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武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發行安排及初步詢價公告...

2020-12-25 中國財經信息網

寒武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發行安排及初步詢價公告 寒武紀 :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發行安排及初步詢價公告

時間:2020年06月30日 01:46:29&nbsp中財網

原標題:寒武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發行安排及初步詢價公告 寒武紀 :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發行安排及初步詢價公告

中科寒武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

發行安排及初步詢價公告

保薦機構(聯席主承銷商):

中信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聯席主承銷商: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聯席主承銷商:

國泰君安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聯席主承銷商: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別提示

中科寒武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寒武紀

」、「發行人」或「公司」)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證監會」)頒布的

《關於在上海證券交易所設立科創板並試點註冊制的實施意見》(證監會公告

〔2019〕2號)、《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

144號〕)(以

下簡稱「《管理辦法》」)、《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管理辦法(試行)》

(證監會令〔第

153號〕)(以下簡稱

「《註冊辦法》

」),上海證券交易所(以

下簡稱「上交所」)頒布的《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與承銷實施辦法》

(上證發〔

2019〕21號)(以下簡稱「《實施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科

創板股票發行與承銷業務指引》(上證發〔

2019〕46號)(以下簡稱「《業務指

引》」)、《上海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發行實施細則》(上證發〔

2018〕

40號)(以下簡稱「《網上發行實施細則》」)、《上海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

網下發行實施細則》(上證發〔

2018〕41號)(以下簡稱「《網下發行實施細

則》」),中國證券業協會頒布的《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承銷業務規範》(中

證協發〔

2019〕148號)(以下簡稱「《業務規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

網下投資者管理細則》(中證協發〔

2018〕142號)、《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

票網下投資者管理細則》(中證協發〔

2019〕149號)(以下簡稱「《科創板網

下投資者管理細則》」)等相關法律法規、監管規定及自律規則等文件組織實施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

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聯席主承銷商)為

中信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1

中信證券

」、「保薦機構」或「保薦機構(聯席主承銷商

中信證券

」、「保薦機構」或「保薦機構(聯席主承銷商)

」),聯席主承銷商

為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金公司」)、

國泰君安

證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簡稱「

國泰君安

」)和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信證券」),

中信證券

、中金公司、

國泰君安

、安信證券以下合稱「聯席主承銷商」。

本次發行初步詢價和網下申購均採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下申購電子平臺(以

下簡稱「申購平臺」)進行,請投資者認真閱讀本公告。關於初步詢價和網下申

購的詳細內容,請查閱上交所網站(

www.sse.com.cn)公布的《網下發行實施細

則》等相關規定。

本次發行的發行方式、回撥機制、網上網下申購、繳款及中止發行等環節請

投資者重點關注,具體內容如下:

1、發行方式:本次發行採用向戰略投資者定向配售(以下簡稱「戰略配售」)、

網下向符合條件的投資者詢價配售(以下簡稱「網下發行」)、網上向持有上海市

場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託憑證市值的社會公眾投資者定價發行(以下簡

稱「網上發行」)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初步詢價及網上網下發行由聯席主承銷商負責組織實

施。戰略配售在聯席主承銷商處進行,初步詢價及網下發行通過申購平臺

(https://ipo.uap.sse.com.cn/ipo)實施;網上發行通過上交所交易系統(以下簡稱「交

易系統」)實施。

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由保薦機構相關子公司跟投和其他戰略投資者組成,跟

投機構為

中信證券

投資有限公司。戰略配售相關情況詳見「二、戰略配售」

2、發行人和聯席主承銷商將通過網下初步詢價直接確定發行價格,網下不

再進行累計投標詢價。

3、初步詢價:本次發行的初步詢價時間為

2020年

7月

3日(T-3日)的

9:30

15:00。上述時間內,符合條件的網下投資者可通過申購平臺

(https://ipo.uap.sse.com.cn/ipo)填寫、提交擬申購價格和擬申購數量。

4、網下發行對象:本次網下發行對象為經中國證券業協會註冊的

證券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信託公司、財務公司、保險公司、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符合

一定條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專業機構投資者。

5、同一投資者多檔報價:本次初步詢價擬採取擬申購價格與擬申購數量同

時申報的方式進行,網下投資者報價應當包含每股價格和該價格對應的擬申購數

2

量。參與詢價的網下投資者可為其管理的不同配售對象帳戶分別填報一個報價,

每個報價應當包含配售對象信息、每股價格和該價格對應的擬申購股數。同一網

下投資者全部報價中的不同擬申購價格不超

參與詢價的網下投資者可為其管理的不同配售對象帳戶分別填報一個報價,

每個報價應當包含配售對象信息、每股價格和該價格對應的擬申購股數。同一網

下投資者全部報價中的不同擬申購價格不超過

3個。網下投資者為擬參與報價的

全部配售對象錄入報價記錄後,應當一次性提交。多次提交的,以最後一次提交

的全部報價記錄為準。初步詢價時,同一網下投資者填報的擬申購價格中,最高

價格與最低價格的差額不得超過最低價格的

20%。

本次網下發行每個配售對象的申購股數上限為

1,300萬股,約佔網下初始發

行數量的

50.65%。網下投資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應嚴格遵守行業監管要求,

加強風險控制和合規管理,審慎合理確定擬申購價格和擬申購數量。參與初步詢

價時,請特別留意申報價格和擬申購數量對應的擬申購金額是否超過其提供給

聯席主承銷商及在上交所申購平臺填報的初步詢價日前第五個工作日即

2020年

6月

28日的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聯席主承銷商發現配售對象不遵守行業監管

要求,超過其向聯席主承銷商提交資產證明材料中相應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申

購的,則該配售對象的申購無效。

6、高價剔除:發行人和聯席主承銷商根據初步詢價結果,對所有符合條件

的網下投資者所屬配售對象的報價按照擬申購價格由高到低、同一擬申購價格上

按配售對象的擬申購數量由小到大、同一擬申購價格同一擬申購數量上按申報時

間(申報時間以申購平臺記錄為準)由晚到早、同一擬申購價格同一擬申購數量

同一申報時間上按申購平臺自動生成的配售對象順序從後到前的順序排序,剔除

擬申購總量中報價最高的部分,剔除的擬申購總量不低於網下投資者擬申購總量

10%。當擬剔除的最高申報價格部分中的最低價格與確定的發行價格相同時,

對該價格上的申報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於

10%。剔除部分不得參與網下申

購。

在剔除最高部分報價後,發行人和聯席主承銷商考慮剩餘報價及擬申購數量、

發行人所處行業、市場情況、同行業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資金需求及承銷風

險等因素,並重點參照公開募集方式設立的證券投資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資產管理

產品(簡稱「公募產品」)、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簡稱「社保基金」)、基本養老保

險基金(簡稱「養老金」)、根據《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辦法》設立的企業年金基金

(以下簡稱「企業年金基金」)、符合《保險資金運用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的保

險資金(以下簡稱「保險資金」)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資金等配售對象報價中

3

位數和加權平均數的孰低值,審慎合理確定發行價格、最終發行數量、有效報價

投資者及有效擬申購數量。發行人和聯席主承銷商按照上述原則確定的有效報價

網下投資者家數不少

投資者及有效擬申購數量。發行人和聯席主承銷商按照上述原則確定的有效報價

網下投資者家數不少於

10家。

有效報價是指網下投資者申報的不低於發行人和聯席主承銷商確定的發行

價格,且未作為最高報價部分被剔除,同時符合發行人和聯席主承銷商事先確定

且公告的其他條件的報價。在初步詢價期間提交有效報價的網下投資者方可且必

須參與網下申購。聯席主承銷商已聘請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對本次發行和承銷

全程進行見證,並將對網下投資者資質、詢價、定價、配售、資金劃撥、信息披

露等有關情況的合規有效性發表明確意見。

7、延遲發行安排:初步詢價結束後,發行人和聯席主承銷商確定的發行價

格若超出《中科寒武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發行

公告》(以下簡稱「《發行公告》」)中披露的網下投資者剔除最高報價部分後剩餘

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以及公開募集方式設立的證券投資基金和其他偏股

型資產管理產品、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和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報價中位數和加權平

均數的孰低值的,發行人和聯席主承銷商將:(1)若超出比例不高於

10%的,在

申購前至少

5個工作日發布《中科寒武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

在科創板上市投資風險特別公告》(以下簡稱「《投資風險特別公告》

」);(2)若

超出比例超過

10%且不高於

20%的,在申購前至少

10個工作日發布

2次以上

《投資風險特別公告》;(3)若超出比例高於

20%的,在申購前至少

15個工作日

發布

3次以上《投資風險特別公告》。

8、新股配售經紀佣金:聯席主承銷商將向通過戰略配售、網下配售獲配股

票的投資者收取新股配售經紀佣金,保薦機構(聯席主承銷商)因承擔發行人保

薦業務獲配股票(包括保薦機構相關子公司跟投部分的股票)或者聯席主承銷商

履行包銷義務取得股票的除外。本次發行向網下投資者收取的新股配售經紀佣金

費率為

0.50%,投資者在繳納認購資金時需一併劃付對應的配售經紀佣金。

9、限售期安排:本次發行的股票中,網上發行的股票無流通限制及限售期

安排,自本次公開發行的股票在上交所科創板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網下發行部分,公募產品、社保基金、養老金、企業年金基金、保險資金和

