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冷靜期」遭集體反對:成年人的婚姻,到底有多難?

2020-11-21 騰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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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愈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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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離婚冷靜期,這個詞,相信你們最近都有聽說。

設置這個目的很明顯,就是為了阻止我國不斷攀升的離婚率。

其實有個離婚冷靜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少衝動離婚,讓夫妻雙方都有個理性思考的時間。

沒想到,這個方案一出來,竟然遭到集體反對。

我用「集體反對」這個詞,真的不是誇張的說法。

在那條微博下面,有好幾萬的評論,意見都高度統一:不支持。

後來,這個方案再次優化,提出離婚冷靜期不適用於家暴,大家的態度還是一致:不支持。

我也能理解大家的反對,對走到離婚地步的夫妻來說,衝動的在少數,更多的夫妻,矛盾是日積月累的,不是冷靜就能解決的。

相信他們決定離婚的時候,一定是對這段婚姻絕望了。

這時候,你讓兩個絕望的人,繼續怨懟生恨,還有什麼意義呢?

婚姻很複雜,牽扯到的感情和利益,剪不斷理還亂。

近年來,離婚率很高,甚至有一部分人不再憧憬婚姻。

有人說,是這個時代變了,人心不古,不再踏實生活了。

但是我更想說,這恰恰是時代進步的表現,大家對幸福的定義不一樣了。

我們父母那一輩,的確很少人離婚,一旦結婚就是一輩子。

可是其中有多少人是幸福的,有多少人又是忍了一輩子的呢?

