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凌晨殺夫稱為保護女兒不被繼父強姦,是否正當防衛成焦點

2020-12-27 環球網

本文轉自【澎湃新聞】;

12月22日下午,劉某會故意殺人案在重慶市二中院開庭審理。本文圖片 澎湃新聞記者 謝寅宗 攝

12月22日下午,重慶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一起故意殺人案。

被告人劉某會,今年45歲,重慶梁平區人。公訴機關當庭宣讀的起訴書稱,今年7月8日23時至9日凌晨3時許,劉某會的再婚丈夫蔣某銀欲性侵其女兒龍夢筱,被劉某會制止。劉某會遭蔣某銀毆打。4時許,劉某會持鐵錘多次擊打俯臥在床上的蔣某銀,致其死亡。

澎湃新聞從庭審現場了解到,龍夢筱今年13歲。劉某會當庭稱,案發前,蔣某銀多次對她和其他家人家暴,並多次想強姦龍夢筱,她覺得「防得住今天,防不住明天」,便產生殺人想法。

劉某會是否構成正當防衛或者防衛過當,成為庭審焦點。

為劉某會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師當庭表示,劉某會係為了保護女兒不被強姦,在龍夢筱被強姦的現實可能性客觀存在的前提下,應當認定蔣某銀的不法侵害行為仍在持續,劉某會應屬於正當防衛。

但公訴人認為,蔣某銀被害時已睡著,犯罪已經終止,控方不認可劉某會的行為是正當防衛或防衛過當。劉某會故意殺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但被害人有重大過錯,劉某會自首且獲得諒解,量刑可從輕。

庭審結束後,審判長當庭表示,因為關係到案件的性質問題,法庭將進行仔細調查,案件宣判時間將另行通知。

入贅的再婚丈夫

劉某會的家離鎮上約5公裡,在村子裡,離他們最近的兩戶人家有五十餘米。

其公公龍夏孜告訴澎湃新聞,劉某會1996年左右和其子龍能結婚,婚後兩人育有一子一女。一家老小住在一起,日子雖不富裕,但家庭和睦。劉某會老實本分,和兒子都很孝順。

2012年12月14日,劉某會(左)和蔣某銀的結婚登記照。

變故,在2012年出現。龍夏孜說,那年9月19日,在上海務工的龍能騎電動車去工地的路上出車禍身亡,因沒有找到肇事者,龍能未獲賠償,家人花幾萬塊錢才將遺體帶回老家安葬。

龍夏孜說,他雙眼失明是個殘疾人,妻子也患慢性病無法幹活。唯一的兒子龍能去世時,孫子16歲,孫女只有5歲,家裡的土地劉某會忙不過來,缺少一個勞動力。在么嫂穆蓮的介紹下,相鄰鄉鎮的蔣某銀上門入贅。

穆蓮告訴澎湃新聞,當她聽說龍夏孜家缺勞力後,她經人介紹得知蔣某銀有勞力,遂介紹給了劉某會。最開始劉某會沒瞧得上蔣某銀,經過一段時間認識後此事才辦成。她當時也不了解蔣某銀的人品情況。

結婚證顯示,蔣某銀與劉某會於2012年12月登記結婚,蔣某銀生於1970年1月,和劉某會同為文盲和農民。

蔣某銀堂哥蔣文盛回憶說,蔣某銀家中兄弟姐妹8人,其排行老四,身高1.6米左右,脾氣暴躁,幾句話不投機就會捲起袖子打人。在和劉某會結婚前,蔣某銀也談過一個對象,共同生活多年。因女方一直沒懷上孩子,蔣某銀讓女方母親將該女子帶回了家。

被告人及其家人稱常遭家暴

劉某會當庭稱,婚後不久,蔣某銀就開始無緣無故地對她和孩子以及公公婆婆實施家暴。

「最開始我以為他打我是因我和他沒孩子,但我懷孕期間,他還是打我。」劉某會回憶時,當庭泣不成聲。

說起蔣某銀,79歲高齡的龍夏孜也淚流滿面:「他根本就沒把我當人,也沒把我的孫子當人。打我們就好像大人打娃兒一樣,想打就打。」

龍夏孜稱,2015年4月6日晚,因其妻子劉臻臻摔傷了腿,不便上三樓房屋居住,老兩口便在一樓堂屋搭了個涼床睡覺。蔣某銀認為兩人睡在堂屋不吉利,便發生爭吵。爭吵過程中,蔣某銀騎在劉臻臻身上並稱要睡了她,還用手用力撕扯劉臻臻的嘴。

