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撞傷行人,受害人家屬索賠210萬!(視頻)

2021-01-14 黑龍江交通廣播

周二《直通998》節目中,王先生打來電話反映,他於2018年9月開車撞傷了一名60多歲的行人,王先生負事故全責。行人家屬將王先生告上法庭,據王先生講賠償金額從170萬升至210萬,傷殘鑑定由五級傷殘升至一級傷殘,護理費由原來的13年升至16年,王先生不知道依據是什麼。

▲《直通998》主持人欣莉


王先生我是肇事者,我是2018年9月份的時候駕車去哈爾濱。


主持人欣莉:你是哪裡人?


王先生:我從巴彥縣,把一個橫過馬路行人,牽著了一條狗,那個老頭是62歲,把他給撞了。當時那個老頭不嚴重,老頭醒了說孩子我不上醫院,我剛從醫院出來,我不想再上醫院,我說不行,必須得咱們打120。120把老人拉走,完了打110,交警隊啥的都來了,處理完這事的時候,我上醫院看望傷者,醫生說得癱瘓,說的挺嚴重的,她家人說胳膊、腿啥都不會動,脖子往下沒有知覺。我一去看了,腿也會動,胳膊也會動,我感覺就像要訛人似的。


主持人欣莉:當時你撞這名63歲的男子的時候,當時他走路還有點蹣跚麼?很困難麼?


王先生:走路也有點那種。

主持人欣莉:你開什麼車?


王先生:二手速騰。在19年的時候,保險公司做了一個鑑定,當時做的是5級傷殘。


主持人欣莉:這起事故當中你是負全責嗎?


王先生:咱們是全責,後來他家又住了半年的醫院,完了之後給咱們這邊起訴了,法院委託鑑定,鑑定為一級傷殘,一個人護理終生。

主持人欣莉:這當中你需要賠付的金額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吧?


王先生:起訴之後他那邊索賠是170多萬,13年的護理費。看病就花了22萬。



主持人欣莉:現在到了什麼程度了?

王先生:之後不知道什麼原因,法院連換三任法官。換到第三個法官的時候,他不有原始疾病麼,之後又做了一個參與度鑑定,參與度為1:3。


主持人欣莉:是哪個交警隊給你處理的,是哪一家法院來受理的案件?


王先生:是動力大隊,法院是香坊區人民法院。

主持人欣莉:你的問題是什麼?


王先生:今年9月8號開庭的時候,他那邊索求又是要了210多萬,又要了16年的護理費。完了之後就200多萬,就是保險公司不包了62萬多麼,他那邊還要100萬。


主持人欣莉:你的問題是什麼?你是對責任認定這塊有異議,說你不應該負事故的全責;還是對傷殘鑑定由五級變成一級了;還是對整個護理費13年變成了16年,或者是我剛才說的這些都是你的問題。


王先生:都是我的問題。


▲《直通998》法律顧問張鑫律師

節目播出後,《直通998》記者薛倫採訪了哈爾濱交警支隊動力大隊事故科劉守壯。


劉守壯:這期節目播出後,我大隊十分重視。這起事故發生經過是這樣的,2018年9月22日7:05,當事人報警在香房區安通街100號左右發生一起傷人交通事故,接警以後,經過現場勘查及詢問肇事司機王某,得知轎車是由安通街由西向東行駛到安通街100號附近的時候,遇行人沿安通街橫過道路。肇事司機王某稱,由於早晨陽光直射,車輛在行駛過程中沒有發現行人,當車撞到人以後才發現發生事故了。經我們研究決定,肇事司機王某承擔這起事故的全部責任,行人不承擔這起事故的責任。 


記者:王先生在節目裡反映了說老人好像是有橫穿馬路的行為?

劉守壯:安通街沒有紅綠燈,也沒有斑馬線,老人在這起事故中是不存在過錯的行為的。王某說到他是出於同情,承認在這個事故中承擔全部責任,其實我們交警隊認定責任並不是他主觀上想承認或者是想承擔,而是交警隊通過他的違法行為集體研究,所以在這起事故中認定是王某承擔這起事故的全部責任。


▲哈爾濱交警支隊動力大隊事故科劉守壯


《直通998》記者又採訪了香坊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一庭庭長郝滿堂。

王先生在周二《直通998》節目所述自己為被告的案件,是一起機動車交通肇事責任糾紛案件。我院於2019年5月5日受理該案,王先生所述案件換了三任法官是不屬實的,這起案件截止目前只變更過一次法官,是因為第一任法官辭職,案件才轉由第二任法官承辦。王先生所述的5級傷殘鑑定,據了解是交通事故發生後,保險公司與傷者進行和解時,保險公司委託鑑定形成的鑑定意見,後雙方未達成和解,傷者也就是本案的原告起訴至法院,並申請司法鑑定。經公開搖號選定鑑定機構進行鑑定,鑑定意見是一級傷殘。該鑑定送達給王先生後,王先生及其律師均未提出異議,此後王先生提出對其此次事故的參與度進行鑑定,法院再次委託做了鑑定,其鑑定意見為王先生的責任在50%~75%之間。在此說明一下,保險公司委託鑑定形成的鑑定意見,如雙方有一方不認可,則不具有法律效力。現該案已於9月8日開庭,目前仍在進一步審理中,法官將綜合查明的事實證據及鑑定意見,依法作出公正裁判。