過去的婚姻就像是破褲子,破了縫,縫了破,周而復始,那條褲子的破洞就算消失了,也還會留下許多縫補的痕跡。

現在的婚姻,大家不再犧牲自我,不再委曲求全,就像一條褲子破了就扔了,沒必要浪費時間和精力了。

從另外一個方面來說,大家反對離婚冷靜期,也恰恰說明成年人的婚姻,真的很難。

02

成年人的婚姻,第一個難關就是錢。

貧賤夫妻百事哀,絕對不是說說而已。在婚姻裡,沒有錢,幾乎寸步難行。

想起《裸婚時代》裡面的童佳倩和劉易陽,兩人相戀8年,無比恩愛。

可是,結婚後,一切都變了。

劉易陽家裡很窮,一家人都只能擠在一個小房子裡。劉易陽和童佳倩是裸婚,沒有婚禮沒有婚紗照,只是兩家人吃了個飯。

結婚後,兩口子也和長輩擠在一起。童佳倩從小是衣食無憂長大的,所以她自己賺點錢都會花完,買東西也不看價錢。

這樣的消費習慣,公婆看不下去,認為她買東西的這些錢都夠好幾個月飯錢了。

你看,沒錢的婚姻,連消費都成了一種罪過。在童佳倩生孩子的問題上,錢的矛盾就更突出了。

本來想去公立醫院生,可惜沒有床位了,只能選擇去私立醫院,私立醫院很貴,劉易陽拿不出這麼多錢。

其實,他也不是走投無路,他媽媽給了他五萬,但是他不願意要,覺得沒面子。

於是,他去賭博,想賺快錢,結果錢沒賺到,人倒是進去了。

因為這件事情,兩家人差點打起來,童佳倩動了胎氣,早產了。孩子出來了,又是一大筆開銷,夫妻兩人因為錢的問題吵了無數次。

最糟糕的時候,孩子的奶粉錢都拿不出來。

童佳倩原本是多麼活潑開朗的女孩,結果結婚生孩子,不過一年多,就被折磨成了一個怨婦,身上的靈氣全都消失了。

最後,兩人還是離婚了。

他們離婚的原因很簡單,就是窮。

連基本的生活都無法保障,兩人再相愛又有什麼用。生活是殘酷的,感情是不能當飯吃的。

03

成年人的婚姻,第二個難關就是三觀問題。

之前有一部電影講述了殘酷的婚姻生活,叫做《革命之路》。男主和女主本是一對金童玉女,都曾對生活充滿激情。

女主渴望表演,想要站得更高,擺脫庸俗的生活。男主也野心勃勃,想要一飛沖天。那時候的他們,是最懂彼此的,宛如靈魂伴侶。

可是一場意外懷孕,徹底改變了他們的生活。

女主回歸了家庭,男主做了一份無聊的工作,兩人當初的夢想早就灰飛煙滅了。

日復一日的生活,讓他們感到疲憊。女主想要改變現狀,提出搬到巴黎生活,因為巴黎是他們曾經嚮往的地方。

或許換一個新環境,找一份新工作,可以改變一些什麼。

女主這個想法,男主一開始也是同意的。

正在女主興致勃勃的規划去巴黎的生活時,男主卻悄悄升職了,是的,他不願意放棄這份雞肋的工作。

接著女主發現自己懷孕了,她不想要這個孩子,因為一個孩子就已經攪亂了她的生活,可是男主不同意。

這兩個矛盾,徹底把他們之間的三觀問題展現出來了。女主渴望新鮮感和浪漫,男主卻安於現狀。女主想要更自由的生活,男主卻被眼前束縛。

他們兩個,一個像天上的月亮,一個像地上的六便士,遙遙相望,誰也無法靠近誰。

三觀不合的夫妻,往往充滿怨懟和分歧,倘若兩個人都強勢一點,那家庭就成了戰場。

04

成年人的婚姻很難,難在沒錢,難在三觀不合,還會難在很多雞毛蒜皮的小事上,比如一個愛吃辣一個愛清淡,一個愛乾淨一個不愛收拾,一個努力上進一個原地踏步等等。

其中,還會包含,婆媳矛盾,原生家庭的矛盾,姑嫂矛盾等等。

為什麼這些年離婚率攀升?因為大家都意識到,獨立和自由更重要,如果自己一個人過得更好,何必再找一個人給自己添堵呢?

離婚冷靜期遭集體反對,反映出來的現狀是,當大家看透了婚姻,是一刻都無法容忍的。

兩個人已經確認過不下去了,還要把死馬當活馬醫,根本沒有用,該離的還得離。

之前還看了一個令人啼笑皆非的新聞,婚姻登記員謊稱機器故障挽救了500對瀕臨破裂的婚姻,然後這個婚姻登記員還被授予「最美紅娘」的榮譽。

不得不說,真是把「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婚」的精神發揚得淋漓盡致。

可是那些因為她沒能離婚的夫妻,後來真的過上幸福生活了嗎?

我想沒人敢給出肯定的答案。這個時代,真的不必對離婚這件事諱莫如深了。

婚姻不是什麼人生大事,只是一種生活方式的選擇。

有些人剛好找到了適合自己的生活方式,有些人過著過著發現這不是自己想要的生活方式,然後及時止損再去尋找,這不是好事嗎?

說到底,我們這一生要追求的不是所謂的婚姻圓滿,而是讓自己圓滿。

END.

今日話題:

你認為「離婚冷靜期」有必要存在嗎?