龍夏孜說,他急忙起身瞎摸著將蔣某銀拉開。「我以為將兩人分開就沒事了。」他沒想到在將兩人分開後,蔣某銀竟操起鋤頭打來,將他右手橈骨打骨折,經鑑定構成輕傷二級。劉臻臻的嘴被撕扯成穿透傷,很長時間沒辦法吃東西。

龍夏孜2015年的右手被蔣某銀打骨折,至今鋼板不能取出。

龍夏孜提供的判決書顯示,2016年,蔣某銀因傷害龍夏孜,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判決書顯示,因毆打龍夏孜構成輕傷二級,蔣某銀獲刑一年。

然而,刑滿釋放歸來後的蔣某銀並未收斂,而是將龍夏孜和劉臻臻趕出家門。至今,這兩名70餘歲高齡的老人租住在柏家鎮一棟老舊的房屋內,租金靠女兒們救濟。

蔣某銀刑釋後,將龍夏孜老兩口趕出家門,兩位老人在柏家鎮一老舊房屋租住。

劉某會與前夫的兒子龍航航今年已24歲,他稱,在蔣某銀入贅後,他偶爾也和蔣某銀髮生爭吵,除了被打外,還被蔣某銀持柴刀追砍,蔣某銀還曾將其頭摁在水缸裡淹,差點將他淹死。龍航航說,高二那年,蔣某銀不再為他提供學費,他輟學回家,因怕被家暴,他從此外出務工,一年到頭很少回家。

劉某會的女兒龍夢筱說,蔣某銀剛來的時候,還沒怎麼打她,隨著她慢慢長大,挨打也越來越多,甚至後來蔣某銀只需指一下板凳,她就懂得那是讓她跪在凳子上。

劉某會在法庭上稱,她也不是沒想過離婚和報警,但她不敢。蔣某銀曾對她說過,只要離婚,他就會殺了所有孩子、龍能的父母以及她的父母。「想到這些,我敢都不敢去做。」

劉某會的父親劉吳言告訴澎湃新聞,蔣某銀很兇,有一次在堂兄的周年祭上,他因說了一句不中聽的話,蔣某銀就捲起袖子想打他,幸虧當天在場的幾個侄子站起來,蔣某銀才沒敢動手。

劉吳言表示,他也知道劉某會和蔣某銀關係不好,兩個人經常吵架,再婚的事劉某會沒和父母商量,她可能也不好意思給娘家人說被打的事。但有幾次蔣某銀把劉某會打得臥床不起,蔣某銀喊他去看的時候,他也只是勸他們別老吵架、打架。

劉某會家就在村道邊,村幹部謝吉兵稱多次騎車經過時遇到蔣某銀家暴劉某會,他也曾多次制止。「主要是劉某會太老實本分,娘家人、婆家人都沒人製得住蔣某銀,才導致蔣越來越囂張。」

蔣某銀也曾與其他村民發生衝突。今年1月13日,蔣某銀到女村民尹某家協商農村便道事宜時,因話不投機發生爭吵,他一把將64歲的尹某推倒在地,造成尹某受傷。梁平區公安局柏家派出所曾對此立案。

除了對家人施暴外,蔣某銀還因毆打村民被警方立案。他死後,警方出具《終止案件調查決定書》。

幼女面臨繼父強姦威脅,其母凌晨殺夫

龍夢筱說,繼父第一次想強姦她發生在2019年8月六年級暑假的一個晚上。那晚,因為家中收穀子,劉某會需照看收回來的稻穀在屋外睡。僅穿內褲的蔣某銀把屋門關上後,就喊她到二樓樓梯口的位置。在樓梯口處,蔣某銀強行脫她褲子和衣服。

龍夢筱說,她拼命反抗,褲子被蔣某銀扯爛了,但終究沒讓蔣得逞。最終,蔣某銀用手侵犯她,導致她出血。

龍夢筱說,她告訴了媽媽,但家裡除了他們母女外,還有母親和繼父2014年生的女兒,她們都很怕蔣某銀,也沒敢報警。她說:「如果當時報警了,也許不會有後面的事兒。」

龍夏孜、劉吳言等龍夢筱的親友對澎湃新聞說,去年暑假蔣某銀要強姦龍夢筱的事兒,劉某會之前從來都沒提起過。但龍夏孜表示,命案發生後,經醫院檢查,蔣某銀那次侵犯給孫女造成了無法挽回的後果。

