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判?】
新婚四個月妻子成了「植物人」,小夥兩次起訴離婚,該怎麼判法院也糾結
瀟湘晨報微信公號消息,你是否願意這個女人成為你的妻子與她締結婚約?
無論疾病還是健康,
或任何其他理由,都愛她,照顧她,尊重她,接納她,永遠對她忠貞不渝直至生命盡頭?
我願意。
以上,是一段西式婚禮的誓詞。隨著影視劇鏡頭被我們熟識,成為許多人心中婚姻神聖的一個代表。
只是,說話何其容易,生活又哪有那麼多黑白分明的對錯。比如,下面這題:
相戀四年,結婚僅四個月,命運對一對 "90後 " 新婚小夫妻,小浩和小清開了個巨大的玩笑。
妻子小清突變成為 " 植物人 ",自2014年1月起,時年24歲的小浩帶著妻子輾轉求醫,卻不見絲毫起色。
2017年,小浩以夫妻感情破裂為由,向已成植物人的妻子提出離婚,被湖南長沙嶽麓區法院駁回。
近日,在嶽麓區法院的組織調解下,小浩與妻子經調解離婚。小浩承諾每月給小清5000元護理費,儘管他每月工資只有2000多元。
小夥算不算背棄婚姻?
一方是植物人,判決怎麼下?
法院兩次處理結果為什麼不一樣?
這道題有點難。
"90後 " 的小浩是家中獨子,2013年9月,小浩與相愛多年的女友小清登記結婚,還沒來得及幻想甜蜜生活,一場變故忽至。
2014年1月3日晚,小清因無明顯誘因突發心臟驟停,意識喪失,被多家醫院診斷為 " 缺氧缺血性腦病 "" 續發性癲癇 "" 意識障礙 " 等。當年,小浩24歲,小清23歲。兩人沒有生育小孩。
此後兩年間,小浩帶著小清輾轉於多家醫院積極治療,然而,小清一直未能恢復意識。
為了照顧昏迷不醒的小清,2014年、2015年,小浩與自己的母親全天輪流看護,這使得原本並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一家三口靠著打工收入和房租勉強維持開支。
經與小清家人協商,從2016年開始,小清被轉至長沙某醫院進行護理,每月4500元的護理費由小浩負擔,平時的照料主要由小清的母親負責。
2017年4月,小浩向嶽麓區法院起訴離婚。法院判決,不予準許離婚。2018年2月,小浩再次起訴,請求離婚。
日前,經法院調解,小浩與小清協議解除婚姻關係。小浩承諾,小清在經小浩與小清母親共同確認的醫療機構護理期間,每月支付5000元用於小清今後的護理,直至小清自然停止呼吸。
法官說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 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 是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準予離婚的法定條件。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 " 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癒的 ",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準予離婚。另,《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二條規定,"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一次起訴離婚
法院緣何不判離?
法院: 本案中,小浩與小清系自由戀愛並相處四年後才結婚,雙方對對方有較為深入的了解。從戀愛到結婚,雙方的感情也一直很好。
小浩與小清結婚後不久,小清即遭遇不幸,這對於雙方而言,均是生命中難以承受的打擊。綜合考量小浩與小清的婚姻基礎、婚後感情、小清病後尚需關愛和親人的照顧等因素,法院認為,小浩作為其丈夫,履行扶養及照顧義務義不容辭,故在小浩第一次起訴離婚時未予準許。
第二次起訴離婚
調解離婚基於何種考慮?
法院:在小浩第二次起訴離婚時,小清仍處於 " 植物人 " 狀態,多家醫院均診斷稱無治好可能,夫妻之實顯然已不存在。
且自小清發病至今,小浩及家人一直承擔著小清巨額的醫療費用,並承諾將繼續承擔下去。
小浩作為一名 "90" 後、獨生子,亦承載著家庭的希望和未來。對於小清與小浩來說,前者最需要的是解決今後的生存問題,後者則是需要一個可以期待的未來。
此時,法院若再堅持讓小浩維繫一樁名存實亡的婚姻有違人性倫理。
