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觀察專題丨中國影視娛樂爭議解決年度觀察(2020)

2021-01-07 律匯通

本文原載於由北京仲裁委員會/北京國際仲裁中心編著、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中國商事爭議解決年度觀察(2020)》,作者:北京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周俊武高級合伙人,陳曦高級合伙人,米新磊合伙人。同時,感謝北京金誠同達律所周俊武娛樂法團隊的劉宗鑫、陳冠琪、章帆對於本報告作出的貢獻。

一、概述

(一)本篇報告所述「影視娛樂」的範疇界定

本篇報告主要聚焦中國影視娛樂產業中的爭議解決。通過對過去一年相關法規政策、典型案例及熱點問題的梳理,筆者旨在從爭議解決的實務角度切入,觀察、總結中國影視娛樂產業在2019年度的發展變化。

需要說明的是,「影視娛樂」並非一個法律概念,而是人們對於以電影、電視劇為代表的社會精神文化產品和服務的一種約定俗成的簡稱。

在漢語中,「娛樂」一詞的本義是「使人快樂」,是一種在人的基本物質需求滿足之後的更高層次的精神需求,是生存之外的發展問題,也是人民群眾「美好生活」的重要內容。凡是能夠滿足人民群眾精神文化需求的產品和服務,如電影、電視劇、綜藝節目、演出、音樂、遊戲等,都可以歸為娛樂產品的範疇。

有學者認為中國的娛樂法分為七部分內容:電影法、廣播電視法、音樂法、文藝演出法、網絡視聽法、電子遊戲法、體育法。因為娛樂法是以娛樂產業為其依託,故中國的娛樂產業大致也可劃分為這七類。而在此七類中,又以「影視」行業發展最快也最為發達,市場需求也最為旺盛,相關法律也最為典型、最具代表性。

因此,本篇報告所聚焦的影視娛樂產業,是指以電影、廣播電視為代表的,一切能夠為社會公眾提供娛樂產品和服務,並能夠實現娛樂價值的經濟活動的總稱,具體包括電影、廣播電視、網絡視聽節目、文藝演出、電子遊戲、音樂等若干領域。

(二)2019年度影視娛樂行業發展概況

經歷了2018年經濟下行和稅務風暴引發的影視行業震蕩和低迷,影視行業在一片唱衰聲中走進2019年。然而2019年湧現出的一大批優秀國產影片,卻著實令人眼前一亮:春節檔《流浪地球》開啟「國產科幻元年」,最終以46.18億元收官,取得中國電影總票房季軍的佳績;暑期檔《哪吒之魔童降世》將「國漫崛起」的說法落到實處,以49.34億元的成績超越《流浪地球》,躍居中國電影票房亞軍,創造了中國動漫電影的奇蹟;國慶檔三部主旋律《我和我的祖國》《中國機長》《攀登者》七天破50億元票房……國產電影異軍突起,成為影視寒冬中的一抹亮色。

尤其值得關注的是,2019年度國慶檔期間幾部主旋律影片的成功。2019年正值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周年,三部國慶檔的主旋律電影《我和我的祖國》《中國機長》《攀登者》在國慶假期累計收穫超過50億元票房,觀影總人次超過1億,刷新了多項紀錄,被稱為「史上最強國慶檔」。2019年,主旋律題材電影開始更多地與商業類型片結合,在唱響時代主旋律的同時,更加貼近主流觀眾審美,將主流精神、藝術理念和市場意識充分融合,兼顧藝術性和真實性的平衡,取得了口碑和票房的雙豐收。

但不可否認的是,2019年度影視行業整體性的低迷仍在持續。天眼查公布數據顯示,2019年以來,有1,884家影視公司遭遇註銷、吊銷、清算或停業。在電視劇方面,僅在2019年前三季度,全國拍攝製作電視劇備案數量減少了240部,同比下降27.1%,橫店影視城的開機率同比銳減45%,年度電視劇市場總投資規模也創下近5年歷史新低。

而在直播與短視頻行業,二者此消彼長之勢愈發明顯:直播行業整體下滑,而作為後起之秀的短視頻行業卻風頭正勁。根據中國網絡視聽節目服務協會發布的《2019年中國網絡視聽發展研究報告》,2018年,直播的市場規模僅增長17%,用戶規模較2017年減少2,533萬人,使用率也從54.7%下降到47.9%;而短視頻市場規模達到467.1億元,同比增長744.7%,用戶規模達到6.48億人,半年新增5395萬人。作為近幾年的新興行業,直播與短視頻都已經形成了較高的集中度,而在這個過程中,二者也正在從野蠻生長向規範化、規模化、專業化發展。

與此同時,行業監管措施也在日趨嚴格,無論是旨在保護未成年人的《未成年人節目管理規定》,還是號稱短視頻最嚴新規的《網絡短視頻平臺管理規範》和《網絡短視頻內容審核標準細則》,這些新規的落地都將對包括影視在內的泛娛樂行業帶來深遠影響。

(三)2019年度影視娛樂爭議的特點

綜觀2019年度影視娛樂行業的重大爭議案件,主要呈現出以下幾大特點:

1.涉及影視改編的案件增多

2019年,影視行業IP熱潮方興未艾,涉及影視改編的糾紛案件也頻頻發生。尤其是《鬼吹燈》原作者訴《九層妖塔》電影出品方侵犯保護作品完整權案,引發了業內對於影視劇出品方侵權風險的極大關注。其中折射出司法對於原創作者強保護的趨勢,以及智慧財產權侵權風險可能給整個影視項目帶來的諸如「禁映」等巨大風險,尤其值得影視行業從業者重視。

2.涉及影視投資的糾紛頻發

2018年以前,隨著熱錢大量湧入影視行業,「大投資」「大製作」的影視項目和動輒幾十億元的股權收購、業績對賭等情形屢見不鮮。而當泡沫破裂,伴隨影視公司「倒閉潮」而來的,還有頻頻發生的投資糾紛。在市場不景氣的情況下,由於投資收益分配或業績對賭未完成引發的糾紛在2019年開始呈爆發之勢。

3.遊戲侵權案件判賠屢創新高

對網路遊戲司法保護而言,2019年是具有裡程碑意義的一年。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裡,「遊戲規則」都被學界認為屬於著作權法中的「思想」範疇,難以適用著作權法,僅可以得到反不正當競爭法的保護。從《爐石傳說》案開始,遊戲規則是否能獲得智慧財產權保護便一直是業內持續關注和爭論的問題。而2019年「花千骨」換皮遊戲抄襲案的判決,進一步釐清了遊戲設計中思想和表達的界限,明確了對於細化到特定呈現方式的 「遊戲玩法規則」可以通過著作權法進行保護。更重要的是,在今年宣判的「花千骨」「全民槍戰」「武俠Q傳」「夢幻西遊2」等遊戲侵權的案件中,權利人均獲得了千萬元級別的高額判賠,最高達4,524萬元(《穿越火線》訴《全民槍戰》遊戲地圖抄襲案)。這對於遊戲權利人而言,無疑是重大的利好消息;對於整個遊戲行業來說,侵權成本的不斷加大,將有助於遏制「抄襲」等現象,促進市場競爭朝著有序健康的方向發展。

二、新出臺的法律法規或其他規範性文件

(一)《未成年人節目管理規定》

國家廣播電視總局(以下簡稱廣電總局)發布的《未成年人節目管理規定》(國家廣播電視總局令第3號,以下簡稱《規定》)已於2019年4月30日起正式施行。《規定》將未成年人節目管理工作納入法治化軌道,引導、規範節目創作、製作和傳播,切實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規定》落實「網上網下統一標準」,將未成年人作為主要參與者或者以未成年人為主要接收對象的廣播電視節目和網絡視聽節目均納入管理範圍,全方位加強對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保護。《規定》通過多種管理手段,推動未成年人節目堅持正確導向,提高節目質量,並對節目製作、傳播中應遵守的規範予以細化,同時大力支持和鼓勵原創節目。此次《規定》的出臺將形成對未成年人節目的立體化、多層次、全方位監管格局,表明了監管機構對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高度重視。

(二)《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9年版)》

2019年6月30日,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商務部共同發布《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9年版)》(以下簡稱《2019年版負面清單》),自2019年7月30日起實施。

