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子吃下過期方便麵索賠3000元,結果因敲詐勒索被抓

2020-12-23 河北青年報

依法維權、合理維權,是我們每個消費者的合法權利,但這種權利不能超越法律法規的規定。有時候,合法維權和敲詐勒索之間的距離並不遠。

前不久,上海有兩名男子在超市內買到一份過期方便麵,他們在網上搜索了各種維權方式、且從平時的社會和工作經驗中得到「靈感」、決定向店員提出3000元賠償,而店員怕丟了飯碗不得不就範。

那麼,這樣的行為是合理維權?還是敲詐勒索?兩人最終什麼處理結果呢?

25歲的江蘇男子陳某某和33歲安徽男子張某某也是從事食品生產行業的,在一家知名食品公司內工作,具有相關工作經驗。

2019年11月2日,兩人來上海開會辦公,晚上下榻青趙公路上一酒店休息,深更半夜,陳某某肚中飢餓,想吃夜宵,於是通過美團外賣購買了位於青浦一家羅森便利店內的2桶方便麵和一些零食。

不料,兩人在食用過程中發現:其中1桶方便麵已經過期1個月了,兩人於是開始謀劃著要討個說法.....

兩人一晚上在網上搜索各種過期食品投訴舉報索賠的案例,兩人最終決定:先打電話質問、第二天去羅森便利店討要賠償。

被告人陳某某:「我們叫了2桶、他吃1桶、我吃1桶,就打開吃。我同事吃了1桶,覺得味道不對,他一看標籤上過期了,於是他就不吃了。他說實在不好意思,現在在盤店,問我們幾點過去,讓我們把面帶著,我就跟他在酒店裡商量讓對方怎麼賠。」

第二天中午,兩人趕赴羅森店,店方負責人以求息事寧人,好話說盡、表示可以賠償1000元,而這個面單價也就是7、8元錢。

而兩人提出要求賠償5000元,並當場威脅:如果不給錢的話,就舉報到市場管理部門、讓市場管理部門罰他們店25000元;同時還會向羅森總公司舉報。

接到電話後的值班長惶恐不已,因為他懼怕對方舉報後被公司開除,無奈只得選擇妥協,賠償金額從5000元談到了4000元、最終決定通過微信轉帳給對方3000元私了。

被告人陳某某說:「他一開始說你們打算怎麼賠,我說你們怎麼賠。他就先說賠償我們1000元錢,說這個面的問題實在不好意思,這個面當時賣的多少錢?叫的外賣包括面、零食一共花了100多元,這個面大概7、8元錢。我們一開始向對方索賠要了5000元錢。誰提出來的?聊的話、是我跟值班店長聊的,聊到後來是3000元,問3000元行不行。給了我們錢後、面就給他們了,我們就走了。」

雖然面對訊問時,陳某某說的簡單潦草,其實,兩人可算是動足了腦筋:先上網搜索相關案例、然後先打電話給店方、第二天再去店裡索賠、然後與店方軟磨硬泡。

兩人認為:此前也有過聽聞售賣過期食品而獲賠5000元的事情,因此陳某和張某認為:他們的訴求並非敲詐勒索。

最終,張某做出一副打圓場的樣子,指著店內到崗的三名員工稱:「今天你們3個人值班、那就每人1000元共賠償3000元,算是買個教訓。」

被告張某某:「因為我們認為羅森也是個大公司啊,不可能賣過期的東西。我們也做這一行,也聽說過九亭一家店裡也遇到過賣過期食品、賠5000元,感覺像中獎了一樣!感覺很興奮能獲得賠償了嗎?之前沒遇到過。聽說過,這次自己是遇上了,至少可以賠幾千元了。本來要5000元,我問他們:你們幾個人上班?他說三個人,那我說3000元吧,一人1000元,就當買個教訓。」

店長回家後,其親屬認為:對方要求的賠償金額超出了合理範疇屬於敲詐勒索,於是讓兩人回到店裡再來商量,而李某某和張某某認為店方出爾反爾於是在現場撥打報警電話,司法機關調查後認為:兩人的行為明顯超出合理範疇、以維權為名實則為敲詐勒索。

青浦區人民檢察院餘檢察官介紹:「對於商家而言,要加強自我監督管理機制,加大對食品保質期的檢查頻次,杜絕售賣過期食品的行為,並優化消費糾紛處理機制;對於消費者而言,可以多元渠道維權,但要做到手段合法、且所訴求的金額不超出合理範圍,比如、根據我國食品安全法第148條第2款的規定,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10倍或損失3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1000元的為1000元。」

目前,兩人到案後認罪認罰、且已獲得對方諒解、3000元也已退贓,檢察機關決定依法不起訴。

「我們要合法合理維權,不能抱著貪小便宜的心態,有時候,維權與敲詐勒索僅一步之遙。公安機關是以敲詐勒索罪將陳某、張某移送本院審查的,鑑於本案的被害方也存在相應的過錯,所以,可以對犯罪嫌疑人酌情從寬處理。」檢察官介紹說。

