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貝貝豆育兒課堂(原創文章,歡迎轉載分享)
你有沒有遇到過2~6歲孩子的這種情況?
為了吃一口冰激凌,孩子在大街上差點哭得背過氣去。看到商場的玩具,躺在地上撒潑打滾地要買。死活讓父母將切開的蘋果粘回去。
這種經歷讓不少寶媽刻骨銘心,不知道這時的寶寶究竟是搭錯了哪根弦。哈佛大學的心理學家伯頓懷特在書中將這個時期的孩子稱為「可怕的兩歲」,而上面這些表現就是這個時期的孩子常見的現象。
他敏銳地指出,造成孩子出現「可怕的兩歲」的現象其實和父母的兩種行為脫不了關係,一種是溺愛,另一種就是不立規矩。
伯頓懷特教授表示,父母在孩子2歲的時候就要有立規矩的意識了,如果錯過最佳的時間,將會對孩子產生一生的糟糕後果。
01為什麼說2~6歲是孩子立規矩的最好時間?其實是孩子自己決定的
在為孩子立規矩這件事上,教育專家基本上達成了共識:
2~6歲是給孩子立規矩的最好時間。
這並不是信口開河,其實是和孩子自身的生理髮育有關係。孩子在2歲後會產生獨立的意識,這種獨立的意識會和父母意識發生衝撞,讓孩子做出堅持己見,或者是「頂撞」父母的事。
耶魯大學的研究指出:孩子的2~6歲被稱為孩子性格,行為習慣培養的關鍵時期,又被稱為「海綿期」,孩子80%到90%以上的性格都是在這個階段形成的。
李玫瑾教授也指出:2~6歲是孩子性格形成和塑造的關鍵階段,這個時候父母不管以後再管就很難了。
而在這個階段的父母,管教孩子的最好方式就是給孩子立規矩,讓孩子在性格培養的關鍵時期建立規矩意識,這樣在今後的成長中避免走彎路。
同時立規矩不只是說說而已,同樣有一些細節需要父母注意,否則說破嘴皮子孩子都不聽。
02父母給孩子立規矩時首先需要注意這五點,否則說說破嘴皮子都沒用
1)規矩要早立
生活中常常看到一些七八歲的孩子在公共場所大呼小叫,吃飯的時候挑挑揀揀,絲毫不將周圍的人放在眼裡,別人說了兩句,父母就以「孩子還小為名」將孩子保護起來。在社會上留下了熊孩子的「美名」。
殊不知父母的這種行為不是保護孩子,而是害了孩子。七八歲的孩子還沒有規矩已經很晚了,孩子的性格已經養成,再想教育已經來不及了。
2)給孩子選擇的權利
在給孩子立規矩的時候,學習立規矩的技巧同樣很重要。讓孩子遵守規矩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如果父母給孩子提供一種新的選擇,可能效果會更好。
比如讓孩子在買玩具和零食之間做選擇,就比讓孩子做出放棄玩具的選擇更容易得到實施
3)規則應該靈活
父母給孩子訂立的規則應該根據具體情況具體分析,而不是堅持規則不知道變通。同時父母在訂立規則之前,要聽一聽孩子自己的意見,這樣孩子在遵守起來會更加積極有效果。
4)給孩子偷懶的權利
當遇到孩子在節假日偷懶睡覺或者是玩玩具的時間超了時,給孩子定一個緩衝時間要比直接取消孩子玩耍更加有效。如果父母採取暴力的方法讓孩子遵守規則,反而會激發孩子的逆反情緒,反而不能取得更好地效果。
5)父母的以身作則
父母作為孩子成長路上的第一個老師,父母毫無疑問是孩子的榜樣。在和孩子制定了相關的規則後,父母最好的做法就是從自己開始做起,做到尊重規則的同時,也尊重孩子。
這樣孩子看到了公平對待和尊重,才會安心地服從規則,不會輕易地將這種規則打破。
這些立規矩的要求,其實都是2~6歲孩子養育中的一部分,就像是哈佛教授伯頓懷特指出的那樣,父母愛的形式,父母應對孩子的態度方法都是影響孩子性格培養的關鍵,最重要的就是培養孩子的性格。
想要更好地養出好孩子,父母不妨從這本書中尋找靈感,這本繪本適合面積很大,直到孩子10歲的時候也可以學習。值得每個孩子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