就文化、體育和娛樂業領域而言,《2019年版負面清單》取消了對電影院建設、經營以及演出經紀機構的中方控股限制。根據清單以外的領域按照內外資一致的管理原則,今後外商獨資企業也可以在國內任何地區成立電影院或演出經紀機構。此措施將影響未來國內電影院建設、經營以及演出經紀機構的市場競爭格局。

(三)《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關於調整〈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審批範圍 進一步規範審批工作的通知》

2019年5月14日,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發布調整《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審批範圍的通知,明確指出文化和旅遊部不再承擔網路遊戲行業管理職責。該通知要求,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各省(區、市)不再審批核發涉及「利用信息網絡經營網路遊戲」「利用信息網絡經營網路遊戲(含網路遊戲虛擬貨幣)發行利用信息網絡經營網路遊戲虛擬貨幣交易」等經營範圍的《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該通知標誌著網路遊戲行業「雙頭管理」模式告一段落,是我國簡政為民、進一步推進「放管服」改革的重大舉措。此外,2019年7月23日,文化和旅遊部正式印發《關於廢止〈網路遊戲管理暫行辦法〉和〈旅遊發展規劃管理辦法〉的決定》。至此,文化和旅遊部正式退出網路遊戲監管。

(四)《遊戲遊藝設備管理辦法》

文化和旅遊部制定的《遊戲遊藝設備管理辦法》(文旅市場發〔2019〕129號,以下簡稱《辦法》)已於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辦法》明確指出,遊戲遊藝設備機型機種分為電子遊戲設備(機)和遊藝娛樂設備兩種。面向國內市場生產的遊戲遊藝設備,生產企業應當向所在地省級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提出內容審核申請。除國家法定節假日外,娛樂場所以及其他經營場所設置的電子遊戲設備(機)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除對法規禁止內容、安全等作出規定外,《辦法》還將具有賭博機特徵的設備認定為含有宣揚賭博內容,並進一步明確市場準入和執法監管認定標準。

同時,《辦法》在未成年人保護方面抬升了監管底線,同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的《關於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路遊戲的通知》雙管齊下,共同對防止未成年人沉迷遊戲作出了詳細的規定,幫助未成年人樹立正確的網路遊戲消費觀念和行為習慣。

(五)《網絡音視頻信息服務管理規定》

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文化和旅遊部、國家廣播電視總局三部門聯合發布了《網絡音視頻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國信辦通字〔2019〕3號,以下簡稱《管理規定》),該《管理規定》已於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管理規定》明確了網絡音視頻信息服務提供者及其技術支持主體的信息內容安全管理責任,規範了網絡音視頻信息服務提供者關於利用深度學習、虛擬實境等新技術新應用的管理要求,為網絡音視頻信息服務及其相關技術的提供、使用、管理等設定了規則,體現了國家扭轉當前網絡音視頻信息服務亂象的決心。

(六)《App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行為認定方法》

2019年12月30日,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下發《App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行為認定方法》(國信辦秘字〔2019〕191號,以下簡稱《認定方法》)。《認定方法》詳細提出六大類、31種行為將會被認定為App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囊括了隱私政策提示、收集、使用、註銷以及向第三方提供等方面,為監督管理部門認定App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行為提供參考,為App運營者自查自糾和網民社會監督提供指引。

隨著App對用戶生活各方面滲透加深,App超範圍收集個人信息的現象大量存在,企業違法違規使用個人信息的問題十分突出。本次《認定方法》出爐後,司法部門和監管部門將對App違法違規收集個人信息行為進行專項整治,加強監管。這份四部門聯合發布的《認定方法》,標誌著對於App監管共治局面的到來。

(七)《網絡短視頻平臺管理規範》和《網絡短視頻內容審核標準細則》

2019年1月9日,中國網絡視聽節目服務協會發布《網絡短視頻平臺管理規範》(以下簡稱《規範》)和《網絡短視頻內容審核標準細則》(以下簡稱《細則》)。《規範》及時吸收總結了短視頻網站的經驗,根據網絡視聽管理政策新要求,對平臺應遵守的總體規範、帳戶管理規範、內容管理規範和技術管理規範提出了20條建設性要求。《細則》則對短視頻的內容作了進一步的規定,總共21條,包含100條可操作性審核標準。

近年來網絡短視頻發展迅速,此次中國網絡視聽節目服務協會發布的《規範》和《細則》通過行業規範補缺和細化,為各企業、各地區網際網路短視頻行業自律發展提供了統一的規範性指引,發揮了指導和建議作用。《規範》和《細則》的實施將有助於企業與國家在網際網路短視頻領域實現共管共治,進一步規範行業秩序。

另外,2019年12月13日,文化和旅遊部起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產業促進法(草案送審稿)》(以下簡稱《送審稿》)及其起草說明公布。《送審稿》主要規制文化企業的市場經營活動,針對文化產業有效供給不足、文化企業發展困難、文化市場結構缺陷三大突出難題,通過立法的方式給予了回應。

《送審稿》聚焦「促進什麼」「怎麼促進」兩個核心問題,圍繞促進文化產業發展的關鍵環節和核心要素,在創作生產、文化企業、文化市場三個環節發力,在人才、科技、金融財稅等方面予以扶持保障,促進文化產業發展。《文化產業促進法》是文化領域一部重要的基礎性法律,著眼於產業促進,為文化產業的發展提供了良好的法律政策環境,對新時代文化產業的發展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三、典型案例

【案例1】《發行委託協議》解除糾紛:A傳媒股份有限公司與B影視文化有限公司《發行委託協議》爭議仲裁案

【基本案情】

申請人A傳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A公司)於2012年投資製作了電視劇《××××》,並於同年6月與被申請人B影視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B公司)籤訂了《電視劇〈××××〉發行委託協議》(以下簡稱《發行委託協議》),委託B公司對上述電視劇進行發行。協議第3.1.1條的保底條款約定,B公司保證發行收益不少於人民幣每集280萬元,如未達到,由B公司補足差額。《發行委託協議》籤訂後,A公司依約履行了合同義務,如按照約定取得國產電視劇發行許可證、如約交付授權作品等。而B公司未依據合同約定向A公司支付涉案劇目銷售收入,並向A公司發函表示不再履行《發行委託協議》。

根據合同中仲裁條款約定,A公司向北京仲裁委員會/北京國際仲裁中心(以下簡稱北仲)提起仲裁,主張B公司構成預期違約,請求解除《發行委託協議》,並要求B公司賠償保底收益損失、利息及律師費;B公司則辯稱A、B公司之間構成聯營體,本案協議保底條款無效;其不履行合同義務是因為A公司存在違約行為及不可抗力事由導致合同無法履行。

【爭議焦點】

1.《發行委託協議》保底條款是否有效;

2.申請人是否有權解除《發行委託協議》。

【裁判觀點】

仲裁庭認為,針對《發行委託協議》效力一節,本案合同系A、B公司就案涉電視劇發行事宜籤訂的協議,雙方就發行劇目、發行權利的委託、發行報酬的分配進行了約定。本案發行權系由A公司授權給B公司行使,而非作為出資與B公司就本劇的發行進行聯合經營,且B公司在《發行委託協議》中未有任何出資。因此A、B公司之間不構成聯營體,《發行委託協議》第3.1.1條的保底條款不適用聯營合同下保底條款無效的規定,應屬合法有效。

針對合同解除一節,仲裁庭認為A公司雖然在本案協議履行過程中存在未提供物料、未署名等不符合約定的履行行為,但不足以導致本案合同目的無法實現。同時,作為專門從事影視製作業務的A、B公司,對於影視製作發行方面的國家政策和文化管控市場的規定,具有義務和能力進行了解。廣電總局對於影視作品播出時間、播出內容的調整系行使其行政職責,該調控措施雖然會對本案合同的履行造成一定影響,但不會導致本劇無法繼續發行,不能成為B公司不再繼續履行發行義務的理由。而B公司在本案合同履行過程中,未足額支付申請人發行收入,且在《回函二》中明確表明不再履行本案協議。A公司有權依據法定解除權解除本案合同。最後仲裁庭支持了A公司的仲裁請求。

