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傻,真的!我單知道他們娛樂圈喜歡水軍,熱搜一日遊,帶貨數據摻著水分,想著利潤就像三四線女星的事業線,擠擠也還是會有的辣,竟不知道原來全是水的啊!
最近,女星李小冉直播帶貨只有30個人觀看,歌手楊坤帶貨翻車上熱搜,就是唱無所謂的辣個,當晚有商家交了10萬塊錢的坑位費,結果只賣出去了1萬塊的羽絨服,就這1萬塊還要被他抽水2千塊,坑位費又一次成了被坑費,氣得商家不想跟他無所謂,只能自爆,舉報有人在直播過程中刷單了,做數據了,造假了。
想到前段時間,YY公司怒懟渾水的做空報告,說渾水根本不懂我們直播圈的規矩。言外之意是,我那叫刷量嗎?我那叫行業生態,我倒是覺得這像行業變態。
我分析了一下,其實這事兒的主要矛盾,倒不是在楊坤自費刷了數據,也不在楊坤口條不利索帶不動貨,而是楊坤坑位費實在太貴。
試想一下,如果楊坤坑位費是一萬塊錢,商家是不是就有得賺,也就不會去糾結什麼刷單的小事了,有錢人捧個錢場,機器人捧個人場,沒毛病。
貨也還是賣得出去,只是不如預期賣得好。所以說,明星直播帶貨,從來就沒有翻車一說,主要就是定價太高,明星不值這個坑位費,這才是矛盾核心。
但是實際情況是,楊坤十萬塊坑位費,還算得上業界良心,在動不動索要幾十萬的明星帶貨大軍裡頭,還算是低的啦,是該給這些扎堆下凡撈錢的明星降降價了,他們根本不值得我們花這麼多錢。
首先明確一下概念,一眾明星出徵帶貨直播間,主要分成兩類,一種是拼場,大多是收到自己代言的品牌方的委託去到別的主播直播間站會兒臺,等到自己代言的產品上架之前,突然就擠到主播身邊,說上幾句 :嗨咯啊,大家好,我似渣渣郎,我一直想嘗試直播帶貨云云~貨一賣完,臉色一橫,果斷閃人。這種情況下,明星雖然有一種空降凡間的高貴錯覺,但其實自己是品牌方的流量工具人。
另一種就是主動下海,籤了一個專業MCN,做全職職業明星主播,這屬於自降身段,從德藝雙馨的人民藝術家,降格為叫賣的線上推銷員。但是在這個情況下,我們就應該完全用專業帶貨主播的標準來狠狠要求他們了,怎麼要求呢?
基礎的指標無非就是老三樣,上播率、直播時長和商品SKU,做到以上三點帶來的時間成本其實就能勸退一眾玩票的明星了,剩下的明星都是些什麼人呢?
退一萬步來講,哪怕你一個月就播一場,直播行業不整活兒,sei給你刷火箭、下單呢?但是明星整活兒是不可能整活兒的,在直播間露出整張臉已經是很給面了。
首先就是他們高貴呀,高級、高傲,也是真不用心,就拿基礎的小學生也能勝任的工作內容來說,念錯產品價格、說錯品牌名稱、說不出產品特點,這才是明星直播帶貨的常見畫風。這活都幹成這樣了,怎麼當初還有品牌方和MCN給明星買單呢?
