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遼寧朝陽市,一位87歲的老人追著別人上門打人,沒想到卻被對方給反殺了,最近,遼寧朝陽中級法院終審判決,認為殺人者不屬於正當防衛,二審改判被告人3年有期徒刑。
春樹律師告訴大家,正當防衛是指對正在進行不法侵害行為的人,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典型的案例有崑山反殺案和玉環案等。
實施正當防應該符合,有不法侵害發生;必須是在不法侵害正在進行的時候;正當防衛不能超越一定限度;正當防衛必須基於保護合法權益免受不法侵害的目的;正當防衛所針對的,必須是不法侵害者本人.等一系列條件。
具體到本案,被終審判處三年有期徒刑的郭子玉始終認為自己沒有錯,即使從一審的5年刑期改判了3年刑期,他依然不認同結果,還將繼續提起申訴。對於此案,您有什麼看法?歡迎留言。我是春樹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