【糾紛觀察】

本案裁決中對《發行委託協議》效力的認定的前提在於對合同性質的確定。本案被申請人主張,案涉《發行委託協議》屬於聯營合同,應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聯營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中的規定,認定該保底條款違反聯營活動中應當遵循的共負盈虧、共擔風險的原則,損害了其他聯營方和聯營體的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應屬於無效條款。而仲裁庭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認定,A、B公司在本案合同中均未有任何出資,不構成聯營體,故該條款有效。

在影視投資或發行合同糾紛中,經常有被告援引該抗辯觀點,試圖通過保底條款無效的主張,規避投資合同中的那些類保底條款的責任。但是,聯營合同的特點是聯營各方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共同管理、共負盈虧、共擔風險;而多數法院在認定聯合投資協議的法律性質時均認為,聯合投資協議中有關各投資人之間權利義務的約定,不符合「共同經營」的特徵,故司法實踐中一般不會將影視投資或發行合同認定為「聯營合同」,因此也不會適用保底條款無效的相關條款,而是尊重合同雙方的意思自治。

另一方面,此案亦涉及合同單方解除問題。根據我國現行法律,合同一方當事人若想單方解除合同,只有「約定解除權」和「法定解除權」兩種實現路徑。需要重點注意的是,一方若想依據法定解除權以不可抗力、違約行為為由單方解除合同,需要對解除條件是否足夠充分進行研判,否則將導致解約不成反致違約。

【案例2】遊戲直播侵權糾紛:廣州網易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網易公司)訴廣州華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多公司)侵害著作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

【基本案情】

2019年12月10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廣東高院)對網易公司訴華多公司侵害著作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作出二審判決。網易公司發現華多公司擅自在YY、虎牙平臺上組織主播人員直播《夢幻西遊2》遊戲內容,認為其構成侵害著作權及不正當競爭。經交涉未果,網易公司於2014年11月24日提起訴訟要求華多公司賠禮道歉和賠償1億元。華多公司則辯稱遊戲直播行為是對《夢幻西遊2》連續動態畫面的合理使用。

【爭議焦點】

1.遊戲直播行為是否屬於我國著作權法規定的權利調整範圍;

2.遊戲直播行為是否屬於對《夢幻西遊2》連續動態畫面的合理使用。

【裁判觀點】

法院認為,《夢幻西遊2》遊戲整體畫面屬於類電作品。直播是一種向公眾直接提供內容的實時傳播行為,屬於公開傳播作品的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以下簡稱《著作權法》)第10條第1款第17項規定的「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包括其他公開傳播作品的權利,即遊戲直播可受該兜底條款的調整控制。

關於遊戲直播行為是否屬於對遊戲連續動態畫面的合理使用問題,法院認為:合理使用應限於確有必要的特殊情形,應基於嚴格保護智慧財產權的司法政策審慎判斷。具體來說,應綜合權衡遊戲直播行為的性質和目的、被直播的遊戲整體畫面的性質、被直播部分的數量和質量(重要程度)、遊戲直播行為對該遊戲潛在市場或價值的影響四方面因素判斷。《夢幻西遊2》直播基於商業營利目的,使用其獨創性表達,使用部分的比例超出合理限度,對該遊戲潛在市場產生不利影響,與遊戲著作權人自己開展遊戲直播或者發放遊戲直播許可作品產生衝突,實質上不合理地損害著作權人合法利益,不能認定為合理使用行為,亦不構成華多公司所稱的轉換性使用。

此外,考慮到遊戲直播平臺、遊戲主播對新興產業的價值貢獻等因素,法院認為,若將新興產業的全部市場收益都歸於遊戲著作權人獨自享有,亦可能導致利益失衡,故法院在侵權責任判定部分予以了特別考慮。綜上,法院判決華多公司未經許可組織主播人員直播《夢幻西遊2》,並從直播業務中抽成獲利,直接侵害了網易公司依法享有的著作權利,應立即停止侵權,並賠償損失2000萬元。

【糾紛觀察】

該案被業界稱為「網路遊戲直播侵權第一案」,是國內第一例遊戲廠商在訴訟中向直播平臺主張遊戲畫面權利的案件。

廣東高院經審理認為,網路遊戲直播行為不符合《著作權法》第22條規定的權利限制情形,不能認定為合理使用行為,因此侵犯了遊戲版權人權益。遊戲直播的內容基礎在於遊戲畫面,據此判決,遊戲版權方除獲得版權收益以外,更可以以其享有的版權直接入局直播市場,直播行業的成本亦將大大增加。未來遊戲直播平臺、主播在開展遊戲直播活動前應獲得相關的版權許可、做好版權管理工作。同時,本案也為遊戲版權方未來應對其他新興產業形態下的涉嫌侵權行為、尋找權利基礎進行維權提供了藍本。

新技術的誕生使得國內遊戲產業鏈持續升級,遊戲市場版圖不斷擴張。遊戲直播促進了相關產業的整合,構建了多元的行業盈利模式,成為文創領域重要的經濟增長點。遊戲直播行為是隨著網絡和文化產業迅猛發展產生的新興作品傳播方式,《著作權法》並未對這一傳播形式專門予以規範,目前的商業實踐中亦無遊戲版權方授權許可直播平臺或主播進行遊戲直播的慣例。本案判決對遊戲直播產業適用的法律規則及產權邊界予以明確,將對未來遊戲直播產業的交易模式、市場格局、利益分配都產生巨大影響。

【案例3】侵犯保護作品完整權糾紛:張牧野等訴樂視影業有限公司等著作權權屬、侵權糾紛案

【基本案情】

張牧野創作了以盜墓為題材的小說《鬼吹燈》。夢想者公司經轉讓協議,獲得《鬼吹燈》系列小說之《精絕古城》的電影改編權、攝製權,後中影公司、夢想者公司、樂視公司合作投資《鬼吹燈》改編電影,並由陸川導演拍攝了改編電影的上部——《九層妖塔》。該電影上映後被觀眾認為是外星人題材的作品,受到了大量網友及原著書迷的詬病。張牧野認為電影內容對原小說歪曲、篡改嚴重,在人物設置、故事情節等方面均與原小說差別巨大,侵犯了其保護作品完整權,故以中影公司、夢想者公司、樂視公司、陸川為被告向法院起訴。

【爭議焦點】

涉案電影是否侵犯了原著作者張牧野的保護作品完整權。

【裁判觀點】

本案中,法院主要從以下四個方面對爭議焦點問題進行了論述:

首先,雖然電影製片方取得了對小說的改編的授權,就改編權與保護作品完整權關係而言,著作財產權和人身權保護的利益不同,故改編權無法涵蓋保護作品完整權所保護的利益。其次,《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10條規定「著作權人許可他人將其作品攝製成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的,視為已同意對其作品進行必要的改動,但是這種改動不得歪曲篡改原作品」,因此改動首先應屬於必要的改動的範疇,其次不得歪曲、篡改原作品,二者需要同時滿足,改編者的自由不是絕對的,而是有限度的。再次,《著作權法》規定的保護作品完整權並沒有「有損作者聲譽」的限制,其應只是衡量侵權情節輕重的因素。最後,法院認為《九層妖塔》和原小說題材並不一致,其對小說進行了「取頭換尾」的改動是對原小說的歪曲篡改,根據《九層妖塔》和小說的內容比對結果及觀眾對電影的評論,電影觀眾會產生對《鬼吹燈》小說的誤解,進而使作者聲譽受損害。法院最終認定張牧野的保護作品完整權受到了侵犯。

【糾紛觀察】

時下IP大熱,小說的版權受到資本熱捧。改編影視作品在享受IP作品自帶的流量紅利的同時,在法律層面上亦需受到版權人對已經轉讓或者許可的作品要求保護作品完整權的控制。本案便是其中的典型例子,案件背後反映的是影視製作行業權益與小說版權人權益之間的角力。

本案有以下三點法律問題值得關注。第一,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明確保護作品完整權不以作者名譽受損作為判定要件。侵犯保護作品完整權的認定一直是理論和實務中頗有爭議的問題,「違背作者在原著中表達的原意」這一主觀標準和「改編後的作品損害了原著作者的聲譽」這一客觀標準在不同案例的裁判要旨中均有出現,各地法院對這一問題的認識也不盡相同。本案裁判要旨反映了當前司法實踐對於作者權利強保護的趨勢。