龍夢筱說,除了媽媽知曉外,她也從來沒對別人提起,怕別人瞧不起,也怕被人笑話。

劉某會稱,為了防止蔣某銀強姦女兒,她一直提防著,蔣某銀還對她說要龍夢筱做其小老婆。

蔣某銀再次要強姦龍夢筱發生在今年7月8日,即案發前。據劉某會的說法,那日晚上9點左右,前往鎮上趕集的蔣某銀因為打牌,回家吃飯較晚。當晚11點左右,龍夢筱從二樓的臥室到一樓洗腳。龍夢筱說,洗完腳後,蔣某銀對她說,他老家的宅基地補償款交給她保管,並讓她帶好妹妹。

劉某會稱,蔣某銀把錢給女兒,是要女兒做他小老婆。龍夢筱拒絕,後來蔣又反覆說補償款的事,還說龍夢筱不聽話,並讓她跪了一個多小時小木凳。

劉某會稱,看到女兒跪得太久,她讓龍夢筱起來,但蔣某銀卻突然撲向龍夢筱,稱要和她發生關係。她急忙將僅穿著內褲和上衣的丈夫死死抱住。丈夫扇她耳光,打她,她始終不敢鬆手。其間,蔣某銀還脫下內褲,露出生殖器。

龍夢筱說,她當時也不敢走開,蔣某銀後來稱「一定要將她睡到」,並稱「(次日)早晨要在門前公路上強姦龍夢筱給路人看」。「我是你的女兒,你不能這樣對我。」龍夢筱說,她當時哀求,但蔣某銀並未理會她。直到7月9日凌晨3時許,看到被母親死死抱住的蔣某銀俯臥在沙發床上沒什麼動靜,她才上樓睡覺。

劉某會當庭稱,女兒上樓後,蔣某銀又重複說天亮後要在公路邊強姦女兒給路人看,並且還扇她耳光、拳打頭部、腳踢後背。因為不敢還手,她只能把蔣某銀抱住。她擔心蔣某銀假裝睡著,在沙發床外側挨著他,防止他上樓。

劉某會當庭供述稱,她躺著時想起丈夫說過的話,以及過去8年遭受的家暴屈辱,越想越氣,也擔心天亮後丈夫說到做到,她覺得「防得住今天,防不住明天」,就決心打死丈夫然後自殺。

劉某會稱,她在床邊坐了一會,到堂屋拿起家中打石頭用的鐵錘回到臥室。回房不久,她揮起鐵錘,朝床上的丈夫亂錘。其間,她只聽到丈夫喊了一聲「哎喲」。她停下喊了幾聲丈夫名字,沒什麼動靜,打算揮錘自殺時,想起兩個女兒太小又下不了手。

蔣某銀、劉某會和兩個女兒的家,獨門獨戶坐落在雙新河旁。

錘殺丈夫不久,小女兒醒來。劉某會對小女兒說:「媽媽把爸爸打死了,你去找么奶奶穆蓮過來。」

穆蓮說,她趕到劉某會家後,發現蔣某銀已經死了。她經詢問得知,命案是因蔣某銀要強姦龍夢筱引發。而後,她通知了村幹部和劉某會的父親劉吳言。

村幹部隨後報警,劉某會在現場等警方到來。經警方鑑定,蔣某銀系脾破裂大失血合併重度顱腦損傷死亡。

千餘村民籤名請求從輕從寬處理

警方在將劉某會抓獲後,7月10日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將其刑事拘留,7月23日經梁平區檢察院批准,劉某會被逮捕。

劉某會錘殺蔣某銀後,家人收到逮捕通知書。

在劉某會被逮捕前,劉某會所在村組全體村民給梁平區公安局、檢察院和法院寫了一封聯名請願書。

村民們認為,劉某會是一個忠厚老實的農村婦女,為人忠厚、勤儉持家、以禮待人,是一個遵紀守法的人。蔣某銀性格粗暴,作惡多端,對劉某會長期實施家暴,多次對繼女圖謀不軌。劉某會致蔣某銀死亡,是她一時糊塗、事出有因,請求給予劉某會從輕從寬處理。