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資金等配售對象中,

10%的最終獲配帳戶(向上取整計算),

應當承諾獲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為自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並上市之日起

4

6個月。限售帳戶將在網下投資者完成繳款後通過搖號抽籤方式確定。網下限售

期搖號將以配售對象為單位進行配號,每個配售對象獲配一個編號。網下投資者

一旦報價即視為接受本次發行的網下限售期安排。

個月。限售帳戶將在網下投資者完成繳款後通過搖號抽籤方式確定。網下限售

期搖號將以配售對象為單位進行配號,每個配售對象獲配一個編號。網下投資者

一旦報價即視為接受本次發行的網下限售期安排。

戰略配售股份限售期安排詳見「二、戰略配售」。

10、市值要求:參與網下初步詢價的投資者以初步詢價開始前兩個交易日

2020年

7月

1日(T-5日)為基準日,除了參與本次發行初步詢價的科創主題封

閉運作基金與封閉運作戰略配售基金在該基準日前

20個交易日(含基準日)所

持有上海市場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託憑證日均市值應為

1,000萬元(含)

以上以外,其他參與本次發行的初步詢價網下投資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在該基

準日前

20個交易日(含基準日)所持有上海市場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託

憑證日均市值應為

6,000萬元(含)以上。市值計算規則按照《網下實施細則》

執行。

參與網上發行的投資者持有

1萬元以上(含

1萬元)市值的上海市場非限售

A股股票和非限售存託憑證方可通過交易系統申購本次網上發行的股票。投資者

持有市值按其

2020年

7月

6日(T-2日,含當日)前

20個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

值計算。市值計算規則參照《網上發行實施細則》執行。

11、網上網下申購時無需交付申購資金:本次網下發行申購日與網上申購日

同為

2020年

7月

8日(T日),其中,網下申購時間為

9:30-15:00,網上申購時

間為

9:30-11:30,13:00-15:00。投資者在

2020年

7月

8日(T日)進行網上和網

下申購時無需繳付申購資金及網下新股配售經紀佣金。

12、自主表達申購意向:網上投資者應當自主表達申購意向,不得全權委託

證券公司

代其進行新股申購。

13、獲配投資者繳款與棄購股份處理:網下獲配投資者應根據《中科寒武紀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網下初步配售結果及網上

中籤結果公告》(以下簡稱「《網下初步配售結果及網上中籤結果公告》

」),按最

終確定的發行價格與初步配售數量,於

2020年

7月

10日(T+2日)16:00前及

時足額繳納新股認購資金及相應的新股配售經紀佣金。網下投資者如同日獲配多

只新股,請務必按每隻新股分別繳款。同日獲配多隻新股的情況,如只匯一筆總

計金額,合併繳款將會造成入帳失敗,由此產生的後果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網上投資者申購新股中籤後,應根據《網下初步配售結果及網上中籤結果公

5

告》確保其資金帳戶在

2020年

7月

10日(T+2日)日終有足額的新股認購資

金,投資者款項劃付需遵守投資者所在

證券公司

的相關規定。

網下和網上投資者放棄認購部分的股份由聯席主承銷商包銷。

14、中止發行情況:當出現網下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股份數量合計不足

扣除最終戰略配售數量後本次公開發行數量的

70%時,發行人和聯席主承銷商將

中止本次新股發行,並就中止發行的原因和後續安排進行信息披露。具體中止條

款請見「十、中止發行情況」。

15、違規責任:提供有效報價但未參與申購或未足額申購、獲得初步配售後

未及時足額繳納認購款及相應的新股配售經紀佣金以及存在其他違反《科創板網

下投資者管理細則》行為的網下投資者,將被視為違規並應承擔違規責任,聯席

主承銷商將把違規情況及時報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

網上投資者連續

12個月內累計出現

3次中籤後未足額繳款的情形時,自中

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收到棄購申報的次日起

6個月(按

180個自然日計算,含次

日)內不得參與新股、存託憑證、可轉換

公司債

券、可交換

公司債

券的網上申購。

16、回撥機制:發行人和聯席主承銷商在確定發行價格和網上、網下申購結

束後,將分別根據戰略投資者繳款及網上網下申購總體情況決定是否啟動回撥機

制,對戰略配售、網下和網上發行的規模進行調節。具體回撥機制請見「六、本

次發行回撥機制」。

17、風險提示:本次股票發行後將在科創板上市,該市場具有較高的投資風

險。科創板公司具有研發投入大、經營風險高、業績不穩定、退市風險高等特點,

投資者面臨較大的市場風險。投資者應充分了解科創板市場的投資風險及《中科

寒武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招股意向書》(以下

簡稱「《招股意向書》

」)中披露的風險因素,審慎作出投資決定。

投資者需充分了解有關科創板新股發行的相關法律法規,認真閱讀本公告的

各項內容,知悉本次發行的定價原則和配售原則,在提交報價前應確保不屬于禁

止參與網下詢價的情形,並確保其擬申購數量和未來持股情況符合相關法律法規

及主管部門的規定。投資者一旦提交報價,聯席主承銷商視為該投資者承諾:投

資者參與本次報價符合法律法規和本公告的規定,由此產生的一切違法違規行為

及相應後果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有關本詢價公告和本次發行的相關問題由聯席主承銷商保留最終解釋權。

6

重要提示

1、寒武紀首次公開發行不超過

4,010.00萬股人民幣普通股(

A股)(以下簡

稱「本次發行」)的申請文件已於

2020年

6月

2日經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

上市委員會審議通過,並已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同意註冊(證監許可〔2020〕

1214號)。發行人的股票簡稱為「寒武紀」,擴位簡稱為「寒武紀科技」,股票代

碼為「688256」,該代碼同時用於本次發行的初步詢價及網下申購。本次發行網

上申購代碼為「787256」。按照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行業分類指引》(2012年修

訂),公司所處行業為「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製造業(C39)」。

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聯席主承銷商)為

中信證券

,聯席主承銷商為中信證

券、中金公司、

國泰君安

、安信證券。

2、本次公開發行股份全部為新股,擬發行

4,010.00萬股普通股,佔公司發

行後總股本的比例為

10.02%。本次發行初始戰略配售發行數量為

802.00萬股,

佔本次發行數量的

20%,最終戰略配售數量與初始戰略配售數量的差額將根據

「六、本次發行回撥機制

」的原則進行回撥。回撥機制啟動前,網下初始發行數

量為

2,566.40萬股,佔扣除初始戰略配售數量後發行數量的

80%,網上初始發行

數量為

641.60萬股,佔扣除初始戰略配售數量後發行數量的

20%。最終網下、

網上發行合計數量為本次發行總數量扣除最終戰略配售數量,網上及網下最終發

行數量將根據回撥情況確定。

3、本次發行僅為發行人公開發行新股,發行人股東不公開發售其所持股份,

即本次發行不設老股轉讓。

4、本次發行的初步詢價及網下發行由聯席主承銷商通過申購平臺

(https://ipo.uap.sse.com.cn/ipo)組織實施,請符合資格的網下投資者通過申購平

臺參與本次發行的初步詢價和網下申購。通過申購平臺報價、查詢的時間為初步

詢價和網下申購期間每個交易日

9:30-15:00。關於申購平臺的相關操作辦法請查

閱上交所網站(www.sse.com.cn)—服務—IPO業務專欄中的《網下發行實施細

則》、《網下

IPO系統用戶手冊(申購交易員分冊)》等相關規定。

5、本公告所稱

「網下投資者

」是指參與網下發行的機構投資者,本公告所

稱「配售對象」是指參與網下發行的投資者或其管理的證券投資產品。網下投資

者應當於

2020年

7月

2日(T-4日)中午

12:00前在中國證券業協會完成配售對

7

象的註冊工作。

聯席主承銷商已根據《管理辦法》、《業務規範》、《科創板網下投資者管理細

則》等相關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網下投資者的標準。具體標準及安排請見本公告

「三、(一)網下投資者的參與條件及報價要求」。只有符合聯席主承銷商及發行

人確定的網下投資者標準要求的投資者方能參與本次發行的初步詢價。不符合相

關標準而參與本次初步詢價的,須自行承擔一切由該行為引發的後果。聯席主承

銷商如發現參與詢價的網下機構不符合標準,將在申購平臺中將其設定為無效,

並在《發行公告》中披露相關情況。

參與本次網下發行的所有投資者均須在

2020年

7月

2日(T-4日)中午

12:00

前通過

中信證券

IPO網下投資者資格核查系統(網址:

https://www.citics.com/ipo/login/)在線提交核查材料。《網下投資者承諾函》要

求,網下投資者一旦報價即視為接受本次發行的網下限售期安排。參與本次發行

初步詢價並最終獲得網下配售的公募產品、養老金、社保基金、企業年金基金、

保險資金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資金,承諾其所管理的配售對象帳戶若在網下

配售搖號抽籤階段被抽中,該配售對象所獲配的股票限售期限為自發行人首次

公開發行並上市之日起

6個月。

提請投資者注意,聯席主承銷商將在初步詢價及配售前對網下投資者是否

存在禁止性情形進行核查,並要求網下投資者提供符合資質要求的承諾和證明

材料。如網下投資者拒絕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

形的,或經核查不符合配售資格的,聯席主承銷商將拒絕其參與初步詢價及配售。

特別注意一:網下投資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應嚴格遵守行業監管要求,如

實向聯席主承銷商提交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證明材料,確保其填寫的「配售對

象資產規模明細表」與其提供的上述證明材料中相應的資產證明金額保持一致,

且配售對象申購金額不得超過上述證明材料及

「配售對象資產規模明細表

」中相

應的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配售對象為公募基金、基金專戶、資產管理計劃和私

募基金等產品的,以初步詢價日前第五個工作日即

2020年

6月

28日的產品總

資產為準;配售對象為自營投資帳戶的,以公司出具的初步詢價日前第五個工作

日即

2020年

6月

28日自營帳戶資金規模說明為準。上述證明材料需加蓋公司

公章或外部證明機構公章。

特別注意二:初步詢價前,投資者須在上交所網下申購電子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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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po.uap.sse.com.cn/ipo)內如實填寫截至初步詢價日前第五個工作日