第二,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釐清了改編權和保護作者完整權兩者之間的關係,澄清了改編權的邊界及保護作品完整權的限制,特別是在獲得電影改編權的前提下,對作品進行改動的界限。鑑於影視作品與小說在表現形式、篇幅長度等方面均存在不同之處,影視改編作品必然難以實現對原作品原模原樣的呈現。本案判決說理部分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10條規定中允許的「必要的改動」進行了闡釋:「改動首先應屬於必要的改動的範疇,其次不得歪曲、篡改原作品,二者需要同時滿足。」可見改編者的自由不是絕對的,而是有限度的。

第三,此外,本案判決判斷影視改編作品是否侵犯原作者的保護作品完整權綜合考慮的三個因素,即:①電影與原作品創作意圖、題材是否一致;②電影對原作品的主要情節、背景設定和人物關係的改動是否屬於必要;③社會公眾對作品改動的整體評價。這對法律從業者處理類似案件具有參考意義。

本案判決限縮了改編作品所能允許的改動程度,從而在法律層面上對改編影視劇提出了更嚴格的要求,對整個影視行業起到了積極的指導作用。日後,影視作品的改編應當嚴格把握改編的尺度,並可儘量在改編過程與原作者保持緊密的溝通或與原作者籤訂更加細緻、明確的許可改編條款;另外,也可由原作者深度參與或直接作為編劇參與影視劇的改編工作,以規避侵犯保護作品完整權的風險。

【案例4】「圖解電影」侵權糾紛:優酷網絡技術(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優酷公司)訴深圳市蜀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蜀黍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案

【基本案情】

本案原告優酷公司經授權取得了電視劇《三生三世十裡桃花》的獨家信息網絡傳播權和維權權利。在授權期間,優酷公司發現蜀黍公司運營的「圖解電影」平臺上的劇集欄目中提供《三生三世十裡桃花》第一集的連續圖集,基本涵蓋了該集電視劇的主要畫面和全部情節,侵害其信息網絡傳播權。優酷公司針對此侵權行為向北京網際網路法院提起了訴訟,要求對方賠償經濟損失和合理費用共計50萬元。

蜀黍公司辯稱,「圖解電影」核心在文字本身,如果圖片連續播放,300多張圖僅能播放幾秒鐘,對整個視頻來說,屬於一種合理使用行為。

【爭議焦點】

「圖解電影」行為是否構成合理使用。

【裁判觀點】

在判斷案涉行為是否構成合理使用時,法院認為:

第一,合理使用的判斷標準並非取決於引用比例,而應取決於介紹、評論或者說明的合理需要。涉案圖片集雖然僅「引用」了原作品0.5%的畫面內容,但目的在於迎合用戶在短時間內獲悉劇情、主要畫面內容的需求,且幾乎全部為原有劇集已有的表達,遠遠超出以評論為目的適當引用必要性的限度。

第二,公眾可通過瀏覽上述圖片集快捷地獲悉涉案劇集的關鍵畫面、主要情節,提供圖片集的行為對涉案劇集起到了實質性替代作用,影響了作品的正常使用。

第三,由於圖片集替代效應的發生,本應由權利人享有的相應市場份額將被對圖片集的訪問行為所佔據,提供圖片集的行為將對原作品市場價值造成實質性影響。因此,被告提供圖片集的行為已超過適當引用的必要限度,影響原劇集的正常使用,損害權利人的合法權益,不屬於合理使用。法院最終認定被告蜀黍公司構成侵權,判決其賠償優酷公司經濟損失3萬元。

【糾紛觀察】

近年來,不少自媒體通過對影視劇素材的重組及一定程度的詮釋「解說電影」,使其受眾能夠在比較短的時間內大致了解影視劇作品的內容。本案中被告使用影視劇的截圖配上一定文字便為其中一種解說模式。一般而言,未經著作權人授權而使用其作品,即構成侵犯著作權。本案中被告則以《著作權法》第22條第1款第2項規定「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提出抗辯。

司法實踐中,對於合理使用的認定一般採用的是「三步檢驗法」。本案北京網際網路法院即從使用目的是否限於介紹、評論或者說明,使用行為是否影響該作品的正常使用,使用行為是否不合理地損害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三個方面,論述了被訴侵權行為不構成合理使用。此外本案中法院也明確指出合理使用的判斷標準並非取決於引用比例,而應取決於介紹、評論或者說明的合理需要。

本案判決明確了影視市場商業化開發和合理使用的邊界。其實早在2018年3月,廣電總局就已經下發特急文件《進一步規範網絡視聽節目傳播秩序》,明確要求,堅決禁止非法抓取、剪拼改編視聽節目的行為。經此一案,所有未取得授權的「影視解說」「鬼畜」「混剪」「惡搞」視頻及圖片集創作者都應該警醒。日後,相關自媒體或者其他市場主體如若有意在自己的作品中使用影視作品中的素材,應加強自身版權意識,規避侵權行為的發生。

【案例5】實景遊戲侵權糾紛:上海胖布丁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胖布丁公司)、上海漢濤信息諮詢有限公司著作權權屬、侵權糾紛案

【基本案情】

《迷失島2》遊戲系胖布丁公司開發的一款傳統風格的點觸解謎遊戲。2017年9月,胖布丁公司獲悉,瀋陽市大東區魔咒拓展信息諮詢服務中心(以下簡稱魔咒拓展中心)經營的大型密室逃脫店在遊戲房間場景布置、遊戲體驗情節等方面使用了《迷失島2》的內容,並將在店內及其廣告宣傳中使用「迷失島」「ISOLAND」。胖布丁公司以魔咒拓展中心為被告提起訴訟,主張《迷失島2》遊戲整體構成類電影作品,遊戲的畫面、人物形象等構成美術作品。被告上述行為侵害了其類電影作品的複製權、改編權和署名權,亦侵害了相關美術作品著作權;其擅自使用《迷失島2》的名稱、包裝、裝潢構成不正當競爭。

【爭議焦點】

1.被告經營的密室逃脫實體店是否侵犯了胖布丁公司的著作權;

2.被告的被控行為是否構成不正當競爭。

【裁判觀點】

法院認為,網路遊戲是一個複雜的各類要素的集合體,其不同元素可通過軟體作品、類電影作品、美術作品、音樂作品進行保護;故網路遊戲的保護方式和路徑應當根據被控侵權行為的類型、性質、方式加以確定。

根據查明的事實,法院認定密室店中使用的僅是遊戲的部分元素,不構成對整個涉案遊戲複製權的侵害,並未侵犯《迷失島2》整體的複製權、改編權。而被告在密室店中使用的6幅來自遊戲中的圖片均具有一定獨創性,侵犯原告美術作品著作權。此外,涉案遊戲的名稱「迷失島」「ISOLAND」經過原告實際使用和不斷宣傳,具有了區別商品來源的顯著特徵,構成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被告經營「迷失島」密室逃脫實體店與《迷失島2》遊戲,兩者雖然體驗方式不同,但是均屬解謎遊戲類,被告將「迷失島」「ISOLAND」用於其經營的實體店及廣告宣傳,屬於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稱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糾紛觀察】

此案是人民法院首次對實景遊戲(密室逃脫)涉嫌抄襲手機遊戲(解謎類手遊)的行為作出裁判。法院綜合運用《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以下簡稱《反不正當競爭法》)相關規定對獨立遊戲開發者進行保護。多數獨立遊戲團隊在資源、市場規模、盈利能力和自主維權成本承擔能力上都相對較弱。本案的維權成功,為獨立遊戲開發者維護自身權益豎立了標杆。

當前遊戲抄襲行為受到《著作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多方位規制,權利人可以依據個案不同事實及證據準備情況選擇不同的維權路徑。特別是本案結合《迷失島2》所獲獎項、業內評價、玩家評論、新聞報導等因素認定其為知名商品,根據搜尋引擎檢索「迷失島」「ISOLAND」的結果認定其名稱為知名商品特有名稱,對未來遊戲著作權人的維權提供了有益的借鑑。

四、熱點問題觀察

(一)影視寒冬負面效應凸顯,平臺話語權借勢增強

2019年,影視娛樂行業繞不過的關鍵詞是「寒冬」。在政策嚴管、平臺調整和資本退潮的影響之下,整個文娛行業都受到了很大的衝擊,影視更是首當其衝。天眼查提供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11月底,文娛板塊共發生投融資事件489起,相比2018年減少了152起,相比2017年更是減少了428起,降幅接近一半。資本的收緊不僅帶來了形態各異的糾紛,也帶來了行業格局的變化。