▲香坊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一庭庭長郝滿堂


郝庭長在節目裡提到的「參與度」,是用來確定交通事故中不良後果與事故關係的指標。是指先前就有某種疾病的人,因交通事故遺留某種後遺障礙,依照事故原因對後遺障礙寄予何種程度的關係來判斷肇事者應負責任的程度和大小。《直通998》記者又採訪了傷者老人的姑爺劉先生。


劉先生:我家老爺子說實話,他沒有自主活動能力,就別說站了,自己翻身他都翻不了,脖子以下沒有好使地方,每天晚上都是一小時一醒,反正是挺遭罪。我今年6月份,咱就說護理這一塊,他說我家護理費要的高,我今年6月份我在單位辭的職,我就為了照顧我丈人,因為護工僱不起了。再一個就是老爺子太能折騰,沒有護工能幹了24小時的,他每天晚上都是基本一小時最多兩個小時能睡,你得給他翻身、活動腿、接小便,就是這麼個帳。


記者:現在醫生的意見是老人家有沒有康復的可能性了?

劉先生:大夫說可能性不大,但是說,像我們這是當兒女的,為了讓父母,咱說畢竟人還在,咱得去為他去努力,是不是? 昨天也見了一面,怎麼說呢,他是也有誠意,但是說我們這個家庭不是說蠻橫不講理,對不對?但是最起碼你得夠支付我老丈人後續咱別說十年八年,你哪怕三年五年的費用你得給我支付吧?他跟法官說說是給20萬,我認為我心裡接受不了這個數字20萬。我家現在其實已經欠了很多外債,那邊差點賣房子了,車已經賣了,就差賣房子了。全家沒有經濟來源。那你說。我怎麼辦?



本期案件中,交警部門的事故認定和香坊區法院的審理過程應該說是符合法律規定的。保險公司雖然做過一次鑑定,但由於是單方委託,並且沒有經過傷者的認同,所以不會被法院予以採信。香坊區法院不但通過搖號確定了原被告雙方都認可的鑑定機構,而且對事故參與度也進行了鑑定。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作為傷者一般可以主張的權利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院夥食補助費、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賠償金等等。這些費用當中,有很大一部分需要通過司法鑑定予以確定和適用。


此外,按照司法解釋的規定,對於護理費的賠償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因此,本案中的原告對護理期限的訴求變化,應該是參照了司法實踐當中對於索賠上限80歲的年齡限制減去原告的實際年齡,最後得出了16年的護理期限。

▲《直通998》法律顧問張鑫律師


聽了《直通998》記者的採訪和調查,王先生和他的愛人感到深深的自責和內疚。

這件事情發生之後,我的心裡也相當難受了,對老人和他家人表示深深歉意,對不起他們,把他們家庭造成這麼大的傷害,我這心裡也是非常的難過。我也是農村的也沒多少錢,還有饑荒。完了之後就想法院酌情裁判,這個事解決完我就出去打工賺,我也要把它這個還上。


感謝《直通998》,感謝欣莉姐為我們溝通這件事情。這個事情我們很自責,心理也很內疚。昨天我們通過《直通998》幫忙溝通,然後申請去看一下老人,但是對方老人沒有同意,後來又跟老人的家人見了一面,我在這裡感謝一下,他們能夠同意見我們。我和我愛人很早就已經離婚了,但是因為他是我孩子的父親,他腦子因為一些事情不太好使,話也不太會說,我就是想陪著他把這件事情走完吧,辦完。因為這個事孩子也跟著我也不像以前了,以前孩子上中學,不管怎麼說還能給補補課,現在就是說孩子上學也不能補課了,一切都得靠自己,靠自己去努力學吧。我愛人她以前就是會電焊,然後在農村開了個小店,然後之前賺了點錢,剛開始我們也是白手起家,然後一點錢沒有,自己就是說借錢蓋了個房子,過了幾年把錢也還上了,攢點錢買個車,二手的,然後就出了這麼個事情。接下來如果可以私下和解的話,我們最好是和解,如果和解不成的話,那就是法律去判,因為我們家是個小女孩,她剛上高一,高中之後上大學了我就可以出去打工了,那樣的話就能多賺一些錢,但是我肯定還是會繼續幫他把這事辦完。


聽完這起事故的調查和當事人雙方說的這番話,我們真的替他們感到難過。我們相信交警部門和法院都會秉公辦案,維護好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難過的是,一起事故毀了兩個家庭,改變了兩個家庭的生活軌跡。63歲那位先生的姑爺因此辭職了,回家照顧傷者,車都賣了;王先生自己離婚了,原本賺了一些錢,也還上了饑荒,這下都搭進去還不夠,連孩子補課的錢都沒有了,夫妻兩個人都要出去找工作、打工、賺錢、賠償。因此還是要說那句話:「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行車不規範,親人兩行淚!」讓我們大家都從事故當中汲取教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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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欣莉

記者:薛倫

線索編輯:家琪

責編:杜琳、藝萌

覆核:冬玥

審核:欣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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