(2020https://ipo.uap.sse.com.cn/ipo)內如實填寫截至初步詢價日前第五個工作日

(2020年

6月

28日)的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投資者填寫的資產規模或資金規

模應當與其向聯席主承銷商提交的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證明材料中載明的資產

規模或資金規模保持一致。

投資者在上交所網下申購電子平臺填寫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的具體流程是:

(1)投資者在初步詢價前,應當承諾資產規模情況,否則無法進入初步詢

價錄入階段。承諾內容為

「參與本次新股申購的網下投資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

已充分知悉,將對初詢公告要求的基準日對應的資產規模是否超過本次發行可申

購上限(擬申購價格×初詢公告中的網下申購數量上限)進行確認,該確認與事

實相符。上述配售對象擬申購金額(擬申購價格×擬申購數量)不超過其資產規

模,且已根據聯席主承銷商要求提交資產規模數據,該數據真實、準確、有效。

上述網下投資者及配售對象自行承擔因違反前述承諾所引起的全部後果」。

(2)投資者應在初詢報價表格中填寫

「資產規模是否超過本次發行可申購

金額上限

」和「資產規模(萬元)

」。

對於資產規模超過本次發行可申購金額上限(本次發行可申購金額上限

=配

售對象擬申購價格×

1,300萬股,下同)的配售對象,應在

「資產規模是否超過

本次發行可申購金額上限」欄目中選擇「是」,並選擇在「資產規模(萬元)

」欄

目填寫具體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金額;對於資產規模未超過本次發行可申購金額

上限的配售對象,應在「資產規模是否超過本次發行可申購金額上限」中選擇「否」,

並必須在「資產規模(萬元)

」欄目填寫具體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金額。

投資者應對每個配售對象填寫具體內容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承擔責任,確保

不存在超資產規模申購的情形。

6、發行人將進行管理層網下路演推介及網上路演推介。發行人及聯席主承

銷商將於

2020年

7月

7日(T-1日)組織安排本次發行網上路演。關於網上路演

的具體信息請參閱

2020年

7月

6日(T-2日)刊登的《中科寒武紀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網上路演公告》(以下簡稱「《網上路演公

告》」)。

7、網下投資者申報價格的最小變動單位為

0.01元;單個配售對象參與本次

網下發行的最低擬申購數量為

20萬股,擬申購數量超過

20萬股的部分必須是

10萬股的整數倍,且不超過

1,300萬股。投資者應按規定進行初步詢價,並自行

9

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8、發行人和聯席主承銷商將在《發行公告》中詳細披露網下投資者的報價

情況、關聯方核查及私募基金備案核查情況,以及發行價格、發行數量、有效報

價投資者的名單等信息。

9、每一配售對象只能選擇網下發行或者網上發行中的一種方式進行申購。

凡參與初步詢價報價的配售對象,無論是否為有效報價,均不得再參與網上發行

的申購。參與本次戰略配售的投資者不得參與本次網上發行和網下申購。

10、發行人和聯席主承銷商在確定發行價格及網上網下申購結束後,分別根

據戰略投資者繳款及網上網下申購總體情況決定是否啟用回撥機制,對戰略配售、

網下和網上發行數量進行調整。回撥機制的具體安排請參見本公告中的

「六、本

次發行回撥機制」。

11、本次發行的配售原則請見本公告「七、網下配售原則及方式」。

12、2020年

7月

10日(T+2日)當日

16:00前,網下投資者應根據《網下

初步配售結果及網上中籤結果公告》,為其獲配的配售對象全額繳納新股認購資

金及對應的新股配售經紀佣金。

13、本公告僅對本次發行中有關發行安排和初步詢價的事宜進行說明,投資

者欲了解本次發行的詳細情況,請仔細閱讀

2020年

6月

30日(T-6日)登載於

上交所網站(www.sse.com.cn)的《招股意向書》全文。

一、本次發行的基本情況

(一)發行方式

1、寒武紀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並在科創板上市的申請已於

2020年

6月

2日經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委員會委員審議通過,並已

經獲得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同意註冊(證監許可〔

2020〕1214號)。發行人

的股票簡稱為「寒武紀」,擴位簡稱為「寒武紀科技」,股票代碼為

「688256」,

該代碼同時用於本次發行的初步詢價及網下申購。本次發行網上申購代碼為

「787256」。

2、本次發行採用向戰略投資者定向配售、網下向符合條件的投資者詢價配

售、網上向持有上海市場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託憑證市值的社會公眾投

資者定價發行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戰略配售、初步詢價及網上網下發行由聯席主

10

承銷商負責組織;初步詢價及網下發行通過上交所的申購平臺實施;網上發行通

過上交所交易系統進行過上交所交易系統進行。

3、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由保薦機構相關子公司(跟投機構為

中信證券

投資

有限公司)和其他戰略投資者組成。其他戰略投資者類型為:與發行人經營業務

具有戰略合作關係或長期合作願景的大型企業或其下屬企業。

4、本次發行通過向符合條件的投資者進行初步詢價直接確定發行價格,不

再進行累計投標詢價。

5、本公告所稱「網下投資者

」是指參與網下發行的機構投資者,包括經中

國證券業協會註冊的

證券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信託公司、財務公司、保險公司、

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及符合一定條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專業機構投資者,網下

投資者的具體標準請見本公告

「三、(一)網下投資者的參與條件及報價要求

」。

本公告所稱

「配售對象

」是指參與網下發行的投資者或其管理的證券投資產品。

6、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將對本次發行與承銷過程進行全程見證,並出具

專項法律意見書。

(二)公開發行新股數量和老股轉讓安排

本次發行向社會公眾公開發行新股

4,010.00萬股。本次發行不設老股轉讓。

(三)戰略配售、網下、網上發行數量

1、本次擬公開發行股票

4,010.00萬股,佔公司發行後總股本的

10.02%,本

次公開發行後總股本為

40,010.00萬股。

2、本次發行初始戰略配售發行數量為

802.00萬股,佔本次發行數量的

20%,

最終戰略配售數量與初始戰略配售數量的差額將根據「六、本次發行回撥機制」

的原則進行回撥。

3、回撥機制啟動前,網下初始發行數量為

2,566.40萬股,佔扣除初始戰略

配售數量後發行數量的

80%,網上初始發行數量為

641.60萬股,佔扣除初始戰

略配售數量後發行數量的

20%。最終網下、網上發行合計數量為本次發行總數量

扣除最終戰略配售數量,網上及網下最終發行數量將根據回撥情況確定。

(四)初步詢價時間

本次發行的初步詢價期間為

2020年

7月

3日(T-3日)的

9:30-15:00。網下

11

投資者可使用

CA證書登錄上交所申購平臺網頁(https://ipo.uap.sse.com.cn/ipo)

進行初步詢價。在上述時間內,符合條件的網下投資者可自主決定是否參與初步

詢價,自行確定擬申購價格和擬申購數量。參與初步詢價的,須按照規定通過申

購平臺統一申報,並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通過申購平臺報價、查詢的時間

2020年

7月

3日(T-3日)的

9:30-15:00。

(五)網下投資者資格

聯席主承銷商已根據《實施辦法》、《業務指引》、《科創板網下投資者管理細

則》和《業務規範》等相關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網下投資者的標準。具體標準及

安排請見本公告「三、(一)網下投資者的參與條件及報價要求」。

只有符合發行人及聯席主承銷商確定的網下投資者標準要求的投資者方能

參與本次初步詢價。不符合相關標準而參與本次初步詢價的,須自行承擔一切由

該行為引發的後果。聯席主承銷商將在申購平臺中將其設定為無效,並在《發行

公告》中披露相關情況。

提請投資者注意,聯席主承銷商將在初步詢價及配售前對網下投資者是否

存在禁止性情形進行核查,並要求網下投資者提供符合資質要求的承諾和證明

材料。如網下投資者拒絕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

形的,或經核查不符合配售資格的,聯席主承銷商將拒絕其參與初步詢價及配售。

網下投資者需自行審核比對關聯方,確保不參加與發行人和聯席主承銷商存

在任何直接或間接關聯關係的新股網下詢價。投資者參與詢價即視為與聯席主承

銷商和發行人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間接關聯關係。如因投資者的原因,導致關聯方

參與詢價或發生關聯方配售等情況,投資者應承擔由此所產生的全部責任。

(六)定價方式

本次發行通過向符合條件的投資者進行初步詢價直接確定發行價格,不再進

行累計投標詢價。

定價時發行人和聯席主承銷商將綜合考慮剔除最高報價部分後的初步詢價

數據、公司盈利能力、未來成長性及可比公司市盈率等因素。具體安排詳見本公

告「四、定價及有效報價的確定」。

(七)限售期安排

12

本次發行的股票中,網上發行的股票無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開

發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發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網下發行部分,公募產品、養老金、社保基金、企業年金基金、保險資金和