1.熱錢反噬,資金糾紛多發

行業蓬勃發展之時,熱錢大量湧入,「大投資」「大製作」和股權收購、業績對賭等行為屢見不鮮。而當泡沫散去,「不敢投」與「退不出」成為影視行業投融資的普遍困境。

在這樣的寒冬之下,大部分企業都難以避免現金流緊張的情況,很容易出現借款、欠款等糾紛。前文提到的A傳媒股份有限公司與B影視文化有限公司《發行委託協議》爭議仲裁案就是其中典型的代表。又如,在「電廣傳媒公司與環鷹時代公司的《聯合發行協議》糾紛案」中,雙方就發行工作是否到位、是否應按合同約定支付發行代理費等問題訴至法院。法院認為,排片率低、發行效果不理想並非由發行行為導致,排片未達承諾對票房收入產生的影響僅為履行瑕疵,不構成違約。這些糾紛,都體現出在市場不景氣的情況下,由投資收益分配引起或與資金鍊斷裂相關的摩擦現象凸顯。

除了資金糾紛,上市影視公司的狀況更是可以作為行業疲軟的風向標。2019年上半年,在8家盈利的製作公司中,5家公司的淨利潤同比出現超過50%的下滑。而在虧損的9家公司裡,8家公司的虧損金額從500萬元到1.5億元不等,華誼兄弟的虧損最為嚴重,虧損金額超3億元。

利潤下滑、現金流緊張或許還只是一時的窘境,2019年更令人觸目驚心的現象是多家上市影視公司潛在問題的相繼爆雷。財報造假、實際控制人套現離場、股東和公司多個帳戶被凍結、股權質押比例觸及平倉危機等現象頻頻發生。例如曾打造不少「頂流明星」的歡瑞世紀,因提前確認收入虛增營業收入、虛構收回應收款項少計提壞帳準備、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佔用資金,累計造假總額過億的違規行為,於11月連續收到證監會發出的三份行政處罰決定。而曾經估值460億元的印紀傳媒,因為債務糾紛和擔保責任,實際控制人和大股東控制的超過60%的股份被司法凍結,股價一度接近平倉價格,公司目前已經在尋求破產和解。

這些現象的表層原因是影視寒冬導致公司業績不理想,深層因素則多是此前不理智投資、不規範經營的反噬。本就高風險的影視行業與資本捆綁之後,帶來了更多問題。

2.網際網路平臺話語權進一步增強

投資機構談影視色變,影視公司自身難保,而與此相對的,集成資本、流量及發行渠道等多種資源的網際網路大平臺在行業中的地位卻越來越舉足輕重。原因除了平臺財力雄厚之外,更重要的是對平臺而言,在文娛領域的投資不僅是為了獲得財務收益,更重要的是配合自己的行業戰略布局需求。

因此,寒冬中資本的退出更凸顯了平臺的強勢:截至2019年11月,在文娛領域投資最多的前六家公司中,五家都是網際網路平臺公司,依次為騰訊、阿里、字節跳動、Bilibili和百度。在這種背景下,網際網路平臺在影視娛樂行業的話語權進一步增強。無論是內容的生產和控制、技術的升級,還是資金的投入、渠道的提供,主動權都掌握在網際網路平臺手中。

繼2018年愛奇藝、優酷、騰訊視頻聯合六大影視製作公司共同發布抵制過高片酬的聲明後,2019年10月21日,這三家頭部平臺聯合正午陽光、華策影視、檸萌影業、慈文傳媒、耀客傳媒、新麗傳媒六家影視製作公司,共同發布《加強行業自律,促進影視行業健康發展》的聯合倡議。該倡議在提出當前影視行業距離高質量健康發展的標準和要求依然存在差距的同時,也進一步警示存在於影視製作業多個環節並制約行業發展的貪腐問題,並提出協同建立貪腐黑名單機制,若有機構或人員存在該行為,一經核實將停止一切合作。

行業亂象已經影響到了影視各環節主體的切身利益,也受到了主管部門的密切關注,根治影視行業內的貪汙腐敗已成為政府、市場、從業者等多方共同的目標。加之電影《小小的願望》在上映前出現的藝人「搶番位」等導火索事件,聯合倡議的出臺可以說是順理成章,既體現了行業的抱團自救,也是對監管的積極回應。在倡議中「對違反倡議內容的機構、個人,九家倡議方將一致行動,視其影響採取包括一定期限內暫停合作等相關措施予以警示」等表述,更是鮮明地體現出了平臺掌握話語權、重構行業價值鏈的意圖。

(二)因影視改編、素材不當使用引發的糾紛頻發,對原創作者的司法保護趨勢增強

2019年,影視行業IP熱潮方興未艾,涉及影視改編和素材使用的糾紛案件也頻頻發生。尤其是《鬼吹燈》原作者訴《九層妖塔》電影出品方侵犯保護作品完整權案等一批典型案例的出現,引發了業內對於影視劇出品方侵權風險的極大關注。其中折射出司法對於原創作者強保護的趨勢,以及智慧財產權侵權風險可能給整個影視項目帶來的諸如「禁映」等巨大風險,尤其值得影視行業從業者重視。

從司法實踐中看,當前影視作品的侵權風險突出表現為以下兩方面:

1.正確把握影視改編尺度,避免侵犯原著作者的保護作品完整權

對於國內多數投資製作影視劇的片方而言,其通常認為只要在開拍前獲得原作的改編權、攝製權,便可以對劇本進行任意修改,而無需與原作者進行溝通。但「張牧野訴電影《九層妖塔》出品方著作權侵權糾紛案」的二審改判,徹底顛覆了這種認知。

該案一審法院認為,在原告張牧野已將改編權對外授權的情況下,其行使保護作品完整權時理應受到一定限制。是否侵犯保護作品完整權,取決於改編後的電影作品是否損害了原作者聲譽。因涉案電影並未降低社會對涉案小說的評價,未損害原告的聲譽,不構成對原告保護作品完整權的侵害。故一審法院判定是否侵權採取的是「客觀標準」,舉證難度更大。

而該案二審法院則認為,是否損害作者聲譽並非侵犯保護作品完整權的構成要件。改編意味著對原作改變,但這種改變不能超出必要限度,否則可能侵害保護作品完整權。涉案電影存在對涉案小說主要人物設定、背景設定等核心表達要素的改動,是對原作觀點和情感的本質改變,構成對原告保護作品完整權的侵害。二審法院最終認定侵權採取的是保護原著作者的「主觀標準」。

在判斷是否侵犯保護作品完整權的問題上,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摒棄了一審法院認為「應當以改編是否損害作者聲譽為標準」的觀點,旗幟鮮明地主張「應當以改編是否違背作者原意」為標準,其中折射出當前司法實踐對於作者權利強保護的趨勢,值得業界關注。這也意味著,影視公司為了避免潛在的侵權風險,在進行劇本改編時會更加慎重、更加重視原著的本意,而原著作者也有更多機會參與到後續的影視開發鏈條中,對影視作品拍攝、製作產生實質影響。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本案中法院終審判決被告立即停止發行、播放和傳播電影《九層妖塔》,意味著該片從此徹底告別公眾,對片方影響巨大。而根據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侵害著作權案件審理指南》的規定,法院對於此類案件的判決將以停止侵權為原則,不停止侵權為例外。這意味著,拍攝完成的影視劇可能因為其中侵權行為造成禁播,直接導致電影後續發行、成本回收無法實現。這對於電影製片方提出了更高的合規要求。

2.謹慎使用音樂、字體等素材,避免侵權風險

影視劇中的素材使用不當是製片方面臨的另一大侵權風險。2019年度宣判了多起與影視劇素材使用相關的訴訟案件,涉及素材包括字體、音樂、宣傳標識等。

(1)字體素材侵權

在電影《九層妖塔》中,製片方未經授權,擅自在電影中出現的道具《鬼族史》圖書和《華夏日報》報紙上使用了書法家向佳紅的書法作品「鬼」「族」「史」「華」「夏」「日」「報」。向佳紅據此認為,製片方的行為侵犯了他對上述書法作品享有的署名權、複製權。該案經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一審、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二審,製片方被判構成侵權,需賠償原告向佳紅14萬元,並公開賠禮道歉。

