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螃蟹在(紅樓夢》中是一大關目,在第三十七、三十八兩回書中,有大段的描繪吃螃蟹的文字。由寶釵的一大段話開始,到劉姥姥的大段感慨結束,不但文字好,在章法結構上也極為嚴謹,真可以說是情景交融,神採飛動,花團錦繡,是《紅樓夢》全書中有數的最精彩的片段,也是曹公最著意經營的筆墨。不過在這篇小文中,不多作文字藝術的評價,也不作人物故事的分析只想就吃螃蟹一事,作些解說。先在這裡摘引些有關的原文。第三十七回中寫寶釵為湘雲打算道:
這個我已經有主意了。我們當鋪裡有夥計,他們地裡出的好螃蟹,前兒送了幾個來;現在這裡的人,從老大太起連上屋裡的人,有多一半都是愛吃螃蟹的,前日姨娘還說「要請老大太在園裡賞桂花、吃螃蟹。」因為有事,還沒有請。你如今且把詩社 別提起……我和我哥哥說,要他幾簍極肥極大的螃蟹來……
在這段引文中,特別要注意幾個地方:一是「他們地裡出的好螃蟹」,二是「要請老太太在園裡賞桂花、吃螃蟹」。螃蟹出產在水裡,吃螃蟹、賞菊花,所謂「持螯對菊」,這就是不出產螃蟹的地方的人們也知道的常識,而這裡卻說「地裡出的」,「賞桂花」,這又是什麼原因呢?簡單說,這是有地域特徵的,這說的是北京人吃螃蟹。
為了說明問題,先說明這次吃螃蟹的具體日期。根據書中明文推算,在此前面有賈政點了學差,八月二十日奉旨起身的明文,見三十七回開頭。後面第四十三回有鳳姐九月初二過生日的明文,中間又有海棠社詩課,初二、十六開社作詩的明文(見三十七回)。這三者如果仔細研究起來,中間洋洋灑灑五六回字。在時間上自有矛盾處。但這系小說,自難像歷史那樣認真細考。但從所寫風光來看,這吃螃蟹的時候,自在九月初二前若干日,以八月中旬左右為宜。這正是以北京人吃螃蟹的生活為背景來描繪的。
為什麼這樣說呢?先從時令上說是這樣的。陸遊詩云:「況當霜後得團臍。」螃蟹經霜之後才肥。在江南吳越間,一年到頭能在水浜中捉到蟹,但真正講究吃螃蟹,要在舊曆九十月間經霜之後,團臍(母蟹)才有滿黃,再晚尖臍(公蟹)才有厚膏。這種情況,明末張岱《陶庵夢憶》中「蟹會」一段說的最清楚:
河蟹至十月與稻粱俱肥,殼如盤大,墳起,而紫鰲巨如拳,小腳肉出,油油如績蜇,掀甚亮,膏膩堆積如玉脂珀屑,團結不散,甘腴雖八珍不及。
張岱把江南吃蟹的期間,說的最清楚,而且對關鍵性問題,一語中的,就是「與稻粱俱肥」,江南晚稻要在農曆九月中下旬才開鐮,蟹才肥,所以俗話有「九團十尖」的說法。而北京天氣涼,霜期早,大田的莊稼登場早,所以在舊曆七月底、八月初就講究吃螃蟹了。明人劉若愚《酌中志》「八月」條下記宮內吃蟹:
宮中賞秋海棠、玉簪花。自初一日起,即有賣月餅者。加以西瓜、藕,互相饋送……始造新酒,蟹始肥。
清末憂患生《京華百二竹枝詞注》云:
七月間,滿街賣蟹,新肥而價廉,八月漸稀,待到重陽,几几乎物色不得矣。