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資金等配售對象中,

10%的最終獲配帳戶(向上取整計算)

應當承諾獲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為自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並上市之日起

6

個月。前述配售對象帳戶將在網下投資者完成繳款後通過搖號抽籤方式確定。網

下限售期搖號將按配售對象為單位進行配號,每一個配售對象獲配一個編號。單

個投資者管理多個配售產品的,將分別為不同配售對象進行配號。網下投資者參

與初步詢價報價及網下申購時,一旦報價即視為接受本次發行的網下限售期安排。

戰略配售股份限售期安排詳見「二、戰略配售」。

(八)本次發行重要時間安排

1、發行時間安排

日期發行安排

T-6日

2020年

6月

30日

周二

刊登《發行安排與初步詢價公告》《招股意向書》等相關公告

與文件

網下投資者提交核查文件

網下路演

T-5日

2020年

7月

1日

周三

網下投資者提交核查文件

網下路演

T-4日

2020年

7月

2日

周四

網下投資者在證券業協會完成註冊截止日(當日中午

12:00

前)

網下投資者提交核查文件(當日中午

12:00截止)

網下路演

T-3日

2020年

7月

3日

周五

初步詢價日(申購平臺),初步詢價期間為

9:30-15:00

聯席主承銷商開展網下投資者核查

戰略投資者繳納認購資金及新股配售經紀佣金

T-2日

2020年

7月

6日

周一

確定發行價格

確定有效報價投資者及其可申購股數

戰略投資者確定最終獲配數量和比例

刊登《網上路演公告》

T-1日

2020年

7月

7日

周二

刊登《發行公告》《投資風險特別公告》

網上路演

T日

2020年

7月

8日

周三

網下發行申購日(

9:30-15:00,當日

15:00截止)

網上發行申購日(

9:30-11:30,13:00-15:00)

確定是否啟動回撥機制及網上網下最終發行數量

網上申購配號

13

日期發行安排

T+1日

2020年

7月

9日

周四

刊登《網上發行申購情況及中籤率公告》

網上申購搖號抽籤

確定網下初步配售結果

T+2日

2020年

7月

10日

周五

刊登《網下初步配售結果及網上中籤結果公告》

網下發行獲配投資者繳款,認購資金到帳截止

16:00

網上中籤投資者繳納認購資金

網下配售投資者配號

T+3日

2020年

7月

13日

周一

網下配售搖號抽籤

聯席主承銷商根據網上網下資金到帳情況確定最終配售結果和

包銷金額

T+4日

2020年

7月

14日

周二

刊登《發行結果公告》、《招股說明書》

註:1、T日為網上網下發行申購日;

2、上述日期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發事件影響本次發行,聯席主承銷商將及時公告,修改本次發行日程;

3、若本次發行價格超出《發行公告》中披露的網下投資者剔除最高報價部分後剩餘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

以及公開募集方式設立的證券投資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資產管理產品、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和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

報價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的孰低值,發行人和聯席主承銷商將:(1)若超出比例不高於

10%的,在申購前至少

5個工作日發布《投資風險特別公告》;(2)若超出比例超過

10%且不高於

20%的,在申購前至少

10個工作日

發布

2次以上《投資風險特別公告》;(3)若超出比例高於

20%的,在申購前至少

15個工作日發布

3次以上《投

資風險特別公告》;

4、如因上交所網下申購平臺系統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導致網下投資者無法正常使用其網下申購平臺進行初步詢

價或網下申購工作,請網下投資者及時與聯席主承銷商聯繫。

2、路演推介安排

本次發行擬於

2020年

7月

7日(T-1日)安排網上路演,具體信息請參閱

2020年

7月

6日(T-2 日)刊登的《網上路演公告》。

發行人和聯席主承銷商將於

2020年

6月

30日(T-6日)至

2020年

7月

2日

(T-4日)期間,向符合要求的網下投資者通過電話或視頻的方式進行網下推介,

路演推介內容不超出《招股意向書》及其他已公開信息範圍,不對股票二級市場

交易價格作出預測。

二、戰略配售

(一)本次戰略配售的總體安排

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由保薦機構相關子公司跟投、其他戰略投資者組成,跟

投機構為

中信證券

投資有限公司、其他戰略投資者類型為:與發行人經營業務具

有戰略合作關係或長期合作願景的大型企業或其下屬企業。

本次保薦機構相關子公司跟投的初始股份數量為本次公開發行數量的

4%,

160.40萬股。戰略投資者最終配售數量與初始配售數量的差額部分回撥至網

14

下發行,具體比例和金額將具體比例和金額將在

2020年

7月

6日(T-2日)確定發行價格後確定。

(二)保薦機構相關子公司跟投

1、跟投主體

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相關子公司按照《實施辦法》和《業務指引》的相關規

定參與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跟投主體為

中信證券

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

證投資」)。

2、跟投數量

中證投資將按照股票發行價格認購發行人本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

2%至

5%

的股票,具體比例根據發行人本次公開發行股票的規模分檔確定:

(1)發行規模不足

10億元的,跟投比例為

5%,但不超過人民幣

4,000萬

元;

(2)發行規模

10億元以上、不足

20億元的,跟投比例為

4%,但不超過人

民幣

6,000萬元;

(3)發行規模

20億元以上、不足

50 億元的,跟投比例為

3%,但不超過

人民幣

1億元;

(4)發行規模

50億元以上的,跟投比例為

2%,但不超過人民幣

10億元。

具體跟投金額將在

2020年

7月

6日(T-2日)發行價格確定後明確。

因保薦機構相關子公司最終實際認購數量與最終實際發行規模相關,聯席主

承銷商將在確定發行價格後對保薦機構相關子公司最終實際認購數量進行調整。

(三)配售條件

戰略投資者已與發行人籤署戰略投資者配售協議,不參加本次發行初步詢價,

並承諾按照發行人和聯席主承銷商確定的發行價格認購其承諾認購的股票數量,

並在規定時間內足額繳付認購款。2020年

7月

3日(T-3 日)前,戰略投資者將

向保薦機構(聯席主承銷商)足額繳納認購資金。

2020年

7月

7日(T-1日)公布的《發行公告》將披露戰略投資者名稱、戰

略配售回撥、獲配股票數量以及限售期安排等。2020年

7月

10日(T+2日)公

布的《網下初步配售結果及網上中籤結果公告》將披露最終獲配的戰略投資者名

稱、股票數量以及限售期安排等。

15

(四)限售期限四)限售期限

中證投資承諾獲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為自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並上市

之日起

24個月。

其他戰略投資者獲配股票的限售期為

12個月,限售期自本次公開發行的股

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開始計算。

限售期屆滿後,戰略投資者對獲配股份的減持適用中國證監會和上交所關於

股份減持的有關規定。

(五)核查情況

聯席主承銷商和聘請的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已對戰略投資者的選取標準、

配售資格及是否存在《業務指引》第九條規定的禁止性情形進行核查,並要求發

行人就核查事項出具承諾函。相關核查文件及法律意見書將於

2020年

7月

7日

(T-1日)進行披露。

(六)申購款項繳納及驗資安排

2020年

7月

3日(T-3日)16:00前,戰略投資者應當按照聯席主承銷商發

送的《中科寒武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戰略投資

者繳款通知書》足額繳納新股認購資金及相應的新股配售經紀佣金。

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將於

T+4日對戰略投資者和網下投資者

繳納的認購資金及相應新股配售經紀佣金的到帳情況進行審驗,並出具驗資報告。

(七)相關承諾

依據《承銷業務規範》,戰略投資者已籤署相關承諾,對《承銷業務規範》

規定的相關事項進行了承諾。戰略投資者承諾不利用獲配股份取得的股東地位影

響發行人正常生產經營,不在獲配股份限售期內謀求發行人控制權。

三、網下初步詢價安排

(一)網下投資者的參與條件及報價要求

1、符合《科創板網下投資者管理細則》中確定的條件及要求的

證券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信託公司、財務公司、保險公司、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私