澎湃新聞注意到,該請願書有1000餘人籤名,還有其他村組村民也來籤名。

村民請願的同時,蔣某銀的五個兄弟姐妹了解到案發當晚情況後,也在7月24日為劉某會出具了諒解書。

劉某會錘殺蔣某銀後,蔣某銀的兄弟姐妹出具的諒解書稱蔣某銀也有過錯。

他們在諒解書中分別寫道,「劉某會致蔣某銀死亡一案,由於蔣某銀也有過錯,本人特諒解劉某會的行為,建議給予劉某會從輕處罰為盼」。

梁平區公安局在偵查終結後,於今年10月30日以劉某會涉嫌故意殺人罪向梁平區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11月3日,梁平區檢察院將案件轉至位於萬州區的重慶市檢察院第二分院審查起訴。

由於劉某會沒有辯護律師,萬州區法律援助中心指派該區一名全國優秀律師事務所為劉某會提供法律援助。

故意殺人還是正當防衛?

劉某會的辯護律師當庭認為,劉某會應當屬於正當防衛。

辯護律師在庭上表示,該案表面上看剝奪了死者蔣某銀的生命權,但《刑法》第二十條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同時,「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辯護律師認為,劉某會的行為,是針對正在實施強姦犯罪的暴力行為而採取的防衛措施,雖然造成不法侵害人蔣某銀的死亡,但屬於正當防衛。

對此,公訴人認為,蔣某銀已經睡著,犯罪已經終止。劉某會故意殺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但被害人有重大過錯,劉某會也有自首、獲得死者親屬諒解等情節,量刑可從輕。

劉某會當庭表示,蔣某銀當時是俯臥在床上,但睡沒睡著她並不清楚。龍夢筱告訴澎湃新聞,她在配合警方調查時也表示,蔣某銀是躺在床上的,但不清楚是否睡著了。

案發當晚,被劉某會錘殺的蔣某銀俯臥在床前木凳位置的沙發床上。

辯護律師在法庭上稱,案發當晚從23點到第二天凌晨3點,蔣某銀持續通過各種手段和方法試圖實施強姦,蔣某銀具有繼續作案的可能。劉某會面對女兒天亮後可能繼續遭不法侵害,處於巨大恐懼之中,也具有現實的緊迫危險性。在龍夢筱被強姦的現實可能性客觀存在的前提下,應當認定蔣某銀的不法侵害行為仍在持續,不當認定為犯罪行為終止。

庭審結束後,辯護律師婉拒了澎湃新聞的採訪,他表示其觀點已在法庭闡述,也相信法院會對劉某會作出公正的判決。

對於此案,重慶大學法院教授陳忠林認為,如果劉某會供述的案情屬實,該案應屬於「不法侵害已經形成現實、緊迫危險的,應當認定為不法侵害已經開始」的情況,符合兩高一部發布的指導意見關於正當防衛成立的條件。

刑辯律師斯偉江和朱明勇均認為,這是典型的正當防衛,不屬於假想防衛,因為現實的強姦行為已經發生,雖然有暫時的停止,但危險依然存在。兩高一部《關於依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的指導意見》規定,對於不法侵害雖然暫時中斷或被暫時制止,但不法侵害人仍有繼續實施侵害的現實可能性的,應當認定為不法侵害仍在進行。

刑辯律師王少光表示,該案爭議的地方在於「防衛是否適時」。該起強姦犯罪看似已經結束,其實繼女被強姦的危險依然存在。案件中死者的強姦犯罪行為一直折騰到凌晨3點左右,因妻子多番制止未得逞,但死者又揚言天亮了要把繼女拖到屋外公路上強姦。

王少光認為,按《關於依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的指導意見》規定,對於不法侵害是否已經開始或結束,應當立足防衛人在防衛時所處情境,按照社會公眾的一般認知,依法作出合乎情理的判斷,不能苛求防衛人。對於防衛人因為恐慌、緊張等心理,對不法侵害是否已經開始或結束產生錯誤認識的,應當根據主客觀相統一原則,依法作出妥當處理。

(為保護當事人隱私,龍夢筱、龍夏孜、龍航航、劉臻臻、劉吳言、穆蓮、蔣文盛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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