網友評論:
@累一直狗:大難臨頭各自飛。
@平成022:小浩每月工資2000多元每月需支付給小清5000元。
@林肯高圖:這是個悲劇,不要嘲笑任何一方。
@親愛的藍胖子zz:也算仁至義盡了。
@徐正躍常綠永不雕謝:第一次法院判不離是正確的,第二次判離婚更加正確,是考慮了男女雙方的實際狀況作出的溫暖的人性判決。法律必須體現人道,法律也是有溫度的。這個男孩也是付出了多大精力和關愛及金錢,整整四年真的已經是心力交瘁處於崩潰邊緣了,是一個有擔當的漢子。
【要警惕!】
混吃感冒藥引發搶救!27歲研究生入院到去世僅7天
現代快報微信公號消息,近日,這篇醫生手記在朋友圈熱傳。一場感冒怎麼會如此厲害?這 7 天到底發生了什麼?4 月 17 日,現代快報記者聯繫上手記作者,南京泰康仙林鼓樓醫院呼吸二科副主任醫師李培。她推測,很可能因為幾顆小小的感冒藥引起……
醫生手記
當我坐在辦公桌前寫下此文時,故事主人公剛剛因多臟器衰竭離開人世。從入院到去世僅7天,兩家三甲醫院,數十名醫護人員,動用了最先進的搶救措施和設備,仍沒能挽救他的生命。逝者已矣,但他留給我們的教訓卻是值得記述,並應該讓更多的人知道。
小張(化名)27 歲,是一位學經濟管理的研究生。因為 " 高熱 7 天,伴腹瀉 5 天 " 來呼吸科門診 ……
小張給我第一印象是 " 高大、極度肥胖、全身皮膚黃染、急性熱病容、呼吸急促 "……
感冒能有這麼嚴重嗎?進一步檢查結果證實我的判斷沒錯。血液檢查提示小張全身肌肉正在溶解,腎功能衰竭,肝功能衰竭,嚴重凝血功能障礙 ……
事件還原
獻血、捐款,甚至找到供肝
小夥子還是沒能救回來
病人去世當天,李培醫生寫下手記。李培醫生告訴現代快報記者:「太痛心了!這孩子太年輕,而且時間很短,事發突然,這種結果本來有可能避免的。」
據悉,生病後,小張去藥店買了很多種感冒藥。吃了不管用,還是發熱,後來又出現腹瀉。堅持了幾天實在熬不住,才來醫院看病。原以為只是掛個水,沒想到進了重症監護病房搶救。
" 小張一開始不相信,認為我是不是誇大病情了,認為感冒不會有那麼嚴重。" 李培醫生表示:實際上,檢測結果比她預料的還要嚴重。高燒 41 攝氏度、呼吸困難、血壓下降、腎功能衰竭、肝功能衰竭、嚴重凝血功能障礙 …… 這些症狀已不僅僅是普通感冒,人體總共八個臟器系統,而小張當時已有五個系統功能衰竭。
檢查過程中,小張出現了休克症狀,被送進重症監護病房搶救。
在泰康仙林鼓樓醫院搶救 48 小時後,由於病情嚴重,小張被轉診到國內頂級的重症監護團隊繼續救治。通過血液病原檢測確診小張為單純皰疹病毒感染。
什麼是單純皰疹病毒感染?李培醫生告訴現代快報記者,單純皰疹病毒是平常導致我們感冒的眾多常見病毒之一。" 這個孩子一開始的症狀也就是感冒。"
除了病毒感染,由於小張肝臟已失去功能,合併感染性休克,需要補充大量血製品,小張所在學校為他發起了獻血和捐款活動。由於肝臟衰竭需要換肝,李培醫生表示,接手救治小張的醫護人員也在 4 天內為他找到了供肝。
可最終所有人努力還是沒有挽救小張的生命。" 因為肝功能嚴重衰竭,導致嚴重的低血糖,陷入昏迷,還來不及換肝,人就走了。" 從入院到最後離世僅僅 7 天時間。
診治醫生:
可能混吃感冒藥引發肝衰竭
感冒真的這麼可怕嗎?李培醫生表示,這也是她寫這篇手記的原因。小張很可能是混吃感冒藥導致肝腎衰竭,希望大家不要亂吃感冒藥。
" 小張學業非常優秀,除了肥胖、脂肪肝、肝功能有點異常外,基本不生病。雖然抽菸,但是不喝酒。據說生病前因為趕課題非常辛苦,經常熬夜。" 李培醫生告訴記者,小張原先就處於亞健康狀態。在檢查中,小張曾告訴醫生自己體重 250 斤,有脂肪肝。每次體檢都說肝功能不好,但是他沒當回事。"
「後來,室友回到宿舍,把小張桌上的感冒藥拍給我看,有一大堆,各種各樣名目的。然後他就吃吃這個,吃吃那個,屬於混著吃的。"
圖文無關
李培醫生說,小張曾告訴她:"因為一種感冒藥退熱效果不明顯,就多買了幾種,且因為自己體重大,就加倍劑量吃了不少。" 而這很可能是導致肝臟衰竭的原因,可能是 " 對乙醯氨基酚過量 " 導致中毒性肌溶解和肝腎衰竭。
中成感冒藥多含對乙醯氨基酚,
過量易中毒
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乙醯氨基酚」是治療感冒藥物中最常用成分,約 80%抗感冒藥都含該成分。" 成人一次性服用對乙醯氨基酚 10 到 15g(150 — 250mg/kg)後就會引起肝毒性;20 到 25g 或更高的劑量可能致死。"李培醫生表示,如果是基礎肝功能就較差的病人,對乙醯氨基酚的耐受劑量更低,而小張吃的多種感冒藥中,多含有對乙醯氨基酚。" 他買的都是中成感冒藥,認為中成藥安全。但是混著吃,很可能導致乙醯氨基酚過量。"