16

募基金管理人等專業機構投資者。

2、參與本次網下發行的投資者應符合《管理辦法》、《實施辦法》、《業務指

引》、《網下實施細則》、《上海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發行實施細則(

2018 年

修訂)》(上證發〔

2018〕40 號)、《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承銷業務規範》(中

證協發〔

2019〕148 號)、《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投資者管理細則》(中證協發

〔2018〕142 號)以及《科創板網下投資者管理細則》中規定的網下投資者標準。

3、本次發行初步詢價通過上交所申購平臺進行,投資者應當辦理完成上交

所申購平臺

CA證書後方可參與本次發行。

4、以初步詢價開始前兩個交易日

2020年

7月

1日(T-5日)為基準日,參

與本次發行初步詢價的科創主題封閉運作基金與封閉運作戰略配售基金在該基

準日前

20個交易日(含基準日)所持有上海市場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託

憑證日均市值應為

1,000萬元(含)以上;其他參與本次發行初步詢價的網下投

資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在該基準日前

20個交易日(含基準日)所持有上海市

場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託憑證日均市值應為

6,000萬元(含)以上。市值

計算規則按照《網下發行實施細則》執行。

5、擬參與本次網下發行的網下投資者,應於

2020年

7月

2日(T-4日)中

12:00前通過

中信證券

IPO網下投資者資格核查系統

(https://www.citics.com/ipo/login/)向聯席主承銷商提交網下申購承諾函和資產

證明材料等資料。

6、若配售對象屬於《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和《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規範的私募投資基金的,

私募基金管理人註冊為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投資者,應符合以下條件:

(1)已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完成登記;

(2)具備一定的證券投資經驗。依法設立並持續經營時間達到兩年(含)

以上,從事證券交易時間達到兩年(含)以上;

(3)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最近

12 個月未受到相關監管部門的行政處罰、

行政監管措施或相關自律組織的紀律處分;

(4)具備必要的定價能力。具有相應的研究力量、有效的估值定價模型、

科學的定價決策制度和完善的合規風控制度;

(5)具備一定的資產管理實力。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中國證券投資基

17

金業協會備案的產品總規模最近兩個季度均為

10億元(含)以上,且近三年管

理的產品中至少有一隻存續期兩年(含)以上的產品;申請註冊的私募基金產品

規模應為

6,000 萬元(含)以上、已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完成備案,且委

託第三方託管人獨立託管基金資產。其中,私募基金產品規模是指基金產品資產

淨值;

(6)符合監管部門、中國證券業協會要求的其他條件;

(7)還應當於

2020年

7月

2日(T-4 日)中午

12:00 前提交在監管機構完

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以及私募投資基金產品成立的備案程序等相關核查材料。

7、網下投資者屬於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參與本次網下發行:

(1)發行人及其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員

工;發行人及其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能夠直接或間接

實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響的公司,以及該公司控股股東、控股子公司

和控股股東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2)聯席主承銷商及其持股比例

5%以上的股東,聯席主承銷商的董事、監

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員工;聯席主承銷商及其持股比例

5%以上的股東、董

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能夠直接或間接實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響的

公司,以及該公司控股股東、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東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3)承銷商及其控股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員工;

(4)上述第(

1)、(2)、(3)項所述人士的關係密切的家庭成員,包括配偶、

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

配偶的父母;

(5)過去

6個月內與聯席主承銷商存在保薦、承銷業務關係的公司及其持

5%以上的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已與聯席主承

銷商籤署保薦、承銷業務合同或達成相關意向的公司及其持股

5%以上的股東、

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6)通過配售可能導致不當行為或不正當利益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組織;

(7)被列入中國證券業協會公布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配售對象黑名單及限

制名單中的配售對象;

(8)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或信託計劃,也不得為在招募說明書、投資協議

等文件中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載明以博取一、二級市場價差為目的申購首發股票的

18

理財產品等證券投資產品;

(9)本次發行的戰略投資者。

上述第(

2)、(3)項規定的禁止配售對象管理的通過公開募集方式設立的未

參與戰略配售的證券投資基金除外,但應符合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上述第(9)

項中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未參與戰略配售的證券投資基金除外。

8、本次網下發行每個配售對象的申購股數上限為

1,300萬股,約佔網下初

始發行數量的

50.65%。網下投資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應嚴格遵守行業監管要

求,加強風險控制和合規管理,審慎合理確定擬申購價格和擬申購數量。參與初

步詢價時,請特別留意申報價格和擬申購數量對應的擬申購金額是否超過其提

供給聯席主承銷商及在上交所申購平臺填報的初步詢價日前第五個工作日即

2020年

6月

28日的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聯席主承銷商發現配售對象不遵守行

業監管要求,超過其向聯席主承銷商提交資產證明材料中相應資產規模或資金

規模申購的,則該配售對象的申購無效。

9、配售對象應遵守行業監管要求,申購金額不得超過相應的資產規模或資

金規模。聯席主承銷商發現投資者不遵守行業監管要求、超過相應資產規模或資

金規模申購的,該配售對象的申購無效。

網下投資者一旦報價即視為承諾其在

中信證券

IPO網下投資者資格核查系

統上傳的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證明材料及填寫的《配售對象資產規模明細表》中

相應的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與在上交所申購平臺提交的數據一致;若不一致,所

造成的後果由網下投資者自行承擔。

聯席主承銷商將在初步詢價及配售前對投資者是否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進

行核查,投資者應按聯席主承銷商的要求進行相應的配合(包括但不限於提供公

司章程等工商登記資料、投資者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證明材料、安排實際控制人

訪談、如實提供相關自然人主要社會關係名單、配合其它關聯關係調查等),如

拒絕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或經核查不

符合配售資格的,聯席主承銷商將拒絕接受其初步詢價或者向其進行配售。

(二)網下投資者資格核查文件的提交

所有擬參與本次初步詢價的網下投資者須符合上述投資者條件,並按要求在

規定時間內(

2020年

7月

2日(T-4日)中午

12:00前)通過

中信證券

IPO網下

19

投資者資格核查系統錄入信息並提交相關核查材料。

1、需提交的核查材料

(1)所有擬參與本次發行的網下投資者均應在

「網下投資者證明文件

」處

提交《網下投資者承諾函》、《網下投資者關聯關係核查表》、《配售對象資產規模

明細表》以及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證明材料。

網下投資者提供的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證明材料應滿足如下要求:對於配售

對象為公募基金、基金專戶、資產管理計劃、私募基金等產品的,應提供截至初

步詢價日前第五個工作日即

2020年

6月

28日的產品總資產證明文件;對於配售

對象為自營投資帳戶的,應提供公司出具的截至初步詢價日前第五個工作日即

2020年

6月

28日自營帳戶資金規模說明。上述證明材料需加蓋公司公章或外部

證明機構公章。

(2)除公募產品、養老金、社保基金、企業年金基金、保險資金、合格境

外機構投資者投資帳戶和機構自營投資帳戶外的其他配售對象還需提供《配售對

象出資方基本信息表》。

(3)配售對象如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監

督管理暫行辦法》和《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規範

的私募投資基金,還應上傳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以及私募投資基金產品成立的備

案證明文件掃描件。

(4)配售對象如屬於基金公司或其資產管理子公司一對一專戶理財產品、

基金公司或其資產管理子公司一對多專戶理財產品、

證券公司

定向資產管理計劃、

證券公司

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應上傳產品備案證明文件的掃描件(包括但不限於

備案函、備案系統截屏等)。

2、核查材料提交方式

登錄網址:https://www.citics.com/ipo/login/,點擊頁面右側「機構」,按照「登

錄說明」的相關要求登錄

中信證券

IPO網下投資者資格核查系統,並通過該系統

填寫並提交相關資格核查材料。

登錄系統後請按如下步驟進行投資者信息報備:

第一步:點擊主頁下方「完善機構基本信息」連結,在頁面中填寫完善投資

者基本信息等資料後,點擊「提交」;