近年來,因使用字體而引發的糾紛並不少見。尤其對於電影製作方而言,對字體的版權保護意識較為薄弱,甚至抱有僥倖心理。為避免侵權風險,電影製片方在以商業用途使用字體時,應該提前核實所使用字體的權利狀態,如果使用了他人的字體或字庫,應該積極與權利人溝通,達成授權合作。

(2)音樂素材侵權

同樣是在電影《九層妖塔》中,因製片方擅自使用歌曲《遲到》作為插曲使用,臺灣著名音樂人陳彼得(原名:陳曉因)認為其享有的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複製權、改編權、發行權、攝製權等六項權利遭受侵犯,遂將製片方起訴至法院。該案一審判定被告侵權成立,需賠償原告經濟損失30萬元,並在全國公開發行的報刊上刊登致歉聲明。目前該案正在二審過程中。

電影《煎餅俠》的出品方也曾因插曲涉嫌侵權而遭到起訴。該案中,原告眾得公司認為被告嶽龍剛(藝名:嶽雲鵬)未經授權擅自將《牡丹之歌》的歌詞改編後創作成《五環之歌》用於商業演出,在電影《煎餅俠》中作為背景音樂和宣傳推廣曲MV使用,侵犯其改編權,故將電影的出品方及歌曲演唱者嶽龍剛訴至法院,索賠100萬元。

(3)宣發過程中的法律風險

除字體、音樂等在影視劇中使用的素材外,影視劇的後期宣傳物料亦存在不正當競爭等法律風險。

在2019年二審宣判的網劇《鬼吹燈之牧野詭事》被訴侵權案中,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張牧野在與原告玄霆公司籤訂授權協議後,擅自授權他人使用「鬼吹燈之牧野詭事」作為網劇名稱,容易使相關公眾誤認為網劇是由《鬼吹燈》系列小說改編而來,侵犯玄霆公司對《鬼吹燈》系列小說特有名稱的相關權益,構成不正當競爭。而網劇出品方愛奇藝公司使用「沒有牧野詭事,就沒有鬼吹燈」「最正宗的鬼吹燈系列」等宣傳用語亦缺乏權利基礎,構成虛假宣傳。法院最終判決愛奇藝公司賠償玄霆公司經濟損失150萬元,案件另外兩名被告東陽向上公司和張牧野就其中的110萬元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三)直播與短視頻:競爭持續升級

直播行業經過幾年的發展,已經逐步進入了成熟階段,頭部平臺格局明顯。在業內整合的過程中,兩極分化趨勢更加明顯:一端是各大上市直播平臺拓展了線下、海外等領域,直播電商更是成為令人矚目的增長點;而另一端則是包括熊貓直播在內的許多競爭者被迫提前出局,一些尚未出局的小直播平臺也僅能掙扎生存。

但直播行業增速的放緩並未導致競爭的減弱,反而有加劇摩擦之勢。頭部遊戲直播平臺鬥魚和虎牙之間的侵權和不正當競爭糾紛就是爭奪白熱化的體現:由於三名獨家籤約的遊戲主播在虎牙上進行遊戲直播,鬥魚自2018年8月至2019年2月對虎牙進行了23次投訴,要求將虎牙的兩個直播程序從蘋果應用商店下架。2019年1月,虎牙向法院提起訴訟並申請行為保全,法院基於對鬥魚投訴行為正當性和虎牙下架將帶來的損失的評估,裁定鬥魚立即停止在蘋果應用商店投訴虎牙應用的行為。在市場規模逐漸接近天花板的背景下,如何在存量市場上佔據更多份額,成為各家平臺生存發展的關鍵所在。

此外,短視頻行業的寡頭格局也愈發明顯,從快手一家獨大,演變成抖音、快手平分秋色的「兩超多強」局面,二者的用戶滲透率合計達到54.2%,比第二梯隊高出32.3%。與此同時,騰訊、阿里巴巴、百度、新浪微博等巨頭虎視眈眈,都開始發力布局短視頻,在瞬息萬變的網際網路行業,目前的格局隨時有重新洗牌的可能,主動求變成為各平臺的關鍵詞。

風頭正盛的短視頻在很大程度上分流了直播的一部分用戶以及資源,因此,短視頻和直播之間的對立競爭也愈發激烈。直播平臺上線短視頻功能,短視頻平臺也開始開拓直播業務。其中,遊戲直播作為直播平臺最重要的引流和收入渠道,引來了短視頻行業的覬覦。例如2019年7月,「短視頻巨頭」快手推出「百萬遊戲創作者扶持計劃」,強勢入局遊戲直播,並取得了亮眼的數據。

然而,直播和短視頻的互相競爭和滲透不可避免地帶來了內容的同質化,在版權意識和保護措施不足的情況下,對差異化和優質內容的爭奪導致版權生態領域不斷出現爭議,侵權和不正當競爭糾紛頻發。例如主打短視頻的MCN機構papitube和主播馮某莫都因未經授權使用音樂作品而遭到起訴;騰訊接連對頭條系產品提起8項訴訟,主張西瓜視頻等平臺以視頻、直播等形式未經許可傳播騰訊遊戲構成侵權和不正當競爭;各短視頻平臺存在大量盜播影視劇和綜藝節目片段……糾紛可能發生在平臺、主播與影視/音樂/遊戲等作品的權利人之間,也有可能發生在主播與主播之間、平臺與平臺之間,關乎各方的經濟利益,呈現錯綜複雜的亂象。

(四)未成年人保護:政府、企業、社會共管共治

除以上行業熱點外,在法律制度上,2019年度最引人注目的是一系列有關未成年人保護的規範性文件。

未成年人既是影視娛樂行業不可忽視的受眾,又有相當一部分成為這個行業的從業者。而無論是作為接收訊息的觀眾,還是作為冉冉升起的新星,他們的共同點都是身心尚未成熟、自我保護能力不足,容易迷失在本就光怪陸離的行業之中。因此,為未成年人創造健康的行業環境,已經成為輿論的共識。

為此,近幾年來,國家頻出政策引導,行業積極配合推進。2019年更是密集出臺了多部新規,全社會多部門、多舉措、多維度地在影視娛樂行業為未成年人闢出一片淨土。

1.對未成年人節目進行線上線下統一管理

為引導、規範節目創作、製作和傳播,以切實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廣電總局近年陸續就節目數量、節目內容、播出時間等方面發布一系列監管政策,以限制未成年人參與演藝節目和演藝活動,也就是業內俗稱的「限童令」。

此前,廣電總局已經陸續頒布《關於加強真人秀節目管理的通知》《關於進一步加強電視上星綜合頻道節目管理的通知》等規定,對未成年人參加節目進行規範。但是,上述規定限制的對象主要是在各大衛視播出的節目,因此一度出現各製作方紛紛將節目從衛視撤出,轉戰網絡平臺的現象。

因此,2019年頒布的《未成年人節目管理規定》對廣播電視節目和網絡視聽節目進行同步監管,實現線上線下管理標準的統一,以實現對未成年人更加強有力的保護。

《未成年人節目管理規定》的要旨包括:禁止未成年人節目過度商業化、成人化、娛樂化;重點保護未成年人隱私;禁止未成年人節目影響未成年人正常價值觀的培養發展;建立未成年人節目專區制度、適播制度及休息提示制度等,既強調廣播電視主管部門的職責,又對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及網絡視聽節目服務機構提出了規範要求,意在建立對未成年人節目的立體化、多層次、全方位監管格局。

2.網絡直播和短視頻平臺成為管控重點

網絡直播和短視頻自誕生以來就深受未成年人的喜愛,其中的內容卻良莠不齊,導致相關平臺成為管控的重點:

一方面,未成年人防沉迷機制正在業內逐步建立。2019年1月9日,中國網絡視聽節目服務協會正式發布的《網絡短視頻平臺管理規範》明確規定:「網絡短視頻平臺應當建立未成年人保護機制,採用技術手段對未成年人在線時間予以限制,設立未成年人家長監護系統,有效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短視頻。」這是首次在網絡短視頻行業明確規定建立未成年人保護機制。3月28日,國家網信辦指導組織「抖音」「快手」「火山小視頻」等短視頻平臺試點上線青少年防沉迷系統。此後,國家網信辦對「青少年模式」不斷進行評估和指導優化,繼續深入推進青少年網絡防沉迷工作。截至10月,國內共有53家平臺上線「青少年模式」,網絡防沉迷工作基本覆蓋國內主要網絡直播和視頻平臺。