來源:新聞晨報

相關焦點

  • 男子自帶老鼠進海底撈索賠 涉嫌敲詐勒索被訴
    新京報訊(記者 左燕燕 實習生 王佳珺)男子郭某在豐臺某海底撈店內就餐時,將事先準備好的老鼠放在火鍋內,以向有關部門舉報和媒體公開為要挾,向海底撈索要人民幣500萬元,後因涉嫌敲詐勒索被起訴至法院,今日(3月19日)下午,該案在豐臺法院開庭審理。庭審現場。
  • 52起舉報「過期食品」的背後:舉報人是「職業索賠人」
    近日,記者從北京小湯山市場監督管理所(以下簡稱市場監管所)獲悉,「市民熱線」頻繁接到電話舉報,稱在小湯山鎮轄區內購買到過期食品。但當市場監管所工作人員到達現場後,並未發現有銷售過期食品,反饋相應結果給舉報人後,他們不但沒有疑義,反而對結果表示滿意。
  • 「打假索賠」與「敲詐勒索」的法律邊界
    隨著今麥郎方便麵天價索賠獲刑案的持續發酵,關於打假索賠與敲詐勒索的法律邊界問題再度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   據中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學研究會不完全統計,從1995年「3·15」打假出現至今的20年間,全國各地發生打假人因購假索賠、以涉嫌敲詐勒索被刑事拘留的同類案件共有16例,其中已經被官方定性為錯案的就有10例。
  • 敲詐勒索還是正當維權?——「惡意索賠」典型刑事案件分析
    經營者曹某在被脅迫的情況下給付現金10000元人民幣。同月6日、8日、14日、17日、31日又以相同手法、相同理由脅迫其他店鋪經營者給付賠償金累計66600元人民幣。2017年4月2日,天津市濱海新區公安局塘沽分局以敲詐勒索罪對劉某等三人予以刑事拘留,5月9日被天津市濱海新區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
  • 張印富律師|消費者維權索賠合法,捏造事實散布違法
    包方便麵,索賠450萬元,河北隆堯縣法院一審以敲詐勒索罪判處李海峰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他在方便麵醋包裡發現一塊類似「玻璃塊」的物質,打開另一包發現異物更多,並注意到4包方便麵的保質期都已過期將近一年。李海峰稱在發現今麥郎方便麵醋包有異物後曾撥打過12315舉報投訴熱線,對方以過期食品不接受投訴為由拒絕了他的維權申請。
  • 男子在海底撈「吃出」死老鼠?要索賠500萬?反轉來了:法院判男子坐牢3年!
    編者按:男子在海底撈吃火鍋,竟然吃出死老鼠,向餐廳索賠500萬,哪知事情反轉,法院判決,男子坐牢三年
  • 以案說法 「購假索賠」是民事維權而非敲詐勒索
    4月2日被天津市濱海新區公安局塘沽分局以涉嫌敲詐勒索罪刑事拘留,5月9日被天津市濱海新區塘沽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劉明、孫振海等四人購假(沒有中文標籤的進口食品和化妝品)索賠行為,有明文的法律依據,為消費維權民事行為,屬於民事經濟糾紛,不屬於刑事侵權行為,不具有社會危害性,與敲詐勒索刑事犯罪實難扯上關係。應由民事法律規制,無需刑法伺候。
  • 在海底撈「吃出」死老鼠!要索賠500萬?反轉來了
    來源:北京青年報(beijingqingnianbao)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及時聯繫男子在海底撈吃火鍋
  • 雅力士施恩舊事:陷三聚氰胺醜聞 訴消費者敲詐勒索
    北京家長郭利感到不安,雖然他女兒吃的不是三鹿,而是另一款中高檔奶粉『施恩』。他帶孩子去醫院做檢查,結果是『雙腎中央集合系統內可見數個點狀強回聲』,腎臟功能已受損;他又將女兒吃剩的奶粉送檢,得知部分三聚氰胺含量高達132.9mg/kg。
  • 專門買過期食品進行敲詐勒索73起,這5人獲刑
    曾經,二人因同一件事情被判刑,那就是購買過期食品進行敲詐勒索。 對一般人來說,購買到過期食品,是一件十分窩火的事情,不僅可能因為誤食而導致身體不適,還有可能因此走上維權道路而勞心勞力。但是,對於姚某榮和張某波而言,這卻是一個再好不過的商機。
  • 消費者索賠數額大,就能構成敲詐罪?
    2014年末,遼寧省綏化市明水縣大貨司機李海峰在運貨途中,購買了四包「誘惑酸辣牛肉麵」當午餐,打開包裝後發現其中的醋包中含有異物,隨後向今麥郎公司索賠。在雙方商討賠償金額過程中,今麥郎於今年5月向公安機關報案。5月29日,河北省邢臺市隆堯縣公安局以「李海峰涉嫌敲詐勒索」立案偵查,隨後李海峰被河北警方列入網上追逃犯罪嫌疑人名錄。
  • 即墨愛吃方便麵的人注意了!過期一年半方便麵被改期後再銷售?
    不知道的朋友有沒有願意吃方便麵的,傅曉就比較喜歡吃,吃起來方便,味兒也不錯。家住北安街道北林戈莊村楊女士一家也很愛吃,前些日子,看到超市有優惠裝,楊大姐買回了一箱。可是打開吃的時候,楊大姐一看這生產日期,不太對勁兒。