歡迎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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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離婚冷靜期的是與非
    其中,離婚冷靜期就屬於爭議較大的話題。不少人認為,針對中國現在離婚率居高不下的情形,離婚冷靜期有利於幫助當事人避免一時「頭腦發熱」而導致的離婚。但是也有大量的反對的聲音,認為夫妻之間小打小鬧不會真的鬧到民政局去申請離婚,如果真的已經去到民政局的,背後絕大部分都已經是長期的忍無可忍。這種時候,還另外增加30天的冷靜期,純屬對當事人的折磨。
  • 離婚需冷靜,「離婚冷靜期」真的能為挽回婚姻多一個機會嗎?
    這裡就透視出新規,與現行的辦理離婚流程存在的差異:1. 離婚證不會在辦理離婚申請後立即發放,也就是不會立即申請,立即辦結離婚手續。而需要有一個等待期,期限在申請離婚登記之日起30日屆滿以後;2. 在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任何一方都可以撤回離婚申請; 3. 30日的等待期屆滿後,需要夫妻雙方本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構申請發給離婚證;4.
  • 設立「離婚冷靜期」,就能挽救那些瀕危的婚姻嗎?
    地方實踐效果良好,確實讓一部分衝動離婚的夫妻和好,最終沒有離婚。所以我想,這一次把離婚冷靜期的條文設置到民法典當中,從立法者的角度來講,還是希望離婚率大致保持一個比較平穩的水平。我們要考慮離婚率及社會穩定程度,還有包括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婚姻的解體是否會對未成年子女有很大的影響。新京報:離婚冷靜期的設置在國外有先例嗎?
  • 離婚冷靜期明年正式實施,以後到底該怎麼離婚才能快準狠?
    其實從昨天開始,就陸續看到許多網友在社交平臺上發表自己對【離婚冷靜期】的看法,只有很小一部分是支持,多數是反對和不解,隨便截取一些給大家看看—— 此言差矣,現在西西就來給大家分析一下【離婚冷靜期】到底是什麼鬼?有沒有想像中的嚴重? 以前我們要是想離婚,無非就是到民政局協議離婚和法院起訴離婚。而現在有了【離婚冷靜期】,協議離婚變成了三個步驟—— 第一,雙方協商一致,到民政局申請離婚。
  • 我為什麼不支持離婚冷靜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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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看完這檔節目,我終於明白離婚為什麼不需要冷靜期
    針對網友對於#離婚冷靜期有一方不同意離婚怎麼辦#的疑問,民政部社會事務司回應,這期間任何一方只要說不同意離婚,等於雙方沒有達成共識,要麼通過到法院去起訴,訴訟離婚,要麼兩個人在一塊生活,說明你們還要再冷靜反思。至於到底冷靜反思什麼呢?大概是反思當年自己為什麼腦子進了水要結婚吧。
  • 無法讓人冷靜的「離婚冷靜期」
    也就是說,在這60天裡,只要一方有不同的意見,當初的協議離婚申請就無效了。 從人們在網上的留言討論來看,大多是對離婚冷靜期的反對和恐懼。 有人認為冷靜期抬高了離婚門檻,使得被家暴的人更難離婚了。 但專家們說,冷靜期只適用於協議離婚,而家暴通常需要訴訟離婚,不受冷靜期影響。
  • 我為什麼不支持離婚冷靜期?
    知乎@明·濤總結了現在離婚的一套流程,大概如下圖所示:首先需要夫妻雙方提出申請,申請後由民政局進行初審;初審通過後進行30天離婚冷靜期,30天內任一方都可以單方面撤回申請;30天過後,雙方需要共同領取離婚證,如30天內未領取,同樣視為撤回。當初這法案草擬推出的時候,就收穫了一籮筐的反對。但這條微博目前已經無法評論了。
  • 民政部最新回應:冷靜期不適用於訴訟離婚!
    針對社會關注的「冷靜期規定是否不利於保護受家暴當事人」問題,民政部4日回應:「冷靜期」只適用於夫妻雙方自願的協議離婚,對於有家暴情形的,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離婚並沒有「冷靜期」的規定。此外,婚姻登記機關將不再受理因脅迫結婚而請求撤銷的業務。據民法典規定,「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一聽到「離婚冷靜期」,很多網友立馬提出質疑:「這是在幹涉婚姻自由嗎?」
  • 冷靜以後 婚姻能否得到挽救?——從「離婚冷靜期」說開去
    近日,民政部下發通知,根據《民法典》規定,明年1月1日起將執行30天的離婚冷靜期,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需提前30日申請。消息一出,如一石激起千層浪。有的人非常贊同,認為冷靜期的設立有助於降低離婚率。而有的人卻持反對態度,認為「離婚冷靜期」限制了婚姻自由。
  • 拜託專家們:與其設置「離婚冷靜期」,不如設置「結婚冷靜期」!
    而是向提出離婚的當事人發放一個受理回執單,告訴他們:回去吧,回去等30天再來辦理。30天的婚姻冷靜期,在這30天內,如果有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都可以拿著自己的證件和那份回執單,向婚姻登記機關提出撤回申請。然後,婚姻登記機關核實無誤,就可以撤回當初提交的離婚登記申請書。
  • 怎麼看待離婚冷靜期不適用於訴訟離婚,為什麼這麼多人反對
    很多人都擔心家暴是不是就不被保證了,其實民政部有說:家暴不適合用離婚冷靜期制度民政部二級巡視員楊宗濤4日在民政部發布會上表示,《民法典》關於離婚冷靜期制度的規定只適用於協議離婚。對於有家暴情形的這種情況,當事人可向法院提起訴訟,在《民法典》第1079條裡有明確的規定,其中有一條就是有關家暴的法院可以判決離婚。
  • 「離婚冷靜期」被罵第9天,千萬網友:我不敢結婚了!
    離婚冷靜期又上熱搜了。相信看到這裡的大家,都知道了這個關於婚姻的新條款:辦理離婚登記手續時,在30天內,任何一方不願離婚的,都可撤回登記申請。專家的解釋是:咱們是考慮到有些人離婚時太衝動,設置個30天冷靜期,納入離婚程序。30天內只要有一方反悔,離婚就不算數。熱搜一上,幾十萬條討論,網友幾乎一面倒的反對。
  • 「離婚冷靜期」出臺後現不同聲音 是否幹預離婚自由?
    至於離婚「冷靜期30天」,老於覺得,30天就30天吧,幾個300天都過去了,何必在乎這30天呢?「凡是要離婚的,30天有啥用。我們都一把年紀了,早過了衝動離婚的年齡,冷靜期對我們來說其實沒什麼實際意義。」老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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