另一方面,對未成年人的保護也體現在內容審核上。2019年1月9日,中國網絡視聽節目服務協會發布《網絡短視頻內容審核標準細則》,在前幾年陸續頒布的內容管理相關規範性文件的基礎上,進一步細化了對網絡短視頻節目內容的要求,明確規定不得出現抽菸酗酒、打架鬥毆、濫用毒品等不利於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內容。

3.網路遊戲的未成年人保護措施不斷升級

除了網絡直播和視頻平臺之外,網路遊戲領域對未成年人的保護也進一步加強,形成了政府、企業、社會共管共治的局面。2019年6月26日,人民網舉辦2019遊戲責任論壇,聯合騰訊、網易等14家知名遊戲企業,共同發起《遊戲適齡提示倡議》,並於7月正式上線「遊戲適齡提示」平臺。2019年10月25日,國家新聞出版署頒布《關於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路遊戲的通知》,要求實行網路遊戲帳號實名註冊制度、嚴格控制未成年人使用網路遊戲時段時長、規範向未成年人提供付費服務、探索適齡遊戲提示制度等。各遊戲廠商也紛紛設置「成長守護平臺」「家長關愛平臺」等,通過更嚴格的管理措施和更精確的技術手段,不斷升級對未成年人的保護。

五、總結與展望

同2018年一樣,2019年的影視行業仍處在深度調整期,大量缺乏核心競爭力的公司面臨淘汰;此外,自2015年開始大規模湧入影視行業的熱錢在行業低迷時期普遍到了退出階段,也引發了大量與影視投資相關的糾紛。但行業的深度調整及爭議頻發也有其積極意義:大量的爭議也讓影視行業對於合規的重要性有了更為清醒和深刻的認識;稅務風暴、限薪令等一系列監管措施是對早先行業野蠻生長的遏制和回調,在一波行業的重新洗牌後,留存下來較有項目把控能力、製作宣發能力、融資平臺實力及公關能力的頭部公司,必然能夠在社會公眾日益旺盛且多元化的娛樂內容消費需求面前凸顯價值。2019年湧現出了一大批優秀國產電影和主旋律題材電影,將主流精神、藝術理念和市場意識充分融合,取得了口碑和票房的雙豐收,就是其中的明證。

2020年伊始,一場疫情讓神州大地籠上了一層陰霾,正處於深度調整時期的影視娛樂行業無疑將面臨更為嚴峻的考驗。

大浪淘沙,才見真金璀璨。我們有理由相信,一個運作更規範的影視行業必定能在未來穿越調整期,開啟新紀元。希望整個行業在此危難時刻能夠頂住壓力,共克時艱,為吾國吾民帶來歡樂,為文化產業傳遞薪火。

— 作者簡介 —

周俊武

北京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智慧財產權業務組負責人,北京大學法律碩士,北京律師協會傳媒與新聞出版法律事務專業委員會主任,北京市影視娛樂法學會常務理事,九三學社中央經濟委員會委員。於文化娛樂及智慧財產權領域執業超過25年,代理過多起涉及影視、演藝經紀、網際網路、企業及藝人名譽權、音樂、舞蹈、遊戲、綜藝節目、短視頻等行業的爭議解決案件,這些案件多次被最高人民法院、中華全國律師協會評選為典型案例。曾獲得《2020錢伯斯亞太法律指南》「傳媒與娛樂」領域上榜律師,《亞洲法律雜誌》(ALB)「2019中國十五佳訴訟律師」「2019中國十五佳TMT律師」,《亞洲法律概況》(AsialawProfiles)2020亞洲法律領先律師榜單媒體及娛樂領域知名律師,北京市律師協會評選的「北京市優秀智慧財產權律師(2013)」等榮譽,是國內文化娛樂傳媒法領域知名律師之一。同時也是業內較早的娛樂法微信公眾號「周公觀娛」的創始人和負責人。撰寫及主編的娛樂法著作包括:《星路律程:行走娛樂圈法律之道》《當明星撞上法律》《周公觀娛:娛樂法江湖》。

陳 曦

北京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四川大學法律碩士,北京市律師協會司法改革促進委員會委員。精通智慧財產權等民商事法律,執業領域包括娛樂與傳媒、網際網路不正當競爭、智慧財產權、人格權、稅法及稅務籌劃等,並且對影視、音樂、傳媒、遊戲、短視頻、藝人經紀、網際網路等行業的訴訟和非訴訟法律事務具備豐富的經驗。擅長處理公司法律事務,綜合運用智慧財產權法、合同法、稅法、侵權責任法等為公司內部和外部法律事務提供最佳解決方案,代理的案件不僅總是取得令客戶滿意的成果,還多次被評為最高人民法院、律師協會等評選的典型案件。參與撰寫的娛樂法著作包括《當明星撞上法律》等,論文《電影作品相關元素的法律保護探微》曾獲得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智慧財產權專業委員會2013年度「十佳論文獎」。

米新磊

北京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合伙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碩士,北京律師協會傳媒與新聞出版法律事務專業委員會秘書長,北京市影視娛樂法學會理事。具有文化娛樂和資本市場複合法律業務背景及經驗,熟悉影視、音樂、演藝經紀、遊戲、通信、廣告、電商、網絡新媒體等文化娛樂傳媒行業,在智慧財產權、商事類爭議解決方面有豐富經驗。此外,對於公司投融資業務、私募股權與風險投資法律業務也有較為廣泛的涉獵。曾主辦華誼兄弟、儒意影業、瑞力投資等多家影視文娛公司及基金公司的多個股權投資法律項目,參與「中國好聲音」訴前禁令和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完美時空等七公司與網文作家「匪我思存」關於電視劇《人生若如初相見》著作權糾紛案等文娛行業知名案件。娛樂法微信公眾號「周公觀娛」的責任編輯和主要撰稿人之一。參與撰寫的娛樂法著作包括:《當明星撞上法律》《周公觀娛:娛樂法江湖》。