  • 男子敲詐勒索百萬被判兩年半 公訴機關抗訴量刑過輕
    宜賓男子馬某幻想來錢快,於是向他人敲詐勒索100萬,誰知錢沒敲詐到,自己反而被抓。去年10月,翠屏區法院一審依法判決,馬某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被告人馬某不服提出上訴,公訴機關也認為翠屏區法院量刑過輕,提出抗訴。昨日,馬某敲詐勒索案二審在宜賓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案發:男子敲詐勒索百萬被抓  去年6月25日,宜賓市民羅先生突然收到一個陌生號碼發來的威脅簡訊。
  • 九裡亭敲詐勒索罪律師服務_範聖忠律師
    挾持皮條客索賠搶了生意的「損失」,卓安團隊律師激辯是綁架罪還是敲詐勒索罪?財產犯罪的各個罪名存在不同的構成要件結構。敲詐勒索罪屬於利用被害人法益支配自由的瑕疵。在於被害人有無財產處分。九裡亭敲詐勒索罪律師服務, 一、敲詐勒索多少錢就算犯罪根據刑法第274條的規定,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應當立案。敲詐勒索罪是數額犯,行為人敲詐勒索公私財物,必須是「數額較大」,才構成敲詐勒索罪,予以立案偵查。根據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4月28日通過、5月18日起施行的《關於敲詐勒索罪數額認定標準問題的規定》,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以1000元至3000元為起點。
  • 拿死老鼠勒索海底撈500萬,男子稱只想吃頓霸王餐
    昨天下午,北京豐臺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涉事男子被指控敲詐勒索罪,此案還在審判中。這事兒大快人心,但大多數時候,遇到這種情況,餐飲企業都是吃「啞巴虧」。比如,有顧客往菜裡扔蟑螂、扔蒼蠅、扔老鼠;有的則用玻璃塊,製造流血假象,趁機吃頓霸王餐,甚至向餐廳索賠幾百元、幾千元。餐飲老闆為了息事寧人,一般都是道歉、賠錢,自認倒黴。
  • 埠子鎮一超市銷售過期醬油?
    「我一夜就去了3遍廁所,想來想去不知道什麼原因,後來看了一下新買的醬油,才發現是過期產品。」李先生說,發現問題後他曾到上述超市理論過,因為他不願接受商家「假一賠十」的條件,雙方因此鬧得不歡而散。  消費者:家人吃醬油後身體不適  接到投訴後,記者專程趕往埠子鎮,見到了投訴人李先生。
  • 男子買火腿腸疑吃出老鼠腿,索賠50萬元
    男子買火腿腸疑吃出老鼠腿,索賠50萬元 2020-12-28 11:58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媒體
  • +【大潤發四店買到過期飲料索賠遭拒!】
    再一琢磨,鼠老大正處於食品區, 哈哈,乖乖,你來找吃的了,,可是,,你還沒有付款呢,圖為網友買到的過期飲料。對此,有新浪微博網友留言表示,消費者權益法55條 超市涉嫌欺詐,消費者可以提出購買商品價款的三倍賠償,賠償不足500元的,直接賠償500元,所以該要求可能是合理的。還有網友說,最好協商解決,要是索賠不行,自己不要個說法不想忍還憋曲,那就消協投訴,消協要是查就不單單查你那一個百事可樂的事了。所有商品都會查。祝君好運。
  • 手抓海鷗還發微博炫耀!這男子昨天公開致歉,或被罰2000元
    王曙輝說:「從目前的情況看,海鷗在他手裡,他拿著拍照,這就是抓鷗的行為,是確定了的,他還將這種行為上傳微博,造成一定的影響,這也是存在的。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法第22條規定,賀某除公開道歉消除影響外,或將對其處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當然,以最後的認定結果作現處罰。」紅嘴鷗是昆明的一道靚麗風景,昆明也是紅嘴鷗的故鄉。
  • 男子捉姦致「隔壁老王」墜亡被索賠86萬,法院的判決亮了!
    圖文無關日前,永州江華縣法院審理了該起案件,丈夫發現妻子出軌找到酒店,房間內妻子的情夫企圖從飄窗逃走,卻不慎發生了意外。有意思的是,出軌的妻子和戴 " 原諒帽 " 的丈夫都成了被告,情夫家屬將他們和酒店方一起訴至法院,索賠共計 86 萬餘元。發現妻子酒店開房,帶人捉姦事發前,時年 36 歲的李浩(化名)通過妻子王娟(化名)的反常舉動,他敏感地發現妻子有了外遇。王娟的情人名叫張成(化名),兩人各自都有家庭,因裝修時購買衛浴認識後,兩人進行了交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