疫情期間,大量湧入直播間的明星也曾讓傳統帶貨主播們產生過危機感,今年影視演藝行業最冷清的時候,恰恰就是明星直播帶貨最火的時候。經紀公司需要明星推出新的內容產品豐富自己的服務線和履歷標籤。
當時的某寶直播負責人就在朋友圈喊話,不再接受臨時加塞,品牌方也很高興啊,居然在廣告刊例表裡頭看到一張張熟悉的偶像臉。品效合一,四個大字一下子就出現在他們的腦海裡。商家打得如意算盤是,請明星直播帶貨,兼具廣告代言和商業演出的雙重屬性,花一份錢雙倍的喜悅,不但把積壓的庫存甩出去,日後也可以在自己的商品連結上打上某某明星同款的字眼,起到代言背書的功效。
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實際出來的效果是,直播間各種非靜止畫面,明星大大們一張司馬臉坐在你產品後面,要麼不說話,要麼臺詞很瘋狂,各位看官,你們就愛買不買叭,銷量也很死亡呀,粉絲肯定不會覺得是idol的問題,偶像知名度沒問題,觀看人數沒問題,那肯定就是你家的貨有問題咯。
還有些所謂腰部名人、過氣巨星,其實來這兒還是衝著平臺有流量補貼,饞平臺的背書給自己帶來新一輪曝光量,相較於做個樸實無華的叫賣員,藉此還是露臉登個熱搜最實在,反而符合這些人的利益最大化了。
其實這些賣多賣少的新聞熱點的本質還是八卦、是秀場、是曝光量爭奪賽,反正粉絲們總能找到千般理由給翻車的歐巴和神仙姐姐們辯駁,什麼要敬畏行業啦,什麼選品團隊不行啦,什麼MCN不給力啦,我家哥哥已經辣麼努力了,你沒看到他為了直播熬夜到晚上九點半嗎?這也太不像話了。
明星團隊和MCN並不是沒有資源和能力去把選品團隊和供應鏈做起來,劉濤團隊就是一個很正面的案例啊,但是人劉濤畢竟是*划算的代言人啊。
百分之八十的帶貨明星,只做一錘子買賣,撈一筆就走了,如果都像濤姐這麼拼,那ROI就太低了,這種光拿錢不辦事的不地道行為,上次被我碰到還是在世紀佳緣紅娘相親的時候。
眾所周知,從廣義上來說頭部的帶貨主播和明星都很有名,這也是MCN說服商家支付同級別坑位費的主要依據和理由,但是名氣這種東西還可以再往下細分,在直播帶貨領域能夠直接掙到錢的名氣那叫做號召力,不能直接掙到錢的名氣則叫做知名度。
帶貨主播就是在這一塊擁有一呼百應的號召力,一句買它,能讓伺服器滿載;倒數五個數,就能讓屏幕前的你心臟跳到嗓子眼。
同樣有名氣,明星在這裡擁有的,卻是大家喜聞樂見的知名度,明星倒數五個數,要麼你的注意力都不在她嘴巴上,要麼能把你直接催眠整睡著咯,舉例來說,許多網紅也很有知名度,比如馬保國,觀眾對於馬保國的認知是,松果談都舞連鞭,哦,他很有名,他是個裝B王者。
但是不可能的是,他很會賣貨,或者他的貨針不戳。明星帶貨,題眼在貨,在賣貨,在賣便宜貨,而非是想看個熱鬧,賣個寂寞,現在明星帶貨的邏輯本質上還是過去那套體面的代言人邏輯。
反而讓貨品附加了上了個人品牌溢價,就跟給大師開過光似的,所以理所當然地賣得比平時還要更貴,大家本來就只是饞直播間的東西比外面買更便宜,在直播間這個場景裡面,管你什麼某涵某湘,也沒有半價的車釐子來得香。
大郎建議,鑑於明星在帶貨能力上和素人主播相差不大,商家們應該直接用同等級帶貨能力的素人主播標準給明星主播定價,比如我就直接取消坑位費,光按銷售分成來約定佣金,讓商家和明星的利益深度綁定,也能讓天價的坑位費補貼到商品的價格上,才是正道之光。
這樣既能洗掉一批來蹭熱度、賺快錢的人們,也更能激勵那些踏實轉型的打工之星。
最掙錢的是明星網紅,能落戶口的是網紅明星,這好嗎?這不好。感謝直播帶貨把那些高傲在上的拉下神壇,讓全面的、接地氣兒的草根們冉冉升起。