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庭堅與朱壽昌作為不同的個體,同時被編入《二十四孝圖》,共同顯示出宋代社會的道德觀念與價值取向。通過比較黃庭堅與朱壽昌二人的孝行,總結二人的異同,不難發現宋人對孝行的評判標準。
從身份上看,黃庭堅與朱壽昌二人都做過官;從孝行內容上看,他們既有物質上的奉養,也有精神上的思念,既有生前照顧,也有死後服喪;從行孝對象看,既有對母親的孝,也有對親人的義;從孝行結果看,他們的行為最終得到了人們的認可與讚賞。由此看來,宋代人推崇的孝道觀念中有著忠孝節義為一體的鮮明特徵。
宋代是以孝義治天下的社會,孝義道德觀念不僅適用於民間百姓,也適用於朝廷大臣。《宋史·孝義傳》開篇之首有言:「冠冕百行莫大於孝,範防百為莫大於義。」這與當今社會流行的「百行孝為先」說法高度一致。對於為何要編寫《孝義傳》,它又說道:「興孝以教民厚……興義以教民睦……宋之教化有足觀者矣。」可見,作《孝義傳》的真正目的在於實施民間教化。在宋人的觀念中,為父報仇、封骨割肝、數世同居都是孝義的體現,因而對這類孝義之士大力褒獎並予以物質賞賜,因為在統治者看來,宣揚孝道可以興教化、淳民俗、穩秩序。
在當今社會,為父報仇、封骨割肝都是愚孝行為,在宋代卻得到統治者的褒獎,這一方面表明孝道在宋代社會達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另一方面也表明統治者在宣揚孝道價值觀的背後還隱藏著政治統治的目的,即統治者將忠孝節義串聯在一起,生成一整套自下而上的思想統治工具。故此,可以說宋代社會對孝行的評判不僅僅限於孝敬父母的狹義範圍中,而應該是一個包含了忠孝節義的廣義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