信息源於:北京仲裁委員會

相關焦點

  • 年度觀察專題丨中國建設工程爭議解決年度觀察(2020)
    本文原載於由北京仲裁委員會/北京國際仲裁中心編著、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中國商事爭議解決年度觀察(2020)》,作者:北京市君合律師事務所周顯峰合伙人、羅策律師、汪派派律師。國務院《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2019年12月30日,國務院正式發布《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國務院令第724號)(以下簡稱《支付條例》),該條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在境內外工程建設領域,不僅農民工數量高度集中,而且牽涉的法律關係也更加多樣化,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更加突出,相關爭議解決也更加複雜。
  • 年度觀察專題丨中國商事調解年度觀察(2020)
    本文原載於由北京仲裁委員會/北京國際仲裁中心編著、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中國商事爭議解決年度觀察(2020)》,作者:天同律師事務所朱華芳高級合伙人,顧嘉合伙人,郭佑寧律師。一、概述 近年來,伴隨中國經濟轉型邁入高質量發展和對外開放不斷擴大,中國商事爭議進入高發時期。面對日趨複雜化的利益格局和日益多元化的利益訴求,訴訟、仲裁等傳統爭議解決手段已不能完全滿足當事人需求。
  • ABC新聞 |《2019年度中國演藝明星公益觀察報告》正式發布
    繼《2018年度中國演藝明星公益觀察報告》在2019年發布後,2020年11月9日,中國傳媒大學廣告學院院長丁俊傑教授
  • ...2020中國車年度大獎揭曉|汽車|汽車觀察|朱西產|王瑞祥|宋健...
    12款來自不同中國汽車品牌的新車在此薈萃一堂,這便是2020中國車榮譽殿堂頒獎典禮的現場。值得注意的是,與以往按車型類別設置獎項不同,2020中國車榮譽殿堂致力於展現不同車型特殊的內在品質和魅力,換句話說,不是按長相、而是按氣質設置了各個大獎。
  • Magnify 2020中國產業觀察年度峰會 | 活動回顧
    被2020年重塑的世界裡,我們應該如何做好準備? 2020年12月22日,36Kr Global 旗下英文媒體 KrASIA 舉辦了「Magnify 2020中國產業觀察年度峰會」,邀請到了來自中國消費、企業服務、教育與醫療賽道的優秀企業家與擁有豐富經驗的傑出投資人,以圓桌對話交流的形式,向所有關注中國市場趨勢的觀眾展示了蓄勢待發的技術力量與高速迭代的新商業模式,以豐富的行業經驗以及市場洞察共同把握未來趨勢命脈。
  • 周公觀娛2020年十大專題文章盤點
    我們從2020年發布的96篇文章中,精選出了十大專題以饗讀者。雖然疫情陰影一直在籠罩,但周公觀娛照例給大家帶來娛樂乾貨和融合觀點,在變化中堅持不變,2021年,太陽照常升起。2020年,留給大家最大的印象是疫情的陰霾。但是其實周公觀娛的新年,是從《精英律師》開始的。作為首部出圈的律師行業劇,《精英律師》引發了普通觀眾和法律人士的不同態度的熱議,也成功引發公眾對於律師這個職業的興趣。
  • 2020數字娛樂產業年度高峰會(DEAS)在京開幕
    作為中國數字娛樂產業年度風向標,第八屆數字娛樂產業年度高峰會(DEAS)於12月8日在北京富力萬達嘉華酒店舉辦。文化產業一直是石景山區轉型發展的重要抓手,數字娛樂產業是石景山區產業轉型的基礎。2020數字娛樂產業年度高峰會(DEAS),以「綻放新生」為主題,設有「心的觸點」、「賦勢競上」、「壯志凌雲」及「數造一新」四大主題板塊,峰會將從遊戲、動漫、影視、電競、雲遊戲、新科技等多個維度呈現數字娛樂產業融合的諸多業態,總結2020年數字娛樂產業發展變化的同時,共同探索未來數字娛樂產業發展的新趨勢。
  • 觀察|騰訊視頻2020年度優秀網絡電影:《湘西密藏》的IP方法論
    12月19日,在「萬物向新、共生共贏」的2020騰訊視頻內容生態大會上,新片場影業自製網絡電影《湘西密藏》獲得」騰訊視頻2020年度優秀網絡電影」以及「騰訊視頻網絡電影內容激勵第一名」。而在12月20日舉辦的2020騰訊視頻星光大賞上,《湘西密藏》也獲得了「年度網絡電影」,這是對於《湘西密藏》極大的認可與鼓勵。
  • 2020抖音娛樂年度大賞名單公布,《安家》《三十而已》等成抖音年度...
    1月18日,抖音發布「2020抖音娛樂年度大賞」(以下簡稱抖音娛樂大賞)名單,總結回顧2020年在抖音表現出色的創作者、MCN機構、影視綜作品、平臺等。在龐大的用戶基礎上,抖音集聚大量優質娛樂內容創作者,並不斷產生多樣豐富的娛樂內容,逐步壯大抖音娛樂生態。「2020抖音娛樂年度大賞」以站內活躍度、話題熱度、搜索熱度等用戶大數據作為榮譽評選的主要依據,對抖音站內創作者、MCN、電視人、平臺、綜藝、劇集、電影等進行榮譽授予,鼓勵前行。
  • 2020中國視頻節目年度「掌聲·噓聲」丨《問政山東》獲得2020第十...
    2020中國視頻節目年度「掌聲·噓聲」丨《問政山東》獲得2020第十屆中國視頻節目年度掌聲節目 2020-12-22 14:21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年度娛樂觀察·音樂篇:除了周杰倫,神曲的原唱你幾乎都不認識
    本系列其他稿件: 年度娛樂觀察·劇集篇:高分劇空有口碑,全民爆款在哪裡? 年度娛樂觀察·綜藝篇:爆款浪姐高開低走、看來看去還是大張偉們 年度娛樂觀察·電影篇:票房超美國成全球第一,但從業者仍壓力重重 年度娛樂觀察·藝人篇:偶像不斷爆雷、明星無法出圈、網紅上位元年 文/泊御
  • 2020「TV地標」發布,《沉默的真相》獲年度優秀網絡劇|中央廣播...
    騰訊娛樂訊(文/三禾)12月15日,由國家廣播電視總局主管《中國廣播影視》雜誌主辦的「TV地標」(2020)中國電視媒體暨「時代之聲」全國廣播業綜合實力大型調研成果發布會在北京廣電國際酒店隆重舉行,眾多業內領導和專家出席活動。
  • 2020年度中國十大傳媒法與文娛法事例在京發布
    本網訊(記者 莊德通  □通訊員 葉佳琪 艾小文)1月9日,「2020年度中國十大傳媒法與文娛法事例發布會暨研討會」在京舉辦。本次研討會由中國傳媒大學文化產業管理學院文化法治研究中心、北京市律師協會傳媒與新聞出版法律事務專業委員會、北京市律師協會影視與娛樂法律事務專業委員會主辦,北京中視瑞德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協辦。
  • 年度娛樂觀察·綜藝篇:爆款浪姐高開低走、看來看去還是大張偉們
    本系列其他稿件: 年度娛樂觀察·電影篇:票房超美國成全球第一,但從業者仍壓力重重 年度娛樂觀察·藝人篇:偶像不斷爆雷、明星無法出圈、網紅上位元年 文|富貴
  • 用影像記錄我們的時代——2020華語紀錄片年度觀察
    2020年,有關國內電影市場所遭受到的磨難,和創下的種種紀錄,似乎以無需再過多贅述。票房榜的前十名,無一例外全是華語片。冠軍《八佰》是戰爭片,《我和我的家鄉》集結了主旋律題材和喜劇類型,《姜子牙》是動畫片,還有警匪動作片《除暴》、懸疑片《誤殺》,以及現實題材的《送你一朵小紅花》……可以說,中國的電影市場在類型化的道路上一直都在朝著百花齊放的多元方向發展。
  • 《經濟觀察報》授予漢堡王「年度卓越環保公益企業」
    12月10日,由《經濟觀察報》、經觀傳媒主辦的「2020美好生活新消費高峰論壇」在北京圓滿落幕。《經濟觀察報》授予漢堡王「2020年美好生活新消費」年度卓越環保公益企業。此次獲獎,是對漢堡王在公益環保方面做出卓越成績的肯定。對此,漢堡王表示:「未來,將繼續支持公益環保事業,實現公司的可持續發展。」
  • 港股異動丨貓眼娛樂(1896.HK)3日累計反彈超10% 2020年度電影票房...
    格隆匯12月31日丨近日影視娛樂股開始反彈,貓眼娛樂(1896.HK)3日累計升幅超10%,現報12.18港元,漲5%,總市值138.43億港元。 貓眼專業版顯示,截至12月30日22時36分,2020年度電影票房突破200億元。
  • 蜂影解鎖|2020中國電影市場年度關鍵詞
    然而,當新年的鐘聲即將敲響,2020年影院銀幕上的光影定格為歷史,我們回頭發現,是觀眾們的不離不棄,讓中國電影市場成為全球影市復甦的最強音。頭部新老影企推出的各類新片與影院的陸續開業,共同助推中國電影市場走出低谷,電影市場積極自救復甦,在下半年書寫了喜人的成績。截至2020年12月30日22時,中國內地電影市場年度票房破200億。
  • "中國汽車2020年度傑出人物/企業/品牌/車型"提名條件
    「中國汽車2020年度傑出人物/企業/品牌/車型推介」提名條件今日正式公布,同時,為盤點2020年疫情期間有堅毅表現、特別貢獻的企業,特推出「中國汽車2020年度抗疫特別貢獻推介」,現面向汽車行業、企業和專家,以及網民朋友廣泛徵集推薦。
  • 《中國影視藍皮書》之2020年度十大影響力影視劇發布
    近日,經過二十餘天的三輪票選,由北京大學影視戲劇研究中心與浙江大學國際影視發展研究院合作推出的《中國影視藍皮書》之「2020年度中國十大影響力影視劇」發布。2020年度十大影響力電影分別是:《奪冠》《八佰》《我和我的家鄉》《送你一朵小紅花》《一秒鐘》《拆彈專家2》《金剛川》《姜子牙》《囧媽》《掬水月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