20

第二步:點擊左側菜單「項目申報」連結,在右側表格「可申報項目」選擇

「寒武紀」項目,點擊「申報」進入投資者信息報備頁面,並請真實、準確、完

整填寫投資者關聯方信息、董監高信息、配售對象資產規模明細信息和配售對象

出資方基本信息(如適用)。

「寒武紀」項目,點擊「申報」進入投資者信息報備頁面,並請真實、準確、完

整填寫投資者關聯方信息、董監高信息、配售對象資產規模明細信息和配售對象

出資方基本信息(如適用)。

第三步:不同類型配售對象根據上述「

1、需提交的核查材料」具體要求,

在「網下投資者證明文件」處提交相應材料。

《網下投資者承諾函》、《網下投資者關聯關係核查表》、《配售對象資產規模

明細表》、《配售對象出資方基本信息表》(如適用)的提交方式:在「網下投資

者證明文件」處下載列印文件,系統將根據投資者填報信息自動生成

pdf文件,

投資者列印並籤章後上傳掃描件。

資產證明、管理人登記及產品備案證明文件的提交方式:須加蓋公司公章或

外部證明機構公章,在「網下投資者證明文件」處上傳電子版掃描件。

第四步:上述步驟完成後,點擊頁面下方

「完成提交

」。材料提交後網下投

資者在「項目申報—已申報項目」中查詢已提交的材料。

3、投資者注意事項

《網下投資者承諾函》要求,參與本次發行初步詢價並最終獲得網下配售的

公募產品、養老金、社保基金、企業年金基金、保險資金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

資金,承諾其所管理的配售對象帳戶若在網下配售搖號抽籤階段被抽中,該配售

對象所獲配的股票限售期限為自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並上市之日起

6個月。

投資者須對其填寫信息的準確真實性、提交資料的準確完整性負責。投資者

未按要求在

2020年

7月

2日(T-4日)中午

12:00之前完成備案,或雖完成備案

但存在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情形的,則將無法參加詢價配售或者初步報價被

界定為無效報價。

請投資者認真閱讀報備頁面中的填寫注意事項。聯席主承銷商將安排專人在

2020年

6月

30日(T-6日)至

2020年

7月

2日(T-4日)期間(9:00-12:00,

13:00-17:00)接聽諮詢電話,號碼為

010-6083 7385、6083 4397。

(三)網下投資者資格核查

發行人和聯席主承銷商將會同見證律師對投資者資質進行核查並有可能要

求其進一步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投資者應當予以積極配合。如投資者不符合條件、

21

投資者或其管理的私募投資基金產品的出資方屬於《管理辦法》第十六條所界定

的關聯方、投資者拒絕配合核查、未能完整提交相關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足以

排除其存在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和本公告規定的禁止參與網下發行情形的,

發行人和聯席主承銷商將拒絕其參與本次網下發行、將其報價作為無效報價處理

或不予配售,並在《發行公告》中予以披露。網下投資者違反規定參與本次新股

網下發行的,應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

的關聯方、投資者拒絕配合核查、未能完整提交相關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足以

排除其存在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和本公告規定的禁止參與網下發行情形的,

發行人和聯席主承銷商將拒絕其參與本次網下發行、將其報價作為無效報價處理

或不予配售,並在《發行公告》中予以披露。網下投資者違反規定參與本次新股

網下發行的,應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

網下投資者需自行審核比對關聯方,確保不參加與發行人和聯席主承銷商

存在任何直接或間接關聯關係的新股網下詢價。投資者參與詢價即視為與發行

人和聯席主承銷商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間接關聯關係。如因投資者的原因,導致關

聯方參與詢價或發生關聯方配售等情況,投資者應承擔由此所產生的全部責任。

(四)初步詢價

1、本次發行的初步詢價通過上交所申購平臺進行。符合《業務規範》、《首

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投資者管理細則》及《科創板網下投資者管理細則》要求的

網下投資者應於

2020年

7月

2日(T-4日)中午

12:00前在中國證券業協會完成

網下投資者配售對象的註冊,且已開通上交所申購平臺數字證書,成為網下申購

平臺的用戶後方能參與本次發行的初步詢價。

2、本次發行的初步詢價時間為

2020年

7月

3日(T-3日)的

9:30-15:00。

上述時間內,符合條件的網下投資者可通過申購平臺

(https://ipo.uap.sse.com.cn/ipo)為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填寫、提交擬申購價格和擬

申購數量。

3、只有符合聯席主承銷商確定條件的投資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才能夠參

與初步詢價。聯席主承銷商提醒投資者在參與詢價前應自行核查是否符合本公告

「三、(一)網下投資者的參與條件及報價要求

」的相關要求。同時,網下投資

者應於

2020年

7月

2日(T-4日)中午

12:00前,按照相關要求及時提交網下投

資者資格核查資料。

4、本次初步詢價採取擬申購價格與擬申購數量同時申報的方式進行。參與

詢價的網下投資者可為其管理的不同配售對象帳戶分別填報一個報價,每個報價

應當包含配售對象信息、每股價格和該價格對應的擬申購股數。同一網下投資者

全部報價中的不同擬申購價格不超過

3個。初步詢價時,同一網下投資者填報的

22

擬申購價格中,最高價格與最低價格的差額不得超過最低價格格與最低價格的差額不得超過最低價格的

20%。

網下投資者申報價格的最小變動單位為

0.01元。每個配售對象參與本次網

下發行的最低擬申購數量為

20萬股,擬申購數量超過

20萬股的部分必須是

10

萬股的整數倍,且不超過

1,300萬股。網下投資者為擬參與報價的全部配售對象

錄入報價記錄後,應當一次性提交。網下投資者可以多次提交報價記錄,但以最

後一次提交的全部報價記錄為準。投資者應按規定進行初步詢價,並自行承擔相

應的法律責任。

特別提示:特別提醒網下投資者注意的是,為促進網下投資者審慎報價,便

於核查科創板網下投資者資產規模,上交所在網下

IPO申購平臺上新增了資產

規模核查功能。要求網下投資者按以下要求操作:

初步詢價前,投資者須在上交所網下

IPO申購平臺

(https://ipo.uap.sse.com.cn/ipo)內如實填寫截至初步詢價日前第五個工作日即

2020年

6月

28日的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投資者填寫的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應

當與其向聯席主承銷商提交的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證明材料中載明的金額保持

一致。

投資者需嚴格遵守行業監管要求,合理確定擬申購規模,擬申購金額不得超

過其向聯席主承銷商提交的資產證明材料中相應的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

投資者在上交所網下

IPO申購平臺填寫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的具體流程是:

(1)投資者在初步詢價前,應當承諾資產規模情況,否則無法進入初步詢

價錄入階段。承諾內容為

「參與本次新股申購的網下投資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

已充分知悉,將對初步詢價公告要求的基準日對應的資產規模是否超過本次發行

可申購金額上限(擬申購價格×初步詢價公告中的網下申購數量上限)進行確認,

該確認與事實相符。上述配售對象擬申購金額(擬申購價格×擬申購數量)不超

過其資產規模,且已根據聯席主承銷商要求提交資產規模數據,該數據真實、準

確、有效。上述網下投資者及配售對象自行承擔因違反前述承諾所引起的全部後

果」。

(2)投資者應在初步詢價報價表格中填寫

「資產規模是否超過本次發行可

申購金額上限

」和「資產規模(萬元)

」。

對於資產規模超過本次發行可申購金額上限(本次發行可申購金額上限

=配

售對象擬申購價格×

1,300萬股,下同)的配售對象,應在

「資產規模是否超過

23

本次發行可申購金額上限」欄目中選擇「是」,並」欄目中選擇「是」,並選擇在「資產規模(萬元)

」欄

目填寫具體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金額;對於資產規模未超過本次發行可申購金額

上限的配售對象,應在「資產規模是否超過本次發行可申購金額上限」中選擇「否」,

並必須在「資產規模(萬元)

」欄目填寫具體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金額。

投資者應對每個配售對象填寫具體內容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承擔責任,確保

不存在超資產規模申購的情形。

5、網下投資者申報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將被視為無效:

(1)網下投資者未在

2020年

7月

2日(T-4日)中午

12:00前在中國證券

業協會完成科創板網下投資者配售對象的註冊工作的;

(2)配售對象名稱、證券帳戶、銀行收付款帳戶

/帳號等申報信息與註冊信

息不一致的;該信息不一致的配售對象的報價為無效報價;

(3)配售對象的擬申購數量超過

1,300萬股以上的部分為無效申報;

(4)單個配售對象擬申購數量不符合

20萬股的最低數量要求,或者擬申購

數量不符合

10萬股的整數倍,則該配售對象的申報無效;

(5)經審查不符合本公告

「三、(一)網下投資者的參與條件及報價要求

所列網下投資者條件的;

(6)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

行辦法》、《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的規定,未能在

中國基金業協會完成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的私募基金;

(7)聯席主承銷商發現投資者不遵守行業監管要求、超過相應資產規模或

資金規模申購的,則該配售對象的申購無效;

(8)被中國證券業協會列入黑名單及限制名單的配售對象。

(9)網下投資者資格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以及本公告規定

的,其報價為無效申報。

6、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將對本次發行與承銷過程進行全程見證,並出具

專項法律意見書。

(五)網下投資者違規行為的處理

網下投資者參與本次發行應當接受中國證券業協會的自律管理,遵守中國證

券業協會的自律規則。網下投資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在參與網下詢價時存在下

24

列情形的,聯席主承銷商將及時向中國證券業協會報告交由其處理聯席主承銷商將及時向中國證券業協會報告交由其處理:

1、使用他人帳戶報價;

2、同一配售對象使用多個帳戶報價;

3、投資者之間協商報價;

4、與發行人或承銷商串通報價;

5、委託他人報價;

6、利用內幕信息、未公開信息報價;

7、無真實申購意圖進行人情報價;

8、故意壓低或抬高價格;

9、沒有嚴格履行報價評估和決策程序、未能審慎報價;

10、無定價依據、未在充分研究的基礎上理性報價;

11、未合理確定擬申購數量,擬申購金額超過配售對象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

12、接受發行人、聯席主承銷商以及其他利益相關方提供的財務資助、補償、

回扣等;

13、其他不獨立、不客觀、不誠信、不廉潔的情形;

14、提供有效報價但未參與申購或未足額申購;

15、獲配後未按時足額繳付認購資金及經紀佣金;

16、網上網下同時申購;

17、獲配後未恪守限售期等相關承諾的;

18、其他影響發行秩序的情形。

四、定價及有效報價的確定

(一)確定發行價格及有效報價投資者的原則

在詢價結束後,發行人和聯席主承銷商將對網下投資者的報價資格進行核查,

剔除不符合「三、(一)網下投資者的參與條件及報價要求

」要求的投資者報價。

發行人和聯席主承銷商根據初步詢價結果,對所有符合條件的網下投資者所

屬配售對象的報價按照擬申購價格由高到低、同一擬申購價格上按配售對象的擬

申購數量由小到大、同一擬申購價格同一擬申購數量上按申報時間(申報時間以

申購平臺記錄為準)由晚到早、同一擬申購價格同一擬申購數量同一申報時間上

按申購平臺自動生成的配售對象順序從後到前的順序排序,剔除擬申購總量中報

25

價最高的部分,剔除的申購總量不低於網下投資者擬申購總量的

10%。當擬剔除

的最高申報價格部分中的最低價格與確定的發行價格相同時,對該價格上的申報

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於

10%。剔除部分不得參與網下申購。

在剔除最高部分報價後,發行人和聯席主承銷商考慮剩餘報價及擬申購數量、

發行人所處行業、市場情況、同行業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資金需求及承銷風

險等因素,並重點參照公募產品、社保基金、養老金、企業年金基金、保險資金

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資金等配售對象報價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的孰低值,審慎