這都足以證明北京的螃蟹上市早,七月底、八月初正是當令。印證近人著作,也可證明這點。查《魯迅口記》,一九一四年九月十九日記云:「夜食蟹。」這年十月四日中秋,計在中秋前十四日。又一九一五年九月十日記云:「晚齊壽山邀至其家食蟹……大飲啖,劇談。」這年九月二十三中秋,計在中秋前十三日,以之對照《紅樓夢》中所寫,在桂花邊上吃螃蟹,在時令上正對景。
為什麼北京吃螃蟹,比江南要早一個月光景呢?這首先是因為氣候的關係。前面所引寶釵的話,說是螃蟹出在「地裡」,這也是很大的特徵。在江南,螃蟹都出在浜裡、江裡、湖裡、蕩裡高郵湖、太湖、陽澄湖、澱山湖等等,所謂「魚罾蟹籪」,在江湖邊上是捕蟹的好地方,從來沒有聽說蟹是出在「地裡」、「田裡」的。而寶釵說的卻不然,是在「地裡」,這正是北京、天津一帶的習慣說法。北京最講究吃勝芳的螃蟹。勝芳是個鎮,在京南武清縣。這一帶連著白洋澱,地勢低洼,海河入海不暢,常常造成秋日田中大片、大片的積潦,螃蟹從海中沿海河上溯,到秋天高粱紅的時候,爬在高粱地裡吃高粱,人們大量地捕捉。所以說:「地裡出的好螃蟹。」這句話如在江南是說不通的,必須了解了特定的地理環境才能理解。
北國天寒,秋霜早降,舊曆八月初即有霜,到八月底地裡的莊稼都已登場,一片光禿禿的了,縱有積潦,一般也已退淨,履霜而堅冰至,螃蟹已無處存身了。到了舊曆十月,地要上凍,就更不能有螃蟹了。所以北京吃蟹,比之江南,要早上一個多月,而且很快就落市了。所謂」九月吃團臍,十月吃尖臍」,那是江南的飲饌經,在北京是不適用的。曼殊震鈞《天咫偶聞》中說:「都人重九,喜食蒸蟹。」這似乎是想當然的說法。他是旗人,長期在江南作官,多少有些有意把江南人的習慣寫在北京親貴旗人的身上。而與他同時,江南人在北京久作京官的桐鄉嚴緇生在《憶京都詞》注中卻記道:
都中蟹出最早,往往夏日已有,故餘詩有「持螯北地翻佳話,卻對荷花背菊花」。然賞菊時間亦有之,特不多耳。
嚴緇生的說法,似乎比曼殊震鈞更恰合實際些。即北京到重九賞菊之際,螃蟹縱使還有,也不很多,應該是珍貴的,而且是市面上的商販預先養起來的了。
江南人吃螃蟹,並不當回事,因為經常能捉到,平時家中吃螃蟹,蒸蒸也可以,就在鍋子裡煮煮也可以。如果做菜,麵粉拖拖吃也可以(俗名「面拖蟹」),有姜、有醋、有酒固然好,無姜、無醋、無酒也無所謂,不像北京人吃螃蟹那樣慎重。而《紅樓夢》中所寫,卻多神情如畫,儘是北京人的口吻。在第三十八回中:
鳳姐道:「回來吃螃蟹,怕存住冷在心裡,慪老祖宗笑笑兒,就是高興多吃兩個,也無妨了。」
王夫人對賈母說:「這裡風大,才又吃了螃蟹,老太太還是回屋裡去歇歇吧。」
賈母先囑咐湘云:「別讓你寶哥哥多吃了。」又囑咐湘雲、寶釵二人:「你們兩個也別多吃了。那東西雖好吃,不是什麼好的,吃多了肚子疼。」
黛玉道:「我吃了一點子螃蟹,覺得心口微微的疼,須得熱熱的吃口燒酒。」
試看這些話語,哪一條像吳越一帶,「黃魚紫蟹不論錢」的江南人的話語。可以說全是老北京大宅門中女眷的口吻。雖然書中人物,名義上是江南人,曹雪芹本人幼年也在江南生活過,但畢竟因他後來長期生活在北京,旗人親貴過的都是「京朝派」的生活,所以一切的生活習慣、言談口吻也都是「京朝派」的,吃螃蟹時的慎重其事,種種告誠,不過正表現其一端耳。