" 我的確沒有充足證據證明一定是感冒藥導致肝功能惡化,但是他吃的多種感冒藥一定是壓垮他肝功能的最後一根稻草。" 李培醫生解釋,小張原本就肝功能異常,平時身體沒有遭受打擊,肝功能還能維持。但一旦遭受打擊,可能就不行了。" 感冒病毒感染本身就會傷肝,藥物再傷肝,層層累積,就垮掉了。"
圖文無關
混吃感冒藥,
一旦過量還可能誘發白血病
混吃感冒藥危害真的這麼大嗎?江蘇省人民醫院主任藥師蔣宇利告訴現代快報記者,極個別情況下的確會出現死亡。" 我做醫生這麼多年,碰到過類似情況。" 他表示,上世紀 80 年代就有,很多病人對醫生不放心,到多個醫院看病。每個醫生開的藥混在一起吃,造成對乙醯氨基酚過量。
蔣宇利解釋:任何藥物都要肝臟代謝,如果只有一種藥,肝臟還能對付,如果再吃別的藥,就可能損傷。"現在的中成藥一般都有對乙醯氨基酚,很多病人覺得藥名不一樣,可以一起吃。但光這一個成分,市場上的藥就有 20 多個別名。" 而混吃感冒藥不僅會導致肝腎受損,造血系統也會出問題。" 嚴重還可能誘發白血病。" 蔣宇利表示,雖然每一種都是極小概率事件,但都曾出現過。
感冒吃藥風險都這麼大,我們該如何保護自己?李培醫生表示,首先要做好健康管理。" 比如:超重要減肥。肝功能異常,要做到菸酒不沾等。" 如果感冒,吃藥一定要按照說明書來。最重要的是,不要亂吃、混吃感冒藥。一般來說,成人攝入對乙醯氨基酚一次不應超過 500 毫克,兩次用藥間隔時間不宜低於 6 小時,每日攝入最大量不應超過 2000 毫克,療程不應超過 3 天。幾種藥物同時服用時,對乙醯氨基酚總和應當小於 500 毫克。此外,有肝硬化、脂肪肝、肝炎、膽管結石和膽囊結石以及營養不良患者應慎用對乙醯氨基酚類藥物。
如果感冒吃藥兩三天還不好,就要到醫院就醫。"看病一定要相信醫生,坦白告訴醫生自己之前吃了什麼藥、買了什麼藥,這樣就可以避免醫生重複開藥出現問題。" 蔣宇利說。
【煲雞湯】
婚姻裡,相處不累有多重要
最近又重溫了一遍《二十八歲未成年》,看完之後,引起了我對一段好的關係的思考。
倪妮飾演的涼夏是一個二十八歲的輕熟女,為了男友,她放棄了畫畫;為了男友,她放棄了出國留學;為了男友,她甚至不去工作,一心一意做他身後的女人。
為了這段所謂的關係,她失去了自己,可是霍建華飾演的她男朋友茅亮卻在日復一日的枯燥中,對她失去了興趣。
然而回到十七歲的涼夏真的很不一樣,熱愛畫畫,瀟灑肆意,任性的做自己就好。
和二十八歲循規蹈矩的涼夏形成了鮮明的反差,十七歲的她愛憎分明,鬼馬精靈,喜歡做一切瘋狂的事情,就像是一團烈火在燃燒。
電影當然是美好的,小涼夏的出現幫助大涼夏一點點回憶起從前的自己,讓她想起曾經的夢想,找到了曾經丟失的美好,做回了最初的自己。
影片的結束,涼夏重新獲得事業的成功,舉行了畫展,完成了她十七歲的夢想,成為一名畫家,當然她也得到了她想要的關係,她男朋友又再次愛上了這個有著自我的涼夏。
這部電影讓我意識到如果一段關係中,只是一味的迎合對方,滿足對方的需求而丟失了自我,那麼這段關係也很難長久。
好的關係,是我們相愛,但也能在各自的世界裡做好自己。
好的關係,應該是兩個靈魂的共同認知,而並非是一顆心,去迎合另一顆心,從而來博得認同。
如果我們將真實的自己,不完美的自己給對方看時,對方可能會感覺不可接受或倍感壓力。
這其實是對方不曾接納我們,不能欣賞我們,以至於他們不能忍受我們的缺點,歸根結底他愛的還是偽裝後的那個不真實的你。
然而一段好的關係裡,雙方都要很坦誠,否則,假裝是遲早要被拆穿的。
也就是說好的關係,是相處不累的。
那個可以讓你卸下偽裝,忘掉心機的人,才值得你相處一生。
主持人孟非說了一句話,深以為然。他說:
如果在一段關係開始之前,我們就將自己最真實的一面展現出來,將你的缺點也展示出來,如果他真的愛你,缺點也不是問題,反而這樣以後出現的優點就是驚喜。
然而如果一開始我們就偽裝,將自己最完美的一面展現出來,將自己的缺點掩蓋起來,那麼即使在一起,以後會是沒出現一個缺點就會減分,到最後關係也會漸行漸遠。
武志紅說過一句話:「每個生命能更好地成為自己,而不是成為更好的自己,因為真實的自己,就是最好的自己。」
其實在一段好的關係裡,是我們都能成為自己,都能做真實的自己。
好的關係,是能使我們都能成為最好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