合理確定發行價格、最終發行數量、有效報價投資者及有效擬申購數量。

在初步詢價期間提交有效報價的網下投資者方可且必須參與網下申購。發行

價格及其確定過程,以及可參與網下申購的配售對象及其有效擬申購數量信息將

在《發行公告》中披露。

同時,發行人和聯席主承銷商將確定本次發行數量、募集資金額,並在《發

行公告》中披露如下信息:

(1)剔除最高報價部分後所有網下投資者及各類網下投資者剩餘報價的中

位數和加權平均數;

(2)剔除最高報價部分後公募產品、社保基金、養老金剩餘報價的中位數

和加權平均數;

(3)剔除最高報價部分後公募產品、社保基金、養老金、企業年金基金、

保險資金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資金剩餘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

(4)網下投資者詳細報價情況,具體包括投資者名稱、配售對象信息、擬

申購價格及對應的擬申購數量、發行價格的主要依據,以及發行價格所對應的網

下投資者超額認購倍數。

若發行價格超出《發行公告》中披露的網下投資者剔除最高報價部分後剩餘

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以及公開募集方式設立的證券投資基金和其他偏股

型資產管理產品、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和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報價中位數和加權平

均數的孰低值,發行人和聯席主承銷商將:(1)若超出比例不高於

10%的,在申

購前至少

5個工作日發布《投資風險特別公告》;(2)若超出比例超過

10%且不

高於

20%的,在申購前至少

10個工作日發布

2次以上《投資風險特別公告》;

(3)若超出比例高於

20%的,在申購前至少

15個工作日發布

3次以上《投資風

險特別公告》。

26

(二)有效報價投資者的確定

在確定發行價格後,提供有效報價的配售對象方可且必須作為有效報價投資

者參與申購。有效報價投資者按照以下方式確定:

(1)初步詢價時,網下投資者管理的配售對象申報價格不低於發行價格,

且未作為最高報價部分被剔除;

(2)當剔除最高部分後報價不低於發行價格的網下投資者小於

10家時,中

止發行。

五、網下網上申購

(一)網下申購

本次網下申購的時間為

2020年

7月

8日(T日)的

9:30-15:00。《發行公告》

中公布的在初步詢價階段提交有效報價的配售對象必須參與網下申購。在參與網

下申購時,網下投資者必須在申購平臺為其管理的有效報價配售對象填寫並提交

申購價格和申購數量,其中申購價格為本次發行確定的發行價格,申購數量為其

在初步詢價階段提交的有效報價對應的有效申購數量。

網下投資者為其管理的參與申購的全部有效報價配售對象錄入申購記錄後,

應當一次性全部提交。網下申購期間,網下投資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購記錄,但以

最後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購記錄為準。

在網下申購期間,網下投資者無需繳付申購資金,獲配後在

2020年

7月

10

日(T+2日)繳納認購款及新股配售經紀佣金。

(二)網上申購

本次網上發行通過上交所交易系統進行,網上申購的時間為

2020年

7月

8

日(T日)的

9:30-11:30、13:00-15:00。網上發行對象為持有上交所股票帳戶卡並

開通科創板投資權限的境內自然人、法人及其它機構(法律、法規禁止購買者除

外)。根據投資者持有的市值確定其網上可申購額度,持有市值

10,000元以上(含

10,000元)的投資者才能參與新股申購,每

5,000元市值可申購一個申購單位,

不足

5,000元的部分不計入申購額度。每一個申購單位為

500股,申購數量應當

500股或其整數倍,但最高不得超過本次網上初始發行股數的千分之一,即最

高不得超過

6,000股。具體網上發行數量將在《發行公告》中披露。

27

投資者持有的市值按其

2020年

7月

6日(T-2日,含當日)前

20個交易日

的日均持有市值計算,可同時用於

2020年

7月

8日(T日)申購多隻新股。投

資者持有的市值應符合《網上發行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

網上投資者應當自主表達申購意向,不得全權委託

證券公司

進行新股申購。

網上投資者在申購日

2020年

7月

8日(T日)申購無需繳納申購款,2020年

7

10日(T+2日)根據中籤結果繳納認購款。

參與本次初步詢價的配售對象不得再參與網上發行,若配售對象同時參與網

下詢價和網上申購的,網上申購部分為無效申購。

六、本次發行回撥機制

確定發行價格後,如果戰略配售投資者在

2020年

7月

3日(T-3日)實際繳

納的認購資金及新股配售經紀佣金對應的股份數量(以下簡稱

「戰略投資者實繳

股份數量

」)低於初始戰略配售數量的,則戰略投資者實繳股份數量為最終戰略

配售數量,最終戰略配售數量與初始戰略配售數量的差額部分將在

2020年

7月

6日(T-2日)回撥至網下發行。如果發生上述回撥,則

2020年

7月

7日(T-1

日)《發行公告》中披露的網下發行數量將較初始網下發行數量相應增加。

戰略投資者實繳股份數量為按照下列公式計算的結果向下取整值:戰略投資

者實繳股份數量=實際繳納的認購資金及新股配售經紀佣金/[發行價格*(1+新股

配售經紀佣金費率)]

本次發行的網上網下申購於

2020年

7月

8日(T日)15:00同時截止。申購

結束後,發行人和聯席主承銷商將根據網上申購情況於

2020年

7月

8日(T日)

決定是否啟動回撥機制,對網下、網上發行的規模進行調節。2020年

7月

8日

(T日)回撥機制的啟動將根據網上投資者初步有效申購倍數確定:

網上投資者初步有效申購倍數=網上有效申購數量/回撥前網上發行數量。

有關本次發行回撥機制的具體安排如下:

(1)最終戰略配售數量與初始戰略配售數量的差額部分,將於

2020年

7月

6日(T-2日)回撥至網下發行;

(2)2020年

7月

8日(T日)網上、網下均獲得足額認購的情況下,若網

上投資者初步有效申購倍數未超過

50倍的,將不啟動回撥機制;若網上投資者

初步有效申購倍數超過

50倍但低於

100倍(含)的,應從網下向網上回撥,回

28

撥比例為扣除最終戰略配售數量後本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的

5%;網上投資者初

步有效申購倍數超過

100倍的,回撥比例為扣除最終戰略配售數量後本次公開發

行股票數量的

10%;回撥後無限售期的網下發行數量原則上不超過本次公開發行

無限售期股票數量的

80%。

(3)若網上申購不足,可以回撥給網下投資者,向網下回撥後,有效報價

投資者仍未能足額申購的情況下,則中止發行;

(4)在網下發行未獲得足額申購的情況下,不足部分不向網上回撥,則中

止發行。

在發生回撥的情形下,發行人和聯席主承銷商將及時啟動回撥機制,並於

2020年

7月

9日(T+1日)在《中科寒武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

並在科創板上市網上發行申購情況及中籤率公告》中披露。

七、網下配售原則及方式

發行人和聯席主承銷商在

2020年

7月

8日(T日)完成回撥後,將根據以

下原則對網下投資者進行配售:

(一)發行人及聯席主承銷商將對提供有效報價的網下投資者是否符合發

行人及聯席主承銷商確定的網下投資者標準進行核查,不符合配售投資者條件

的,將被剔除,不能參與網下配售。

(二)有效報價投資者的分類

聯席主承銷商將提供有效報價並參加網下申購的符合配售投資者條件的網

下投資者分為以下三類:

1、公募產品、社保基金、養老金、企業年金基金和保險資金為

A類投資者,

其配售比例為

RA;

2、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資金為

B類投資者,

B類投資者的配售比例為

RB;

3、所有不屬於

A類、B類的網下投資者為

C類投資者,C類投資者的配售

比例為

RC。

(三)配售規則和配售比例的確定

原則上按照各類配售對象的配售比例關係

RA≥RB≥RC。具體調整原則如下:

29

1、優先安排不低於回撥後網下發行股票數量、優先安排不低於回撥後網下發行股票數量的

50%向

A類投資者進行配售,

不低於回撥後網下發行股票數量的

70%向

A類、B類投資者配售。如果

A類、

B類投資者的有效申購量不足安排數量的,則其有效申購將獲得全額配售,剩餘

部分可向其他符合條件的網下投資者進行配售。在向

A類和

B類投資者配售時,

聯席主承銷商可調整向

B類投資者預設的配售股票數量,以確保

A類投資者的

配售比例不低於

B類投資者,即

RA≥RB。

2、向

A類和

B類投資者進行配售後,聯席主承銷商將向

C類投資者配售,

並確保

A類、B類投資者的配售比例均不低於

C類,即

RA≥RB≥RC。

如初步配售後已滿足以上要求,則不做調整。

(四)配售數量的計算

某一配售對象的獲配股數=該配售對象的有效申購數量×該類配售比例。

聯席主承銷商將根據以上標準得出各類投資者的配售比例和獲配股數。在實

施配售過程中,每個配售對象的獲配數量取整後精確到

1股,產生的零股分配給

A類投資者中申購數量最大的配售對象;若配售對象中沒有

A類投資者,則產

生的零股分配給

B類投資者中申購數量最大的配售對象;若配售對象中沒有

B

類投資者,則產生的零股分配給

C類投資者中申購數量最大的配售對象。當申購

數量相同時,產生的零股分配給申購時間(以申購平臺顯示的申報時間及申報編

號為準)最早的配售對象。

如果網下有效申購總量等於本次網下最終發行數量,發行人和聯席主承銷商

將按照配售對象的實際申購數量直接進行配售。

如果網下有效申購總量小於本次網下發行數量,將中止發行。

(五)網下配售搖號抽籤

網下投資者

2020年

7月

10日(T+2日)繳款後,發行人和聯席主承銷商將

對網下獲配投資者進行配號,通過搖號抽籤確定公募產品、社保基金、養老金、

企業年金基金、保險資金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資金等配售對象中的

10%帳戶

(向上取整計算)。

確定原則如下:

1、公募產品、社保基金、養老金、企業年金基金、保險資金和合格境外機

30

構投資者資金等配售對象中,10%最終獲配帳戶(向上取整計算)應當承諾獲得

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為自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並上市之日

10%最終獲配帳戶(向上取整計算)應當承諾獲得

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為自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並上市之日起

6個月。

2、發行人和聯席主承銷商將通過搖號抽籤方式確定具體帳戶。本次搖號採

用按獲配對象配號的方法,按照網下投資者最終獲配戶數的數量進行配號,每一

獲配對象帳戶獲配一個編號,並於

2020年

7月

13日(T+3日)進行搖號抽籤。

3、搖號未中籤的網下投資者管理的獲配股票將可以在上市首日進行交易、

開展其他業務。

4、發行人與聯席主承銷商將於

2020年

7月

14日(T+4日)刊登的《中科

寒武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發行結果公告》(以

下簡稱「《發行結果公告》」)中披露本次網下配售搖號中籤結果。上述公告一

經刊出,即視同已向搖中的網下配售對象送達相應安排通知。

八、投資者繳款

(一)戰略投資者繳款

2020年

7月

3日(T-3日),戰略投資者將向聯席主承銷商足額繳納認購資

金。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將於

2020年

7月

14日(T+4日)對戰

略投資者繳納的認購資金的到帳情況進行審驗,並出具驗資報告。

(二)網下投資者繳款

網下獲配投資者應根據

2020年

7月

10日(T+2日)披露的《網下初步配售

結果及網上中籤結果公告》,及時足額繳納新股認購資金和相應的新股配售經紀

佣金,資金應於

2020年

7月

10日(T+2日)16:00前到帳。配售對象的新股配

售經紀佣金金額=配售對象最終獲配金額×0.5%(四捨五入精確至分)。網下投資

者如同日獲配多隻新股,請務必按每隻新股分別繳款。同日獲配多隻新股的情況,

如只匯一筆總計金額,合併繳款將會造成入帳失敗,由此產生的後果由投資者自

行承擔。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將於

2020年

7月

14日(T+4日)

對網下投資者繳納的新股配售經紀佣金的到帳情況進行審驗,並出具驗資報告。

提供有效報價但未參與申購或未足額申購、獲得初步配售後未及時足額繳納

認購款及相應的新股配售經紀佣金以及存在其他違反《科創板網下投資者管理細

則》行為的網下投資者,將被視為違規並應承擔違規責任,聯席主承銷商將把違

31

規情況及時報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時報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

(三)網上投資者繳款

網上投資者申購新股中籤後,應根據《網下初步配售結果及網上中籤結果公

告》履行資金交收義務,確保其資金帳戶在

2020年

7月

10日(T+2日)日終有

足額的新股認購資金,不足部分視為放棄認購,由此產生的後果及相關法律責任

由投資者自行承擔。投資者款項劃付需遵守投資者所在

證券公司

的相關規定。

網上投資者連續

12個月內累計出現

3次中籤後未足額繳款的情形時,自結

算參與人最近一次申報其放棄認購的次日起

6個月(按

180個自然日計算,含次

日)內不得參與新股、存託憑證、可轉換

公司債

券、可交換

公司債

券網上申購。

九、投資者放棄認購部分股份處理

網下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結束後,聯席主承銷商將根據實際繳款情況確認

網下和網上實際發行股份數量。

當出現網下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股份數量合計不足扣除最終戰略配售

數量後本次公開發行數量的

70%時,發行人和聯席主承銷商將中止本次新股發

行,並就中止發行的原因和後續安排進行信息披露。

當出現網下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股份數量合計不低於扣除最終戰略配

售數量後本次公開發行數量的

70%時,本次發行因網下和網上投資者未足額繳納

申購款而放棄認購的股票由聯席主承銷商包銷。

網下、網上投資者獲配未繳款金額以及聯席主承銷商的包銷比例等具體情況

請見

2020年

7月

14日(T+4日)刊登的《發行結果公告》。

十、中止發行情況

當出現以下情況時,發行人及聯席主承銷商將協商採取中止發行措施:

1、初步詢價結束後,報價的網下投資者數量不足

10家的;

2、初步詢價結束後,剔除最高報價部分後有效報價投資者數量不足

10家的;

3、初步詢價結束後,擬申購總量不足初步詢價階段網下初始發行數量的,

或剔除最高報價部分後剩餘擬申購總量不足初步詢價階段網下初始發行數量的;

4、發行價格未達發行人預期或發行人和聯席主承銷商就確定發行價格未能

32

達成一致意見;

5、預計發行後總市值不滿足選定市值與財務指標上市標準的;(預計發行後

總市值是指初步詢價結束後,按照確定的發行價格乘以發行後總股本計算的總市

值);

6、保薦機構相關子公司未按照作出的承諾實施跟投的;

7、網下申購總量小於網下初始發行數量的;

8、若網上申購不足,申購不足部分向網下回撥後,網下投資者未能足額認

購的;

9、扣除最終戰略配售數量後,網下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股份數量合計

不足本次公開發行數量的

70%;

10、發行人在發行過程中發生重大會後事項影響本次發行的;

11、根據《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和《實施辦法》第二十六條:中國證監會

和上交所發現證券發行承銷過程存在涉嫌違法違規或者存在異常情形的,可責令

發行人和承銷商暫停或中止發行,對相關事項進行調查處理。

如發生以上情形,發行人和聯席主承銷商將及時公告中止發行原因、恢復發

行安排等事宜。中止發行後,在中國證監會同意註冊決定的有效期內,且滿足會

後事項監管要求的前提下,經向上交所備案後,發行人和聯席主承銷商將擇機重

啟發行。

十一、發行人和聯席主承銷商

(一)發行人:中科寒武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陳天石

聯繫地址:北京市海澱區知春路

7號致真大廈

D座

16層

1601房

聯繫人:葉淏尹

電話:010-83030796-8025

傳真:010-83030796-8024

(二)保薦機構(聯席主承銷商):

中信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張佑君

註冊地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中心三路

8號卓越時代廣場(二期)北座

33

聯繫人:股票資本市場部

聯繫電話:010-6083 7385、6083 4397聯繫電話:010-6083 7385、6083 4397

(三)聯席主承銷商: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如軍

聯繫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建國門外大街

1號國貿大廈

2座

27層及

28層

聯繫人:資本市場部

電話:010-65353014

(四)聯席主承銷商:

國泰君安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賀青

聯繫地址:中國浦東新區自由貿易試驗區商城路

618 號

聯繫人:資本市場部

電話:021-38676888

(五)聯席主承銷商: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黃炎勳

聯繫地址:深圳市福田區金田路

4018號安聯大廈

35層、28層

A02單元

聯繫人:資本市場部

電話:010-83321320、021-35082551、0755-82558302

發行人:中科寒武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薦機構(聯席主承銷商):

中信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聯席主承銷商: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聯席主承銷商:

國泰君安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聯席主承銷商: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

6月

30日

34

(此頁無正文,為《中科寒武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

上市發行安排及初步詢價公告》蓋章頁)

中科寒武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

上市發行安排及初步詢價公告》蓋章頁)

發行人:中科寒武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此頁無正文,為《中科寒武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

上市發行安排及初步詢價公告》蓋章頁)

中科寒武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

上市發行安排及初步詢價公告》蓋章頁)

保薦機構(聯席主承銷商):

中信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此頁無正文,為《中科寒武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

上市發行安排及初步詢價公告》蓋章頁)

中科寒武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

上市發行安排及初步詢價公告》蓋章頁)

聯席主承銷商: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此頁無正文,為《中科寒武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

上市發行安排及初步詢價公告》蓋章頁)

中科寒武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

上市發行安排及初步詢價公告》蓋章頁)

聯席主承銷商:

國泰君安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此頁無正文,為《中科寒武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

上市發行安排及初步詢價公告》蓋章頁)

中科寒武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

上市發行安排及初步詢價公告》蓋章頁)

聯席主承銷商: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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