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當李鴻章在巴黎登場,法國人的優越感終於得到了大大滿足,相比李鴻章其人,他所攜帶的母雞,更適合作為中國的隱喻,更契合法國人的中國想像。
1896年,西方關於李鴻章出使歐美的漫畫。
李鴻章在其時代,雖無世界級影響力,卻是世界級名人。在西方設計的世界舞臺之上,大清帝國的代言人,非他莫屬。這有點矮子裡面拔將軍的意思,作為被拔高的將軍,他則得以與一些真正的將軍相提並論。有一個說法,把他和俾斯麥、尤利西斯·格蘭特並稱為「十九世紀世界三大偉人」,我一直未找到可信的出處,感覺更像是後世的玩笑。俾斯麥是德國的鐵血宰相,格蘭特是美國的軍人總統,倘論才具和功業,李鴻章遜色豈止一籌,能與他們扳手腕的亞洲人,伊藤博文顯然更有資格。
不過,李鴻章被稱作「東方的俾斯麥」,則屬事實,確鑿不移(當然,俾斯麥從不曾被稱作「西方的李鴻章」,二人之間,高下立判)。1896年,他訪問德國,與俾斯麥會面,俾斯麥開玩笑道,法國人並不認為「東方的俾斯麥」是一句恭維話,因為他們討厭俾斯麥。隨後李鴻章來到法國,他迎來的綽號,不是「東方的俾斯麥」,而是「天朝的塔列朗」。
李鴻章與俾斯麥的合影
這個細節,出自邊芹《文明的變遷:巴黎1896·尋找李鴻章》一書。這本書記載了兩個人的旅行:1896年7月中旬李鴻章在巴黎的旅行,與一百多年後邊芹追蹤李鴻章的足跡而展開的旅行。這般寫法,並不鮮見,譬如貝爾納·亨利·萊維《美國的迷惘:重尋託克維爾的足跡》與艾瑪·拉金《在緬甸尋找喬治·歐威爾》,皆屬此中傑作。相形之下,《文明的變遷》的價值,更多在於史料的發掘:它以最細微的筆調,重現了李鴻章在巴黎的短暫行程。這正是蔡爾康、林樂知《李鴻章歷聘歐美記》所缺失的一面,此書主要包括「聘俄記」「聘德記」「聘法記」「聘英記」「聘美記」等,以「聘法記」一章為最短。
《文明的變遷:巴黎1896·尋找李鴻章》,邊芹著,東方出版社,2017.3
1896年初,李鴻章出訪歐美。作為中國首屈一指的外交家,這竟是他第一次離開亞洲,巡遊世界。兩年前的甲午戰爭,使他跌落人生的最低谷,如其所云:「予少年科第,壯年戎馬,中年封疆,晚年洋務,一路扶搖,遭遇不為不幸,自問亦未有何等隕越,乃無端發生中日交涉,至一生事業,掃地無餘……」(吳永《庚子西狩叢談》)中日交涉期間,俄國介入,向日本施壓,迫其退還遼東半島,於是清朝執政者滋生了聯俄的想法。適逢俄國尼古拉二世定於1896年5月加冕,李鴻章應邀參加,一為恭賀,二為談判。訪俄消息一經傳出,歐美國家不甘落後,紛紛相邀,由此成就了這場「以兩百日,歷九萬裡」的環球旅行。
當時之中西,雖有交流,依舊隔膜。兩者之間,似乎相距一道不可逾越的政治與文化鴻溝。基於文明的優越感,西方人打量中國,大都架上了一副有色眼鏡。《文明的變遷》提及斌椿,這位第一個跨出國門的清朝官員。1866年,他率使團訪問歐洲,第一站便是法國,比李鴻章早了整整三十年。據《費加羅報》(1866年5月31日)報導,法國人對斌椿有些冷淡,因為「斌官人還戴著眼鏡,這就讓那些在馬路上看熱鬧的人很掃興」(第79頁)。也許在這些法國人看來,以中國的封閉和落伍,本該與眼鏡這樣的文明物件無緣。不過,當李鴻章在巴黎登場,法國人的優越感終於得到了大大滿足,斌椿的眼鏡被李鴻章的母雞所取代,「……對李特使的喝彩,據說不如對最後一輛車上兩隻白色的下蛋母雞勁頭足」(第33-34頁)。在此,相比李鴻章其人,他所攜帶的母雞,更適合作為中國的隱喻,更契合法國人的中國想像。
法國人眼中的母雞,到了英國人那裡,換作名犬。相傳李鴻章訪英期間,收到戈登夫人贈送的一隻名貴的小狗(據《李鴻章歷聘歐美記》,李鴻章曾祭掃戈登墓),翌日致信感謝,其中云:「厚意投下,感激之至。惟是老夫耄矣,於飲食不能多進,所賞珍味,鹹欣得沾奇珍,朵頤有幸。」原來這條狗被他吃掉了。其實不難推斷,這是編排他的段子:李鴻章一生,一來盡享榮華富貴,二來常與西方人打交道,怎會不知小狗的用途呢?真正值得琢磨的問題在於,誰在編排他,為什麼要編排他?顯而易見,這個段子依然立足於文明與野蠻之分:孤陋寡聞的野蠻人李鴻章,在文明人面前出盡了洋相。
