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浙江新聞
食客說吃出一根頭髮時,你會怎麼做?是積極處理還是不予理會?我想這個案例可以給你上生動的一課。
在寧波就有這麼個較真的小夥子,吃到頭髮並反映後,因為餐廳的態度很差,結果他真去了法院,最終,他拿到了1016元賠償款!
近日,網友「海花」在知乎網上分享了自己這次維權經歷後,還曬出了一系列照片,迎來數千網友為他的較真手動點讚。
網友葉子說,「這不是錢的事兒也不是閒的,就是因為我們很多消費者抱著息事寧人的態度,才讓店家猖狂,多一些像你這樣的人,店家就不敢忽視了」。
同時網友也點讚受理這個案件的法院:「這法院的態度簡直可以做全國學習榜樣!」
不過也有網友質疑,一碗有頭髮的面居然可以賠千元?吹吧!那麼此事到底是真是假呢?
記者聯繫上網友「海花」,並從寧波海曙法院核實到,法院的確受理了此案。
面裡有根很長的頭髮
網友「海花」真名叫周強,是名90後小夥。今天,他向記者講述了事情的經過。
7月2日工作日,因為比較忙,周強忙到下午2點才吃上午飯。在天一附近上班的他就近找了家麵館點了碗16元的面,「吃了一兩口,就發現一根頭髮,比面還長」,周強隨即就叫來了服務員。
但誰知道服務員態度實在讓人不敢恭維,「她說有根頭髮很正常嘛,我給你換一碗?!不然你還想怎樣?」
服務員這麼一說,倒讓周強較真了起來,他要求服務員叫老闆或者經理過來。但誰知道服務員說,老闆不在,經理要晚上8點才回來,你愛怎樣就怎樣吧。
就這樣,周強被晾在店裡,沒人搭理。「原本她表達一下歉意,重新給我做碗面,這事就過去了」,周強說,為了出口氣,他隨即撥打了12315、12331,還用手機查了食安法的規定。
之後,12315介入調解,原本周強想著如果對方退一賠三也就算了,但店家一口咬死只肯退一賠一。
4天後,7月6日,周強和麵館經理的電話溝通中還是沒談攏,對方還撂下一句話:你去法院走程序啊!
「這個經理可能覺得我會忍氣吞聲,我才不」,掛斷電話40分鐘後,周強就來到轄區內的海曙法院對麵館提起了訴訟,要求麵館按照《食安法》退一賠一千元。
到寧波海曙法院自助立案
在海曙法院立案後,法院調解中心就再一次對雙方進行了調解,但最終沒有調解成功。法庭定於8月15日早上9點對此案進行開庭。
8月15日早上8點50分左右,庭審法官再一次組織雙方進行了訴前調解。辦案法官水法官在調解時向麵館聲明,周強的要求是符合按照《食安法》第148條規定的,如果調解不成由法庭宣判的話,法庭還是會將做出公正判決,萬一敗訴,對於麵館來說,也不是好事。
在經過20分鐘調解後,雙方終於達成和解,麵館最終接受退一賠千,共賠償周強1016元,周強撤訴。
「在去法院立案的時候,我就做好了打持久戰的準備,一審不行就二審,但沒想到這麼快就能解決」,作為90後,周強還未和法院打過交道,一度以為會很難,但這次的經歷告訴他,現在到法院立案非常方便。
周強說,雖然是金額很小的案子,法院也非常重視。當時調解的一位鍾法官還告訴周強不用擔心金額小,一分錢的案子他們都一樣審理過。
最終調解成功,店家退一賠一千
小結:
本來是件普通的菜品異物投訴,因為服務員的態度以及管理人員的強勢,餐廳有多次挽救的機會,卻最終被食客告上法庭,賠了遠超一碗麵價值的金錢,也損失了名譽。「和氣生財」,這句老話,在任何生意中都是真理。
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148條
消費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損失。
接到消費者賠償要求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實行首負責任制,先行賠付,不得推諉;屬於生產者責任的,經營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於經營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後有權向經營者追償。
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標籤、說明書存在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瑕疵除外。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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