第三十八回中寫鳳姐安放杯筷,上面一桌,東邊一桌,那邊廊子上擺了兩桌,花團錦繡,連鴛鶯、琥珀等人都圍坐在一起吃紛蟹;風姐「又命小丫頭們去取菊花葉兒、桂花蕊燻的綠豆面子預備著洗手」。前面是寫場面、寫神情、寫氣氛,這後面一句正是真正寫出了親貴之家的豪奢生活。如果沒有經過這樣的生活,見過這樣場面,是編不出來的。明代劉若愚《酌中志》中寫宮人吃蟹情況云:
凡官眷內宦吃蟹,活洗淨,用包蒸熟。五六成群,攢坐共食,嬉嫦笑笑,自揭臍蓋,細細用指甲挑剔、蘸醋、蒜(疑是「姜」字之誤)或剔蟹胸骨,八路完整如蝴蝶式者,以示巧焉。食畢,飲蘇葉湯,用蘇葉等件洗手,為盛會也。
把劉若愚這段文字和《紅樓夢》第三十八回對照來看,不是很有意思嗎?《紅樓夢》中寫風姐要水洗了手,站在賈母跟前剝蟹肉;薛姨媽又說「我自己掰著吃香甜」;平兒早別了一殼黃子送來等等,不正是和劉若愚所寫的「攢坐共食,嬉嬉笑笑。自揭臍蓋,細細用指甲挑剔」等等極為神似嗎?只是劉文中「蘸醋、蒜以佐酒」這點很特別。《紅樓夢》中寫平兒剔了蟹黃給風姐,風姐道「多倒些姜、醋」;後面寶玉的詩也說「潑醋描姜興欲狂」;寶釵的詩又說「性防積冷定須姜」:都是只說「姜」,未說「蒜」,因為姜是熱性的,所謂「薑桂之性」,吃螃蟹南北各地照例都用薑末、薑絲,沒有看見過用「蒜」的,然好多版本的《酌中志》都作「蒜但仍使人懷疑是錯字。劉若愚所說飲蘇葉湯、用蘇葉洗手等「蘇葉」是紫蘇葉子,紫蘇又名「桂花」,是中藥。雖然也很考究比之於《紅樓夢》中的綠豆面子卻要相形見絀了。似乎明代宮中,某些地方還比不上清代親貴家中起居日用考究呢?
我國吃螃蟹,原是有悠久歷史的。早在《周禮》中就有記載唐代陸龜蒙有《蟹志》宋代傅肱有《蟹譜》,這都是古籍中有關螃蟹的專書。北京在地理上離海不遠,附近又出產很好的螃蟹又是幾百年的首都,飲饌講究,自然也講究吃螃蟹,一般除去蒸了掰著蘸姜、醋吃而外,還講究剔出蟹黃、蟹肉來,做菜吃,如燒蟹黃、蟹黃豆腐等等,也講究作餡包包子、餃子、燒麥等吃。《紅樓夢》第四十一回寫用點心,兩個小捧盒內,兩樣蒸食、兩樣炸的。一樣「一寸來大的小餃兒」,賈母問是什麼餡子?婆子們回答「是螃蟹的」。這正是應時當令的佳品。
北京本京人還講究吃螃蟹打滷面。舊時娶媳婦、聘女,最普通的酒飯,是「炒菜面」。即炒幾個菜,最後吃打滷面。北京舊「百本張」俗曲《鴛鴦扣》中寫娶親時招待親友云:
天將飯食諸親才齊到,廚房內打滷下面為的是簡絕……先端八碗熱菜請吃喜酒,然後吃麵的小菜倒有好幾十碟,螃蟹滷、雞絲滷隨人自便,以下的豬肉打滷沒什麼分別……
這更是當年純粹用北京方言寫成的通俗文學了。《紅樓夢》中所寫,雖然沒有這樣純粹地是「老北京化」,但從所寫的時令所寫的人物的言談等等來分析,也完全是以北京的生活為背景寫成的,是很難扯到江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