1896年,李鴻章出使英國。
話說回來,如果李鴻章的言行能夠滿足西方人的優越感,他們則不必聚焦於母雞,甚至編造段子加以嘲笑。《文明的變遷》翻出了許多舊報紙,根據這些口徑不一的報導,大抵可以窺見法國人的矛盾心理:他們以為中國人都是弱小之輩,李鴻章卻身材高大,儘管因年邁而駝背,與他們的總統菲利克斯•富爾站在一起,照樣旗鼓相當;他們以為中國人都是鄙陋之徒,見到他們的國慶節、閱兵式、艾菲爾鐵塔,理當驚慌失措、摧眉折腰,不承想,李鴻章見慣了大陣仗,表現異常淡定,甚至還「帶著他永遠不變的譏諷的微笑」。
《巴黎回聲報》(1896年7月23日)所發表的評論曾有一段李鴻章印象記:「我見到了這位滿清中國人,並且好好地打量了他。他的臉上帶著一絲丑角的神情——作丑角常常意味著與眾不同,在我眼中他就像那個叫歷史的神奇大故事中一個奇特的悲劇人物。我以為他那只在大飯店吵得四鄰不安的寵物鸚鵡是頗具象徵意義的,這鳥生命力強,尖嘴利爪令人生畏,在詭譎、花裡胡哨、愛模仿的笨重外表下兇猛頑強,這不就是中國人的寫照嗎?……這個躲在大大的眼鏡後面貌似輕歌劇丑角、鼓著鸚鵡般眼睛的古怪可笑的中國人讓我害怕:不是為我們,而是為我們種族的未來……」
能使一個法國人如此不安,足見李鴻章的威力。
1896年,李鴻章出訪法國時,法國《小日報》(Le Petit Journal)刊登的李鴻章彩色畫像。
法國人對李鴻章的矛盾心理,最顯著的表現,即贈其綽號「天朝的塔列朗」。按《文明的變遷》解釋,這是嘲諷李鴻章為叛徒。我則以為,法國人對塔列朗,一向愛恨交織、毀譽參半,以其比擬李鴻章,未必儘是嘲諷,反而體現了一種矛盾性。事實上,李鴻章與塔列朗的相似度,遠勝俾斯麥。塔列朗的才幹,在同時代的法國人中,也許僅比拿破崙低一檔,正屬一流人物,不管內政還是外交,都是一把好手;論其德行,則與才幹成反比,他以詭詐、善變著稱,一生屢經政權更迭,始終屹立不倒,永保高官厚祿,據說他幾乎背叛了所效力的每一個政權,故有「叛徒」「變色龍」等罵名(他曾自辯云:「回顧我的一生,我發現,對任何一個黨派,在它自暴自棄之前,我從未背棄過它」,並稱「變色龍才是政治的徽章」)。這樣的分裂與爭議,同樣發生在李鴻章身上,所以梁啓超才會說「吾敬李鴻章之才,吾惜李鴻章之識,吾悲李鴻章之遇」。
李鴻章與塔列朗還有一點相似之處:縱使都被視為賣國賊,然而對於自己的祖國,他們大抵做到了不離不棄。拿李鴻章來說,出訪歐美之時,已經74歲高齡,且遭朝廷冷遇,完全有理由撂挑子,他卻決然出行,除了不甘寂寞,更多則是對國家的熱愛和忠誠。行前他猶不忘勸勉吳永等送行者:「予此次乃輿櫬而行,萬裡長途,七旬老物,歸時安必能與諸君重見?惟望努力前程,各自珍重。」沉痛至極,近乎遺言。
出使前的李鴻章
1896年3月27日(農曆二月十四日),懷揣死志的李鴻章,從上海乘坐法國輪船,駛向茫茫未來。雖說他在俄國落入陷阱,「老來失計親豺虎」(黃遵憲詩),不過在德法英美所見所聞,諸如「泰西格物之功效,致力之材能」,使他發出了「山重水複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之慨。不幸的是,回歸故土,他還得面對那一間破屋,重拾裱糊匠的手藝,直至五年之後,為他的祖國耗盡最後一滴血淚。他的死不瞑目,對比塔列朗的壽終正寢,正呈現了二人命運的最大差別,這可以歸結為國運,換作《文明的變遷》書中慣用的說法,叫文明的進度。
(文/羽戈,原標題為《李鴻章與塔列朗》;本文系騰訊文化獨家原創稿件,未經授權,不得轉載,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