一審法院未受理泰國紅牛公司、英特公司以股東身份提出的強制清算申請正確,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司強制清算相關司法解釋的精神。泰國紅牛公司、英特公司的上訴理由不成立,其上訴請求不予支持。
基於此,中國紅牛還指出,司法機關通過嚴謹的法律程序和全面的證據,確認其合法存續的基準事實。「此裁定作為本公司合法存續的基準司法文件,特予以引述公告」。
中國紅牛方面表示,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機關查明,紅牛維他命飲料(泰國)有限公司、英特公司所謂的股東資格,處於爭議狀態,未被確認。「此後,在司法機關作出確定裁定前,任何冒用本公司股東資格在監管機構、其它第三方機構、行業市場危害本公司生產經營權利的行為,本公司將依法捍衛固有權利」。
中國紅牛方面向《國際金融報》記者指出,此次官方發布的信息就是一個普通公告,關於案件的詳細判決書其無法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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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紅牛「回懟」
很快,泰國紅牛方面的澄清說明即發布。
泰國紅牛方面直言,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做出上述《民事裁定書》的唯一原因是嚴彬控制下的泰國華彬國際集團惡意炮製的、挑戰泰國紅牛和英特生物股東身份的訴訟案件,因而暫時性地駁回了泰國紅牛和英特生物的清算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的申請。其一併表示,《民事裁定書》自始至終並未否認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合資經營期限屆滿的事實,也並未認定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不滿足清算的法定條件。
據《國際金融報》記者了解,2019年5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國際商事法庭在西安公開開庭審理了原告華彬集團與中國紅牛及第三人英特生物股東資格確認糾紛一案,訴訟的核心爭議為英特生物持有中國紅牛股權是否為英特生物代華彬集團持有。
彼時,華彬集團認為,英特生物雖名義上持有中國紅牛7%的股權,但從無償轉讓的角度,上述股權實則是受華彬集團委託代為持有。而英特生物則認為,近20年間,中國紅牛的各方股東均認可英特生物的股東身份,未提出質疑,直到英特生物在幾年前向仲裁機構請求確認中國紅牛合營期限到期,並提出強制清算。嚴彬方面是為了拖延其他案件的訴訟,便採取了本次訴訟行為。
最終,截至前述案件庭審結束,鑑於英特生物不同意調解,相關法院表示會依法作出裁判,宣判時間另行通知。
泰國紅牛方面還指出,和紅牛系列商標權屬案中情形類似,在許氏家族所屬企業針對嚴彬及其控制企業(包括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提起一系列訴訟,要求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分配利潤、要求嚴彬因為違反董事義務而賠償損失、停止侵犯商標權並賠償損失等之後,嚴彬及其控制企業出於拖延該等在先訴訟的目的,惡意挑戰泰國紅牛和英特生物的股東資格,並以此為由向幾乎所有審理紅牛系列案件的法院申請中止相關案件審理。「由此可見,包括股東資格案在內的惡意訴訟僅僅服務於一個目的,即進一步拖延針對嚴彬先生本人及其控制公司的訴訟,以便其繼續非法使用紅牛品牌牟取利益」。
泰國紅牛方面稱,英特生物的股東資格確認案已於2019年5月29日由第二國際商事法庭(CICC)公開開庭審理,該案不日即將做出判決。「我們對我們提出的法律訴求和事實依據充滿信心,相信隨著相關案件的逐步判決,嚴彬先生及其控制企業的拖延策略終將失效,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進行清算也將是必然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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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紛持久戰
中國紅牛和泰國紅牛之間的商標糾紛目前還處於「膠著」狀態。
2019年11月25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作出了中國紅牛訴天絲醫藥保健有限公司(「泰國天絲」)「紅牛系列商標」案的一審判決。
根據公開報導,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駁回了駁回了中國紅牛37.53億元廣告宣傳費的索賠訴求以及確認商標所有權歸其所有或與泰國天絲雙方共同所有的請求,並判令中國紅牛承擔1880萬元訴訟費。
隨後,中國紅牛發公告表示,中國紅牛是「紅牛系列商標」在中國市場從零價值至數百億市值的唯一投入方和貢獻者。其在該案件中的核心訴求是,請求法院確認本公司對「紅牛系列商標」享有合法權益,即有權使用「紅牛系列商標」並享有其上所附收益等合法權益,而非請求法院確認本公司為登記註冊的商標所有權人。
在中國紅牛看來,一審判決迴避了前述核心問題,僅圍繞其是否對「紅牛系列商標」享有商標所有權進行審查和裁判,偏離了本公司的真正訴求。相應的判決結果事實上是對「紅牛系列商標」登記在泰國天絲名下這一法律狀態進行了再次確認。「本公司將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另據《長江商報》此前報導,1995年,華彬集團董事長嚴彬與泰國紅牛、泰國天絲在中國合資成立了中國紅牛,中泰雙方約定商標授權至2016年底。
2016年11月,泰國天絲宣布,中國紅牛的商標授權已經到期。但此後,華彬集團嚴彬回應稱,中國紅牛與泰國天絲的授權合同為50年,並表示合同在國際輕工業部有備案。
天眼查顯示,儘管營業期限為1998年09月30日至2018年09月29日,但中國紅牛目前的經營狀態仍為「在業」。
《國際金融報》記者注意到,在最新的澄清說明中,泰國紅牛指出,針對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的合資經營期限,中國國際貿易經濟仲裁委員會在其作出的仲裁裁決書中已經明確認定: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的經營期限為二十年,且已於2018年9月29日屆滿。
據稱,該裁決書已經生效,且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也已駁回了嚴彬控制環球市場控股有限公司提起的撤銷仲裁裁決申請,泰國紅牛方面認為,這再次確認了仲裁裁決書的效力及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經營期限已經屆滿的事實。
《國際金融報》曾在2019年6月份的報導中指出,泰國紅牛及許氏家族與中國紅牛之間的訴訟不低於20場,除了嚴彬和他的華彬集團,紅牛中國的包裝、生產、銷售均被推上了被告席。
在此背景下,中國食品產業分析師朱丹蓬認為,中國紅牛與泰方的系列官司錯綜複雜,估計訴訟戰至少還將持續2-3年,將是一個比較漫長的過程。
不過,朱丹蓬也指出,中國紅牛此次免於被清算是公司非常關鍵的一次勝利,對於合資公司後續的正常經營提供了法律層面的支撐,中國紅牛可繼續生產、經營。
記者 王敏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